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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

时间:2012/9/28 作者: 嗨,我们走吧 热度: 71031

  (一)
  
  (1)2003年秋,我14岁。
  
  小升初的最后一个暑假,书桌上整齐地摆放着从阿杰的姐姐那里借来的初一语文、历史、政治,命中注定了我成也数学败也数学的魔咒。
  
  这一年,突然随处可见的温度计、俏销的板蓝根和媒体铺天盖地的“疑似病例”让世界人心惶惶。恰逢此时附近村子的丧事接二连三,我恐怕被“隔离”的日子不远,再联想到七八岁时第一次看到躺在棺材里的逝者时那份挥之不去的阴霾,作为人最本能的对死亡的恐惧蔓延全身,整晚的失眠和噩梦,再也没有心思和胆量去小树林里捉知了。
  
  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我认识阿杰。他小我一岁,但是人很老成,在海燕老师的英文补习班上我们成了朋友。海燕老师是迄今为止我见过的最美的老师,带我们的时候只有二十三岁。她的形象和当时热播的《少年包青天》里那个古灵精怪的庞飞燕一摸一样,以至于后来的岁月里心生感慨:早生十年该是多么美好。
  
  来海燕姐的补习班懵懵懂懂的有那么一点“醉翁之意不在酒”。阿杰也很赞同我的想法,但是他的目的果真在于学习,即使海燕姐只是在家里的客厅临时授课,他也一丝不苟地做笔记。这种认真是我不具备的,因此更觉得年龄不是问题,很钦佩阿杰的精神。
  
  后来去阿杰家里做客,认识了周杰伦。他的画像挂在墙上,凌乱的发型和小小的眼睛给我留下了“坏孩子”的印象。那时孤陋寡闻只知道他有一首听不清楚的《双节棍》,而我很排斥说唱和hip-pop,猜想他是没有内涵的耍酷,完全料不到有一天会在被窝里听到《东风破》时泪流满面。
  
  阿杰也不青睐周董,那是他姐姐贴在房间里用来崇拜的。他们共用一个书房,桌子上是一些杂志和明信片,还有他姐姐初一的各科课本,全都散乱地放着,阿杰有些抱怨。我随手拿过一本,是初中一年级的语文,其中就有张晓枫的《敬畏生命》。
  
  这是我第一次读散文,很享受。之后征得阿杰和她姐姐的同意,我借阅了除数学以外的全部课本,特别是那两本语文,真的是如饥似渴地读了又读看了又看。
  
  以此视线转移,成功摆脱了早熟带来的关于“死亡”的困扰,接着假期结束,我的中学时代来了。
  
  (2)历经“死亡”考验后,我的生活态度发生了很大改变,最重要的总结是“人必有一死,人不必犹豫”。这是一个刚刚从小学过渡到初中孩子的言论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十四岁学不会装纯和故作深刻,早熟是唯一的解释。理性地看待我的总结,还是蛮有积极意义的。悲剧就在于我没有毫不犹豫地刻苦读书,而是毫不犹豫地期待第一场早恋。
  
  没想到,来的竟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暗恋。
  
  (3)初一(9)班,萧楠就坐在我的前面,给我的总是背影。她的腼腆使我有了很多关于淑女的想象,很期待每一天看到她,安静地坐在她的后面。
  
  有一次的情节很像《平凡的世界》。掌握着劳动分配权力的干事,怀着同样的不愿喜欢的人受累的心态把最轻松的工作安排给了女孩儿们。结果她们一样的略带羞涩且不情愿,让不同时空里的两个男孩儿品尝着亘古不变的滋味。
  
  一年下来,寥寥几句寒暄问候。两个同样腼腆的人平行地行进着,不晓得哪一天会有交点。
  
  初二,全年级重新分配组班,我们很少再见面。风靡大街小巷的《老鼠爱大米》甜腻腻地霍乱了“军心”,班里开始成双成对。而守在心里的“爱情”变成了图腾,使我执着于暗恋的神圣,只有假装经过她的教室张望她的存在。(我很专一的)
  
