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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神兼备”、“入情入理”——论民族声乐教学中意境塑造的条件

时间:2023/11/9 作者: 文艺生活·下旬刊 热度: 22308
赵开栋

  (重庆文理学院,重庆402160)

一、前言

意境作为中国传统美学的基本概念,属于艺术辩证法的范畴,其内涵是强调主、客观在艺术作品呈现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状态,主观的“意”指情与理,客观的“境”指形与神,两者相互渗透、相互制约,达到辩证统一。近代诗人朱光潜在《诗论》中认为,“意境就是情趣与意象的结合”。意境就是构建作者与受众之间情感桥梁,作者借用想象和联想赋予事物、自然等客观物质一定的情感,并把这些情感蕴藏在意境之中,受众在欣赏时就能凭借自身的理解,与作者产生共鸣。意境所具有的主观性、外延性、多样性,为舞台表演开拓了极大的可塑空间,既可以丰富作品的内涵,又为表演者的“二度创造”提供多样的可能性。

二、民族声乐作品中的意境

“创造意境的过程就是一种由形入神,由物会心,由景至境由形入神,由物会心,由景至境……”①优秀的民族声乐表演者能够借助音乐中表现的事物来理解作品,再借助客观的事物、景象来抒发情感,将情境中的感情通过表演展现在观众的面前,即所谓“形神兼备”、“入情入理”。在民族声乐作品演唱中,意境的呈现主要依靠表演者对于音乐作品的理解与自身的表演方式,从而演绎出音乐作品中所要表达的内涵。

  这里的意境有两个层面:一个是作曲家的意图的实现,一般是通过谱面呈现,准确理解、把握作品中所蕴含的形象和情感,构建演唱者对具体物象的基本理解,首务便是尊重作曲家的创作意图,这是基本的要求,但需要大量的训练和长期的积累才能达到;另一个是主体意念的自我实现,即“二度创作”,这一层面是对作曲家意图的突破,也是对作品内涵的升华,是演唱者从“他律”到“自律”、从“规束”到“自由”的艺术追求,是演唱者自我风格和特色的形成过程。

  对于民族声乐作品,演唱者主体(演唱者)根据物象形成主体意念,并把这种意念表现为客观形态(声音和形体),并与周围环境想协调,从而契合受众的主观意念(审美期待),形成“意”——“境”——“意”的艺术审美闭环形态。所以,民族声乐作品教学中意境的塑造有两个重要的任务,其一“主体的客体化”、其二“客体的主体化”。“客体的主体化”是指演唱者将乐曲的外在物象转化为内心的意念,通过理解转化成心中的声响和情感的过程。“主体的客体化”声乐技能技巧和表演技巧外化的声响和表演与演出场所的环境所形成的氛围,并为受众所领会的过程。

  这里有两个形态的“客体”,一个是作曲家意图的外化物象,另一个是主体意图的外化和演出环境融合而成的物象,而整个审美闭环中的重点则是“主体”,无论主客体,都必须主体具备一定的条件,也需要创造一定的条件才能完成意境塑造的目标。而在何种条件下才能够塑造出意境?

三、意境塑造的主客体条件

(一)意境塑造的客观条件

1.环境条件对主客体的影响

  意境是表演者在客观事物的基础上,凭借自身的生活经历和阅历表现出来的,而表演者本身就处在一个无法逃避的环境之中。

  环境条件对意境塑造的影响主要针对两个对象,一个是演唱者(主体),另一个是受众(客体),环境对主体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主体审美情趣、性格因素、认知等方面的形成。不同地域形成不同风格的音乐文化产品,不同的社会环境对文化艺术的发展产生决定性的影响,而家庭环境对音乐艺术的影响要小的多。原生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伴随着主体的成长过程,这会对主体的性格、音乐文化认知、审美意识的形成等方面造成最直接的影响。

  所以,民族声乐作品与演唱者自身条件的匹配度,成为了民族声乐教学中尤为关注的问题,这也是意境塑造的前提。一方面,选曲要合适,作品选取要适应演唱者性格、审美情趣等原生环境下形成的气质,对作品的理解和把握会更准确、深入,以最大限度发挥演唱者的天然优势;另一方面,拓宽“戏路”,通过不同风格作品的训练,开拓艺术视野,积累艺术经验,使演唱者完成自我突破。

  2.语境条件对主客体的影响

  音乐的语境是一种特殊的语境概念,音乐的语境往往是不可逆的,音乐所处的现实环境才是音乐意义的所在。民族声乐作品教学中要引导学生学会准确了解和把握语境的才能更好地塑造意境。意境塑造所涉及的语境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作品的语境,另一个是演出场所的语境。

