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契约精神的养成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大学生作为社会发展的骨干力量,培养良好的契约精神将助推全社会法治观念的提升,加快法治社会建设进程。当前大学生的契约精神现状仍需进一步改善,有必要通过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探索大学生契约精神养成路径,实现高校教书育人的目标。
关键词:大学生;契约精神;养成路径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8)08-0243-02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调要“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大学生是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中坚力量,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主体。大学生契约精神的培养有利于加快法治社会建设的进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
一、当前大学生契约精神的现状
契约精神,是人类应当共同遵守的原则。现代社会是一个契约社会,社会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都是由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个人与他人之间形成的契约来决定的。契约精神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构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转都有着积极作用?大学生的契约精神主要是在高校内,以大学生与学校、教师、管理人员、其他大学生之间形成的管理关系和以契约关系为基础,形成的以自由、平等、权利义务等为价值的伦理原则、规则。由于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原因,大学生在契约精神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
(一)诚信观的缺失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之一,也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从现代意义上讲,诚信还是契约的核心要义。在我国,由于受到封建专制制度的制约,商品经济在古代没有得到充分发展,所以经济活动中的诚信观不发达,但是诚信作为一种道德观念在古代伦理中早已确立。近些年来,由于各种原因,诚信缺失问题已经成为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大学生群体的失信问题也不断发生,如考试作弊、学术造假、恶意欠缴学费、求职造假等现象在各个高校都不同程度的存在。
(二)平等观的缺失
平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之一,“正是平等这一最基础、最核心的价值观,统率当今社会多元化的价值理念和价值尺度……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得以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而契约是“立足现在着眼未来,先天是后天的基础,但后天改变先天,它鼓励人们的后天努力,推崇进取人生观;以意思自治为圭臬,自己是自身的主宰,一个人的一切都是由其自身造成的;以平等为基础,契约是主体平等权益平等,没有平等就没有契约。”当前大学生对平等的理论认识不足,往往将平等绝对化,对平等的认知还不全面甚至存在错误认识。在权利平等方面,大学生普遍存在只认识到权利而缺乏对义务的认识等现象。对不平等现象缺乏批判反思和对平等的追求缺乏实践。
(三)自由观的缺失
自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之一,马克思主义认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契约与自由相关,没有契约就没有自由,自由是契约的内容和生命,契约是自由的体现和实现。当前大学生存在着对自由的片面认知,在自由观上存在着认为自由是绝对的,不受任何限制的,甚至把自由与法纪、道德直接对立起來,一味地追求“绝对的”、“纯粹的”自由。还有部分大学生认为自由就是以自我为中心,我行我素,自由只由个人的意愿、喜好和选择决定,与他人无关。由于对自由的内涵并不十分清楚,还有的大学生对自由产生了误解和曲解,把自由和责任对立起来,错误地认为,自由就是随心所欲,以追求自由,张扬个性的名义,把对于自我、他人、家庭、社会的责任抛之脑后,出现了种种大学生责任感缺失的现象。
二、当前大学生契约精神缺失的原因
造成当前大学生契约精神缺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社会历史传统的原因、当前社会环境的原因、学校教育方式的原因等。
(一)社会历史传统的原因
我国有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史,封建专制社会长期实行重农抑商的政策,商品经济不发达,相应的契约作用的发挥也受到限制。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我国古代的契约制度,从一开始就带有行政管理的性质,契约当事人之间从来或者很少有真正的契约自由”。改革开放以后,才逐渐由计划经济转型为市场经济,契约精神发育的时间比较短。虽然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具有诚信的传统美德,但中国传统的诚信观是指通过人们的内在品质外化而成道德行为,属于儒家的德性修养范畴,是以农耕社会自然经济为依存,对应的是等级身份制的伦理关系,并不注重对社会共同约定的遵守,是一种以否定商品经济中平等交换为前提的道德准则,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公平竞争与等价交换相悖。
(二)当前社会环境的原因
由于相关制度建设还存在滞后和实施不力,以及价值观的混乱等种种原因,当前我国社会诚信缺失的问题还比较严重,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所体现。如制假贩假行为多发,假冒伪劣商品的泛滥,各种形式的诈骗层出不穷,公共规则得不到遵守,在升学、就业、商业等部分领域中潜规则盛行。所有这些不良现象,对人们的思想认识都会形成一定程度的冲击。而大学生由于年龄的关系,还缺少足够的人生阅历,个人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对一些社会问题的认识还比较感性,往往难以用理性的目光去评判上述这些社会问题。社会上的不良现象有时会对大学生产生一些负面影响,使其价值观发生一定程度的扭曲,从而产生不良的从众行为。
(三)教育方式的原因
当前高校法制教育中,教师普遍偏重于法律知识和条文的讲解,而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有所忽视。这种教学方式实际上不利于对大学生人文精神的培养,对高校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会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同时,高校法制教育中还存在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传统的法律课程讲授方式对非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吸引力小,加上授课教师素质和法律教材内容还存在一些问题,使得现有的法律知识传授模式的教育效果差强人意,造成一部分大学生学习法律只是为了应付考试,学习效果并不理想。由此,大学生通过学校的法制教育很难对契约精神的内涵有比较深刻的理解,当然也就很难具备契约意识,培养出契约精神。
三、大学生契约精神的养成路径
大学生契约精神养成任重而道远,如何突破传统教育观念、减少传统社会影响,是高校在实践教学中应重点解决的问题。同时,改变传统教育方式、方法,秉持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人才教育观,创新教育方法,都是大学生契约精神养成教育的关键点。
(一)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
习近平同志指出:“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精神支柱,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精神动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自由、平等、诚信”等理念与契约精神高度契合,可以说契约精神也反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脉相承。因此,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也就是在培育契约精神,同时,大学生具有良好的契约精神又能推动其信仰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者相辅相成,相互驱动。
(二)加強契约精神培养的课程建设
大学生契约精神的培养需要让大学生了解和熟悉契约,认同契约精神。这需要开设一些必要的课程,让大学生来学习。应当说,在法制课程的教材方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本教材对法律基础部分的编排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法律基础部分的比重较少,涵盖的知识面又比较广,所以导致内容跨度大,重点和实用性相对缺乏,从具体内容来看只有理论没有案例。加强大学生契约精神的培养,需要适当增加法律基础部分的比重,向大学生介绍有关契约的基本知识,契约精神的内涵,契约精神与大学生的关系,大学生契约精神养成的价值等。在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外,各高校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适当增加相关的课程,以提高培育大学生契约精神的实效。
(三)营造体现契约精神的校园文化
教育部在2012年《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中明确指出,“要把法治文化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平等自由意识、权利义务观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等理念,渗透到学生行为规则、日常教学要求当中,凝练到学校校训或者办学传统、教育理念当中,营造体现法治精神的校园文化氛围”。营造体现契约精神的校园文化,要积极开展弘扬契约精神的校园文化活动,让学生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提高对契约精神的认识,加强感悟,培养契约精神和社会责任感。要充分实现大学生自我教育,注重发挥在契约意识培养中大学生的主体作用。高等院校可以根据大学生的实际情况,支持、引导大学生自主制定相关的规则、公约等,使大学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自我管理,培养大学生自主管理、民主协商的能力,从而培育其契约精神。
★基金项目:本文系鞍山师范学院2016年度学生工作专项科研项目“大学生法治观念和契约精神养成研究”(项目编号:16XSZXl5)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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