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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院团体制改革下地方戏剧的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

时间:2023/11/9 作者: 文艺生活·中旬刊 热度: 14905
邵洁++熊亮

  摘 ? 要:表演艺术是内涵丰富的精神产品,在全国性的文艺院团改革趋势下,国有文艺院团的本质及其形成机制、变革成因成为新时期下文艺组织建设和发展的研究热点。本文以此为研究路径通过艺术史学和经济学分析方法揭示文艺院团体制改革下地方戏剧发展的一些突出性的问题,诠释国有文艺院团改制在改革后如何进行原有身份的重新塑造,使之在观众心中的价值实现长期发展效应。另外,对于院团改革下地方戏剧发展面临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地方戏剧

  中图分类号:J825 ? ? ?文献标识码:A ? ? ? ?文章编号:1005-5312(2016)26-0250-02

  国有文艺院团在国家政策的号召下,陆续完成着改革相关事宜,截至 2012 年 5 月 31 日,全国文化系统 2102 家承担改革任务的国有文艺院团,已完成和正在进行转制、撤销和划转的院团达1691家。其中江苏、江西、安徽、陕西、山西、河北、重庆、宁夏、贵州、天津、辽宁、云南、甘肃、湖南14 个省(区、市)基本完成转企改制任务。国有文艺院团怎样实现改革后运转的顺利过渡,使其适应新时代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需要,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热点问题。

   一、戏剧发展的历史追溯与文艺院团改革动因分析

   20世纪80年代是文艺院团改革兴起的时间,对于新时期下文艺院团改革的分析应追溯文艺院团的起源于发展。文艺院团的社会功能多体现在其生产过程和产品类型的特殊性,以及对社会的广泛、长期的影响效应。文艺院团的出现和运维机制规律的形成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民国戏剧产业的启蒙期、建国后国营化改造期以及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体制改革期。属于上层建筑的行为意识类的戏剧文艺产品从宋代到清末,以世俗文化为主转变为以贵族文化为主的艺术表演风格。其变化取决于时代经济的发展水平和大众价值观的导向。如:宋代时期瓦舍勾栏促使戏剧艺术产品实现其商业特性形成。在现代的乡村与城市,娱乐消费类型中的戏剧艺术产品显然成为通识性的认知。

   民国时期的中国,由于受到西方经济和艺术文化的影响和冲击,戏剧文化产业由上海和北京两个辐射点向周边扩散,形成了多个特征相似,以消费为导向的具体要地方特色的文化艺术圈,这些文化艺术圈的发展也促成了现代艺术院团最初的管理模式的形成。尤为突出的是上海文艺圈,形成了剧场和演艺商业化模式的雏形,多数演剧院自负盈亏,成为大众娱乐的主力军。另外,师徒制成为典型的技艺传承方式。地方文艺院团的市场化导向将民国时代的艺术产业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也促使中国演艺产品的类型日趋丰富多样化。

   建国后,“戏改”运动对中国演艺产业产生了巨大的冲击,民间地方戏剧演艺团体绝迹。地方戏剧的市场化特征转变为计划国有体制,戏剧艺术产品应为政治服务的思想被推崇。分配制度也转为“大锅饭”计划制,演艺人员的积极性被削弱,戏剧表演水平停滞不前。20世纪60年代后,文艺院团国有化的性质被确定下来,与民间的联系割裂开,成为政府机构。20世纪90年代后,民间戏剧演艺活动开始复苏,大众对戏剧产品的需要供不应求,然而此时的国有文艺院团仍未改变其本质,受到体制的约束,没有发挥其社会性的积极作用,甚至大批院团几度面临生存危机。文艺院团需要迫切解决的两个方面的矛盾突显出来:一是戏剧产品生产与市场需求的矛盾,另一个是戏剧演艺业的发展与管理体制的矛盾。

   二、文艺院团体制改革下地方戏剧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文艺院团分类标准不明确,界线不清晰

