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6月1日,经毛主席批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广播了北京大学聂元梓等人的大字报。文化大革命的熊熊烈火被点燃了。
北京大学成了全国文化大革命的中心。各地学校纷纷效仿北大的作法,掀起了楸斗党委一二把手的浪潮,秩序被打乱了。
为了拔正文化大革命的航向,当时主持中央工作的刘少奇,决定按照以往的作法,向各学校各单位派出工作组【毛主席也同意】,具体领导各学校各单位的文化大革命。
由于刘少奇模不清毛主席发动文化大革命的意图,按照以往反右和四清中的作法,派工作组的目的是为了控制局势,而不是整党内一小撮走资派,因而跟毛主席的意图是相违背的。
工作组一进驻学校,就把斗争矛头指向一般的学生和教师,指向文化大革命的积极分子,压制了群众的革命运动。工作组成了阻碍文化大革命的绊脚石。
各地的工作组进驻了学校和单位以后,把文化大革命运动变成了反右斗争,变成了整群众的运动,大批大批的人被打成了“右派分子”和“反革命”,整理了一大批的“黑材料”。群众的革命热情受到了压制。单在北京二十四所高校中,就有上万学生被打成“右派”,数千名教师被打成“反革命”。工作组犯了方向性、路线性的错误。
毛主席于7月18日回到北京,得知这一情况,感到非常恼怒:凡是镇压学生运动的人都没有好下场!运动犯了方向、路线的错误。于是中央下令撤销工作组。
工作组撤走了,但大量的“黑材料”没有销毁,被打成“右派分子”和“反革命”的人也没有得到平反,全国各地有成千上万的人来京上访,造成局势更加混乱。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1966年11月16日,中央下发【关于处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档案材料问题的补充决定】,再次重申:原工作组,学校党委或其他有关组织,必须将1966年5月16日以后各种整学生,整群众的材料,包括整理过的或者没有整理的材料,除在这一文件宣布以前,确实已经焚毁的外,全部集中,不许隐瞒,不许转移,不许复制,不许自私处理。对于在文化革命运动中,因给领导或工作组提意见而被打成“反革命”、“反党分子”、“右派分子”和“假左派、真右派”等的革命群众,都应宣布一律无效,以于平反,当众恢复名誉。
由于种种原因,尽管中央三申五令,各地的工作组和党政机关并没有完全执行这个决定,许多“黑材料”没有销毁,那些被打成“右派分子”和“反革命”的人也没有得到平反。这是因为,文化大革命运动将继续向灾难性的轨道滑行,这些当权派也将面临着被“整掉”的危险。
附:中共中央关于处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档案材料问题的补充规定
一九六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十月五日中央批转的军委、总政关于军队院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紧急指示,对于贯彻执行毛主席的正确路线,推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起了重大作用。
根据最近各地的情况,中央认为,对于文化革命中各学校,各单位编写的整群众的档案材料,都应该宣布无效,全部清出,一律当众焚毁。这样做,是为了更好地、集中地进行两条路线的斗争,抓住大是大非,从思想上政治上彻底批判资产阶级的反动路线,促进广大群众的革命团结,防止在枝节问题上纠缠不休,互相对立。
中央对处理文化大革命中档案材料问题,补充规定如下:
【一】责成原工作组、学校党委或者其他有关组织,必须将一九六六年五月十六日以后的各种整学生、整群众的材料,包括整理过的或者整理的材料,除在这一文件宣布以前,确实已经焚毁的外,全部集中,不许隐瞒,不许转移,不许复制,不许私自处理。否则,并将受到党的严厉处分。
【二】除个人被迫写出的检讨材料全部交还本人处理外,其他所有的材料,集中清点之后,在上级领导机关和本校代表的监督之下,当众焚毁。
【三】以上规定,完全适用于工矿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等组织,也完全适用于进行文化大革命的军事机关和院校。所有这些单位,对于在文化革命运动中,因为给领导上或工作组提意见而被打成“反革命”、“反党分子”、“右派分子”和“假左派、真右派”等的革命群众,都应宣布一律无效,给以平反,当众恢复名誉,并按以上规定处理材料问题。
【四】在处理材料问题的过程中,各方发生争执的时候,应该严格遵守十六条的精神,根据上述规定,采取共同协商的办法解决,只许文斗,不许武斗。
在文化革命运动中,对待犯路线错误的领导干部,一般应该遵楯毛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针,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为了让他们改正错误,不要连续地在长时间内去斗,不要勉强留下他们,也不要限制他们的行动自由。犯错误的领导干部应该主动地,认真地、虚心地向群众进行检讨,不要同群众形成对立的状态。
这一文件,应立即在各学校、各单位群众中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