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和自我
诗人就是当下、“大众”的敌人。
诗人首先要做自己的敌人:如果不能抛弃自己,只能沦落而泯然众人矣。
抛弃即重生。诗歌毋宁说是诗人自祭的哀歌。
诗歌和自我
诗歌是“天”启的。诗歌之伟大不在于她是最高语言或最崇高的审美感受,而在于她提醒我们如何面对自我——或者说,诗歌即自我,即存在。我的意思是,诗歌牵引着我们不断回归本我,通过观照“我”之本然,证明人的存在首先归属于“我”,然后才臣服于抽象的外部法则。当我说诗歌即自我、即生存时,意味着人建立在孤独的自我感受之上——内在体验才是人的根本。我不承认这是唯心主义的立场。相反,我坚持认为这是神圣的完整自我和超验的自由个我相统一的立场,这一统一,表明人是超越主客二分的主体。毫无疑问,诗歌作为即时的思维、情感,其最大功用是将人送回自己身上,让他成为自己——一旦诗歌让人体验到了自己,自我就有了建立的可能。
我想,人们可能会有这样的悲观:我们渴望着美好生活,却时时陷入人的泥淖和丑陋中;我们眼中的远方和诗歌,无法遮蔽现实(甚至诗人)的灰暗和无情。当我们面对这些,还会认为这是启蒙过的人吗?这是理性主义的人吗?一个斩钉截铁的回答:是,又不是。必须指出,即便启蒙主义、理性主义的人,也会将人绝对化、抽象化——那些试图灭绝种族或对否定意见采取决绝态度/措施的人,难道体验不到自己的存在?错了,他们恰恰是最精致的自我主义者。显然,我们可以说,对自我的发现/建立,还天然地包括对他者存在的允诺。这个意义上,自我是绝对的我,却不是唯一的我,如果把自我当作唯一的神,我即不存在了——孤立的我毫无疑问是动物的、隔绝的,与这个世界水火不容的。
诗歌一直对人的异化保持警惕,尽管她自己也时时刻刻面临着异化。通常而言,我们认为自我的建立是在同客体的对峙过程中实现的。也就是说,自我建立于摆脱一切外在关系之际。然而,鲜有人认识到,当我们同客体对峙时,已经落入外部关系内,沦为被规训过了的徒有其名的主体——也就是说,我们在生产着不属于我们的“我们”,而是商品、工具和理性的牺牲物。诗歌提醒我们,人是自觉的,也是包容的,人必须建立在主客体的相互认同而非排斥、吞噬中。这就是说,诗歌让自我发现了存在的奥秘:通过确立内在的我、精神的我,才能将人立起来。这个意义上,人是一个过程,而不是实在物;人是一种劳动,而不是劳动结果;人是一种自在体验,而不是客观经验。
诗歌之所以能建立自我,源于她挖掘出了人格的丰富性和完满性——诗歌作为一种精神、行动而非文体确立了内在个我,亦即通过找寻客观之人的内在性指定了他是“那个人”。要注意的是,这个内在性虽是本质的,却不是排他的,而是存在于或者本然于主客体间、物内外里和时空之中,亦即人是一种规律和关联,他不能脱离自然而自行确认自己。诗歌探讨的恰恰是这种规律和关联——一切外部关系都无法显示内在,无法显示生命的本源,虽然这些都要在关系中确立,但人的向内寻找(内向挖掘)是自觉的、积极的、纯粹的,而不是服膺于某种意欲的:建立自己,正是去意欲的过程。当然,这一意欲是完全的本能,而非合理的存在。
诗歌能做到将“我”指定/还原为“那个人”,并非身份上的——在身份上,我们都已隶属于现代或当下,这是比机构还要庞大而莫名的东西,我们被剥夺了自然而然的人格,甚至被规定唯有张大私欲/私欲才能找到自我。这里要说明,对“我”的指定是内在精神上的。通常我们将人数众多的、指标意义上的他者视为乌合之众,恰恰是这些若有若无的“大众”统治着我们。诗歌是大众的反叛或反拨,她公布着诗人的秘密,并将内在个我袒露出来,成为一个实在的超越。这个意义上,诗人就是当下、“大众”的敌人。当然,诗人首先要做的是自己的敌人,如果他不能抛弃自己,只能沦落而泯然众人矣。抛弃即重生。这里,诗歌毋宁说是诗人自祭的哀歌。
