一个人的意图就是一个人的动机和目的。有的人写小说,就是为了赚钱;有的人写小说,就是为了出名;有的人写小说,什么也不图,就是为了好玩。前二种情况多,后一种情况少。但这几种情况想套在《红楼梦》作者身上看起来有点不太合适,因为作者创作的目的显然不是这些东西。有人会说:别听那些写小说的人自吹自擂,这世上的人做什么事还不是为了“名利”两个字,不为名,不为利的人还没生出来呢!情况确实如此。不过,这世上无绝对东西,虽说“天下乌鸦一般黑”,但黑程度不同,而且还存在乌鸦白化现象。所以,我们不能“一杆子打翻一船子的人”,更不能“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这样做有失公允和偏激。
《红楼梦》作者在开篇就说他创作的目的:一是使“闺阁之人”昭传;二是阅人耳目,解人愁闷。当然作者这么说,大家信不信,另说。不过即使他说是真的,这也跟他为“名利”去创作没矛盾,他写《红楼梦》既可以为这两个目的,也可以为了“名利”。所以,我们还是要分析作者创作《红楼梦》最大意图是什么,以便看清作者的为人和胸襟。
一·作者创作《红楼梦》是不是为了“利”。
“世人熙熙,皆为利来;世人攘攘,皆为利往。”这世上的人做某件亊不是为了钱少之又少,特别象创作《红楼梦》这样鸿篇巨制,既要花费大量时间,又要花费大量金钱和精力,如果不是希望他作品完成后能给自已带来巨大的收益,我相信没几人会做这吃力不讨好的事,再加上作者在创作《红楼梦》时,家里“举家吃粥酒常赊”经济状况,不得不让人怀疑,他创作的目的是为了钱。不过,后来情况却证实这个猜测是错的。现在大家都知道《红楼梦》这部小说很有名,其实它不但在现在有名,就是在作者在世时,这部长篇小说就已在坊间传开了。当时,印刷技术不发达,盗版方式是手抄本,据说这样手抄本就以数十金价格岀价,我们权取它最小值二十两银子吧!二十两银子在当时是什么概念?《红楼梦》里有一个故事可以说明这个问题。这个故事描写贾家穷亲戚刘姥姥二进贾府时,听到贾家女主人们在吃螃蟹,就邦她们算起帐,结果得出这顿在贾家佣人眼里只是尝尝鲜的螃蟹宴竟要花二十五两银子,最后刘姥姥还说了一句:“阿弥陀佛!这一顿的钱够我们庄稼人过上一年了。”刘姥姥当时一家子在农村应算中等人家,一个农村中等家庭一年总花销是二十五两银子,由于我国古代社会是小农经济,家在农村比家在城里可能会节省一些,四十两银子就权且当是当时住在城里中等家庭一年总支出吧!这也就是说卖一部《红楼梦》手抄本的价钱可够得上作者一家半年的生活开支。如果作者写《红楼梦》是为了钱的话,他可雇人抄写《红楼梦》或者把《红楼梦》拿出印刷出版,毎年卖它一、二百套,不是可以赚得钵满盆满,数钱数到手抽筋吗,何至穷到全家有上顿没下顿,连自己喝点小酒都没钱,还要好友赞助和靠卖画勉强维持。此外,还有一个情况亦能很好说明作者创作《红楼梦》不是为了“利”。众所周知,《红楼梦》原著不止前八十回,作者曹雪芹基本是写完《红楼梦》的。如果作者是为了钱的话,在他在世时,他为何只让《红楼梦》原著前八十回在坊间流传,而不将《红楼梦》八十回后原著拿出来与大家见面呢?这没有道理啊!有人说,可能《红楼梦》八十回后原著里有“犯禁之文”,作者或者作者亲戚朋友怕这给作者及家族带来可怕的“文字狱”,所以他们才不敢随便拿出来与大家见面。这个说法很好笑。小说里有“犯禁之文”可以修改,改好再拿出来,不就行了吗?也有人可能这么说,《红楼梦》八十回后原著不跟广大读者见面的原因,是作者还没完全写好。这个理由同样不成立。没写好可以马上写,假如作者是为了钱的话,即使当时《红楼梦》没写好,他也应该会聚精会神去写,直至《红楼梦》里整个故事写好为止。他写好了,拿出来,那就是钱啊!所以,《红楼梦》原著只有前八十回这个事实,能很好证明作者创作《红楼梦》的目的根本不是为了钱。
二·作者创作《红楼梦》是不是为了“名”。
“名”这玩艺,分为两种。一种是“好名”;一种是“坏名”。我在这里说的是“好名”,“坏名”由于太过于复杂了,就不在讨论之列。
