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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翔的徐志摩

时间:2023/11/9 作者: 鸭绿江·华夏诗歌 热度: 22226
回望民国时期的文坛,徐志摩是绕不过去的一个人物。他的诗歌和散文,在现代文学史上是一道别样的风景。

  这位才情卓越的新月派代表诗人,天生了一副浪漫的翅膀。他短暂的一生,就是一次飞翔的历程,在民国文学的天空中,留下了一道深刻而明亮的印记。

  徐志摩于1897年1月15日出生在浙江海宁硖石镇。其父徐申如是清末民初实业家,曾与人合股创办硖石第一钱庄——裕通钱庄,成为当地远近闻名的首富。徐志摩自幼聪颖,而且生性好动。父亲知道他不是读书做官的料,给他做出的人生规划是让他接班做实业,让徐家的基业在他的手上发扬光大。

  于是,在1918年,徐志摩被送到了美国学习银行学。在美国待了两年,徐志摩面对资产阶级掠夺的疯狂性、贪婪性,以及整个美国社会的物质利欲性,感到了极度的厌倦。同时,受英国哲学家罗素的吸引,摆脱了美国博士头衔的诱惑,买舟横渡大西洋,来到了英国。在英国,由林徽因父亲林长民引荐,认识了英国作家狄更生。后在狄更生的幫助下,以特别生资格进入了康桥大学(剑桥大学)。在康桥,他如鱼得水,顿感海阔天空,换了人间。他如痴如醉,开始了新诗创作。他后来回忆说,正是康河的水,开启了他诗人的心灵,唤醒了久蛰在他心中的诗人的天命。

  海外归来,徐志摩自然无意成就为一名银行家,他的使命是诗人。作为诗人的徐志摩,飞翔始终是他的梦想,是他的最爱。他那颗浪漫的心总在天上,从来不会着落实地。正是那种飞翔的浪漫,成就了徐志摩在民国文坛的诗人身份和地位。同时,也因为那种飞翔的浪漫,才导致了他人生经历的曲折和坎坷,以至,他最后意外身亡,英年早逝。徐志摩那种飞翔的浪漫,不单单是一种性格了,它已经成为一种信仰,一种人生观。

  徐志摩在他的《猛虎集自序》里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曾经有单纯的流入怀疑的颓废。”对此,胡适说过,“这句话是他最好的自述。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一生的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实现的历史”。在徐志摩死后,他的偶像林徽因也说,“他真对命运这样完全诗意的信仰!”因为爱,自由和美,徐志摩的信仰,始终离不开飞翔的浪漫。

  正是出于那种飞翔的浪漫,徐志摩发誓要成为民国历史上第一个离婚者。他不管不顾,真的与发妻张幼仪离了婚,结束了那桩自认为没有爱情的婚姻。离婚的目很明确,他要去追求他心目中的女神林徽因。可是,等他真的离过婚,来到林徽因面前的时候,林徽因已经名花有主嫁作他人妇了。民国的世界似乎很小。当时站在徐志摩的面前,与林徽因牵手的那个人,不是别人,是梁思成,梁任公的儿子。梁任公何许人也?徐志摩最尊敬的恩师也,梁启超先生!这一次,徐志摩浪漫的额头在现实无情的坚壁上碰出了一个很大的血包。无奈之下,徐志摩知难而退了。如此一来,大家依旧是好朋友,见面如前。

  当时,那个年轻的徐志摩,可谓才貌双全,走到哪里都能受到佳人的青睐。真的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了。一个偶然的机会,徐志摩这位民国的才子,遇见了另外一位民国的才女。她叫陆小曼,出身于江南名门,夫婿王赓是美国西点军校毕业生,时任哈尔滨警察局局长。王赓因忙于公务,与妻子陆小曼离多聚少,感情上渐渐疏远。一次,徐志摩与陆小曼共同出演了《春香闹学》。从戏台上下来,他俩越走越近,终形成热恋。在胡适的帮助之下,陆小曼离开了王赓,跟徐志摩走到了一起。

  徐志摩和陆小曼的婚礼是1926年10月3日,农历7月7日,在北京北海公园举行的。这是民国年间最著名的一场婚礼。它之所以著名,不是它的场面有多奢华,而是有人在婚礼上“砸场子”。且“砸场子”的人还不是别人,是新郎徐志摩的恩师梁任公。那天,婚礼的主婚人是胡适,证婚人是梁任公。在婚礼上,梁任公豁然起立,义正言辞地发表了有史以来“最坦诚”、“最直率”、“最另类”的证婚词:

  “我来是为了讲几句不中听的话,好让社会上知道这样的恶例不足取法,更不值得鼓励——

  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以至于学无所成,做学问不成,做人更是失败,你离婚再娶就是用情不专的证明!

  陆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过来人,我希望从今以后你能恪守妇道,检讨自己的个性和行为,离婚再婚都是你们性格的过失所造成的,希望你们不要一错再错自误误人。

  不要以自私自利作为行事的准则,不要以荒唐和享乐作为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再把婚姻当作儿戏,以为高兴可以结婚,不高兴可以离婚,让父母汗颜,让朋友不齿,让社会看笑话!

  总之,我希望这是你们两个人这一辈子最后一次结婚!这就是我对你们的祝贺!——我说完了!”

