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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研究

时间:2023/11/9 作者: 文艺生活·中旬刊 热度: 14526
邹小彤

  摘 ? 要:检察文化建设是检察机关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凝聚检察人员意识,约束检察人员行为,振奋检察人员精神,塑造检察机关形象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检察文化建设内容丰富,其中,人民立场是检察文化建设的根本立足点。

  关键词:人民立场;文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D926 ? ? ?文献标识码:A ? ? ? ?文章编号:1005-5312(2016)32-0286-01

  一、检察文化的基本内容

   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共同拥有的,用以指导检察人员行为的价值体系,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衍生出的法律文化。其在基本内容上包括精神文化、制度文化与物质文化三个方面。

   1.检察精神文化。检察精神文化是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在长期的检察实践活动中积累和形成的价值理念,是支配检察机关活动的精神动力,也是对检察人员司法行为的职业道德约束。检察精神文化涵盖检察机关的全部职能部门,其作用主体在于检察官,此外,亦包括检察机关内部从事检察工作的检察辅助人员、技术人员、行政人员、司法警察等检察机关内部工作人员,检察精神文化涵盖范围虽较检察官群体更为宽泛,但其系支配检察实践活动的价值基础与基本理念,其精神内涵仍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为出发点,以案件办理为导向,因此,亦应以检察官职业道德为核心,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主体内容,故检察精神文化仍要求全体检察人员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清正廉洁,秉公用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检察制度文化。制度是行为的规范,是一定范围内人们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权的司法权属性决定了检察机关制度建设的独特性。检察机关的制度,除具有国家公务员的办事规程特征外,仍需具有司法程序对检察机关制度建设的特殊要求,其既体现为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检察机关的具体办案行为要求,又体现为案件办理对检察人员在人财物管理、审批程序、保密守则、对外公开等方面的特殊规定,由此形成检察机关区别于一般国家公务机关的特殊制度文化。

   3.检察物质文化。如前所述,文化包括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其中,精神财富是文化的内涵体现,物质财富是文化的客观载体,并以其物质形态表现不同的文化属性。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各项工作以案件办理为核心,并由此产生具有检察机关特色的检察物质文化,其中,检察技术是检察物质文化的重要体现。

   二、检察文化建设的人民立场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指出:“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而人民立场也正是检察工作的根本政治立场。这是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的基础,又是检察权的司法权属性对检察机关司法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的职能在于法律监督,价值在于司法公正,核心在于人民利益,检察机关的司法行为既是社会的法律底线,又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保障。检察文化包括精神、制度、物质三个方面,三方面虽表现形式不同,但却均以对法律公正的遵守体现对国家利益的维护,而国家利益的根本则正在于人民利益,“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人民是国家的核心。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要真正做到以人民利益为核心,满足人民需求,而这也正是检察文化的核心要义。

   三、人民立场检察文化的建设路径

   第一,筑牢人民立场的思想基础。坚持检察文化的人民立场,就要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尊重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中的核心推动作用,坚持依靠人民,尊重人民,发展人民,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公平公正是法律的信仰,是每一名执法者所必须遵守的准则,其中,公正是司法者对法律的敬畏,公平则是司法这对于作为司法双方的人的尊重,检察人员执法律之剑,除社会之弊,应秉持公平公正之心,坚守对法律的信仰,不徇私舞弊,不贪渎枉法,不私相授受,坚持清正廉洁,公正判断事实,合理适用法律,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案件的公平公正。

   第二,提高检察人员的个人职业能力。检察人员的个人职业能力是检察文化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单位表现,是检察机关实践立检为公的个体保障。在检察人员的个人文化建设上,笔者认为,其可包括立德、立心、立身、立能四个方面,即在职业过程中,检察人员应坚持对法律与人民的忠诚,秉持公正执法之心,坚持清正廉洁之品,坚守为民执法的坚定立场,培养持久作战的身体素质,并增强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职业能力,从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知识储备、个人修养等多个方面增强个人能力建设。

   第三,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参与度。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判断检察机关工作成效的核心价值标准。检察机关被群众与社会认可,一方面来源于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公平公正,另一方面来源于检察机关的积极服务社会,关切群众所需。对此,检察机关既应坚持独立公正办案,又应积极拓宽文化建设视野,加强检察文化的外部建设。其一,积极发挥检察机关的社会作用,关心人民群众所需所想,通过案件办理,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体现民生民意,切实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服务社会的工作职能;其二,加强法制宣传,拓宽宣传渠道,针对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了解较少的实际情况,增强检察职能宣传,发挥“两微一端”在检察机关与广大群众间的沟通、连接作用,积极发声,增强广大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了解与认可;其三,加强代表联络工作,积极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沟通,就电信网络诈骗、环境污染等问题,征求代表意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积极开展检察职能宣传、预防刑事、职务犯罪巡讲等活动,畅通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检察工作的渠道,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赢得人民群众支持,切实体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检察权属性,充分实现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检察权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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