众所周知,“好名”肯定是官府给的,而且必须得到社会上大多人的承认。即使官府没给,也必须得到社会上大多人的承认,这一点必不可少。明、清时期,读书人十载寒窗苦读,为了是能去参加科举考试,以便能考上“举人”、“进士”,最不济也得捞上一个“秀才”名号当当,如果读书人没做到这些,是绝对不可能被看作成功的人,反而会被人看作“不成器”的人。所以,当时读书人不是没有压力的,并不是只要一读书,就自然“百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这就跟今天名校高中生一样,如果不能考上名牌大学,压力山大。至于读书人舞文弄墨,任他做得如何出色,只会被当时人们看作“没前途”“没出息”行为,连他本人也认为这么做只是为了养家糊口无奈之举。大家别看民国到现在所有人都把《红楼梦》这部小说长篇看作一部伟大作品,都把《红楼梦》原作者看成古今奇才,但我确信作者生活时代的大多数人不会这么看《红楼梦》和它的作者,他们最多只会认为《红楼梦》这部小说写得这么好看,写得人有一些“歪才”罢了,说不定,他们中大多数人连作者是谁都不知道呢!
所以,《红楼梦》原作者只要是个思维正常的人,他就不会这样认为,自己写了一部了不起的小说后,他自己就会因此而出名。再说,当时“文字狱”十分猖狂,写书人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有心人在他的书中抓到把柄,从而招来杀身灭门之祸。写小说在当时风险极高,往往写的人“名”还没出来,自己脑袋已搬家,根本就没有人愿意靠写小说来出名。此外,“名”与“利”是连在一块的。通常情况下,一个人只有在“利”方面得到满足后,才迫切需要“名”,作者既然不要“实利”,你说他要“虚名”那玩意儿干嘛?
三·作者创作《红楼梦》是不是为了“好玩”。
“一样米养百般人”。在这世上确有很多人是为了“好玩”这个目的去做某件事,比如现在流行“崩极”、攀岩等体育活动,参加的人大多都是冲“好玩”去的。“好玩”确实是这些人做事的动机,这主要是这么做能够满足他们心里上的需要。在这纷纷扰扰的人世间,有时,我们会经常发现某些人在做“吃力不讨好”之事,假如这个人平时行事就行为怪僻,我们往往就会认为此人正在“发神经”;假如这人平日表现一切正常,我们就会认为人家是“兴趣”所致。其实,兴趣是人的情绪,不属于人的心里动机范畴,跟“好玩”有质的区别。比如人家写《红楼梦》就是有兴趣,不然人家不为名、不为利,呆在“悼红轩”那鬼地方十年,对《红楼梦》修改五次,是“吃饱肚子没事干”吗?但有“兴趣”不等于“好玩”。“好玩”和“兴趣”唯一最大差别是:一个做事没目标;一个做事有目标。而且“好玩”之人无一例外不是“吃饱肚子没事干”之人,只吃饱肚子做起事来,才会“好玩”;如果那些人肚子吃不饱,他们就想“好玩”,谅他们也“玩”不起来。作者创作《红楼梦》时,肯定一点也不“好玩”,你听人家怎么说“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人家是流着“辛酸泪”来写《红楼梦》的,何曾有半点“好玩”的影子呢?再说,以作者创作《红楼梦》时的经济状况,他就是想“好玩”,我也谅他“好玩”不起来。
《红楼梦》作者不为名、不为利,也非“好玩”,那他为何要这么辛苦,竟然头尾花了十年时间和精力去创作这部鸿篇巨制小说,还不厌其烦、事无巨细对其增删五次呢?上面我说过,一个人的兴趣是有目标的,兴趣越大,目标就越大。《红楼梦》作者创作兴趣这么大,那他想追求目标肯定很大啰!让我们读者感到大失所望是,按作者他自己所说他创作《红楼梦》目的只有两个:一是为他所阅所历“闺阁之人”立传;二是阅世人之目,破人愁闷。失望归失望,转而一想,整个封建社会妇女地位都不高,倘若社会上出现一、二个才华突出、聪明能干的女性人物,不但得不到男人们的肯定,反而往往成了他们打击的对象,被骂成“牝鸡司晨”之类难点的话加以讽刺,作者见此心有不平,想为她们出头、替她们立传,这也许有之。就权相信他所说吧!