  初三,阴差阳错地又分到了一起,她坐在我的后面,这次连背影也看不到了。我试着和她聊天,说很多不着边际的话,像借文具等俗套的手段不定期使用。
  
  中考也随着春暖花开崭露头角。
  
  “中考就像一个跳板,跳得越高,将来高考就跳得越省力。大家要用心对待你们初中的最后几个月,少一些烦躁多几分心平气和,最重要的是对得起自己。”
  
  物理老师比喻生动,言之凿凿。
  
  结局是两个人进了同一所中学,我以倒数第一的身份列入“重点班”,更多的模拟练习、阶段测试、综合考量……
  
  楼上就是萧楠,但仅在升旗仪式和各种座谈会上才有见到的机会。一楼之隔对生性懦弱的人来说就是隔着崇山峻岭,我从不敢上楼找个借口约她到教室门口。
  
  而升旗仪式和座谈会的情况也不容乐观。校方三令五申“男女在公众场合交谈不得超过五分钟”,纪风办的体育老师逡巡左右。出其不意的耳光和斥责践踏着年轻的自尊,更使生性懦弱如我忌惮重重,“安分守己”。
  
  万恶的教育制度啊。
  
  (4)晃掉一年后,重点班分出八人去了文科班,萧楠在我的劝说下也成了“布尔什维克”。学校的名分历来是理科生造就的,仅有三个班建制的文科生好像是“酱油军团”,就连带班老师也慨叹“投资倾斜”。
  
  再见了,那些昏天黑地的模拟练习、阶段测试、综合考量……
  
  我觉得如释重负。纪风办的老师是没有什么威胁了,他们和理科生一样略带讽刺的认为我们就是靠“背”的,而“背”上大学的几率可能还不如当年他们考入体校呢。因而遇到操场上谈心的男女,若是文科的就一笑而过,纵容着我们很多次的有恃无恐。
  
  萧楠和我,更多的时候是各自背书。我承认要背的很多,像政治老师说的“要背得死去活来才行”。正所谓“先死后活,死去活来”,其实很有道理。
  
  萧楠往往就在我咫尺的地方踱来踱去,仰望天空紧闭双眼,嘴里默念着条条框框。清晨,带着草香的空气弥漫操场,温柔的阳光洒在她长长的头发上,这画面不是最美却足以醉了一颗少年的心。
  
  (5)2007年的周杰伦已经有了“天王”的名头,萧楠说她很喜欢最近的一首《菊花台》,问我会不会唱。
  
  “不如我学好了唱给你听。”
  
  “好吧。”萧楠怅然若失的样子让我很难过。自己暗恋的女生第一次主动而简单的要求,我就草草敷衍过去了。
  
  其时她已经申报了本校的一个短期培训班,准备辍学打工了。
  
  最后一次见萧楠,她依然是羞涩的,会使不谙世事的少年冲动着要去保护。
  
  “这是我昨天照的,你挑一张吧。”萧楠手里放着一叠大头贴,抬头看着不知所措的我,笑靥如花。
  
  “我要走了,挺舍不得你们。留个纪念,别忘了朋友。”
  
  “你对我不止朋友那么简单,会很难忘。”
  
  “那是我的荣幸,你那么优秀,要是我没出路了就靠你了,呵呵。”
  
  萧楠的话带着温度,一字一句在我心里回旋。告白已经失去了意义,再深刻的语言都是累赘,因为我们彼此的心已了然。
  
  有人说离别是为了更好的重逢,这样的离别是刻意的,重逢是干燥的。
  
  离别,是为了下一次遇见。
  
  (二)
  
  (1)2007年秋,我18岁。
  
  遭遇胃肠炎后,简单地应付并没有使它像数月前的所谓“爱情”一样无疾而终。
  
  看来确有“疾”,不易“终”。
  
  打包行囊准备住院,走出教室的时候不经意地看了一眼常瑾—那个我分到文科班还没说过一句话的女孩子。她把头埋在书本里,大红色的羽绒服使得她与嬉闹的人群区分得更加明显。她严重的近视大概就是这样“练成”的吧?
  