作为自我的认定方式,诗歌其实是一种抗议,尽管有时候毫无用处,但她至少在表明,“我”不是抽象的大众,也不是模糊的平等,更不是约化的自由,而是十分完满的有生命力表现的人。毫无疑问,诗歌更多时候体现出恐惧、焦虑和绝望,甚至表现出无名的虚无,一种失去希望的、吞噬全部精神的对个我的占据——必须指出,这不是诗歌自身造成的,而是社会被制度化以后留给人们的后遗症。当然,诗歌中的“病”更多的是立场、态度,对毁灭的纯粹驳斥——人所失去的自我反省的自觉性在诗歌这里萌芽了。假如没有诗歌,人还会剩余什么呢?毕竟,这是我们赖以认识自我存在的透視镜。
但是,我们的危险在于,诗歌和她的出发者都会陷入固定的框框中。也就是说,我们虽然神经健全,意识清醒,不过对自己是人和实在,特别是作为人的责任上,一无所知。我们只沉浸于眼前的事物和法则中,一个简单的例子是,人虚无,诗歌也虚无,诗歌不是表现出痛感,而是跟随人本身平庸地即在着,完全失去自我超越的能力,似乎当前之触感即是生命本身,即是永恒。这种情况下,诗歌需要扔掉那些对经验的、现象的实存的追逐,是本体世界而不是经验世界规定了何者为人/诗。事实上,我尚找不出诗歌突破自身困境的理由,因为我们虽然生活在悲剧之中,却认识不到这种悲剧体验是一种新的开始。
尽管如此,我还是将诗歌当作本体世界中的一个核心部分,当作人自我保存、自我发展的一种最为彻底的方式。因为唯有诗歌才能提醒我们,人自身即存有无限超越、无限发展的可能——生活让“我”成为囚徒,诗歌让“我”重获自由。这个意义上,当诗歌被吟咏而出之际,实际上是新的个人主义诞生之时。
诗歌和理智
诗歌对“立人”之关键之所以重大,不在于社会日常中理智缺位,而在于感性缺位。
感性在创造诗歌的同时,创造着我们人类自身。
立人是诗歌的出发点,也是归宿——这是诗歌内设的唯一目的。亦即,诗歌是人获得新的“上帝”的一种途径。必须指出,诗歌作为即时的思维、情感,是感性的;但肉体化的诗歌,则是理智的——文字是文明的、理智的最高形式,思维落实到文字上,意味着获得了价值性约束。当诗歌和人等同起来,表明人从自然状态脱离出来,从即物直观摆脱出来。不管这种脱离、摆脱会不会将人引向另外一种“状态”,诗歌绝不是人的纯粹性的体现,乃不争的事实。这种说法是否会推翻如下一个既定结论,即意力是世界之本体,人建立在自由意志之上?这确实是个问题。
切实地看,诗歌中包含了对乌托邦的设想和对意识形态的投入,不管乌托邦、意识形态是人、物还是道、器。这个意义上,诗歌是理想的概念化事物。但不论如何解说,诗歌到底被感性统领还是被理智支配,都需要辨析明白。否则,无法确定人与神的关系、责任和各自的归属。若诗歌是感性的,则否定了神、规律的存在;若诗歌是理智的,人的罪恶就不需要自己负责——天、规律就是恶的。在这个问题上,我倾向于将诗歌理解为一种感性的理智化和理智的感性化的集束,二者互立互破,表现为人的社会性实践。也就是说,诗歌一则是生命精神,一则是道德实践,是人对自身状态合理引导下的自由判断和选择:一个粗俗的譬如是,假定我丢失了一只鸡,诗歌是批评、批判,而不是悍妇式的骂街。
这就是说,人可以假定为抒情的或叙事的,但诗歌绝不只是激情或情绪,诗歌中有一种文化、艺术甚至社会自觉,这种自觉不会抛弃思维的激荡,但也不会被其湮灭——惟热血或惟科学都会导致诗歌包括人走向自己的反面。不过,必须指出,对感情和理智的强调并非天然导出二元对立,而是说,二者可以相互涵盖,而不是机械化地以一方判断另一方。实际上,当我们在争论诗歌是感性的还是理智的之时,并不清楚自己意欲何为。因为他们之中的任意一方,对于人这个具体的实在而言,都不具有本体价值。也就是说,人的本体价值内在于本能,又外显于道德,唯有二者统一,才会造成人的伟大。
