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陕西 西安 710100)
一、“非遗”舞蹈传承的传统思想
(一)“绣球龙灯”的发展现状
清苑县戎官营村是绣球龙灯的起源地。根据传承人戎云鹏向我们提供的资料显示,早在明朝万历九年(1581 年)就已出现,距今已有400 多年历史。据说,明朝万历九年正月十五元宵夜,河北省清苑县孙村乡戎官营村到处张灯结彩、热闹非凡。村民们手持各式各样的花灯在大街上玩耍,时而分散,时而聚集。村民戎轩见此景深受启发,研究出将绣球花灯排成双队,加上龙头龙尾,惟妙惟肖地组成两条腾飞的火龙,演示在空中翻滚翱翔的态势。由戎轩牵头,戎官营村村民共同组建了一支舞龙队,起名为“云龙圣会”,并逐渐发展壮大起来。绣球龙灯也是经历了一系列的组织改革,据绣球龙灯会历代会首名目记载:分为云龙盛会、绣球龙灯艺术团和中华绣球龙灯舞龙队三个时期。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非常重视城乡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号召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随着改革开放带来的机遇,全国各地吉庆盛典和舞龙赛事增多,戎官营村绣球龙灯重新组织,实现了又一次飞跃发展,比历史上的“云龙圣会”有了质的飞跃。表现出新时代的特点,增添新的道具,新的服装。打破历代的旧框框。许多年轻妇女参加了舞龙活动,走南闯北真正发挥了半边天作用。团长兼教练戎福友把“云龙圣会”改为“绣球龙灯艺术团”。
2000 年,戎云鹏把艺术团正式命名为:“中华绣球龙灯舞龙队”。艺术上开拓创新、突破约束、龙身龙节无限延长。在继承龙灯翻、滚、腾、转、游、盘、穿、练、跃等传统演艺基础上,又增加了闪、展、挪、巧、旋、合、离、顺、晃、组等多路演艺技能。①
中华绣球龙灯经世代相袭,流传至今,凝聚多少代人的心血和智慧。与众不同的造型,独一无二的表演形式,成为河北省一支艳丽的艺术奇葩,被载入《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河北卷)》,在中国舞龙赛场上占据重要地位。2009 年6 月6 日,被河北省政府批准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其中,清苑县戎官村绣球龙灯被列入传统舞蹈项目予以公布。绣球龙灯具有丰厚的文化底蕴。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创造出中华绣球龙灯这宝贵的精神财富和智慧结晶,成为中华文明的瑰宝。②
1996 年,老艺人戎海亭、戎发动、马大房、戎庆明亲自到清苑县驻军制做绣球龙灯。亲自传授解放前舞龙艺术,军民共创文明文化建设。1997 年,在保定市人民广场参加庆祝香港回归大联欢,当时获得了市委书记张士儒的高度赞赏好评。1999 年12月19 日,在天安门广场参加庆澳回归大联欢演出,受到省文联主席郑一民的高度赞扬。2000 年春节正月初二至初五,参加北京举办的第14 届龙潭杯中华民间优秀花会大赛,获铜奖,并刻碑在公园中心大墙上永久保存。2000 年9 月末,参加了首届中国铜梁龙灯艺术节全国舞龙大赛,荣获一等奖、中华舞龙群珠飞腾奖。2007 年3 月15 日—16 日参加了中央电视台(二台)举办的金土保定站录制节目。③2015 年因我村有传统民族文化“绣球龙灯”。国家城乡住建部等七部委,168 号文件公布:戎官营村被批准为第三批“传统村落”。
(二)传承人“传统”传承的具体表现
