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议章.为何要新探讨?
先说说要探讨什么样的精神病话题。
我这个人可能有精神病?因为我常在家里、朋友圈或在外边说,有一些人可能有精神病?有人就说我才是精神病,那到底谁是精神病呢?我也搞不清楚?干脆就公开地探讨一下,看看到底谁是精神病?
应当坦白地说,我这个人自我感觉的是,有点责任心,讲点道理,所以就常说有些人有精神病。为什么呢?因为圈里人经常议论一些事情,大家的看法往往不一样,有些人就说有不同观点的人有精神病。这本来是有些人顺口常用的调侃口语,并不是指其人真有精神病,所以,我也在经常这样说。
什么人才真正的有精神病呢?当然是指在生理方面有精神病问题的人,不过有一次我突发偶想,或叫做臆想,把有些人说成是精神病也未尝不可吧?
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话应该怎么说?事情应该怎么办?也应当是有戒律的,如不能有碍于别人,如不能不利于社会,而不管这些,任意胡来是不行的。如果就是任意胡来,就是精神面貌出了问题吧?把这种人说成是精神病患者,也未尝不可吧?
如此,我又有偶想或叫做臆想,人的精神面貌极其重要,精神面貌如出了问题,那可是大问题,比有生理方面的精神病人都可怕!如会给社会良好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甚至于是灾难!是不是?应该是吧?
现在什么都讲与时俱进嘛,所以我也偶想或臆想,对精神病的认识和定义,似乎也应该讲与时俱进吧?是不是?也应该是吧?
所以似乎也可以这样说,对于正常的人来讲,最为宝贵的东西是什么呢?应该是有健康的精神面貌吧?如应该有家庭和家族的责任吧?如还应该有社会责任吧?如更应该有爱国和护国的情志与责任吧?等等,等等。如果不顾及这些,就是不论是非、不讲责任、不讲道德、任意胡来……难道不是在精神面貌方面有了欠缺?难道不是在精神面貌方面出了问题?因此,似乎也应该算作是精神病的一种吧?
如此,对精神病就似乎应该有新的认识和定义了,当然,我还不敢最后定义, 故暂时以“精神病新探讨”议一议。
那我的偶想或臆想到底对不对呢?包括说我真有精神病呢?还是有一些人真有精神病呢?干脆就公开地议论一下,对当今现实社会不见得是坏事吧?或许是非常好的好事吧?
如此,建议读者朋友们,不要对看法的语言吝啬,发表点见解吧,将不胜感激。
第二议章.狗屎迷案
在早晨,很多人都去晨练,我的身体不太好,想多活几年,也去晨练,但走步和跑步要多加小心,因为一不小心就会踩到狗屎!尽管我会特别加小心,但仍然会经常地踩到狗屎!
在我们小区的健身小广场上,遛狗的人比健身的人还要多,到处是狗屎,避免踩到狗屎,实在是太难太难!
如有一个小伙子,天天牵一条大狗来遛,那条狗可能是拉习惯了,天天都要在小操场上留下一泼狗屎!
有一个小姑娘,也天天牵一条小狗来遛,小狗如拉屎了,小姑娘就会用手纸擦一擦,擦净后包起来,放进带的塑料袋里拿走。
有一天,小狗刚拉完屎,那条大狗也刚好在附近也拉了一泼屎,小姑娘擦完小狗的屎,又顺便把大狗的屎也擦了。
晨练的人们看见了,都称赞地说:“啧,啧,这个小姑娘真不错!”
已经走了的遛大狗的小伙子,听见大家的议论后,回头看看,遂往地上啐了一口,不屑地说:“精神病!”
晨练的人们说:“啧,啧,啧,又多了一泼狗屎!”
这个小伙子或小姑娘,还有对自己所遛的狗,拉屎后扬长而去的其他人,到底谁应该是精神病呢?
第三议章。球鞋狂案?
有的人有脚气,总是痒得难受,可偏爱穿球鞋,而且是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坚决地坚持天天穿,即使是在最热的大夏天,光着大腿,穿着小背心,甚至于光着膀子,也要穿球鞋,并且,把鞋带系得登登的,而对别样的鞋,一律不穿!