然而,读完《红楼梦》前八十回原著,我觉自己有点上了作者的当了。作者你不是说要为“闺阁之人”立传吗?既然要给人立传,就好好为人家“立”嘛!可是,你看你写《红楼梦》里故事是怎么一回事,人家身上好的东西,你不去多写;人家身上不好地方,你却极尽祥细。比如书中“金陵十二钗”中第一钗薛宝钗,作者虽写她美丽大方、办事得体、有见识,但更多是写她的圆滑和善伪;又如他写“金陵十二钗”中其它金钗,这些人身上的优点,作者乏乏而陈,一笔带过;这些人身上的缺点,他精雕细刻,重笔浓彩。如描写书中“金陵十二正钗”第二钗林黛玉“孤芳自赏、目无下尘”;描写“金陵十二正钗”第八钗贾惜春“孤介”、不近人情,等等,都给我们读者留下深刻印象。特别是“金陵十二正钗”王熙凤和秦可卿这两钗,作者与其说要为她们立传,倒不如说是要作文来讽刺、批评她们才对。你看他在小说里虽然有时表扬王熙凤的管理才干,却满纸写她的贪婪和残酷。在书中,王熙凤“好”地方比“坏”地方那是无法比的,作者这是“立”那门传呢?还有书中秦可卿这个人,她有那点好呢?生活上侈靡不说,做人家小媳妇还跟自己公公和小叔子私通、有奸情,名副其实淫妇一个。虽然她临死前托梦给贾家大管家王熙凤,让她为贾家百年计,但这只能算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的范畴罢了。作者你说要给这样人物立传,那不是在给一个“淫妇”立传,鼓励后来妇女学秦可卿,争当淫妇吗?所以,只要我们读者稍一思索,就不可能把作者在文章开头所说“要为十二金钗立传”的话当真。那么,作者在书中所说他写《红楼梦》是为了“阅人耳目;解人愁闷”这个目的,是不是亦是假的吗?我不敢说他这个目的是假的,因为他这个目的是真的达到了。《红楼梦》这部小说何止是“阅人耳目;解人愁闷”,它简直让人爱不释手、废寝忘食,备受人们赞誉和推荐,连伟人毛泽东都把它当作中华民族四大自豪之一。到如今。《红楼梦》更是炙手可热,还成了一门专门研究对象—《红学》。但读过《红楼梦》的人,有几个真正了解作者创作意图呢?可以这么说,《红楼梦》这部作品是成功的,但创作《红楼梦》的人是失败的,因为他创作《红楼梦》的目的远远没达到。
人们在读明、清时期作者写的小说时,常常会有一大疑惑:为什么明、清两代志怪小说特别多呢?你看我国古代四大名著都是明、清的,可里面内容或多或少有这方面的描写,如《红楼梦》里就有许多“迷信之文;《西游记》就更不用说了,整部小说都是神怪不经之谈。当然,这跟我国文化传统有关。除了之,难道就没别的原因吗?有一次,我无意之中看到历史学家剪伯赞写的一篇文章,他在里面说:“任何文艺作家不论其驰骋其冥想至如何虚幻的程度,他总不能飞到未来世界去,当其构思渉笔,总不能脱洒其所处的环境,因而不知不觉遂将当时的社会状况描写出来。”对照上面情况,这不是说明、清两代志怪小说多的原因是跟当时社会状况和文化环境有关。明、清时期,我国整个社会己进入封建社会未期,统治者在思想文化方面早己失去封建社会前、中期那种开放、包容的态度,为了维护其“皇权”为主的统治,他们在文化上实行专制制度,严重地摧残士志,禁锢和压抑了知识分子在思想文化上创造性,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催生明、清小说畸形发展,特别是志怪小说空前繁荣,为何?一是小说在那时是文之未、文之偏,作者在里面含沙射影、指桑骂槐,即使骂皇帝、骂官府,当时统治者和政府一般不予计较,风险比较小;二是志怪小说在小说中具有较高可阅性,比较容易吸引人们眼球;三是志怪小说内容歧义性多,不容易被人捉住把柄,假如有人想从作品里“鸡蛋里挑骨头”,以此来诬告作者,根本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事。作者在创作《红楼梦》时,清统治者乾隆皇帝正大兴“文字狱”,社会文化氛围十分恐怖,当时一个名叫胡中藻知识分子仅在其《坚磨生诗抄》中写下一句“一把心肠论浊清”诗句就被官府凌迟处死。清政府对士人釆取如此残酷的手段,迫使当时知识分子埋首于故纸堆中,以求身家性命的安全。作者作为当时优秀知识分子之一为了保存和发扬我国古代优秀思想文化,不得不以当时统治者清廷不重视的写作文体—小说这一体裁来创作,并在叙述“里巷杂事、民间琐闻”其中,杂以“神怪不经之谈”来“假语村言”,以达到他的目的和意图。从《红楼梦》前八十回文字来看,作者在创作《红楼梦》时十分小心谨慎,生怕里面文字被有心人抓到把柄,从而祸及他的家人和好友,所以他在文章开篇一开始就说他写《红楼梦》里故事无年代,亦非伤时骂世之作。当然,话是作者说的,读过小说的人信不信,那是两码事。