  第一,作品的语境。

  包括乐曲的音乐语境和歌词的语义语境。一般来说,一首优秀的民族声乐作品在乐曲的音乐语境和歌词的语义语境的结合上是很精良的,所以会形成一种非常融合的整体语境,即作品的语境。准确理解作品的语境需要具备一定的经验才行,表演者必须在作品中挖掘出作曲家所要表达的情感,以及赋予它的深刻的内涵,不仅要把作品的结构及其符号和标识等有准确的认识和把握,还要理解乐曲与表达的情感、思想之间的联系。单从谱面理解,有时候并不能完全地了解其中的内涵,这时候就需要结合语境,去理解其中的深意,领会谱面之外的深层含义。只有在了解和分析乐曲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并借助自己的表演技巧才能更好地塑造意境。

  第二,演出场合的语境。

  意境所关注的重点并不是精心勾勒出的实景,而是主体通过意念所表现出的客观形态(即虚景),同时需要建立与受众主观意念(审美期待)的统一。作品的演唱一般会面对特定的场合,会存在或明或暗的主题,无论是演唱者,还是受众,都会受到主题的限制,而主题决定了特定的语境。首先,作品要符合演出环境的氛围和主题,同时要考虑受众群体的审美取向;其次,演唱者要有根据主题适时调整作品表达方式的能力,以适应演出场合的语境。在舞台上想要达到完美效果,表演者就必须要融入到规定的环境之中,必须要有情感切换的能力,也就是要培养“状态”,达到受众的认可和演唱者自我认可的统一。

(二)意境塑造的主观条件

1.技术条件对主客体的影响

  在音乐表演领域,艺术效果和表演技术之间是有机统一、相辅相成的。民族声乐作品的内涵需要技术来支撑,技术的表现需要艺术来烘托,处理好技术技巧与艺术表达之间的关系是十分重要的。这里的技术技巧包括两各方面:一是声乐技术,即演唱者完成作品所需的声乐技术条件,这也是民族声乐教学中的重点,声乐技能技巧是完成作品的保证。二是表演技巧,即用合理的道具、肢体和表情等因素完成作品的方式方法,以及舞台的把控能力。表演技巧涉及到演唱者的艺术修养、个人气质、性格因素、实践经验等综合能力,需要长期的训练和积累。

  技术条件需要不断的训练和长期的经验积累才能获得,良好的技术保障有助于表演者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对意境的塑造上,收获更好的艺术效果。需要明确的是,无论是声乐技能技巧还是表演技术,其目的在于更好的演绎作品,更好的为作品服务。假如脱离了民族声乐作品意境的本身,一味地追求技巧上的完美,必定会丧失表演作品的初衷,再好的技巧也无济于事。

  2.认知条件对主客体的影响

  一首民族声乐作品的展现,除了与表演者使用的技巧有关,还和表演者对作品的认知密不可分。作品的意境是通过认识分析客观的对象,并由表及里揣测作品内在含义,在此过程中,表演者通过自身的想象对客观事物和对象进行处理、加工,在脑海中形成意象,进而升级为意境。演唱者是主体,主体对第一个客体(作曲家意图的物象)认知水平,会直接反映到第二个客体(演唱的声响、表情、肢体和演唱环境所形成集合物象)的形态上,主体的认知条件直接决定整个审美闭环完成的质量。

  表演者对作品的理解过程就是主体的认知过程,往往要经过“视觉融合”到“自我理解”,再到意向和立意的构成,最终生成意境。主体通过攫取作品中的信息,然后注入自己的意识,塑造出一种内心的情感和声响。这种内心的情感和声响源于外在的乐谱,但与其内容又不尽相同。表演者需要对自己的所表演的作品中涉及的时代背景、创作意图等作深刻的了解,对于不同文化背景的作品,表演者们还需要了解它们的文化和创作环境。主体的天赋固然重要,但想要更好地把握音乐形态和风格,就要不断强化自己的认知能力,通过训练,将与生俱来的直觉上升至自我意识。

四、结语

意境是主观与客观、情感和物象的辩证统一。意境的创设是综合各种因素塑造出来的一种状态,往往与演唱者的主观意图和自身条件存在紧密联系,所以它是不可逆的,也是独一无二的,其中包含许多未知、不确定的因素,每一位民族声乐作品演唱者所塑造出的意境都存在一定差异。因此,民族声乐作品教学中,意境塑造由于受到主客观条件的限制,需要表演者在把握作品基本内涵的基础上,拓展想象的空间,在主观意图和客观物象之间寻求平衡,实现“虚景”和“实景”、主客和客观的统一,才会有助于领会作品的内涵,把握内在的情感,倘若脱离实景而完全依靠自己的主观,则极容易偏离曲作者表达意图,使整部作品失去原有的魅力,而作为表演者“创造出的意境”也不属于真正的意境,反之亦然。

  注释:

  ①胡经之.文艺美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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