我的孩子也是这种货色,到了晚上可遭罪了,两脚捂得都发白了,湿漉漉的,赶紧拿各种药止痒!
但在止痒前,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需要做好,就是小心翼翼地脱下心爱的球鞋,精精乖乖地放在妥善的地方,脏了要擦一擦,或刷一刷,再粉饰一下,然后,才能顾及痒得难受的脚。
我就纳闷了?为什么那么多人就爱穿球鞋呢?而且,还特别喜欢穿外国的所谓名牌球鞋?即使你没有脚气,离老远也能让人闻到臭脚味,让人厌恶和惧怕!
如此,不得不说一下,在我们中国,其实也有很多很多其它的好鞋呀,还不贵,怎么就嫌弃呢?
后来,我逐渐地弄明白了,原来是跟“国际接轨”。但穿什么鞋,也需要“接轨”吗?我真担心有些中国人,慢慢地可能想办法,看怎么能把头发变成黄色或什么颜色?看怎么能把眼睛也改变成蓝色或什么颜色?看怎么能把皮肤也变成白色或什么颜色?还有…… 可没法说了!
其实,单就穿鞋来讲,喜欢穿外国的名牌球鞋不是不可以,可有的人就挣点屁崩钱,却肯花大价钱买外国所谓的名牌球鞋,但没承想,还经常买的是假货,屈不屈?
似乎还需要说,做任何事情一般都有规律或俗成,穿什么鞋合适,也应该根据时令、场合,还应该有仪表和礼仪的考虑。可有些人不管这些,在任何时候,在任何场合,都穿的是臭球鞋,是不是太没有文化品位了?!
另外,殊不知,对脚丫子也是需要关心和照顾的呀,适当地换换各种鞋穿一穿,对脚也是一种“关心和爱护”嘛!
综上所述,真是令人奇怪?对这些人应该叫“球鞋癖”?还是应该叫“外国名牌球鞋痴”?还是应该叫什么“狂”呢?或就是精神病吧?
第四议章.吝啬鬼案?
今天说说吝啬这个话题。
什么叫吝啬?我的理解是,就是有的人花钱相对能大方一些,而有的人花钱,就相对“抠门”一些,“抠门”就叫吝啬。
其实,“抠门”的人也是有层次分别的,或叫作有根本的区别。
如有的人只对自己“抠门”,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对自己的生活精打细算。但对别人不是这样,该花的钱肯花,这虽然似属于吝啬,但准确地说法,应该叫节俭,关键是对别人构不成伤害。
而有的人就不是这样了,对自己并不“抠门”,肯花钱自己吃喝玩乐,只对别人“抠门”,这样的人才应该是真正的吝啬鬼!
吝啬鬼也有“高低”之分。
如有的人并不掩饰自己的“抠门”,对“抠门”,是明目张胆地“落实”,也不计较别人怎么看,这样的吝啬鬼还算“诚实”。
如在早年,我有一个同班组的工友,在那时候,都是自己带饭解决午饭的问题。一到中午,我们班组的人就都围着一个大桌子吃午饭,大家把菜盒打开后,都放在桌子的中央,吃自己饭盒里的饭,随便吃大家带的菜盒里的菜。
我说的这个工友的菜盒是最小的,也就能有烟盒那么大,每次带的都是不变样的最普通的咸菜,而且只是一点点。他把菜盒盖打开后,往桌子中间一推,但从来不吃自己的咸菜,而是专挑别人的好菜吃,不但吃,而且是不顾别人,狼吞虎咽地抢着吃!