1.本村内部的自发传承。笔者对清苑县戎官营村以及周边的村庄进行年龄分层的采访调查,其中受访者50 余人,70 岁以上老人大约5 名,40-50 岁之间调查人数居多,20-30 岁之间大约 10 名,15 岁以下的大约 5 名。调查发现,戎官营村的4000 余人中除了青少年儿童、老年妇女以外,基本上都舞过绣球龙灯。在戎官营村周边的清苑县县城调查发现40 岁以上的较为熟悉,而25 岁左右的年轻人却不知为何物;在周边县城的调查中,也仅有一名70 岁的老人知道绣球龙灯,而受访的其余人却不知其为何物。在对于戎官营村的调查过程中,笔者听到最多的声音就是:“我们这两条龙一耍就是好几年,年年都要耍,耍得可好了,还经常受邀去演出”而对于戎官营村的少年儿童,多是觉得摆字龙灯好玩,却无力参与其中。
据传承人戎云鹏介绍说:“我们绣球龙灯现今演出队伍有40 人左右,男女混合,主要演出成员为家庭妇女,春节演出的时候男人们多点。现在也有好多演出,我们也统一了服装,每次演出完后都会将服装鞋子统一收回来,设专人负责清洗服装,等下次演出时,先确定好演出人员后,再将服装鞋子发下去,我们的财务有专门的会计负责管理,每次接到演出通知就开始在村子里找人,我们村子大,人比较好找,也好组织,主要是俺们村人也爱好这个”。
根据后期的资料整理,可以说绣球龙灯现今的舞龙队伍虽然都是临时组织的,但相对来说比较好管理,有组织纪律,并且都是本村人舞龙。④
2.本村小学的校园传承。根据对传承人戎云鹏的采访得知,他比较抗拒高校传承以及传授与外村,同时他希望在本村小学开设有关龙灯的课程,培养孩子们对舞龙的兴趣,使孩子们从小就有对龙灯传承的意识。
戎云鹏在采访中说道:“我们村已经二三年了吧,做了个小点的龙,学生们也可以学,主要是校长爱好舞龙,在闲暇时候,比如下午最后一节课的时候就去,以传承为目的。就在戎官村小学,让孩子们从小就有这种意识。2016 年,过六一儿童节让我们的人给他们表演了这个节目,之后校长就跟我谈这个事(开设有关龙灯的课程),我也是非常支持,主要是村里的小学,也是传承下去,小孩们从小就给他这种意识,从小培养,从娃娃做起。在比方说他有100 个学生,有考大学的,有找工作的,有当了干部的,但总得剩下点人吧,总不能都出去吧,总不能都找着工作,比如说这100 个里头,有那么几个爱好这个,就断不了。”对此,采访者问道:“有没有考虑高校传承或者传授于外村呢?有没有想过借助艺术院校的手段或者方法使其传承的更好呢?”他笑着回答道:“因为这是传承的东西,这么着不行啊,你们可以拿这个龙变任何造型,之前去北京的时候也有人买我这个专利,但这毕竟是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不外传的,你要学这个套路我可以找人教你,但这个外观你得变变,这个内容可以交流,但要是原汁原味,这个我可没这个先例。”
由此可见,戎云鹏并不希望绣球龙灯外传,对于本村小学的校园传承有着很大的期许,保持传承的正统性。
3.接受政府的演出机遇。根据传承人戎云鹏提供的资料显示:绣球龙灯在中国舞龙赛场上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并被载入《中国民间舞蹈集成(河北卷)》。2009 年6 月8 日,河北省政府批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河北省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清苑绣球龙灯被列入传统舞蹈项目予以公布。同时,也接受了更多政府提供的演出机遇,如下:
2006 年7 月1 日,参加中国白洋淀第二届荷花艺术节。河北省委宣传部主办, 受到省委宣传部长赵勇和市主要领导的高度赞赏。⑤;2007 年1 月,保定电视台、清苑电视台先后录制绣球龙灯节目。;2013 年6 月中华绣球龙灯参加第六届河北省民俗文化节, 在保定军校广场举行;2015 年因我村有传统民族文化“绣球龙灯”。国家城乡住建部等七部委168 号文件公布:戎官营村被批准为第三批“传统村落”;2015 年7 月28 日,河北日报第二版发表文章,称“绣球龙灯”“火树千条抢滚灯”是民间舞台上的“生力军”,等。
