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云南特有少数民族传统鼓舞样式多彩,个性鲜明,内涵丰富,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和价值。调查研究发现,云南特有少数民族传统鼓舞发展现状喜忧参半,体现在作为地域主体民族代表性文化得到重视和发展,而部分云南特有少数民族传统鼓舞处于濒危状态。
关键词:云南特有少数民族;传统鼓舞;发展状况
中图分类号:G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6)23-0141-02
一、云南特有少数民族传统鼓舞概况
云南特有少数民族共15个,分别是哈尼族、白族、傣族、傈僳族、佤族、景颇族、布朗族、阿昌族、拉祜族、纳西族、普米族、怒族、德昂族、独龙族、基诺族。除普米族外,流传于云南14个特有少数民族中的传统鼓舞主要有:象脚鼓舞、大鼓舞、鋩鼓舞、扭鼓舞、奕车鼓舞、地鼓舞、牛皮鼓舞、羊皮鼓舞、八角鼓舞、勒巴舞、蜂桶鼓舞、水鼓舞、木筒鼓舞、木鼓舞、铜鼓舞、跳鼓舞、佛鼓舞、宰蹦、光邦鼓舞等。
至今被列入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情况是:佤族木鼓舞(沧源县)、基诺族大鼓舞(景洪市)、傣族象脚鼓舞(德宏州、西双版纳州)、布朗族蜂桶鼓舞(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于2006年被列入第一批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水鼓舞(瑞丽市)、铓鼓舞(建水县)于2009年被列入第二批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纳西族勒巴舞(玉龙县)、哈尼族地鼓舞(红河县)、光邦鼓舞(盈江县)于2013年被列入第三批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而沧源佤族木鼓舞、基诺大鼓舞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傣族象脚鼓舞、布朗族蜂桶鼓舞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云南特有少数民族传统鼓舞主要流布情况:
1.新平县:傣族大鼓舞;
2.元江县:哈尼族铓鼓舞(阿扎蹉、阿腊席、莫搓蹉);
3.建水县:哈尼族铓鼓舞;
4.元阳县:傣族祭祀鼓舞;
5.红河县:哈尼族铓鼓舞(打莫蹉、莫撮蹉、戛尼尼)、哈尼族叶车鼓舞、哈尼族地鼓舞;
6.绿春县:哈尼族铓鼓舞(同尼尼、戛尼尼、照镜子、手巾舞);
7.翠云区:傣族象脚鼓舞;镇沅县:拉祜族木桶鼓舞;
8.宁洱县:哈尼族铓鼓舞;
9.景谷县:傣族象脚鼓舞、傣族大鼓舞、布朗族象脚鼓舞;
10.墨江县:哈尼族铓鼓舞(扭鼓、扭铓、色尼尼、瓢摸旋)、哈尼族大鼓舞;
11.澜沧县:哈尼族铓鼓舞、哈尼族象脚鼓舞、傣族象脚鼓舞、布朗族象脚鼓舞;
12.西盟县:佤族拉木鼓、佤族跳木鼓房、佤族敲木鼓、佤族大鼓舞、佤族象脚鼓舞、傣族象脚鼓舞;
13.江城县:哈尼族鼓舞(扭铓、鼓舞、手巾舞、徒手舞、草秆舞、棍子舞、敬酒舞、狮子舞、转肩舞、扭晃舞)、傣族象脚鼓舞;
14.景洪市:傣族象脚鼓舞、傣族大鼓舞、基诺族大鼓舞(厄扯啯)、布朗族大鼓舞;
15.勐海县:傣族大鼓舞、布朗族宰蹦(长鼓舞、短鼓舞);
16.大理市:白族八角鼓舞;
17.宾川县:白族八角鼓舞;
18.隆阳区:傣族大鼓舞;
19.芒市:傣族象脚鼓舞、德昂族水鼓舞、德昂族象脚鼓舞;
20.瑞丽市:傣族大鼓舞、傣族长鼓舞;
21.梁河县:傣族象脚鼓舞、德昂族象脚鼓舞;
22.盈江县:傣族象脚鼓舞、傣族背鼓舞、傣族光邦鼓舞;
23.陇川县:傣族象脚鼓舞、傣族抬鼓舞、阿昌族象脚鼓舞、景颇族象脚鼓舞;
24.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纳西族勒巴舞;
25.贡山县:怒族跳鼓舞、独龙族跳鼓舞;
26.香格里拉县:傈僳族勒巴舞;
27.维西县:纳西族热巴舞;
28.临翔区:傣族象脚鼓舞;云县:傣族象脚鼓舞;
29.永德县:傣族佛鼓舞;镇康县:德昂族佛鼓舞、佤族象脚鼓舞、布朗族象脚鼓舞;
30.双江县:布朗族克广(蜂桶鼓舞、象脚鼓舞、甩手巾舞)、傣族象脚鼓舞;
31.耿马县:傣族象脚鼓舞;沧源县:佤族木鼓舞、布朗族蜂桶鼓舞。
云南特有少数民族传统鼓舞样式丰富,个性鲜明,内涵丰富。有的鼓舞为某一云南特有少数民族所独有,如哈尼族的铓鼓舞、扭鼓舞、奕车鼓舞等;有的鼓舞为多个云南特有民族所共有,如流传于傣族、阿昌族、景颇族、德昂族、佤族、拉祜族、布朗族、哈尼族中的“象脚鼓舞”。有的鼓舞属多种民族文化共融的产物,如滇中地区流传于汉、彝、哈尼中的“花鼓舞”;有的鼓舞属国境线两侧少数民族文化共通的产物,如佤族的“木鼓舞”。 但无论是人鼓合一的鼓舞,还是作为主要道具、演奏乐器的鼓乐的鼓舞,各种鼓舞均有其独特的文化特征和艺术特性,是云南特有少数民族文化的标志符号,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和鲜明的地域民族个性特征。
