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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牧骑孕育地 回归本位铸辉煌

时间:2023/11/9 作者: 文艺生活·中旬刊 热度: 19450
魏国清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50)

一、前言

2017年9月,《内蒙古公共文化快讯》登载消息:“为适应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发挥群众文化机构职能作用,提升群众文化机构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地位,内蒙古自治区群众艺术馆申请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此申请近日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通过。自10月份起,内蒙古自治区群众艺术馆正式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这是内蒙古地区文化馆发展史上又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更名后的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弘扬孕育乌兰牧骑时的精气神,更加合理地配置资源,更好地为公共文化事业服务。

二、不忘历史,牢记使命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群众艺术馆)并不张扬,但它其实有着很辉煌的历史。在建国初期曾为国家的宣教文化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立下汗马功劳,乌兰牧骑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一直到今天,一直是内蒙古的一张名片,内蒙古文化的骄傲。但今天很少人知道,乌兰牧骑的诞生和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群众艺术馆)息息相关。

  建国初期的工作,朴实而伟大。1949年,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立即改造并新建了一批人民文化馆,或称国民教育馆,面向民众,开展时事教育、政策宣传、识字扫盲、科学普及等活动,为新中国的建设勇立新功。可见文化馆成立之初就承担起了以文化人的责任,内蒙古地区的文化馆自然也担当了这项历史重任,并完成了其历史使命,所以本次文化馆更名是历史的回归,是使命的重新界定,更是敢于担当的体现。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群众艺术馆),乌兰牧骑的孕育者。1956年,根据中共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有关开展少数民族的指示,内蒙古文化局派出由内蒙古群众艺术馆(文化馆)馆长于春斋、文化局庆来、伊德新等组成的试点调查工作组,调查了解牧区和半农牧区群众文化工作的现状,试图找出开展牧区和半农半牧区文化工作的有效办法。经调查研究,工作组成员一致认为:“鉴于牧区、半农半牧区地广人稀、交通不便和居民点极其分散的种种特点,要使农牧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丰富起来,就必须建立一种装备轻便、组织精悍、人员一专多能、便于流动的小型综合文化工作队”。

  1957年,为解决边疆牧区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的难题,内蒙古群艺馆馆长于春斋、《鸿嘎鲁》主编达瓦敖斯尔、《鸿雁》主编刘英男和图布新等人应邀参加了当时内蒙古文化局召开的座谈会,根据自治区牧民分散、流动的特点,正式提出了建立一支既能演出小型文艺节目又能为牧民提供多样化文化服务的基层流动文化宣传队——乌兰牧骑的方案。他们说:“如果把整个事业比作是一棵‘大树’的话,那么文化艺术事业就是一个枝叶。而作为一支小小的牧区文化工作队来说,就只能是枝叶上的一个小嫩芽了。”他们想到:“嫩芽”这个词的意思,用蒙古语说就是“牧骑”;红色是光明与革命的象征,因此,用‘乌兰’(汉语红色的意思)来命名我们的牧区文化工作队再恰当不过。于是,借用‘乌兰’、‘牧骑’这两个词,合成‘乌兰牧骑’这一富有新意的名称,象征我们国家革命事业大树上又多出一个“红色枝叶”。乌兰牧骑的名称就这样被确定下来。

  内蒙古文化局很快将这个方案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1957年5月,内蒙古文化局印发经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哈丰阿签名批示的《乌兰牧骑试点计划》和《乌兰牧骑工作条例》草案,此后将试点选择在苏尼特右旗,我馆的达瓦敖斯尔、刘英男同志为试点小组组长,于春斋、图布新、张敏先后参加试点工作,为乌兰牧骑的创建呕心沥血:其中馆长于春斋因天气等原因生病返呼不久,病愈不久便再次到苏尼特右旗辅导培训,因为这是他的牵挂,甚至还有的同志带病坚持工作,因为心中有一团服务牧民、服务群众的热火灾激励和鼓舞着她们。在乌兰夫、布赫等领导的关注和培育下,试点成功了,更是收到了周恩来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评价,乌兰牧骑逐渐火了。但直至乌兰牧骑成为专业文艺团体之前,内蒙古群艺馆一直承担着其培训、辅导工作。可以说,乌兰牧骑——这面全国文艺战线的红旗,孕育于内蒙古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一点也不为过。

  从总书记给乌兰牧骑的回信,谈新时代文化馆的历史使命。 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给苏尼特右旗乌兰牧骑队员们的回信中指出:“乌兰牧骑的长盛不衰表明,人民需要艺术,艺术也需要人民。”这是对所有文化人的启迪,作为乌兰牧骑的孵化者和孕育者,作为新时代的文化馆人,对此更有深刻体会。不忘历史,牢记使命,坚守职责,继续前行,要以人民为中心,用感情表达群众心声;要以生活为源泉,用文艺引领时代风尚。这是当今所有文化馆人的心声和使命!