但是,二者之统一或互为并不是说彼此生成。必须指出,感性和理智的矛盾中,感性是本源的、第一位的。诗歌虽然经由理智而为艺术反应,但人根本是感性的,是本能的仆从,而理智是感性的产物,即内在于本能之中——本能并不意味着人完全受欲望统治,欲望只会撕碎人,而不会立人,本能还存在建设性之一面,它规定人必须服从于存在这个最高价值。存在意味着人的本能中有克制自己的本能。由此,我们可以理解感性与理智的关系,当理智表现为单纯的理性主义,将人当作理性的奴隶,感性则从欲望即人的本真状态出发唤醒内在个我的存在。当感性表现为纯粹的动物主义,让人性陷入真空之中,理智则将人引导回存在的既定秩序轨道。
当辩明了感性、理智之关系,我们才可以放心地说,诗歌是一种深邃的自我和本能,一种对自我否定之否定的创造。就此而言,诗歌之所谓立人,不过是将蒙垢的内在个我发掘出来。而通常讲的实践理性,不过是听从主体需要的具体活动,而非超验的形上存在——亦即理智固然具有能动性,但它是被支配的,它除了根据感性的需要提供逻辑服务,不再具有其他价值。由此可见,诗歌是一种理性的情绪,其在对生活的反射中创造着普遍价值,一个真正的诗人、一首真正的诗歌都被充实了感性的理智,当我们说诗歌是乌托邦、意识形态时,不过在寻找我们自身——一个有待培育主体精神的躯壳。
在这个论域中,肉体化的诗歌实际上是即时思维情感的理智性符号。当然,我们可以说诗歌是感性的,感性是她的内在、外在和全部,但诗歌绝不只是内在个我的瞬间状态,而是超越个人的、以具象为出发点的抽象思维。人就是在具象和抽象的冲突和激发中提炼出来的,诗歌在表现纯粹的自我。这没有错,但纯粹的自我存在于普遍的人类情感中,当我们咏叹,其实是发出一种带有共鸣之音的回声。也就是说,诗歌写作是诗人的认知活动的外在体现,而认知则有一个从个别到一般、从局部到全体的过程:所谓的内在个我逻辑上是经验的产物,诗歌则由自由意志(内设道德实践)指引自己的发生。
人是灵肉一体的。当我们谈及自由意志时,实际上是说人虽然还是自然状态的人,但它具备着理智化的可能。否则,将完全臣服于动物性。不过,必须尊重生命本能并将其落实到人性、人格中,若缺少这个前提去提理智,将扼杀人之为人亦即人的天性。这里,我更倾向于将感性视为人建立自己的最大驱动力——这是人的生命之所在。假若失去了感性,人将会失去作为自己的需要,而诗歌则和皮毛一般,则是可有可无的呻吟或装饰。需要强调的是,当我们张扬理智或道德实践时,要认识到这样一个前提,感性永远不会衰退或削减,其遭受的压制愈大,自塑性越强——它一直支配着人的一切构建性行动。
追根究底,诗歌对“立人”之关键之所以重大,不在于社会日常中理智缺位,而在于感性缺位。感性在创造诗歌的同时,创造着我们人类自身。企圖抹杀感性的意义,无疑也在抹杀理智——理智是什么?是最大的感性,最强的欲望。当认识到这一点,我们才会追溯出人的起点,并完成他的创造,一种生命自我的道德实践。
诗歌和虚构
虚构是关于事物之存在的反映。任何一种讲述都是存在的而非编造的。
虚构是事物本真的象征或重现。逻辑上存在比真实更符合事实。
当我们在诗歌中分辨不出谁是谁的对象和影子时,伟大的虚构才算完成。
整个世界都是虚构的,即世界是由人类的想象安排出来的,一旦离开想象,我们赖以生存的万事万物都面临崩塌,除非借助另外一种虚构进行重建——遗憾的是,虚构只有一种。诗歌在本源上是叙事而非抒情的,她是有关世界存在的一种自足性话语,当诗歌试图讲述、完成自身时,虚构就随之而来。这个意义上,诗歌即虚构,一种关于倾向、立场的建立和输出——此过程中,将进行种种符码的编译。讨论这个问题,首先要界定一个基本观点,虚构是关于事物之存在的反映,它要表明的是,任何一种讲述都是存在的而非编造的。也就是说,虚构是事物本真的象征或重现。不过,存在和真实并不是同一个概念。比如,你可以假定龙是存在的,但它却不是真实的,但是就世界之生成及其意义而言,逻辑上存在比真实更符合事实。