  《那些年,我们一追过的女孩》在内地放映后我翻出毕业照,常瑾就站在我身前,绑着马尾,面带微笑。
  
  (2大病初愈后,距离考试仅剩一个月的时间。像NBA停摆的赛季球员会打得格外辛苦,我也在缩水的学期中艰难地行进。为了老妈在医院无微不至地照顾,我倒是有生以来第一次自学了落下的功课,不过以我的智商效果是很微弱的。我不在乎承认这一点,念书没天分也没什么大不了吧?
  
  阴盛阳衰的文科班每到课余就成了菜市场,常瑾依旧“摧残”着自己的视力,用努力创造着实力。我坐在最后一排,奋笔疾书的间隙会瞟一眼,她甚至捂着耳朵做无声的抵抗,还是那件大红色的羽绒服,与众不同的“乖乖女”形象。
  
  没天分念书又不够坏的男生总是抵御不了这样的“乖乖女”。我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的交集:她从第二排起身,迈着类似日本女人的步子匆匆往后排走来,没有任何预兆地,整张脸都埋在了我的课桌上!
  
  我的心跳啊!
  
  “老师刚说的那个问题你是怎么想的,分析得蛮有道理的嘛。”
  
  突如其来,无言以对。但还听得出这是在夸自己,只好回应一个腼腆的微笑。同桌看着我以为我旧病复发:
  
  “嗨,你的脸怎么那么红啊!”
  
  “额……可能……感冒还没好吧。”
  
  (3考试很快来了,伴着持久而磅礴的大雪令人印象深刻。到现在我也很怀念当年的心态:独自在银装素裹的操场漫步,随着音乐的节奏用脚掌踩出很多抽象的形状。我是天分平平的休学生,努力过了,就该放浪形骸。
  
  领通知单的那天常瑾满心欢喜,她现在是这个班的第一名了,她默默地把头埋在书本里一学期了。我第二个站起来走向讲台与还未落座的常瑾擦肩对视——礼尚往来的微笑,但却凭添了我进一步的自作多情。
  
  吴青峰说“看见了轮廓就当作宇宙”。常瑾胖胖的总是带着红晕的脸,有那么一年确是嵌在我的脑海里,包裹了我的青春。多年后和朋友谈起福原爱,有人也微微觉得似曾相识,我笑着说:“她像我曾经的宇宙。”
  
  (4)08年3月。站在高二的尾巴上,越来越少的周末让人窒息。换届后,常瑾当选了学习委员,我成了班长。本来我无意这可有可无的职位(其实我历来不是有威信的主儿),但随着讨论班级建设成为我们之间交流的平台,“无心插柳柳成荫”的意外使人激动。
  
  新学期在积极的走向中迈过了两三个礼拜,终于有那么一周取消了变态的补课。最后一节自习快要结束时教室开始出现骚乱,我站起来让大家保持安静,常瑾走到讲台上把英语作业重复了几遍。
  
  班长和学习委员无意的配合。
  
  铃声响过,人去楼空。教室里就只剩下了我,常瑾,常瑾的朋友。我事先以班务为由让她放学后稍作停留,至于朋友只能说是意外了。要做的文章在寒假已打过底稿,反复论证修改后终于等到了取消补课而心情轻松的周末。
  
  终于,高姿态的班级建设如何如何之后,伴着窗外婉转而略带忧伤的音乐,“醉翁之意”来了。怎奈城府太浅,没有成功制作一件披在学习上的“爱情外衣”,正义积极的言论很快就被识破为借口。
  
  所幸常瑾笑了。一年四季都挂着红晕的脸,也不晓得是不是害羞。外面的音乐还在继续,两个人僵持着,全然忘却了那个可怜的“朋友”。突然,教学楼卷帘门拉下的刺耳声盖过了让人情绪起伏的音乐,“温馨”提示:再不出去就真的在这里过夜了。
  
  果然,整栋教学楼只剩下我们三人。
  
  两个领导模样的老师站在门口很不高兴,命令我们捡完清洁区所有纸屑迅速离校,三人像文革犯了错误的失足青年,果断执行命令,却在相视对方时忍不住笑了起来。
  
  在校门口,按惯例要“向左走,向右走”了。
  
  “今天我抄近道,右拐第一个丁字路口。”
  