三、抓住机遇,开拓创新

2011年,在《中共中央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把文化馆排在了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之首;2017年《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进一步确定了文化馆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定位和作用,为文化馆工作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也给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带来了生机和活力。沐浴着党中央的英明决策,感恩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一系列配套政策的扶持,新上任的馆领导班子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召集全区文化馆(群众艺术馆)馆长共商发展大计,创建全区文化馆(群艺馆)联盟,旨在共谋事业发展、共促队伍建设、共创服务品牌、共享文化资源,借助“联盟+基地”发展方式,将内蒙古自治区的群众文化工作引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一是通过阵地服务的创新,摸索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提升

  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在给群众提供场地服务开展活动的同时,举办专业讲座4次、面向普通群众的各类专业培训班20期(五个门类、每期三个月);举办美术、摄影、图片展7期;馆内16个团队参加各类演出、比赛100余场(次),获奖20余项,其中全国性活动金奖1个;全区性活动金奖2个;市级金奖5个。全年接待参观、活动的群众约10万人(次)。以此为契机,业余文艺社团蓬勃发展,现在有近20个团队在内蒙古自治区群众艺术馆进行活动,每年参加各类活动的群众近4万人次。16个馆办团队或由艺术馆组织参加的各类演出、比赛近百场,其中阳光合唱团代表在第十六届“永远的辉煌”全国中老年合唱节上获得了金奖,文化馆老年文化艺术大学入选文化部规范化十佳建设试点;以此为引领,各地文化馆阵地培训如火如荼,其中赤峰市群艺馆在2016年免费开放培训达7万多人次,2017年免费开放培训人次达15万人次,2018年报名预计免费开放培训班共开办25个门类131个培训班,周培训5100人次,年培训27万余人次。

  二是打造品牌文化活动,推进群众文艺繁荣发展。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举办的西部民歌会、全区中老年合唱艺术节、全区原创民族广场舞大赛及全区美术书法摄影展等大型品牌活动中,均获得良好社会效益。其中我馆连续三届主办、承办的“魅力乌拉特”西部民歌会,在2017年中国文化馆年会期间,入选“2017全国文化馆(站)优秀群众文化品牌”。全区合唱艺术节新华社等多家媒体予以报道,2支优秀团队被推荐参加由文化部主办的“永远的辉煌”第十九届中国老年合唱节中,1支团队被评为“最受欢迎合唱团”。

  三是拓展服务方式,送文化到基层。

  在突出主要职能的同时,我馆还特别加强了走出去服务社会的工作,自2013年开始,每年组织小分队到部队、敬老院、农村进行慰问演出和辅导400场(次),新闻媒体多次就我馆送文化到基层活动进行报道。过去我馆举办的各种展览,基本是在本馆展厅展出一段时间就入库,社会影响有限。我馆拓展工作思路,主动将优秀展品推向社会巡展。如“黄河流域九省区艺术摄影优秀作品展”在自治区党政会议中心、内蒙古博物院、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大、北京军区给水团等7个单位展览,受到了社会关注和好评。在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举办的“蓝色故乡”主题图片系列展,包括“天堂草原”“草原上的人们”“大兴安岭四季”3个专题展,吸引了上万人观看。

  四是注重理论调研,增强文化自觉。

  为加强群众文化理论研究队伍建设,提高理论骨干素质,2012年,我馆举办了全区群众文化理论骨干研讨班。各盟市群艺馆、文化馆调研部主任和理论骨干40多人参加了培训。这次研讨班是该馆20多年来首次对群众文化理论研究骨干进行培训。主要目的是引导各地重视群文理论队伍建设,形成理论研究氛围。为了提高广大基层文化干部的理论水平,我馆每年组织一次全区群众文化论文评奖目前已开展了3次全区免费开放调研报告征文评奖活动,撰写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调研报告》等多篇调研报告。其中馆内同志撰写多篇优秀论文在中国文化馆年会期间,荣获文化部组织的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连续两届荣获优秀组织奖,受到了文化部领导和自治区自治区文化厅的重视,目前一些建议已经转化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的政策。

