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文化娱乐业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紧跟经济发展和人们对物质生活的满足程度,是与经济基础相伴生的传统文化产业。与文化市场其它部分相比,文化娱乐业是文化市场中起步较早、发展较快的主要构成部分,并折射出整个传统文化产业发展的轮廓。
关键词:文化产业;转型升级;路径溯源
中图分类号:F426.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7)29-0168-02
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使中国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时期,人们对精神文化生活的渴求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逐步形成了文化市场并发展起来。文化娱乐业作为传统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紧跟经济发展和人们对物质生活的满足程度,是与经济基础相伴生的高层次产业。与文化市场其它部分相比,文化娱乐业是文化市场中起步较早、发展较快的主要构成部分,占据了较大的文化市场份额,也折射出了整个传统文化产业发展的轮廓。
一、初创起步阶段
我国现代文化娱乐业的初创和起步最早是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1979年,广州东方宾馆花园餐厅开设国内第一家音乐茶座,歌厅、舞厅、录像放映厅等娱乐场所的相继面世,并迅速从东南沿海开放城市向内地发展,人们参与文娱活动逐渐成为时尚。80年代,卡拉OK在日本大规模流行之后也进一步地推广到其他许多地区,包括台湾、香港及中国大陆。1988年,东方宾馆与日本株式会社合办“东方卡拉OK”,这是广州最早的营业性的卡拉OK歌舞厅;1990年,普及度最高的大众娱乐项目——录像放映达到顶峰,全国有5万多家大小录像厅,中国大陆第一间卡拉OK也在海南省以中外合资形式出现;1991年,随着中国大陆第一家专营卡拉OK厅——广州市“金嗓子卡拉OK夜总会”的开业,卡拉OK快速在中国大陆大中城市并向县城以下地区发展,成为国人一大娱乐休闲方式。
二、规范调整阶段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我国文化市场的发展带来了空前机遇。1993年,文化娱乐市场发育的逐渐成熟和经济效益的初显使得大量的民间资本进入文化娱乐行业,从国外传入内地的保龄球等娱乐形式出现并在大众层面普及。文化市场的急剧扩张、发展,也带来不正当竞争,庸俗表演、赌博电玩、营利性陪侍、走私盗版等问题也接踵而至。1994年,国家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打击的力度,开展了一系列集中专项治理。经过治理,特别是随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我国演出市场的混乱局面基本上得到了扭转。1995年,据文化部文化娱乐市场普查表明:文化娱乐市场已经初具市场规模,行业发展逐渐成熟,获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1999年,国务院发布《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标志着我国娱乐业管理沿着法制化轨道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2000年,国家对娱乐服务场所全面整顿,各地对各类娱乐服务经营场所实行严格审批、严肃执法,并实行结构调整、总量控制,场所总量大幅压缩。据统计,当年全国文化娱乐业共有机构13.18万个,从业人员71.4万人,分别比上年减少42846个和189798人,下降24.5%和21.0%。
三、稳健发展阶段
2003年,文化市场发展的纲领性文件《2003-2010年文化市场发展纲要》正式下发,就健全文化市场体制,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提出框架思路和发展目标,坚定了投资商信心。在文化消费持续升温的背景下,文化市场成为各类投资力量的关注焦点。开放的政策引入了一大批具有较大规模和实力的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企业的数量有了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文化市场在横向和纵向的空间,使得文化市场的面貌为之产生了具有深刻意义的转变。
2004年,全国文化娱乐业正在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结构调整成效显著。一方面,歌舞娱乐场所的单位规模增大、平均吸纳劳动力增加、平均每单位创造的价值和利润增长。另一方面,旱冰场、保龄球、台球厅等休闲健身娱乐场所出现了较大的缩减,一些层次较低、规模较小的娱乐行业已逐渐淡出,人民群众的文化消费需求已经越来越高,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享受。
2005年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我国文化娱乐市场发展从突破走向规范的一个拐点。文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在两年“热运行”后进入了一个调整、完善、反思的阶段,改革经验向政策、法规转化,传统文化产业发展也随之进入一个更加规范有序的阶段。据统计,“十五”期间全国娱乐场所总量由2001年的11万多家发展到2005年的19万多家,从业人员由2001年的66万多人发展到2005年的100万多人,全国各类娱乐场所的增加值占总增加值的48.7%,成为文化娱乐业的主要产业形态。
2006年,以文化体制改革试点结束和《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出台为标志,开始了我国文化发展的新时期。《纲要》明确了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框架,全国区域性产业布局的初步形成。2008年,文化产业在金融危机中凭借其资源依赖低、投资少、消费低等优势逆势上扬。2009年,国务院颁布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标志着文化产业已经上升为国家的战略性产业。
四、规模发展阶段
进入21世纪,在经历稳步发展阶段后,文化产业已踏上了崛起的征程。在一系列政策的支撑下,一个产业发展的崭新局面奔涌而来。2010年,十七届五中全会再次具体针对文化行业发布重要指示,要求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經济支柱性产业,对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在宏观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
2011年,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把“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作为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提出“要促进文化产品和要素在全国范围内合理流动,必须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标志着我国文化建设进入了一个繁荣发展的黄金时期。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娱乐场所数量为92577家、艺术表演团体7055个,与娱乐场所最高峰时期相比,数量下降30%-50%,但是营业收入却呈上扬态势,娱乐场所营业总收入达到566.18亿元,比上年增长18.6%。娱乐场所转型升级蔚然成风,大众型消费场所成为市场主流,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特色化的趋势日益明显。
2012年,文化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被正式列入十八大报告,报告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将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即占GDP比重由目前的3%增加到5%。这是继年内《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和《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发布以来,把发展文化产业提升为国家战略的进一步强化与推进,这些政策对文化娱乐产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性的意义。2012年,我国文化产业总产值突破4万亿元,比2011年进一步提升,文化产业在我国的经济地位日益凸显。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文化企业集团化,文化基地集聚化,文化产业集群化”是未来文化产业发展趋势。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呈现出持续上升的趋势,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3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达21351亿元,首次超过两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了3.63%。一个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五、结语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从无到有、蓬勃发展。自党的十六大将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设“四位一体”总体布局,到党的十七大确立“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再到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八大提出将文化产业打造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我国已基本上形成了由娱乐市场、演出市场、音像市场、电影市场、网络文化市场、艺术品市场等组成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近年来,随着国家各种利好政策的支持,文化产业已经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企业改制、产业资金扶持、民营资本建立和海外市场的推动,都助推了我国传统文化产业的升级。
基金项目:湖南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中心一般课题《湖南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路径和对策研究》,课题编号:17WCC16。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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