  我的理论是,就算蹩脚的“告白”也要有真诚的总结。逻辑是有点不畅,不过这就是18岁的爱情。
  
  丁字路口不远的地方就是国道,往来频频的各色大型重卡载着各种基建材料从我们身边驰过,尘土飞扬。该说些什么呢,该怎么说呢?不如下个十字路口吧,再让我酝酿一会儿。可是丁字路口已经很牵强,还有意外出现的“朋友”期盼回家的眼神。
  
  于是我停住,常瑾抬头看我。“情人眼里出西施”,我觉得常瑾真的好漂亮啊,真的好适合做我女朋友啊!(多年的自恋一直延续到今天)
  
  稳住情绪,趁着红灯我赶紧总结。
  
  “我把要说的都说出来了,很舒服,今晚可以睡个好觉了。”
  
  “嗯,那你好好休息啊。”她笑着说道。
  
  我踏上自行车飞快地像是逃离似地消失在了她们的视线里,一股燥热被急速吹过的风拂过感觉神清气爽,我情不自禁地笑了。
  
  (5)在我的漫漫爱情路上,曾经古板地坚持着一个原则:没有一份写情书的耐心,哪来一份谈恋爱的真心?义正言辞,听起来很男人。
  
  常瑾大概以为告白完了就相安无事,大家继续投身愈加热火朝天的学习中去吧,就要高三了。因此“情书原则”生不逢时,打了大大的折扣。
  
  有人喜欢你不是坏事,但因此成为困扰就绝对是坏事。记忆犹新的是当时学校里某女生被追的不耐烦时和某男生的对话:
  
  “我到底有什么地方你不喜欢啊,我改。”男生很诚恳。
  
  “那我到底有什么地方让你喜欢啊,我改!”女生很残酷。
  
  过犹不及是包括爱情在内所有事情的不二法则。常瑾对我的“杰作”没有回复。苍白无力的语言,硝烟渐起的高考,孰重孰轻本来很清楚,只是我不够成熟。而“成长最残酷的部分就是,女孩永远比同年龄的男孩成熟”。
  
  场面开始尴尬,紧接着流言四起。一次课间常艾打了一通很长的电话,而我们已经沉默了一个礼拜。
  
  她会和谁聊这么久呢?有人说是她的“男朋友”,我迷惘了。
  
  我下定决心找个时间和她谈一下,就好像我才是她的男朋友,需要讨回“公道”。错就错在这样的自我逻辑里越陷越深,连原本阳光的友谊也罩上了黑暗。
  
  这一天中午12点,大约一个半小时的午餐时间,常瑾仍习惯性地趴在桌子上,她要等到餐厅不再拥挤的时候过去,顺便可以多看会儿书。
  
  闺蜜们依依告别,第二排只剩常瑾。我走过去径直坐在她旁边:
  
  “我想和你谈谈。”
  
  她显出很窘迫的样子,预备站起身:“还是先吃饭吧。”
  
  “坐下!我必须和你谈谈!”我发飙了。
  
  常瑾像惊恐的兔子乖乖地坐了下来。我想要真相,破除流言,从那通很长的电话开始。
  
  但是我该承认我是有点明知故问的。
  
  “我一直很喜欢那个男生……”直说到某次男生不慎摔伤她的心疼不已,如果有背景音乐的点缀难保她不会声泪俱下。
  
  “那天的电话里我们聊了很久,我终于鼓起勇气说喜欢他了,他竟然也很喜欢我……”说到精彩处难免激动,然而这通电话也不再是流言蜚语,是硬生生的有凭有据,从当事人的嘴巴里一字一句像篆写故事一样在我空白的脑海里挥毫泼墨。
  
  安慰放在了最后。
  
  “如果遇见得早一点,也许我会答应你的。”
  
  我宁愿相信这是真的。只是自此以后拿着通行证再也没去过学校餐厅吃饭,竟然是怕“遇见”。
  
  通行证可以来往自由,却连你的心门在哪里都找不到。
  
  (6)5月12日14点02分我和同桌在操场散步,第二圈两个人都觉得有点晕了,但只数秒的功夫整栋教学楼都骚动起来,有人开始大喊:
  
  “地震啦!”
  
