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革初期,各地区各单位出现了群众冲砸机要室,抢夺机要文件和档案材料的事件。发生这类事件的主要原因有三种。
一种是在文革初期,一些单位的领导和工作组,把一些群众打成“反革命”,“右派分子”,“反党分子”,整了他们的“黑材料”,这些“黑材料”有些是存放在机要室里面的。群众起来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时冲砸机要室,目的是想拿走他们的“黑材料”。当然群众拿走的还有一部分是国家机密文件。
一种是群众起来造反,他们要批斗本单位的“走资派”,当然要收集这些“走资派”的所谓罪证,而这些“罪证”【包括领导讲话和文件等】都放在机要室里。这属于机要文件和档案材料,这些东西是不能随便拿走的。
还有一种情况是:确实有一些无法之徒, 他们抢占机要室的目的就是为了盗窃国家机密,为境外敌对势力出卖情报。
在冲砸机要室,抢夺机要文件和档案材料的事件中,大多数人是无意的,有少数人是有意的。
为了防止因抢占机要室,致使机要文件和档案材料严重失密,确保国家机密的安全。1967年2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确保机要文件和档案材料安全的几项规定】。
规定指出:对机要文件和档案材料一定要加强保护,一律不准冲击、占领机要室和档案库,不准抢占机要文件和档案材料。如果发现机要档案的安全受到威胁时,革命群众和革命干部应该挺身而出加以保护,如劝说无效,应立即报告当地军事机关和公安机关,请他们加以保护。已经抢走机要文件和档案材料,一律追回。
规定还指出:有关党和国家的核心机密,包括密码、密电、绝密文件和机要保密单位的一切图表、图纸等枝术资料,都要严加保管,未经上级批准,任何单位和人员一律无权翻阅。
这类事件主要发生在文革初期,当文化大革命已经发展到夺权阶段和因夺权而形成派性斗争后,各群众组织已经热衷于楸斗走资派和打内战,冲击机要室和抢占机要档案的事件就很少发生了。
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确保机要文件和档案材料安全的几项规定
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有些单位因为抢占机要室,争夺机要文件和档案材料而造成严重失密。为了杜绝类似事件继续发生,防止坏人乘机破坏,现就确保机要文件和档案材料的安全问题,特作如下规定:
一、对机要文件和档案材料一定要加强保护,一律不准冲击,占领机要室和档案库,不准抢占机要文件和档案材料。如果发现机要档案的安全受到威胁时,革命群众和革命干部应该挺身而出加以保护,如劝说无效,应立即报告当地军事机关和公安机关,请他们加以保护。已经抢走机要文件和档案材料,一律追回。
二、夺权部门所属的机要室、保密室、机密档案室,应由原有机要和保密人员中的革命同志接管,不准其他任何单位和人员干预。原有人员中个别不适宜继续做机要工作的,可按中央规定的机要人员选派,报上级审查批准后,进行调整。
三、有关党和国家的核心机密,包括密码、密电、绝密文件和机要保密单位的一切图表、图纸等枝术资料,都要严加保管,未经上级批准,任何单位和人员一律无权翻阅查看。
四、在文化大革命中,未经上级同意,擅自批准借出的机要文件和档案材料,要责成当事人火速追回,并限期交回原部门。
五、以上规定,革命群众要遵照执行。如发现有坏分子乘机破坏、盗窃、抢劫档案材料时,要依法惩办。
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一九六七年二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