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主要论述了快乐及快乐主义的内涵及比较。具体包含亚里斯提卜对快乐主义的创立以及后期由感官享受的快乐主义向注重理智快乐的转变;伊壁鸠鲁快乐主义的主要内涵和发展变化;密尔对边沁快乐主义的修正。快乐不仅仅是一种感官上的享受,更是一种精神上的追求,感官上的快乐是短暂的快乐,精神上的快乐才是永恒的、真正的快乐。
关键词:快乐;快乐主义;感官快乐;精神快乐
中图分类号:B502.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20)11-0060-02
一、引言
快乐主义的核心就是“快乐”,快乐指人类在精神上的一种感受和满足感,它也指一种开心、亢奋的情绪反应。当人们达成了内心所想的时候,会产生一种轻松感和满足感,这个时候的情绪和心理就是一种快乐的表现。“快乐主义”是一种单纯追求对人的需求和行动的偏向生物方面和心理方面解释的思想,主张应该以追求快乐为我们生活的目的和依据。快乐主义是一种自然主义的伦理观,最早的快乐主义概念是由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提出来的,他认为快乐和不适既是人们做事的准则,又是决定利与害的界限,快乐就是满足自己的欲望,但他同时也提出“不节制的欲望是儿童的事,而不是一个成人的事”。不论是在快乐主义的发展史上还是某个快乐主义者思想的发展上,也在不断发生着改变,由起初单纯强调一种短暂的、肉体上和感官上的快乐,之后都逐渐转向一种长久的、精神上的快乐。
二、快乐主义思想
从古希腊到现代社会,快乐主义的思想一直对我们的生活和思想有一定的影响。自古就有很多哲学家对快乐主义进行了阐述,虽然具体观点不尽相同,但最终他们对快乐的定义都由单纯的肉体感觉上的快乐转变为精神灵魂上的快乐。
三、亚里斯提卜的快乐主义的发展
亚里斯提卜是快乐主义的创始人,他本人就是享乐主义者,也在践行着幸福就是追求感官的快乐这一准则。亚里斯提卜认为我们的感觉是我们一切认识和行为的原则和来源,他的这种思想是结合了认识论里的感觉学说和伦理学里的快乐主义学说后,开创性地建立了一套独特的享乐主义理论。
亚里斯提卜的快乐就是单纯的肉体上和感官上的快乐,他把感官快乐和个人享受当作人生所追求的目的。他早期认为肉体的快乐比精神的快乐来的更加强烈和直观,虽不否认知识能带来快乐,但任何精神快乐無法与肉体快乐相比,只有现实的眼前的感性肉体的快乐才是真实的快乐,肉体的痛苦远大于精神的痛苦,肉体的快乐比精神快乐更高。在他看来,因为人是由本性塑造的,生而自私,人总能够在可能的选项中进行选择会带来最大快乐,最少痛苦的选项,虽然家庭、社会试图教育人们不要太自私,但最终却是本性获胜。亚里斯提卜不仅仅追求的是肉体的快乐,还追求当下的快乐,他认为过去的快乐已经逝去,无法追回,未来的快乐有还未到来,所以应当努力追求现时的肉体的快乐。哲学的作用是引导我们趋近快乐,教导我们做最好的选择,能被我们最好的利用。
在他的理论里,快乐才是一切价值的尺度,一切行为都随着快乐而定,但到了后期,亚里斯提卜的快乐主义也发生了变化,他更注重强调理智的快乐。他提出能够掌握快乐,当快乐的主人的人是那些知道怎样享受快乐却又不被快乐所奴役的人,他们能够严谨地区分什么对他有害,什么不会危害他,做快乐的主人。后期他否定感觉上的快乐,提倡人们自己应该对快乐或享乐加以理性的控制,强调“要能主宰快乐,而不为快乐所主宰”。因此聪明的人能很明智地表现出对大众意见的尊重,对法律的遵守,却又努力实现了“既不役人又不役于人”的目标。