  人群像泄闸的洪水涌向了呆滞的我们。
  
  晚上全校住宿生都睡到了操场,很多人通过手机已经了解到汶川大地震的情况。那晚的星空很暗淡,我下意识地寻找常瑾的方位,又很快闭上了眼睛。
  
  (7)毕业后我们在不同的学校复读,一年后在同一间教室复考。再见时已经有了“往事不堪回首”的默契,依然有的是礼尚往来的微笑。
  
  有人说,在对的时间和对的人收获的是红苹果,幸福甜蜜;在错的时间和对的人得到的是青苹果,苦涩悲伤。
  
  我想,遇见就好。
  
  (三)
  
  (1)2009年夏,我20岁。
  
  落榜和复读站在我的身边挤眉弄眼:“哎,兄弟,我们跟你一起的。”巨大的落差像山体滑坡般淹没了所有,我终于品尝到了“青苹果”的滋味。而来复读的大部分是因为志愿填报的不理想,很少有人像我是分数差得太多。惯有的自卑风生水起,从前的优越销声匿迹,我像别里科夫把自己装在一个套子里,不想看世界也不想被世界看到。
  
  (2)镜头拉回复读的日子,平常的一天,我趴在倒数第二排的位置睡觉,梦里是很多关于大学的设想,接着觉得有什么东西向我扑来,立刻起身,白扬就倒在了我的怀里。
  
  对面是几个男生的前俯后仰和数名女生的忍俊不禁,在白扬慌忙恢复站立继而大声斥责众人无聊时我才意识到自己又被这群孩子“恶作剧”了。
  
  我懒懒地笑了一下。假如这也能给我们单调的生活平添一份乐趣,随他去吧。
  
  复考是我和常瑾的最后一面。光阴斑驳了青春,只听见沙沙作响的笔声。
  
  放榜的那天,白扬来电。
  
  “怎么样啊,我们都出来了。”
  
  “啊,你们犯什么事进去的?”
  
  “你大爷!少贫啊,到底是生是死?”
  
  “乌鸦嘴,扯什么生死啊,我呀跟你连着呢,你半斤我八两。”
  
  无论如何都结束了。解脱的轻松使得包裹在紧张氛围里的两个人肆无忌惮地开起了玩笑。也许复读抑了太多人与生俱来的幽默感,我才发现白扬的直爽与可爱。
  
  结果,我去了南方一座小城,她则留在了本省第二大城市。白扬摆了家宴庆祝,酒场上众人觥筹交错无所不谈,满满的全是对一个时代结束的感慨。有人调侃起白扬倒在我怀中的旧事,大家都笑了。
  
  (3)10年9月5日,我仍在家准备,白扬从QQ上发来消息,表达了由于自己提前到校而面临宿舍空无一人的孤独。习惯了她爽朗的笑声和直来直往的脾气,我第一次感觉到她内心的脆弱。于是乎天南海北地聊,直到有一天她五湖四海的舍友都聚齐,忙于建立新的室友关系和处理各种大一新生的琐事,我们的联络才告一段落。
  
  8号我也来到人生的下一站,未及看看这座小城的模样就军训了。晚上百无聊懒,白扬来电。这是一通迫近两个小时的长谈,以作古的“恶作剧”为契机,我们决定交往。
  
  “你别得意太早,我……我”她以为我得意忘形,竟语无伦次起来,真是一反口若悬河的常态。
  
  “你…你…你什么呀?哈哈”这次我是真被逗乐了,放肆地大笑起来。
  
  “于双!”
  
  “哎,哥哥听着呢。”
  
  “大坏蛋,去死吧你!”
  