   首先,戏剧艺术产品属于意识形态上的私人产品,戏剧艺术产品的市场化可以促使其贴近社会大众,为大众服务。采取适宜的管理方式之前制定文艺院团的分类标准是重中之重。其次,地方戏剧团院的分类标准多数都是在理论的角度对其所属的意识形态层面的属性加以区分。这样,就造成了理论分类上的混淆。从经济学的角度,将戏剧艺术产品归为公共产品,而公共产品有两个专有特性,即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然而,从戏剧艺术产品的意识形态属性来说,戏剧艺术产品不能简单的将其划为公共性产品的行列,应该从其特征和使用价值去判断。戏剧表演类产品的功能是迎合娱乐消费的商品特征,其政治效应较低。戏剧艺术类产品属于准公共产品,是由于其对于大众艺术消费、社会教育或者民族文化传承是不可或缺的,然而,该产品的封闭式私人生产过程所得回报无法满足其投入的价值量,是不符合市场竞争特质的。

   (二)事业体制保护伞的漏洞由此滋生

   事业体制保护伞的漏洞是文艺院团管理体制下的又一弊病,如改革前的江苏省昆剧院有时得到的政府经费不足千元,而昆曲属于世界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演艺人员每月的工资补贴严重不足,甚至要依靠接“私活”勉强维持生计。

   文艺团院具备的事业身份和企业化运营的特点使其可以获得双项资源,该形式的资源配置在一定程度上容易滋生一系列事业体制下保护伞的漏洞,通过一方面享受国有资源的配置,另一方面可以按照效益的高低来施行效益分配。对于国之精粹的经典剧作可以采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形式来得到鼓励和传承,但不可成为所有艺术团院和项目参与政府资源配置的原因。非盈利性质的艺术团院采用非盈利模式进行管理,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亦可走向市场化,从社会大众对文艺产品的认知导向中获得新的发展。所以,事业体制保护伞的漏洞完全可以从管理机制的改革入手去解决。

   (三)戏剧市场基础条件薄弱,新兴娱乐形式的竞争激烈

   建国后到 20 世纪 80 年代事业体制发生了变化,既使艺术团院与民间土壤切割开,也使得从前的艺术继承机制、市场评判标准随之消失。农村目前还持续着婚丧嫁娶节庆看戏的风俗。与之不同的是,城市与其文化反差较大,艺术创作的发展和大众对艺术作品的需求与原有的演艺条件等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这需要不断的去构建新型演艺条件迎合日益发展的大众需求和艺术作品创新,文艺院团面临的观众群体从大众群体变成小众群体,传统戏曲由流行通俗文化变成了曲高和寡的高雅文化。新兴的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娱乐组织和团体实力与日俱增,大批文艺院团,尤其是以传统戏剧和高雅表演艺术为主的国有文艺院团的运作模式形成抗争态势,竞争十分激烈。

  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下地方戏剧发展对策

   (一)全面推进市场化改革,提高文艺院团竞争力

   首先,政府部门可以采取“放手”策略,建立相关院团监管部门与相应机制,使地方文艺院团参与到市场竞争中去,政府也可以通过公开招标采购,市场监督监管的方式去规范文艺院团的运转。其次,培育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品牌文艺院团;尤其是地方文艺院团的改革,需打破地方保护和垄断,尝试股份制经营,加强其跨区域、行业、跨生产类型等的条件打造,以获取来自不同角度和领域的资源,以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促进文艺院团的人事政策的革新与调整,从基层到高层的聘用制最优化重组,采取多种院团职工激励方式,如鼓励创建个人工作室、参与企业股份分红等形式,以达到分配方式多样化,积极改善院团演艺人员的工资薪酬组成结构,实现观众评价为主的绩效考核制度,创建以艺术产品生产实践为核心的演艺传承方式。