我们大家天天都用筷子或饭盒盖使劲地敲打他的脑袋,笑着骂他,他却总毫不在乎,边抢吃别人菜盒里的肉、鱼、蛋,边嬉皮笑脸地说:“脸皮厚,吃个够!”大家拿他也没有办法。
这种人可称是“诚实”的公开的吝啬鬼。
但有的吝啬鬼就不是这样了,动心思来掩饰自己的“抠门”。不但如此,还经常装出道貌岸然的样子,抨击吝啬,用豪言壮语来把自己装扮得相当地豪爽,就是自己感觉很会算计。
如我经常遇到这种情况,突然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说请我喝酒。我知道这个人的为人,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也知道肯定在搞什么名堂,就推说有事去不了。但这个人是不会饶了我的,会说上一大堆的理由,让我无法推却,只能是去了。
当然,往往并不是他一个人跟我喝酒,总是有一帮人在喝酒,也都是我的朋友,这是无法推却的原因之一。
其实,每次他们都喝得差不多了才找我,我去后不久,他们很快地就都“醉”了,非请我去的那个人,而且是“烂醉如泥”,在结账时,没有人能再“理事”了,只能是由我结账了。
等结完账后,那个人肯定会立即“清醒”过来,埋怨我总不给他结账的机会。
我这样的朋友还真有不少,他们会抓住我爱面子的心理,屡试不爽,今天是张三,明天是李四。
一个人来来往往的朋友,不可能都是清一水大大方方的人,什么样的人都有,这是正常的,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这样的人就属于所谓很会算计的人,什么事都算计,不过,应该叫爱算计,其实,根本就算不上会算计。
如举个例子,在前些年国企减人增效,对一定的年龄段,强行一刀切让买断,对不够年龄的人施“优惠政策”,诱惑你也可以买断工龄。爱算计的人就开始算计了,感觉,先白拿到手几万块钱真挺好,买断后,到社会上照样打工挣钱,非常合算,虽然不够年龄,也毅然地买断了,结果现在后悔得要死!
这就是我说的,不叫会算计,而是叫爱算计、瞎算计!
自以为聪明的吝啬鬼,处处爱算计,一辈子好像没少占便宜,其实,经常是“丢了西瓜捡芝麻”,净干傻事还不知道!
道理在哪儿呢?继续听我道来。
如对吝啬鬼,名声已经在外,朋友圈和单位都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了,当有什么人生的好机会时,是不会想到他的,因为不相信他,也不放心他,他就会失去人生的很多好机会嘛。须知,人生的好机会往往就是各种机遇,当机遇总是错过你时,你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
所以说,吝啬鬼们虽然经常在表面上占了便宜,其实是最吃亏的,只是他们自己没有这个悟性罢了。
因此,似应当这样说,自以为聪明的吝啬鬼,其实是傻乎乎的吝啬鬼,或者说,难道不是有精神病吗?
第五议章.西化魔案?
有“见过世面的大佬”说,在吃西餐时得闭着嘴咀嚼,在吃中餐时也应该这样,还不能出声。
在我的朋友圈里就有这样的“大佬”,就经常“指导”我们应该这样吃饭,或吃任何东西。
有不少人认为,确实有道理,也认为,这确是“文明”的标志之一,就是应当努力地什么都跟西方接轨嘛,于是,无论是在吃什么东西时,都紧紧地闭着嘴巴咀嚼。
也难怪,有些公众人物确实是如此嘛,你看荧屏上的有些大人物们,吃起东西来两腮鼓大包,嘴巴虽然无奈地撅起来,但仍然在努力地紧闭着,就是不露齿,“表率”做得很认真!
最辛苦的是做相关节目的主持人,得主持说话呀,嘴里嚼着东西还不能露齿,弄得嘴的张合难度很大,挺令人“尊敬”的,而且令人可怜!
其实,按“标准”来说,他(她)们虽然努力地做了也算是不错的“表率”,但仍然还是很不够的,如嘴巴闭得还不是很紧,还撅撅着,咀嚼也有声音,两腮也太难看了!
有幸的是,其实还有一个参照“标准”,本不敢说,但想到是举例子说说也无妨,就是驴马的咀嚼,嘴闭得很好,咀嚼很自然,似也应当很好地在学习中“接轨”或借鉴。
学习西方嘛,学习西方文明嘛,就得下点苦功夫,是马虎不得的!
我原来也是很“羡慕”西方文明的,也曾想这样学习吃东西,但我太笨了,学不了,只好作罢。因为我还想到,各个族群的习惯是历史形成的,该怎样就应该怎样,如不伤大雅,无须做特意地改变,还因为容易改成“四不像”嘛,所以作罢。
然而,肯学习的人仍然有很多,不知道我这个人,是不合时宜真有精神病呢?还是那些学得也不怎么样,而又非要学的人有精神病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