  “大坏蛋?你有没有搞错啊美女,这是小孩用的,你的中文词汇量都让人堪忧啊。再说我这里不适合做案发现场吧,只有一条江哎,搞不好污染水源我良心过意不去的。大家都是文科生,拿点人文关怀出来嘛。”
  
  “去跳江吧你,哪儿这么多废话,到底是你学新闻还是我学新闻,是不是要跟我抢饭碗啊?”我的天才幽默果然内力十足,至少这家伙又恢复了。
  
  “不能够不能够,我呀就合适做白记者身后的男人。”
  
  白扬“噗嗤”一声笑了。
  
  (4)大学伊始,每天早晨六点钟起床军训,下午六点钟拖着身体回宿舍睡觉,晚上十点准时接白扬的电话,凌晨再回到宿舍补觉,周而复始。好好的生物钟就这么废了。
  
  熬到最后分列式表演,人人踢正步都格外卖力,配上庄严雄浑的军乐,全身由于兴奋竟然莫名地抽搐起来。等踢过主席台,神经中枢就独显一条命令:散会,睡觉。
  
  白扬的训期也结束,却仍被感冒困扰,于是推了宿舍的狂欢,一个人躺在床上听我电话里传来的安慰。
  
  “快国庆了,我们很快就可以见面。国庆完了我就定期去那边看你,好吗?”每一个字都是用心说的,因为电话那边是我的女朋友,我的初恋。
  
  (4)由于放假的日期相同,我们都买了直达本省省会的车票,算是第一次正式的约会吧。
  
  “不要晚点哦帅哥。”白扬意味深长地补充了一句。
  
  在拥挤闷热的车厢里,我开始方方面面的计划,力求一扫异地带给我们的辛苦。
  
  事实证明,对时间的感知是取决于注意力的。当你全神贯注地思考就不易察觉时间的流失,因而会有“白驹过隙”的感叹;当你六神无主心生烦躁就会频繁地看手表,希望时间加速以抹掉你的不适和尴尬,难怪感慨“度日如年”了。
  
  偏偏的,这两种感觉混合在一起,让我哭笑不得。一路不着痕迹地穿越山谷,掠过平原,本来催化了我的兴奋以为就要提前到达了,没料到倒数第二站一个长暂停晚点了。
  
  白扬不停地打电话,我开始焦躁起来,感觉有虫子在叮咬着。
  
  终于,还是到站了。下车的时候我的耳塞里还播着野人花园的《IknewIlovedyou》,我深吸一口气,心理鼓励自己我的爱情一定会像这首歌一样经典的,晚点算什么,大不了被白扬揍一顿,穿她的高跟鞋(幸亏她当时没穿)跑步呗,这不一直是我做“牵牛”(电影《我的野蛮女友》男主角)的夙愿吗?
  
  被巨大的人流涌出站后,我像漂泊了十几年的电影男一号,开始感慨故乡一成不变的亲切。音乐的舒缓更加重了自我陶醉,完全忘记了车站某个角落里焦急等待的白扬。
  
  幸好,耳塞连着的是手机。劲爆的铃声让我如梦初醒,妈呀,重点把握失误,死定了!
  
  我印象深刻的是当时车站附近放了十几辆挖掘机,齐整的一排很是扎眼,像是白扬摆下的“杀气腾腾”的阵势。最好笑的是两个人以此为参照物竟然走了两遍都没走到一起,多亏了和她在一起的“经经”眼疾手快地指点,于是在一种混合着殷切思念、阴差阳错的氛围里,一对异地热恋的情侣会面了。
  
  四目相对,竟有些不自在。毕竟一个月前还是普通朋友,这种身份的跨越式转变是需要时间适应的。旁边的“经经”很是善解人意,抿嘴笑了一下:
  
  “白扬,还不快拥抱一下?”
  
  白扬几乎是下意识地快步走近我,然后一个简短、温柔的拥抱,让第一次和女孩子零距离接触的我不知所措,僵了一会儿赶快抬起双臂回应。
  
  “哇,身材这么好,因为要见男朋友也不能节食啊。”我想贫一下或许可以缓解紧张造成的尴尬。
  
  “经经”立刻就大笑起来,白扬则一脸绯红,狠狠地捣了我一拳,我趁势抓住然后无辜道:“这么快就谋杀亲夫啊,你摸摸这小心脏,都碎了。”
  
  我们都笑了。
  
  白扬的情绪变得高昂起来,挽起了我的胳膊。身边人来人往,好像每个人都迎着笑脸和我一样地幸福,让人不觉想起羽泉的《最美》。
  
  “走在大街人们都在看我,羡慕我的身旁有你依偎。”
  
  一次长长的遇见,积淀一段甜甜的爱情。遇见,是爱情最好的安排。
  
  (5)火车站的馆子,尤其是本土的,永远吃不出什么特色,而且因为经久不息地人员流动,理直气壮地漫天要价,让我刚刚在出站口的亲切感死在了九霄云外。“经经”有事匆匆告辞,我开始“邪恶地”盯着白的眼睛:
  
  “美女,一会儿什么安排呀?”
  
