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文经过考虑,决定派叶昌明担任上海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主持上海市总工会的工作,实际上是上海工会系统的管家。当时,叶昌明还不是共产党员。但是,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却给了他三个职务:一是市革委会常委,二是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三是上海市委建立后市委的“列席常委”。这样,叶昌明就有了两个正式职务和一个特殊职务。这三个职务,非同小可,这决定了叶昌明不仅是市政府的领导人之一,参与市委日常工作的领导人之一,而且是市总工会的真正一把手,主持市总工会的日常工作,手中有很大的权力。
叶昌明当上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时,市总工会的干部都由他任命,他还充分利用手中的权力,在全市的干部任命方面施加相当大的影响力。
在张春桥、王洪文、马天水、徐景贤、王秀珍的支持下,叶昌明在上海一言九鼎。一九七四年,叶昌明在上海市委的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党组织要发展党员和提拔干部,要征求工会的意见。身兼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和市总工会副主席的金祖敏与他一唱一和,立即提出,要力争在两三年内使工人造反派在区、县、局的第一把手中占百分之五十。在叶昌明的安排下,市总工会从一九七零年,派出一百多人担任上海各局、区、县以上党政机关领导职务。更有甚者,上海市几次向党中央和国务院输送担任领导干部的工人干部,也都由市总工会首先提名的。
叶昌明担任上海市委“列席常委”一职,非同一般。他不是通常只是在常委会上听一听、提一提些意见的那种“列席”,而是在常委会上说话有份量甚至带有决定意义的“列席”,市委凡是作出重大决定,叶昌明的意见都带有重要决定作用。他这个“列席常委”,在市委常委会上,地位比正式常委还重要。因此,在叶昌明领导下的上海市总工会,实际上是上海第二权力机构。当时有人说:别看叶昌明不是市委副书记,权力却比市委副书记还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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