四、伊壁鸠鲁快乐主义的发展
在伊壁鸠鲁的快乐观里,他认为“快乐是幸福生活的开始和目的。因为我们认为幸福生活是我们天生的最高的善,我们的一切取舍都从快乐出发:我们的最终目的乃是得到快乐,而以感触为标准来判断一切的善。”伊壁鸠鲁更注重感受上的快乐,能感受到快乐的就是善,人们的一切取舍都应该依照自己是否有快乐的感受。这种快乐是一种自然的快乐,并不是简单的奢侈放荡的快乐,是身体的健康和灵魂的平静。他的快乐仿佛就是一种追求休闲、懒惰、舒适的近似麻木的宁静的生活状态,就是为了寻求一种感受上的舒适。
伊壁鸠鲁将人视为一种灵与肉不分离的结合体,首先对快乐进行了划分:静态的快乐就是一种在精神上轻松、满足的状态;动态的快乐是指行为上的娱乐和情绪上的开心。伊壁鸠鲁对这两种快乐的看法是:他认为肉体快乐是必要的,但精神快乐更加重要,肉体快乐的满足不是灵魂真正的快乐,精神快乐能带给人心灵上的安宁。其次,他还对人之欲望做了一个分类:自然必要的欲望,它可以消除人们的痛苦,是人们的正常需求;自然不必要的欲望,它能够丰富我们的快乐,但对缓解痛苦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作用;不自然不必要的欲望,它就是人对名利的追求。从伊壁鸠鲁对快乐和欲望的分类就可以看出来,他对快乐的定义并不是单纯在个人主观感受层面的,他把这种快乐上升到灵魂的安宁层面。快乐不是纵欲,更是一种自我管理、自我选择、自我约束。
伊壁鸠鲁对待快乐的态度是审慎的,不是一种单纯的享乐主义,是一种精神上的美好追求。审慎地区分过、选择过才能愉快的活着。他虽然也不排斥肉体感觉的快乐,但毕生所追求的是更高级的精神快乐。所以伊壁鸠鲁的快乐并不是简单的感觉上的快乐,打着快乐主义的旗号过慵懒、无为、舒适的无欲无求的生活,他的快乐是更高层次的精神上的快乐,是心灵的平静和安宁。
五、边沁到密尔快乐主义的发展
边沁认为快乐就是生活的最高目的,快乐就是我们的行为准则。边沁的功利主义甚至是一种唯乐主义,他认为人们做任何事情或者将要做什么事情是为了快乐,因为人的本性就是趋乐避苦,在“最大幸福”原则的指导下,多数的快乐就是好的、有益的。这种快乐不加以区分,无关物种、年龄、善恶。他还提出快乐的计算原则,把所有类型的快乐都放在一个平台上进行量化计算。他依据自己快乐的计算法则,把快乐的最大量作为行为的道德标。这样就产生荒诞的情形:如果一群恶人欺负一个弱者,恶人获得的快乐总量明显大于弱者,按照边沁思想,这种行为在道德上是被许可的。所以,边沁的最大快乐原则不完善,密尔就是看到了边沁思想的局限,进行了修正。
密尔对边沁的快乐主义的修正主要体现在由注重快乐的量到注重快乐的质上。边沁重质而不重量,认为高等的快乐比许多低等的快乐要重要得多,由边沁的重量多到重质优。人生而为人,不仅仅有肉体上的快乐,还有精神层面的快乐,我们不能仅要肉体上的享乐而罔顾精神上的空虛。精神上的不快乐是再多肉体快乐也弥补不了的,熟知这两种快乐的人,就会认识到肉体的快乐是低级的、不可取的,更应该崇尚的是精神上的快乐。外,密尔认为边沁的快乐主义没有人与动物快乐区别的界定,并不能显现出人的快乐比动物的快乐高级在哪里,所以密尔对边沁快乐主义的限定和修正也在一定程度上将人和动物的快乐进行了一个划分:因为人有比动物更高贵的品质和能力,所以更应该追求的是一种感性的、情感的、道德情感上的愉悦感。