  “给你个机会发挥呗。”
  
  “不如一起逛公园啊,附近就有一个。”
  
  我的“邪恶”是充满柔情的,可是拿得出手的桥段一直是“公园”。
  
  白扬走得很快,随身的提包跨在了我的脖子上,我心里打着鼓,刚才还挽着胳膊小鸟依人呢,气氛变得这么快,是不是要发飙了?
  
  在一尊革命烈士的雕像后面我们发现了一处空着的石凳,可是只有一个座位,我理所当然地蹲在了地上,脖子上依然“责任重大”,场面让人很容易联想到至尊宝为了月光宝盒和紫霞仙子周旋的画面。
  
  “流动衣架,你可以收工了。”原来我是衣架,好吧,我忍。
  
  “不过,你…说好的不晚点呢?”
  
  “啊!”腰部一阵突然而袭的痛,时间之短力度之深,到底是有多大的怨愤啊?
  
  “大姐,怜香惜玉啊,女孩子掐男孩子是很痛的,你瞧瞧你们一个个指甲留的,都快赶上慈禧老佛爷了。”
  
  “哎哟,真是贫得处变不惊啊,刚才要不是‘经经’在我早收拾你了,出站那么久你不知道打电话啊。”
  
  一身冷汗啊,原来刚才的温柔体贴全是为了给男人面子,“爱的审判”才刚刚开始啊。
  
  在一阵密集的花拳绣腿过后,我终于有了辩解的空当。
  
  “老师说了,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您要爱惜身体啊!”
  
  “去死!”
  
  白扬抬手做了一个要打的动作却又停在半空放了下来,然后笑着转向另一侧不再理我。我放着胆子慢慢靠近,盯着白扬坏笑。
  
  “夫人,方才为夫察看湖畔发觉人已稀少,不如你我暂移玉步,免得日光曝晒。”
  
  其实说完我也想吐的,不过白扬竟然开怀一笑,顺便又在我胸口捣了一拳。
  
  “小双子,摆驾大明湖。”
  
  “嗻。”得,我又被这家伙摆了一道,唉,欲哭无泪啊。我突然想起了她在电话里的那句“不要晚点哦帅哥”,果然“意味深长”啊!
  
  而这一天,其实毫不夸张地载入了我人生最美好的一页。我和我的“野蛮女友”,我们正在绽放的爱情。请相信那些喜欢“动手动脚”的女孩子,只是用野蛮的方式表达着她们并不逊色淑女的爱情。
  
  做“牵牛”,挺好,哈哈。
  
  (5)假期里公园仍是我们的“接头地点”。
  
  那一天阳光灿烂,我踏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再次晚点,所幸本区公园熟人太多白扬不好动手而逃过了“一劫”。记得在公园门口我还买了一只大号的棉花糖。
  
  新近修成的公园毫无特色可言,连唯一的假山都是用剩土回填而成,上面象征性地栽种了一些树木。白扬一招手已经在半山腰了,我抄着小道很轻松地到达了山顶。极目远眺,还有点“一览众人小”的意思。白扬像个孩子拉着我向远处指指点点,我哪有心思看那些司空见惯的风景啊!她的眯成了“一线天”的双眼,浅浅的酒窝,超赞的身材…这才是重点啊!不是异地恋是不会懂“让我再看看你”这句经典台词的含义的。
  
  “往哪儿看呢,大色狼。”白扬发现了我的“不轨”,脸也红了。
  
  “看风景嘛,你也知道我向来不做舍本逐末的事,怎么能忽略了眼前这道最靓丽的风景呢?”
  
  “哼,你可以去说相声了。”
  
  “你喜欢听我这就上京拜师学艺。娘子,为夫去了。”说着我便作泪奔状撒手下山,白扬赶紧拉住我又是一拳捣在胸口:
  
  “你要死啊,这么多人万一有个认识的听见了怎么办?”
  