  这哪里是证婚词!这分明是对新郎新娘的一场公开讨伐!不就是“砸场子”嘛!不过,事出也有因。原来,徐志摩和陆小曼的这桩婚姻,双方父母反对,他们身边的朋友们也多不看好。作为徐志摩的老师,梁任公对徐志摩的“婚变”更是持了坚决的反对态度。梁任公曾经专门写信劝告徐志摩,“万不容以他人之苦痛,易自己之快乐。”“恋爱神圣为今之少年所乐道,……兹事盖可遇不可求。”“呜呼志摩!天下岂有圆满之宇宙?”热恋中的徐志摩已经听不见任何人的劝说,包括他的恩师梁任公。徐志摩给梁任公回信说:“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学生如此理直气壮振振有词地回绝了恩师的关心和爱护,师者自然很失望,心中大不快。梁任公后来在徐志摩与陆小曼婚礼上的证婚词,就是由此引发。

  关于梁任公给徐志摩和陆小曼的证婚词,史上一直存有分歧。有说,任公性情耿直,铁面无私。有说,任公如此“砸场”有泄私愤之嫌疑,对新人不吉利。姑且不论证婚词的是是非非,单看这一对新人后来的下场,倒是完完全全地印证了这样一句古语:“晚辈不听长辈言,吃苦的日子在眼前。”

  毫无疑问,徐志摩同陆小曼的婚姻是不幸的。最初,徐志摩不会意识到。这个满怀飞翔的浪漫诗人,新婚的日子必定是浮在云层之上。但是,快乐的时光向来很短暂,浮在云层上的人最终还要落到实地。蜜月过去之后,各种烦心事接踵而至,徐志摩遇到的最大不快,是钱不够花了。这一对小夫妻,都曾经是大户人家的公子、小姐,从前在花钱的问题上从来就不用操心。只是他们这桩婚姻,没有得到双方父母的支持,婚后他们无法开口向父母要钱,生计不再依靠父母,只得靠自己了。那时,徐志摩的收入已经很高了。一个普通文员的月薪才五块钱,徐志摩的月收入却高达一千多块钱。即便这样,他们的日子过得还是捉襟见肘,入不敷出。况且,陆小曼离不开怀抱里那杆长长的烟枪,有多少钱财都可以在那忽明忽暗的火光中化为灰烬。

  为了增加收入,徐志摩抓紧写稿卖文的同时,还不得不离开上海,到南京、上北京去做兼职教授。徐志摩生命中最后一段时间,一直奔波在上海与南京、北京的往返途中。直到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搭乘的飞机因遇大雾,在济南南部郊外误撞山头,机毁人亡。

  徐志摩的死,似乎命中早有定数。这个定数,也还是源于他飞翔的浪漫,是那种简单的信仰,诗意的信仰。徐志摩一直是一个想飞的人,他曾经写过《想飞》一文。文中写道:“人们原来都是会飞的。天使们有翅膀,会飞,我们初来时也有翅膀,会飞。”“是人没有不想飞的,老是在这地面上爬着够多厌烦。”“飞出这圈子,飞出这圈子!到云端里去,到云端里去!”

  飞翔,是徐志摩的梦想。飞翔,后来竟然真的成为徐志摩的生活方式了。因为需要经常往返于上海、南京和北京之间,徐志摩通过朋友关系,在航空公司谋取了一张长期的免费机票,这就使得徐志摩乘坐飞机非常便利了。

  徐志摩实在喜欢坐飞机的感觉。他曾经对梁实秋说:“喂,你一定要试试看,哎呀,太有趣,御风而行,平稳之至,在飞机里可以写稿子。自平至沪,比朝发夕至还要快,北平吃早点,到上海吃午饭。”正是这种喜欢,让徐志摩致命。喜欢,本身就是一种风险啊。常在河边走,难免有湿鞋的时候。

  对此,徐志摩自己好像也有预知。在最后一趟乘坐飞机之前,离开北平的前夜,徐志摩曾经去林徽因、梁思成家串门。适逢林、梁夫妻二人外出,不遇。徐志摩给林徽因留了一张纸条曰:“定明早六时飞行,此去存亡不卜……”11月19日徐志摩搭乘飞机赶回北平,是为了参加当晚林徽因在协和小礼堂为外国使节举办的中国建筑艺术演讲会。徐志摩约好了林徽因派车下午三点钟到北平南苑机场接站。林徽因派去了车子,在南苑机场一直等到四点半,机场方面说飞机没有到。那一趟飞机,就一直没能到达北平南苑机场,在济南南部郊外撞山后起火烧毁。

  徐志摩,这个一直爱飞的浪漫诗人,在他乘坐的飞机撞山焚毁之后,他从火焰里腾空而起,张开天使一般的翅膀上天了,到云端里去,到云端里去了,去圓了他的飞翔之梦。

  王张应,1963年出生,安徽潜山人,现居合肥。诗人、作家。1980年代开始文学创作,已在《诗刊》《清明》《安徽文学》《阳光》《诗歌月刊》《散文选刊》《厦门文学》等全国数十家报刊发表中、短篇小说、散文、报告文学及诗歌近200万字,作品入选多个选本,多次获奖。出版诗集《感情的村庄》《那个时候》,散文集《祖母的村庄》《一个人的乡愁》,中短篇小说集《河街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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