   (二)积极发展演出市场,刺激娱乐业的市场效应

   1. 推进县级院团改革,扶持民间文艺演出团体

   一方面加快县级戏剧院团的改革步伐,积极带领县级院团实施民营化措施,激励民营艺术团体组织社会活动。如:江苏金坛县锡剧团,通过体制改革在资源调配、商业化运作、薪酬分配、艺术产品创作方式等方面进行了程度不同的革新和调整,取消“事业编”,启用“聘用制”,员工薪酬由之前的单一的岗位工资转变为“工资+演出场次补贴+绩效”的薪酬制度。在舞台表演方面,也不惜投入,从戏剧的编排到舞台布置,再到演员的包装都迎合时代需要,邀请专家和业界名师进行指导。剧团先后以《飞吧,大雁》、《永远的雪梅》、《少年华罗庚》和《留守小孩》等剧目获得文化部“文华奖”、上海市“白玉兰戏剧表演艺术奖”、江苏省“五个一工程”奖等多个奖项,并在上海、北京、广州等地相继演出超千场,增加了剧团的总收入,提高了员工的收入,使剧团的经济收益得到了巨大的改善。另一方面,大力发展农村市场,以改革倾斜农村市场为导向,采取送戏下乡。利用财政补贴投入农村这一举措支持农村演艺市场的发展,鼓励民间组织建立戏班和各类文艺团体,搭建农村与城市紧密的艺术文化桥梁,建立稳定的农村市场根基。

   2. 鼓励树立品牌院团标杆,发挥示范作用

   大力孵化各类城市艺术院团,提高其市场竞争力,从剧场的布置、邀请名角提高声誉、聘请优质制作人,打造创新型艺术作品,引领大众视角,鼓励实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繁荣局面。一方面,鼓励院团跨地域、跨行业的艺术团院演出活动,地方级团院在进行跨地域和行业的活动同时可以宣传艺术作品和院团品牌。尤其是大众青睐的艺术作品政府亦可以进行扶持和补贴政策,可以按照上座率的高低、演出场次的量、社会反响程度等指标来衡量演员和院团效益。另一方面,对于政府所招标的文艺项目,也可以根据院团的社会影响力等综合因素来进行放标,将有限的资源投放给优质的艺术产品、演员、文艺团院。以各种激励机制鼓励各文艺团院推陈出新,创新作品,促进各文艺团院在竞争中得到提高。

   (三)以国际化大都市为依托,建立演出产业集聚中心

   现阶段,各省市文艺院团改革的首要任务是为院团发展创造一系列条件,如:建设剧场或大剧院,创建演艺集聚地。中国历史上较为突出的戏剧集聚中心都是以人口较为密集的城市为依托的,如明清时期的北京、清末民初的上海。这一普遍存在的规律并不是偶然的,由于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环境、人口、文化等因素,而促使艺术演艺中心的出现。演艺中心的出现不但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丰富了人民生活。还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新型艺术作品的涌现,为中国后来艺术文化的发展提供了基础。如:民国时期的上海繁荣之至,吸引各种艺术剧涌入上海扎根,一时之间,上海成为南方最大的戏剧集聚地。另外,也可借鉴国外的艺术团院发展经验,如百老汇大街、伦敦西区等戏剧集聚地。现阶段,国家正以重点培养和打造京、沪等地艺术集聚中心,以其之力影响全国戏剧集聚地的方式促进全国艺术团院的事业发展。

   四、结论

   深刻了解我国表演艺术的发展历史,研究国有文艺院团的历史形成因素与其经济属性,面对当前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国有文艺院团下一步深化改革的最终目标是让艺术回归本真,即让表演艺术,特别是传统戏剧回归舞台、民间和市场。

  

   参考文献:

   [1]李向民.中国艺术经济史[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5.

   [2]李向民.中国文化产业史[M].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2006.

   [3]傅谨.新中国戏剧史1949-2000[M].长沙:湖南美术出版社,2002.

   [4]傅谨.二十世纪中国戏剧导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5]傅谨.文化体制改革与戏剧的未来[J].戏剧文学,2011(01).

  [6]张璋.国有院团改革提速[N].光明网—光明日报.201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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