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亲属是自由职业者,靠打工维持生计,按国家规定,雇工单位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给其缴纳“五险一金”和让其享受应该享受的各种待遇,可事实上,根本实现不了,其单位根本不给签劳动合同,也不给缴“五险一金”,其他待遇更谈不上了,政府有关方面是应该管一管这样的违法行为的,可根本没有人管。无奈,这样的自由职业者只能自己缴“社保”,我的这个亲属就属于这样的人。
为什么自己只缴“社保”呢?不全部缴“五险一金”呢?因为缴不起,只能顾及将来的养老问题,无法顾及其他问题,如“医保”,其缴纳的费用是“社保”金的一半,是缴不起的。
其实,“社保”金也是缴不起的,但又不能不缴,否则将来养老怎么办?
根据国家最新政策,现在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保”金的比例已经降到基数的16%,职工个人仍然只缴8%。而自由职业者仍然须缴纳28%(据说现在缴纳20%),没有丝毫的关怀政策。
我的这个亲属在辽宁省鞍山市,就得这么缴,最低档今年也得缴6900多元,可能很多地方都得这样缴,而且只有8%能进个人账户,缴纳的那20%,需要进统筹账户,这完全是个人缴的钱,不是单位缴的钱,这样做合理吗?
所以呼吁,请政府有关方面关心一下这些城镇自由职业者,他们当中虽然有高工资者,但只是需付出艰苦劳动的极少数人,大部分工资不高或很低,而且经常失业,政府有关方面应该出面保障他们能签到劳动合同,保障他们能得到“五险一金”等各种待遇,使他们能成为有“身份”的真正公民。我曾有过这方面的呼吁,把这些人称为“没有身份的人”,因为国家的很多政策都是针对“有身份的人”制定的,在现实中,把这些人的权益忽略了,特此呼吁。
即使这种局面不能很快扭转,也要考虑他们自己缴“社保”金是否有困难,其政策是否合理?他们是城镇就业群体中的困难人群和弱者是现实的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