密尔对快乐的解释还与德性结合在了一起,认为德行就是快乐的一种目的,德性就像快乐的垫脚石,不仅有助于达到我们快乐的目的,而且它本身就可以带给我们快乐。我们可以通过德行來有效达到心灵上的满足,得到精神上的快乐,以此达到趋乐避苦的最终目的。精神是比肉体感受更高层面的东西,理解精神快乐的人就不会那么注重感觉上的享受,追求的是一种灵魂的满足和高尚的幸福。密尔还把快乐和幸福做了区分,他赞同幸福是可以追求的,但不是边沁那样只把快乐当作所有行为的归宿和评判标准,幸福是一个庞大的、笼统的概念,而德性就像幸福下面的小分支,是达到快乐的途径。如果说边沁的快乐主义是简单的感觉快乐主义,那么密尔对边沁快乐主义的修正就是一种德性快乐主义,美德的、利他的公共快乐是更为高尚的。
六、快乐主义综述
快乐主义是把感觉论当作哲学的基础的,正如伊壁鸠鲁所认为判断真理的标准有三个,是感觉、预见、情感,其中“感觉是绝对真实的“没有什么东西能驳倒感觉。……理性也不能驳倒它们,因为理性是完全来自感觉的。”@快乐主义不是否定感官上得到的快乐,所以就有很多人认为快乐主义就是享乐主义和放纵,其实快乐主义更加注重的是自然和合法。感官快乐或者是精神快乐、短暂快乐或是永恒快乐、现时快乐或长久快乐都在于个体的取舍。因为在我们的脑海里快乐都是我们自己的事情,和他人、社会、世界都没有什么关系,所以认为快乐主义只是属于自己的快乐主,义,不是属于社会这个整体,这种快乐主义的观念是一种极其狭隘的观点。我们要用发展的、全面的眼光去看待快乐主义,快乐主义不仅与个体相关,更与人类这个整体相关。
快乐主义不是简单的享乐主义,更是一种理智主义。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快乐主义让我们学会知足,笑对人生,保持一种平静、淡泊的心,不被世间金钱、权利等身外俗物所过多牵绊,坦然迎接人生苦难与坎坷。但是快乐主义并不是让我们学会放弃任何物质、感官上的享受,而是用一种淡然的心态去面对得失。在追求幸福和快乐的时候,努力不懈,不轻言放弃,不强求,但要保持一颗坚定不移的心;在得到幸福和快乐的时候,戒骄戒躁,不炫耀,好好珍惜,保持一颗感恩的心;在失去幸福和快乐的时候,不气馁,不要怨天尤人,保持一颗积极的心。知足,让我们懂得获得快乐的珍贵,得到磨砺的感恩,因为就像伊壁鸠鲁说的:只有在痛苦的时候,我们才需要快乐。因此,即使面对失去、荣耀、耻辱,我们也必须保持平静沉着的心态,不要受到打击。学会用理性思考,理智能帮助我们选择欲望,使我们能够区别善恶,合理的思考也能让我们快乐,过上幸福的生活。
注释:
①②北京大学哲学系.古希腊罗马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109,367.
③张志伟,西方哲学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106-107.
参考文献:
[1]陈万球,周心怡.德谟克利特与伊壁鳩鲁的幸福观异同[J].云梦学刊,2018(02).
[2]丁智琼.“快乐即幸福”与“有德即幸福”——伊壁鸠鲁学派与斯多亚学派幸福观之比较[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03).
[3]龚群.对以边沁、密尔为代表的功利主义的分析批判[J].伦理学研究,2003(04).
[4]牛京辉.从快乐主义到幸福主义——J.S.密尔对边沁功用主,义的修正[J].湖南社会科学,2002(06).
[5]王宏.“快乐”是一种善——试论伊壁鸠鲁快乐主义伦理观[J].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07).
赞(0)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