有人说,《红楼梦》前八十回作者原著里有不少“犯禁之文”,这我承认。但我对他们举的说明例子,却感到很好笑。他们举小说里写的“贾珍、贾蓉这对父子打着为贾蓉妻子秦可卿—废太子忠义王的孙女复仇的旗号,遇死贾元妃”的故事,说它影射当时清庭内部斗争。确实这样故事是有点影射当时清庭的味道,但这故事是暗写,而非明写。假如有人想以此来向官府揭发作者的话,我估计作者完全可以反驳,说他在书中这么写没这意思,而是举报人胡乱联想。这么一来,举报人还没看到官府定作者的罪,自己脑袋就得先搬家。另外,这些人还举了一个更让人好笑例子。他们说“书中主人公贾宝玉有个丫头叫芳官,她原是贾家私人戏班里一名唱戏戏子,后戏班解散,才成为宝玉的丫头,宝玉后来把她改为耶律匈奴,还发表一番对战俘的看法”这段文字也是“犯禁之文”。为了证明他们所说,他们还举例说南宋民族英雄岳飞写《满江红》一词中有“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这两句,因当时统治者不喜,就逼得人们在引用和收录这两句词时,把里面“胡虏”、“匈奴”删除,变成“壮志饥餐敌人肉;笑谈渴饮仇家血”。清庭是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建立统治政权,当然不喜别人在文章说他们是“胡人”,这肯定有之。但他们改岳飞的词,主要原因应该还是岳飞抗金抗的对象就是他们的“老祖宗”。清没改国号前就叫“后金”,岳飞抗金,抗的就是他们的前人。而“耶律匈奴”中“耶律”是个姓氏,是北宋时期北方“辽”政权统治者的姓,“辽”跟“金”还有世仇呢!我说当时清庭不可能把这个故事当成是讽刺他们原因亦在此,这就好比是一个人在骂你的仇家,你反而去阻止他骂,假如你真去做了,我估计你不是“神经病”,就是“十足笨蛋”。清庭当然不是“神经病”或“十足笨蛋”,所以不可能把这个故事当作“犯禁之文”,说这话的人大可放一百个心,大可不必为作者操那个咸心!这么说来,《红楼梦》就无一点“犯禁之文”了吗?那倒不是。小说里“犯禁之文”不少,而且还是“犯大禁之文”,只不过作者写得十分隐蔽、晦涩,一般人不仔细阅读的话,还真看不出来,因为作者很会“假语村言”。举个例子来说吧。小说里不是有描写“一个叫胡春荣的庸医给尤二姐看病,结果竟然把尤二姐有喜当作有病来治,把尤二姐腹中成形的男胎打掉。尤二姐见自己流产,自觉生之无趣而呑金自尽”的故事吗?这个故事就是在“假语村言”,意思是说清朝统治者根本不懂我中华文化博大精深,自认为是,胡搅蛮缠摆弄我大中华思想文化,结果大中华思想文化中最精华部分就这样被他们破坏掉了。怎么说呢?这个故事里不是那个庸医叫胡君荣吗,大文学家胡适说它是“胡人中明眼者”,我认为它是“胡人统治者中最聪明的人”,暗指清皇帝中“康熙”。故事里“尤二姐”代表着我国优秀思想文化;“尤二姐腹中胎儿”指的是我国优秀思想文化中最精华的部分。你看连胡人统治者中最聪明的人都不了解我大中华优秀思想文化,那其他胡人对我大中华优秀思想文化的了解还不是“白痴”一个吗?这样故事难道不比当时有人写下“清风不识字;为何杂翻书”这样诗句,讽刺和挖苦清庭和它的文化政策更猛烈、更针锐吗?我们都知道写下“清风不识字;为何杂翻书”诗句那个“不走运”读书人,仅因此就被清政府砍下脑袋瓜子,如果清统治者知道《红楼梦》里这个故事,原来是在讽刺、挖苦他们的无知和愚昧的话,我估计作者就是有一百个脑袋也不够人家砍的。我再举一个例子。