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文君说,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她喜欢他,已然七年。不长却也不短的光阴,倾尽所有,玩起了一场暗恋的游戏。若不是那日闺蜜戏谑:“都二十出头的姑娘了,还不趁早轰轰烈烈地爱一次,怕是辜负了这大把大把的青春韶华哦!”她愕然,自己竟然不知不觉就处在这样一个尴尬的年纪上了。细数一下,才发现,喜欢他,七年有余。
不是没有犹豫的。好几次,看到他亮起的企鹅图像,她的心,就如浩瀚大海,开始波涛汹涌。一次又一次,默念着煽动自己:“这一次,一定要告诉他!”然后开始一个字一个字地计较,想着怎样的告白,最能表露自己的情衷。然而,每次在发送键按下之前,她的懦弱,她的担忧开始作怪。于是,眼睁睁地看着黑色字体从白色屏幕上仓皇而逃,最后销声匿迹。一下午,一晚上,什么也不做,发着呆,从心底恨上了自己的胆怯。
也许,所谓的时间可以淡化一切,不过是人们自慰的理由。一度,她都在想,对于他,也许只是短暂的痴迷。隔了时间,空间,谁又能保证谁还记得谁的容颜?高考过后,便是背道而驰,她去了梦想中的南方海岸,他呢,选择了北国之都。原以为,方向不同,视野不同,又隔了万水千山,自己可以轻而易举,就忘了他的。可是,在人流如潮的街道,她还是会抓着一个陌生人的衣角,兴奋地叫着他的名字;在夜阑寂静的时刻,在梦里醉里,还是会呢喃一句,真的很想他……
有人说,忘记一个人最好的方式,是另结新欢。大一那年冬天,大寒未至,就有人送来围巾手套。以后陆陆续续,也有人表白心迹。只是习惯性地,会在心里暗暗与他比较,外貌,脾气,还是发现他最好。如此,其他人都成了路人甲,在她的视线里出现过,却不曾停留。所有的人都视她为心高气傲的女子,渐渐败下阵来,无力再来打扰。只是一次,在文学课堂上,被后桌的男生莫名其妙地发了一顿脾气。她回头,冲着男生笑,云淡风轻的。对方倒是面红耳赤了,怔怔地问一句:“你……。没事吧?”她答:“你的神情,像极了一位故人。”
那年寒假,有旧友心血来潮,提议同学聚会。地点就在她家附近的酒吧,红男绿女,昏黄的灯光很暧昧。她是一眼就认出了他的,依旧轮廓清晰,眉眼分明。不远离,也不靠近,选了他对角的位置,坐定。席间,她一直不敢抬头,深怕自己的眼眸在他身上多停留一秒,会让同学看出端倪。却,终是忍不住,偷偷地瞟了一眼他在的方向。有些事情发生,往往让你防不胜防,就好像电影故事里那些陈旧烂俗的情节。此时此刻,她心里梦里的那人,正温柔地握着另一双手,吴侬软语,眉含笑意。在湿了眼角之前,她借口有事,匆匆逃离。一个人走在街道上,泪水像小蟹,爬得满脸都是。终于,还是不甘心,又回到了那间酒吧。在众目睽睽之下,她举着酒杯走向他,半嗔半笑:“什么时候的事,怎么都不通知大伙一声?”他也笑:“三年了,这些同学之中,应该就你不知道吧。”有同学在旁边掺和:“不会吧!那会儿关系最好的就是你们两个,大家都还以为……”就是在那一刻开始词穷,微微地愣了一下,她又笑:“祝你幸福!”
回到学校,她匆匆地找了男朋友,很多人都不明所以。其实,对眼前的这个男生,她说不上喜欢或者不喜欢。只是他看她的眼神都是心疼与怜惜,他会在她偶尔失神的时候,抱着她说:“丫头,我不会让你那么难过!”后来在空间日志里,她说:“七年了,我用了人生的十分之一,不遗余力地爱过一个人。如果,他的心是空的,我还会一直一直等下去,然后有一天满满地占据着那颗心。可是现在,他的心已经满了,住在里面的不是我。就算我委曲求全,把自己缩小再缩小,也挤不进去……”
我想,没有人会责备这个女孩。与其,让自己死在一座已经坍圮的古屋里;不如,给自己一线生机,挣扎着存活下去。曾经,有人这么说,满目山河空念远,不如怜惜眼前人。而她,本是知福惜福的女子,定不会辜负这千帆过尽后的幸福。
三年前,她暗恋的他也有过一篇日志:等你很久很久了。给过你暗示,给过你承诺,只是你一直都没有察觉。我想你应该有喜欢的男生了吧,我也许早就退出了你的回忆城。丫头,以后,我就不陪你了,自己好好照顾自己。我一直为你空着的一颗心,也该放点什么进去了……
这,就是你不知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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