千百年来,作为宗教仪式、民俗事象、经济发展、民族交往的重要载体,云南特有少数民族传统鼓舞已深深融入社会生产生活中。如佤族的木鼓被视作通神的工具,基诺族的大鼓被尊崇为主宰生灵的“寨神”,傣族的象脚鼓是庆丰增收的祥器等等。而持鼓而舞则是使这些理想和信念现实化的过程。鼓舞在云南特有少数民族中除自娱自乐外,还有娱神、娱人、教化等其它事物所不能替代的功能,蕴涵着独具特色的丰富的哲学思想、宗教观念、美学价值等地域民族历史文化精神财富。
二、云南特有少数民族传统鼓舞发展现状喜忧参半
(一)作为地域主体民族代表性文化得到重视和发展
近年来,随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及保护工作的重视不断加深,我国的各级文化部门及企事业团体对其重视和保护力度也逐渐加强,据课题组走访文化馆、艺术团、特有少数民族群众聚居区等地逐渐了解到,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组成部分的象脚鼓舞等云南特有少数民族传统鼓舞的传承与保护工作,渐渐得到社会多个层面和不同方位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以西双版纳州傣族象脚鼓舞为例,据文化保护工作者介绍,以往的象脚鼓舞多是在傣族村寨进行,参与者也基本上都是傣族村民,而现在除了在村寨中傣族人民进行,在西双版纳州府、景洪市区也多有普及,除了傣族人民民俗活动的活动与之相伴随之外,还开展了多种象脚鼓舞活动,如广场健身舞、文艺演出等集体性活动中也提炼出象脚鼓舞中的元素加以借鉴、整合、运用,极大地充实和拓展了傣族象脚鼓舞的内涵与外延,不断为其填充着现实意义与时代色彩。此外,西双版纳州的学校系统也同时大力开展了“传统艺术进校园活动”而其中象脚鼓舞无疑是重要的组成部分,深受当地学生喜爱,也让我们看到了保护传统文化后生力量的希望。
(二)部分云南特有少数民族传统鼓舞处于濒危状态
随着文化全球化发展,西方文化、汉文化,甚至地域主体民族文化,以强势态度逐渐入侵少小民族传统文化系统。云南特有少数民族传统鼓舞在舞台化、产业化的过程中面临着“淡化、异化、丑化”现象。部分云南特有少数民族传统鼓舞在外环境的包围下,和活态传承所需内环境的逐渐消失的条件下,正处于 “人亡艺绝”濒危状态和文化变迁中。
三、结语
云南特有少数民族具有“血亲”跨国界遍及东南亚分布特点,云南特有少数民族传统鼓舞也是中国和东南亚特有的文化现象,因此保护、传承和发展云南特有少数民族传统鼓舞不仅在文化传承、艺术创新、民族社会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提升云南省的文化软实力,增强云南省在桥头堡建设中的文化竞争力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力。
云南特有少数民族传统鼓舞是流传于各特有少数民族中的文化艺术,除独特的地域性、民族性和时代性特征外,它们最大的特点就是“活”,是活的文化遗产。因此,在保护、传承和发展云南特有少数民族传统鼓舞时,首先要使之“活”在云南特有少数民族中,也就是要强调“活态”传承。只有“活”才具有生命力,才真正具有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所以,对云南特有少数民族传统鼓舞的保护、传承和发展,除以立法、命名、成立保护中心等形式进行外,更应从其生存空间、生态环境等给予关注,为其生存、发展提供充足条件,使之永远成为祖国文化艺术百花园中的一支独放异彩的奇葩。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2013年西部项目“云南少数民族传统鼓舞研究”(项目编号:13EE143)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1]中华舞蹈志编辑委员会编.中华舞蹈志·云南卷[G].上海:学林出版社,2007.
[2]石裕祖.云南民族舞蹈史[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
[3]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编辑部编.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云南卷[M].北京:中国ISBN中心,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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