“真实”意味着眼前之物,而存在则是一种规律、气或者说我们对事物抽象的、整体的认知和把握。在诗歌中,真实是没有意义的,只有表现为存在,她才会和人这种最高的精神实体结合起来。虚构意味着什么呢?它至少表明,诗歌在讲述一个事件、构建一个图景时,这个事件、图景以内在个我的体验、经验为蓝本,却并不是直接投影,而是经由语言的加工进入读者精神世界——虚构意味着诗歌内置了主观真实的想象和看法。
我相信一个读者在面对一首诗歌时,他首先关注的并不是诗人的想法——而任何一个伟大的作家都不会把读者当作隐私的窥探者——相反,他不过是想寻找自己的影子或个我问题在他者那里的回应,亦即通过诗歌这个载体,获得对个体的认知和被解释——即便一个小小的感动或共鸣,都是对自我的一次全新体验和进入。
通常而言,一首好的诗歌从来都不会引起人们有关真伪的怀疑,宣称诗中之这个是不存在的,即其中之描述并不是来自于现实的生活,也与我无关。相反,其提供的不同时空、情境恰恰能够有效地击中我。对读者而言,诗歌描述的虽非身受,却是感同,她能够很好地让读者切入自属的心理空间。我个人的意见是,虚构包含两个层面的意思,一则诗人借助虚构的东西表达自己,一则诗歌对读者而言是另在、虚构的(诗歌并非读者切身之经验)。这样一来,虚构的意义在于,读者通过虚构获得了共鸣性体验,这种体验可以让他更好地发现个我的内在尤其是此在。甚至可以这样说,虚构是关于“我”的存在的逻辑指证。当我们被一首诗歌打动,只能说其中之存在让陌生、隔绝甚至并不同在的我们建立了“是”的联系。
一个疑问是,虚构为什么能够建立起存在,或者说诗歌为什么會借助虚构来表达自己。我的解答很简单,虚构比真实更接近于人的生活方式。也就是说,真实固然是生活日常,但它时时刻刻发生着,并不能确定人之为人的本性,唯有虚构能够将存在作为通感之体验提炼出来,在内在个我和他者之间标志出个性的共识、共在——显然,虚构通过具体而抽象的讲述,引起了读者关于“我”的主动想象,或唤醒了某种身临其境的参与意识。在这个意义上,最能反映人的此在和打动人即在的,就是虚构。如果说诗歌还有可用的表达技艺,无非是如何通过虚构营造丰盈的代入感。
虚构的真实虽然并不是即在的“真”,却是本然的“实”。有意思的是,阅读过程中,很少有人反感或抗拒虚构——恰恰相反,虚构被认为是一种动人而高超的技艺,根源就在于,这些虚构之物就存在于我们唯一真实的现实世界或我们内心中。也就是说,诗歌创作的目的并不是记录,而是表达,表达必须将体验抽象为经验才能落实到精神深处。毫无疑问,诗歌中的事物是虚构的,但却是抽象的实体,其产生于我们对整个世界和自我之实存的理解把握上。亦即,当一个虚构的事物进入诗歌时,便成为承载着存在和客观的精神之物。而且,它还附加了我们潜在的有时无法说出的主观意识。
虚构背后隐藏着一套真实不虚的叙事、情感逻辑,这就是说,虚构不过是一种必要的、以之表达我们客观存在的修辞手法,但真实永远是生活的底色,你无法想象人类存在于无稽不实之中——我们并不是凭空臆造或凭空抓取生活的人。这么说来,诗歌中的事件、情绪在源点上必须是真实的。否则,即是我们对自身的否定和遗弃。诗歌优劣的鉴定标准是能否以虚构的事物表达真实的存在,假若硬生生虚构生活特别是即时情境,只能称之为伪叙事、抒情——这种堆砌语词的无病呻吟之作,如今大行其道,比比皆是,行之者不以为非,反以诗人自居。
虚构是一种广义的自我命名或自我认证行为,它代表着定性而非断语。当一个虚构的事物产生时,无论正经还是荒诞,都意味着在现实中有必然的存在或对应物。虚构更倾向于一种认识论而非方法论,而它自身也通过虚与实的对立递进出我们的立场和态度。当我们在诗歌中分辨不出谁是谁的对象和影子时,伟大的虚构才算完成。
如果我们虚构,一定是为了更好、更完整地表达、认识自己——而真实,并不足以代表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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