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无论是器乐还是声乐,音乐模仿是以原有的音乐或音响为样板,采用某种工具或手段进行重复或者复制的行为。器乐学习也是从模仿开始,模仿如同引航灯指引学习者前进的方向,通过直接、间接、自我这三个方面的模仿来提高自己器乐的演奏水平。在学习和模仿的过程中,要对模仿对象的行为,动作、声音、表情等等都要通过大脑的思考,重复老师教授的画面音响,和自己做出的动作做以对比来找出自己的演奏方法。
关键词:器乐模仿;作用;音乐;声音概念
中图分类号:G633.9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6)35-0249-01
一、器乐学习需要模仿
在我们学习器乐过程中和给教授四五岁小孩子学习器乐的时候,都是以模仿为主,模仿是人类的一种本能活动,人的许多能力都是通过模仿获得的,在前的模仿是作为今后发展、创新的基础。在器乐教学中尤其对四五岁学乐器的孩子而言,模仿是他们的必经之路,开始做好模仿对一名器乐学习者来讲,模仿是获得知识的起点,也是最具功效的一种学习方法,合理的运用模仿才能在器乐学习中形成正确声音概念。
那么什么是正确的声音概念?在器乐的学习当中不论是管弦乐还是键盘乐,不论民族乐器还是西洋乐器对它们的音乐形象认知,其内容包括音质、音色、音准、音量作为标准。
具体来说,以钢琴、手风琴为例,学习器乐离不开手指,大多以手指触键的轻重缓急,手指的离键、摁键动作为主。所形成的声音为柔和、明亮、圆润、连贯、饱满作为好的声音概念。反之,一些刺耳、紧张、挤卡、摇晃、颤抖的声音为不正确不美的。因此器乐学习中声音概念是通过学生恰当的模仿逐渐形成的声音概念意识。
二、器乐学习的间接模仿
所谓间接的器乐模仿,就是通过录音,以及演奏家的实际演奏,以他们的演奏为标准进行模仿。既然能成为演奏家,其演奏的声音、状态必然有独到之处,也必然是能为我们接受的,也可以说是我们要学习的正确模仿的对象,依次为范本去模仿,岂不是会在演奏器乐学习当中少走许多弯路。器乐学习当中,老师在示范的过程中,学生应该用心去学习、去体会、去练习,领悟老师所示范的演奏内容,用心去模仿,在模仿的过程中要有耐心、有信心。练习时要由易到难,由简单到复杂,按照老师所演奏时的要求及状态,去循序渐进的练习,不要急于求成,养成良好的模仿习惯。
西方最早阐述音乐模仿理论的是古希腊的赫拉克利特(公元前540年---公元前470年)和德谟克利特(公元前460年---公元前370年)。在于西方距离万里的古代中国,哲学家、艺术家也认为音乐是由模仿自然音响而来。在《吕氏春秋·古乐》中就有听凤凰之鸣以别十二律,“效八风之音”。 《吕氏春秋·仲夏记》中也有音乐模仿自然地精细论述:“帝尧立,乃命质为乐,质乃效山林溪谷之音以歌……”,另外,器乐学习中的钢琴、是手风琴都会间接的去模仿其他自然地声音,如《百鸟朝凤》是以主奏乐器唢呐来演奏的一首乐曲,经过改编为手风琴所用,同时也可以运用手风琴的各类音色惟妙惟肖的模仿出鸟鸣声,不仅栩栩如生,而且还抒发和渲染了欢快的气氛。
三、模仿不当对于器乐学习者造成的负面影响
从辩证的观点来看,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器乐模仿也不例外,有其利处必然有其弊端。用盲目的模仿方法学习器乐,永远不会达到多高的境界,永远了解不了器乐的真谛。对于直接的器乐模仿来说,每一个人的先天条件是不同的。学习器乐时间的长短、演奏经验、对作品的理解及知识积累的深厚与否是不同的。学习者在模仿老师的演奏时,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根据自己的自身条件去冷静的分析老师的演奏状态、目的,决不能不假思索的模仿老师,应在大量练习的前提下,去感受老师所传递出的乐曲的内容、情感与思想,然后加以自己对作品的理解,进行再次创作。
总之,艺术的可贵品质在于对美的创新,而非他人对作品及其风格的单纯模仿,艺术需要创新,音乐需要个性。不管是直接模仿或是间接模仿,学习者在模仿的过程中需要分析自己,把握自己,了解自己,从大量的基础练习中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学习模式,这样才能在完整诠释乐曲的同时赋予乐曲新的生命。模仿作为一种音乐行为方式,其本体价值和效应依附于模仿者的动机、能力和技巧等多方面因素,所以“以人为本”所体现的法则,才是学习者真正应该遵循的。通过模仿,我们对作品进行初步认识;通过模仿,我们乐曲进行充分了解;通过模仿,我们传达作品所表达的寓意。只有通过反复的练习、模仿,我们才能从模仿中锻炼自己,从最基础的机械式模仿到之后更高层次的自我表现,这都是模仿带给学习者最宝贵的财富。模仿是音乐传承的摇篮,没有模仿就没有音乐文化的传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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