  我的小心脏啊,这样捣下去真的会幸福死的,哈哈。真希望公园的路可以再长一些,再长一些……
  
  很快,收假了。
  
  (6)在去往车站的大巴上,白扬斜靠在我的肩膀,窗外是家乡美丽的风景。
  
  火车站,很多热吻的情侣,离别像酒精扩散在空气里。我转过身背对白扬,眼睛红了。
  
  “记得来看我,不准晚点!”白扬保持着不容置疑的口吻,然后一个紧紧地拥抱。
  
  “嗯,到站了记得报平安,不准晚点!”我的鼻子酸了,慢慢放开双臂。
  
  (7)回到学校,主流的大学生活夹带着各种社团活动扑面而来。未来是一场演出,每个人都有四年的彩排。而四年,没有想象的那么久远。
  
  我和白扬的通话还在继续,欠费单已经三位数。半月后她加入了一个周末教学的街舞培训班,每天下午六点赶在培训结束后去上VF,加上大一新生规定一年的晚自习,整整一周都在忙碌,搞得自己像杜拉拉一样。
  
  后来,联络开始缩水。通电话似乎不再那么让人兴奋,只是像每天吃饭,必须但少吃一顿不痛不痒。有时讲到毕业和家庭,又各自否定这种沉重,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学校的活动,最后因为明天满课“晚安”。
  
  “不如去看看吧,也不远嘛。”宿舍的哥们也是异地,逢着假期就往回赶,女朋友也经常过来,每次都是一大包慰问品很有亲和力,以至于后来宿舍有几个都不自觉地监督起了这哥们,自称是“娘家人”。
  
  我承诺过要去看望她,问题是我的心懒了。
  
  长久地跨省通话让人囊中羞涩,很长一段时间我在宿舍都像游魂一样,因为我的重心太偏。爱情来势汹汹要主宰一切,可是面对现实理智占了上风:上大学不是为了谈恋爱,我似乎不是那种为了爱可以不顾一切的人。
  
  我始终没有离开这座城市去千里之外。
  
  十月中旬我们的联络已局限在礼貌性地短信问候,偶尔的通话总是带着忙碌感草草结束。因为始终带着沉重心情而不愿前往她那里的缘故,我反而觉得这样很好,至少免去了无话可说的尴尬。
  
  无话可说?是的,基本上已经到了这种状态。爱情像是在维持了,坠落的感觉在加重了。
  
  (8)分手,作为枯萎爱情的终结程序还是被提上了议事日程。有预感会减少打击,但是预感命中的结果又崩溃了自我。
  
  “于双,我很抱歉。”
  
  “是我失信在先。这样做,对大家都好。”
  
  “你这样自责我心里也不好受,希望你能找到更好的。”
  
  ……
  
  什么是失恋?现在时间充裕,躲在被窝里思考吧。
  
  (8)失恋的前三十三天,黑夜来临就意味着新一轮的折磨上演。努力让生物钟调整回单身的状态,换来的却是直到今天的重度失眠,只好一首接一首地听着伤感的歌曲,在泪水和梦境交织的氛围里昏睡过去。
  
  为借口自责,为分道扬镳难过。
  
  “记得来看我,不准晚点!”
  
  说好的“不晚点”,说好的幸福,没了。失恋像潜伏的阵痛,经过时间酝酿给回神过来的我一记重重的耳光,伴着因为清醒而愈加深切的痛。
  
  (四)我想起了那个“领悟生死”的夏天,在一丝不苟地用超越年龄的思维发觉到生命的短暂后,为喷涌欲出的荷尔蒙寻到了一个漂亮冠冕的借口,以为自己也能“昂首阔步,不留一丝遗憾”。到了今天,还是一个人,阴天、傍晚、车窗外……
  
  孙燕姿结婚的那天我来到江边散步,滔滔江水“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我警告自己都过去了,可是却无可救药地在想:再也没有人喊我去“跳江”了。
  
  “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我等的人她在多远的未来。”
  
  下一次的遇见,我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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