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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给海洋维权支一招

时间:2025/10/31 作者: 宋家园 热度: 763
  我再给海洋维权支一招

  ——渔民自建护渔武装

  现在南海的,包括东海、黄海等海域,我渔民在自家海域正常捕鱼,经常遭到外国军队、海警等武装力量的侵扰,尽管我政府每次都能千方百计地力争解救,但损失仍然有,且以后的侵扰照常发生。

  解决这个问题的难点大概有四:1.我渔民确实有偶尔越境捕鱼的情况,虽然很少,确也是屡禁不止。2.我渔民在争议海域捕鱼应不算违法,但确有非法捕获的情况,很少,也是有,也是屡禁不止。3.我海域太大,我政府行政护渔维权往往照顾不过来。4.我政府行政护渔维权的姿态不高,受国家不愿惹事而激化矛盾的整体战略思维的影响,护渔力度不够,导致外国敢于屡屡欺负我渔民。

  最主要的还是第4点,多是在争议海域,我行政维权虽然文明,可外国却看准了中国软弱可欺,总是放心大胆地欺负我渔民,甚至于敢抓捕、没收渔具、索要罚金、直接枪杀!

  靠政府在短时间内扭转战略思维,强力护渔似不可能,如此,我渔民将会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面临这种窘境!

  怎么办呢?我支一招。

  我渔民自发建立护渔武装!

  我渔民的数量、经济能力、意愿,应不成问题。

  问题在法理上,在我政府的态度上。

  按照我国的现行法律,是不准有私人武装的,解决办法有二。

  由律师等司法人员依法找出解决办法,如法不禁即可有,如可要求修改有关法条。等等,只要想办到,就应该能办到。

  我政府似可放开思路,凡对我护渔有益处的举措,都应适当考虑。

  法理可行后,或不用等法理可行,就着手开始建立私人武装。

  真要建立私人武装护渔,我想,我渔民应该有积极性,可能也不乏出钱、出人者。

  其实,建立私人武装虽意在护渔,但还有个更大的作用,就是破解美国组织的反华围堵。

  如其作用是:

  1.平时仍然捕鱼,但配备武装和旗帜类标志,在受到外国武装侵扰时,可亮出武器和旗帜,先据理而争,外国武装强行撒野时,可用武力维权。

  2.可占据无人岛礁,驻扎、建设、搞生产,帮助国家扩大实质性管理。

  3.对美国等外国舰船进入我岛屿350海里大陆架、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和岛屿与岛礁的24海里毗连区、12海里的领海时,可迎锋而上堵截,甚至于可以开枪、开炮驱赶。造成敌人在总体上对我主权侵扰的困难,帮助我政府维权。如果敌人敢开枪、开炮,为我军队深度维权创造条件。

  4.防备海盗。

  因为建立私人护渔武装有益于国家整体利益,社会各界也可考虑介入,有兴趣、有志向、有能力的单位、组织、个人都可以参加或首发组织。在南海和东海分别建立两个武装,也可统一规范,平时训练、正常捕鱼,关键时刻武力护渔。当然,我渔民也应加强自律,非法捕捞、越境捕鱼,应自制,但在所谓的争议区,就是要放心大胆地捕鱼。

  我政府的管理思路也应与时俱进,应认识到私人武装护渔的补充,对护渔和主权维权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因此,应予支持。不但在法理上支持,还应在武装配置、人员训练、护渔行动等各方面大力支持和协调。如022导弹艇都可以让其配备,或进行改装后配备。

  我军队、海警、民兵虽然队伍不小,但属于官方或半官方,有时行动确实不便。私人护渔武装就不一样了,没有那么多禁忌,如果应用和管理得好,定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当然,我这只是初步意见,如真的可行,希望有关方面及时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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