可见,随着改革开放带来的机遇,全国各地舞龙赛事增多,以及政府的大力支持,绣球龙灯重新组织,更新了道具和服装,又一次的腾飞起来,可以说是政府的支持,不管是从经费上、还是知名度上,都使得绣球龙灯获得了第二次腾飞的生命。
(三)“传统”传承思想的辨析
1.有利于传承的正统性。传承人戎云鹏是一个干事严谨、脚踏实地的人。绣球龙灯是他与全村人的荣誉,在传承上,他坚持村落传承,杜绝将绣球龙灯传出村落,并传授于本村的小学生,从娃娃抓起,培养孩子们对舞龙的兴趣,使传承这一思想根深蒂固,为绣球龙灯的传承再续香火的同时,也保护了绣球龙灯的完整性与正统性,团结了村民,得到了更好的认同。2.不利于该舞蹈的发展。绣球龙灯的传承虽然保护了其在文化性质上的正统性,但在某一方面阻碍了该舞蹈的发展,坚持村落传承,只传本村小学生,比较抗拒高校传承以及艺术工作者对该舞蹈进行艺术化的加工和革新,表演形式趋于传统化,缺乏当今时代的新颖和潮流,同时也失去了新事物带来的革新。
二、传统思维方式对“非遗”传承的影响
(一)促进“非遗”传承的因素分析
绣球龙灯传承人戎云鹏是一个实事求是的人,始终坚守绣球龙灯传承的正统性,保留了老一辈留下的原汁原味的传统文化。在传承上,他坚持村落传承,杜绝将绣球龙灯传出村落,并传授于本村的小学生,从娃娃抓起,培养孩子们对舞龙的兴趣,使传承这一思想根深蒂固,为绣球龙灯的传承再续香火的同时,也保护了绣球龙灯的完整性与正统性,团结了村民,得到了更好的认同。(二)阻碍“非遗”传承的因素分析
绣球龙灯的传承虽然保护了其在文化性质上的正统性,但在某一方面阻碍了该舞蹈的发展,坚持村落传承,只传本村小学生,比较抗拒高校传承以及艺术工作者对该舞蹈进行艺术化的加工和革新,表演形式趋于传统化,缺乏当今时代的新颖和潮流,同时也失去了新事物带来的革新(三)对艺术工作者的启示
笔者认为,不管是“传统”传承或是其他传承方式,作为艺术工作者我们有义务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其次要尊重传承人的想法。例如,绣球龙灯的传承人希望“传统”传承,保持传承的正统性,但他也表示可以教授我们舞龙的技术技巧,对此我们也表示十分感谢,愿和他一起为绣球龙灯的传承守住最原始的根。同时也呼吁更多的艺术工作者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三、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先人留给人类珍贵的财富,发掘它、传承它、保护它不但体现着现代人类对于自己祖先的尊重,也更体现对于自己历史的善待。清苑绣球龙灯是河北省民间舞蹈文化的一部分,是独一无二的财富,是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文化资源,更是当地的艺术瑰宝,在高速发展的新时代,当地的传统民间舞蹈也是作为反映人民精神生活的一部分。
总之,笔者希望越来越多的人关注“非遗”舞蹈,使“非遗”舞蹈能够更加健康、蓬勃的发展。同时作为一名舞蹈生也将持续关注“非遗”舞蹈的生存与发展现状,更希望此项研究能够引起更多艺术工作者的关注,共同保护“非遗”舞蹈。本文在论述过程当中不免存有不当之处,希望各位专家学者批评指正。
注释:
①杨元鹏.保定龙灯文化田野调查研究[D].西安:陕西师范大学,2016.
②赵聪.河北易县忠义村“摆字龙灯”的调查研究[D].保定:河北大学,2015.
③中国民间舞蹈集成河北卷编辑委员会.中国民间舞蹈集成——(河北卷)[M].北京:中国ISBN 中心出版,1989.
④何星亮. 中国龙文化的特征 [J]. 云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报,1991.
⑤张鹤,张玉清.中国龙文化的形成发展和中外文化交流[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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