作者不是在《红楼梦》里还写一个“柳湘莲和尤三姐的故事”吗,这个故事也是非常严重“犯禁之文”。故事说尤二姐亲妹妹尤三姐为了自己爱情和幸福勇敢追求冷面冷心的世家弟子柳湘莲,柳湘莲先是答应娶她为妻,后来却怀疑她不纯洁,想退婚。尤三姐为了自表清白,拿起宝剑自刎而死。见此,柳湘莲十分自责和懊悔,最后心灰意冷断发跟一跛脚道士出家去了。这个故事也是“假语村言”的故事。它是说作者十分不满清庭外族统计,虽然做不到跟清庭作“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斗争,但他也不想跟清统治者合作,宁愿作一位隐士去。读者一般知道《红楼梦》里人物柳湘莲是作者本人,却很少有人知道“尤三姐”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人生观、价值观的“假语”,这个故事根本就是“大犯禁”之文,可是被作者写得这么曲折、这么隐蔽。由此可见,作者在创作时心情是多么无奈和辛酸啊!
《红楼梦》原作者是个身怀“补天之材”的人,一方面他觉得自己运气不佳,生在那种社会环境里,自己的才能没处施展;另一方面他觉得作为汉族知识分子,理所应当要跟满清统治者作斗争。可是,当时社会环境和条件又不容许他和它直接对抗,最好办法就是不跟当时统治者合作,远远离去政治斗争的中心,做一个隐士去。“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作者就是抱着这样生活目标,开始远离他年青时热衷参加政治斗争中心,隐居到北京郊外西山一小村庄里,过起小百姓的生活。现在红学家们几乎把《红楼梦》原作者曹雪芹生平经历、性格才能弄得一清两楚,可是对他年青时从右翼宗社离开到他到西山隐居这段经历却一无所知。其实,这一点作者在书中己告诉我们。书中人物柳湘莲一举一动,就是作者在这段时间的经历;书中人物柳湘莲志向和追求,就是作者年青时志向和追求;最后书中人物柳湘莲突然刎发出家,也就是说作者经过多年奋斗和追求,突然发现这么做毫无一点意义,顿生去意,要去做一个隐士。
如今生活形式发生重大的变故,以致很多人现代人对作者为什么会突然隐居西山,做一个小普通老百姓很不了解他这么做的原因,因为象作者这样有才能、又有相当好的社会关系的人,在任何社会里都不应该这么落魄、这么无所作为。的确,象作者这样有才能的人,就是把他放在任何一种社会里,他都应该能如鱼得水,混得有声有色,除非这种生活不是他自己的追求、不是他所想要的,看来作者想要的是“安贫乐道”的生活啊!在西山,作者甘愿过起清贫小老百姓的生活,但作者虽然抱着这样人生态度,甘愿沦为一“市井小人”,却又不甘心就这样庸碌无为、寂寞地过完他这一生,那怎么办呢?作者显然是长久思考过这个问题,最终他找到解决问题最好办法。那就是他要把自己变成一块大石头,把他见过、读过前辈高人创立优秀思想学说及他对封建社会社会关系和精神文化深刻认识刻记下来,传授给后人,以免这些优秀思想学说在统治者的“说教”和禁锢中泯灭掉,更是让后人和他一起思考人生、社会。当然,这后人是能解《红楼梦》里“其中味”之人。
原来,作者是想通过创作《红楼梦》,从而让他名留青史。由此可见,作者胸襟和抱负之大、之高,难怪他那么自负,把自己比作“女祸娘娘”补天用有余那块大石头—“补天之材”,真是实至名归啊!
现在,如果有人问我:作者创作《红楼梦》最大意图是什么?我还是会这样回答:为了“名”。当然,这里我说的“名”,是名符其实的“名”;是不带一点功利的“名”;是我们后人为了纪念他所做贡献给他的“名”;是留芳千古的“名”。今天,我们把《红楼梦》这部小说看作是文学史上最伟大作品之一,也把《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看作文学史上最伟大思想家之一。作者地下若有知,该含笑九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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