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打开电脑,准备浏览一下常去的网站看一下时事新闻,或准备搜索自己想了解的东西,或开始写作,可其程序总是会被突然斩断,在屏幕上总是会突然跳出一大堆《热点资讯》等类似的东西,不管你想不想看,强行在眼前跳跃。当然并不只是在刚打开电脑时如此,在网上正在进行其他的正常操作时,《热点资讯》之类的东西还是会时不时地突然出现,令人讨厌地还得把他们消掉,而且有些“资讯”还很难消掉,如《360资讯》,好像特意设置了被消除障碍,给正常操作带来麻烦,甚至于是损失。
当然并不只是《热点资讯》、《360资讯》在横行霸道,他们也有团伙,如《头条新闻》、《今日优选》、《腾讯网》、《新推荐》、《头条推荐》,等等、等等,尤其是“360资讯”,更是有《360每日趣玩》、《360推荐》等多种花样,令人更加讨厌。
现在虽然讲新闻自由,但也是应该要讲原则的,也是应该要有法律界限的。
如是否应该讲道德?你“热点资讯”们说什么、写什么新闻或文章,不能强迫人们去看、去听,是不是?“热点资讯”们可以做为新闻网站或什么网站存在,你们可以刊登一些你们认为不错的新闻或文章,但人们看不看不能强迫,应当让人们有是否去你们网站访问的选择。强迫人们去看,那不就等于你们脱了个“裸体”,强行在人们面前跳跃吗?强迫人们看吗?并强迫人们认可和欣赏你们的“裸体”吗?这是一个正常的媒体应该做的吗?而且不得不指出,你们所炫耀的新闻等文章,并没有多少可读性,大都是“八卦”类的东西,下这么大功夫有意思吗?
至于法律界限,还用讨论吗?你们不是“裸体狂”吗?不但是,强行遂你们所愿也是一种“强奸行为”,是对人们意识取向的“强奸”嘛,这是法律所允许的吗?
人们在网上想看什么、干什么,是有自己的选择权利的,如果有人强行让你看什么、干什么,难道不是强迫人们遂他们所愿的恶棍行为?也是一种强迫人们遂行他们意愿的“强奸犯”行为?应该是吧?
不过我很纳闷?既然是“裸体狂”、“强奸犯”,为什么没有人管呢?让他们肆无忌惮?管理层方面难道没有看明白这是一种违法行为?而允许他们这样胡来?
当然,“裸体狂”、“强奸犯”们不止是他们,各种基本骗人的广告和骗局以类似的手段在互联网上比比皆是,让人们讨厌得很!
所以,我今天要控诉“热点资讯”们这些“裸体狂”、“强奸犯”们!要声讨这些“裸体狂”、“强奸犯”们!要呼吁管理层管一管这些“裸体狂”、“强奸犯”们!也呼吁网友们都来声讨这些“裸体狂”、“强奸犯”们!还互联网一个清白之地! 有些中国人现在怎么啦!?
经常看到有些“专家、学者”在说什么道理时,总爱引用一下外国所谓“大家”的“哲理说法”,怎么我们现在开始在遵循外国人的意识形态了吗?
看一看我们的有些经营实体,特别是搞服装、珠宝什么行业的,不是叫“什么尔”,就是叫“什么思”、“什么雅”,都是有外国特色的名字,怪不得有些人穿着西服才肯出席正式场合,难道这些中国人在服饰等一些方面决定必须西化了吗?
上海搞了个什么游园,也叫“迪士尼乐园”,我们有些地方如果也搞得不错,就叫中国的“夏威夷”什么的,有些人买好东西必须去外国买,代购都疯了,甚至于还有“哈韩族”,这真奇了怪了!?
跟外国人合作的游乐项目或合资的其他经营项目当然可以搞,但不应该用人家的名字,知识产权怎样使用?在合作与合资的细节中可以谈,怎么合作应该顾及中国的特色,难道有些中国人要去中国化?
有些人一张嘴就爱说古人云,再也听不到毛主席是怎么说的了。不可缺少一词不见了,全部是“不可或缺”。很多、很好词语不见了,全是“蛮多、蛮好”,令人莫名其妙?
古人好的哲理确实是需要我们仍然要承继的,但不能唯古人云如何如何。“不可或缺”一词是可以用的,但不能一律是“不可或缺”。“蛮多、蛮好”也可以说,但应该在特定场合,不应该变成有些“大人物”的普通话。
我们说要振兴中华,难道就这样振兴?我们说要“抓住战略机遇期”,难道就是要抓这些“机遇”?我们说现在是民族复兴的最接近时期,难道就这样“复兴”?
有些人可能会说,这都是小事,要看社会的主流现象。我说这应该不是小事,微处可见大嘛,类似的事情多得很,并非完全不是主流。
因此提请有关方面和一些人员是否注意一下?政府对这些社会现象也有管理和指导的责任,尽到责任了吗?当然,对有些人也要“棒喝”一声,你们这是在干什么?
谨此建言或谏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