  五是“两刊一讯”保质保量出版,发挥群众文艺阵地作用。

  《鸿嘎鲁》杂志是我国唯一一家综合性群众文化艺术蒙古文期刊 (月刊),1956年创刊,2016年被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选定为业务合作期刊。《内蒙古群文论坛》现改名为《内蒙古公共文化》(季刊),改刊以来,“公共文化风采,群众艺术舞台”成为《内蒙古群文论坛》的新追求。该刊开设的栏目丰富多彩,面向基层,注重引领,富有浓郁的草原文化特色,成为基层文化工作者的交流园地和创作园地,在区内外群众文化界产生了广泛影响,2015年被评为首届全国“文化杯”群文优秀期刊。两本刊物均由内蒙古自治区自治区自治区文化厅主管、自治区文化馆主办。《内蒙古公共文化快讯》编辑全区各盟市、旗县的群众文化动态资讯,自2016年6月份以来,不定期出版,现已经出刊16期,既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也为各地活动提供了样板资料,深受区内外读者的欢迎。

四、区域联动,引领未来

文化馆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群众参与文化活动、从事文艺创作、享受文化权利的基本保障,也是群众接受艺术教育、传承民族文化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文化事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发生了可喜的变化,服务网络日益健全,扶持机制逐步完善,工作队伍不断壮大,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样,较好地满足了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要。在未来数年,特别是2018年将继续做好如下工作,以迎接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的洗礼,见证自治区文化事业的变革:

  一是加强理论调研,区域交流,推动公共文化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我馆于2017年9月策划筹办的八省区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论坛,有来自八省区市群艺馆、文化馆的负责人和调研部主任等100余人参加,为建设现代文化馆建言献策,会议决定以后每年举办一次,各省市区轮流举办,这将极大地有助于行业的发展和公共文化事业的繁荣。

  二是继续深化“联盟+基地”发展方式,实现片区联动、上下联动,发挥引领作用,创造示范效应。

  为实现全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新飞跃目标,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牵头成立了“内蒙古群艺馆联盟”。联盟由自治区12个盟市及满洲里市群艺馆、二连浩特市文化馆共同组成。根据自治区群众文化实际,联盟设置了“品牌文化活动管理专业委员会”“理论研究与文艺创作专业委员会”“培训辅导专业委员会”。为使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选择了几个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开展较好且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的盟市旗县,建立培训基地和示范基地。目前,这项工作深受基层群艺馆、文化馆的欢迎。

  三是顺应时代发展,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建设提出了全民艺术普及的奋斗目标。全面启动覆盖全区五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的数字文化馆暨内蒙古文化云建设项目,制定全区数字文化馆建设标准,搭建全区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平台,整合用好各类公共文化资源。

  四是实施“百馆千站”人才培训计划。

  群众文化服务网络具有点多、线广、面大的特点。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要求:旗县级公共文化服务单位人员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嘎查村(社区)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为此,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制定了“百馆千站”业务人员培训计划,对全区各级群众文化机构5000多名专业干部、6000多支业余文艺团队业务骨干的辅导培训分批分次培训。

  五是成立自治区文化志愿者总队,发挥文化志愿者作用,弥补专业技术人员不足,更好地为公共文化事业服务。

  六是继续举办品牌性群众文化活动,筹办全区农牧民文艺汇演,为民众搭建展演舞台,繁荣公共文化事业。

  七是深化改革,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管理和运行,形成多元共治格局,进一步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的获得感。

  八是加快推进自治区文化馆新馆建设。

  作为自治区五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龙头单位,虽然成绩斐然,但受馆舍面积等限制,仍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为有效改变首府地区乃至自治区综合性群众文化活动场所缺乏现状,提高自治区公共文化设施整体实力和服务能力,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建设自治区文化馆新馆,新馆落成后,预计年接待观众将达200万人次。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新馆建设,将大大强化自治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设施基础,更好地发挥自治区文化馆在全区五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龙头作用,更好地承担起指导、创作、培训等多项职能;能够满足群众文化网络中心、群众文化示范活动中心、群众文化队伍培训中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中心、数字文化馆指导服务中心等功能的需求,真正在思想、理念、创意、项目、模式、作品等方面起到引领作用,成为继内蒙古博物院、乌兰恰特大剧院、内蒙古科技馆、内蒙古演艺中心之后,又一处展示自治区文化形象的标志性建筑。

五、结语

总之,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为准绳,以“全民艺术普及、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为主体职能,以“文化为民文化惠民”为总体目标,以群众文化需求为核心,以“均等共享、优质高效、参与便利”为原则,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自治区文化厅的支持下,回归本位,继续引领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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