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无障碍化环境”是残障人士与社会交流沟通的基本条件,也是老人、妇女儿童等相对弱势群体充分参与社会生活的前提和基础,是方便他们日常生活的重要条件,同时也从侧面反映出了社会的精神文明水平。
关键词:无障碍设计;残障人;老人;儿童;弱势群体
中图分类号:TU23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8)18-0200-01
一、无障碍设计的概念
无障碍设计(barrier free design)这个观念最开始是由本身残疾的建筑家罗纳德梅斯(Ronald L.Mace)提出来的。其含义是:无论残障与否,不管残障的程度和状况如何,任何人均能方便使用的制品和环境设计。所指的制品小到生活的日常用品,大至城市环境,当然包括所有的人工制品。它利用现代技术,创建和改造环境,为广大老年人、残疾人、妇幼提供相对便捷的空间,建设一个平等参与的环境。
在此基础上,美国的设计家提出:设计要遵循“普遍适用性设计”原则,即要求设计师的设计应该可以满足所有人的方便使用。所谓的“残疾人”指的是“应用性残障者”,即不便或不能享受设计的人,这些“应用性残障者”中除了身体残障人士以外,还应该包括小孩、妇女、老人及一切弱勢群体。
如今,无障碍设计的服务对象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残障人士和老年人,室内公共空间设计的无障碍环境已经提升到“设计以人为本”的层面,服务对象已经变成了所有的社会成员。
二、我国无障碍设计的发展现状
我国无障碍设计的发展,现如今已经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但与一些发达国家的无障碍化建设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人们在室内的时间远高于室外,因此要更加注重室内的无障碍设计,对于室内设计又有了新的要求,即最大限度的使用无障碍理念。
三、无障碍设计对应的人群
(一)残疾人
目前还有很多公共建筑的设计并未考虑到无障碍设计。在一些有高差的地方只是设置了台阶,并没有设置轮椅通行的坡道。设置轮椅通道也有相应的要求,轮椅的宽度一般在700mm左右,加上预留宽度,所以过道的宽度应定在1200mm左右最为合适。在大型公共室内空间中,最小的通道也应满足两辆轮椅通过的宽度,即大于2400mm。室内中若有不同标高的地方,也应该以坡道来代替台阶。并且为了轮椅的顺利通行,坡道应做防滑处理。
(二)老年人
老年人大多数都有不服老的特征,并且老年人年龄跨度一般很大,因此老年人是最难掌握的群体之一。对老年人无障碍居住环境的设计首先就是要分析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从而能够更准确的把握老年人的需求,进行更准确的人性化设计。老年人在生理功能上的衰退,其行动迟缓及行走不便已经成为了必然。由于老年人也参与各种活动的需求,那么易达型就成为了老年人无障碍设计的基本要求,这就需要设计师对使用与功能方面进行更加细致研究。
(三)儿童
对于儿童等无法自我保护的人群应采用适当的限定性进行设计,主要是在他们的所在环境中加以限定阻碍。对于儿童的限定性设计,考虑分为三类:一是包扎,例如在部分尖锐突起的地方用软材料进行包扎处理,以免对儿童造成不必要的伤害。二是围合,利用诸如栅栏等物品将空间单独包围起来,既限定了空间,又起到了美化空间的作用,一般适用于较大的空间。三是下沉,将空间设计成为一个小型洼型地带,给儿童提供活动的空间,其边缘设计成平缓过渡,还可以有效地区分空间。
四、公共空间无障碍设计的发展方向
(一)通用性
室内公共空间的无障碍设计在为残障人士提供便利的同时,应该也为全体社会人士提供便利,成为面向社会全体成员改善生活环境的基本要求。
单纯的只为残障人士服务的无障碍设计实质上是将残障人士与其他社会成员区别对待的设计方法,无法真正满足残障人士的社会需求。室内公共空间的无障碍设计就是为了能让所有的社会成员都能够公平的,有自尊的参与到社会生活中。
(二)系统性
室内公共空间的无障碍设计的完成并不是依靠单个的无障碍设施的设计,只有将每个无障碍设施有效的衔接成为一个整体,能让每个部分都能发挥其具体作用而同时又属于一个整体中。所以设计师必须考虑无障碍设计的整体性,将整个空间作为一个整体的系统进行构建。
(三)安全性
安全性是设计师在进行室内公共空间的无障碍设计中的基本原则之一。残障人士、老年人、妇幼等所有弱势群体在日常生活中,因为自身的一些原因,比较容易发生种种意外。所以,室内的公共空间无障碍设计一定要尽可能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如果一旦有事故,在第一时间要保障弱势群体的安全,对他们的威胁能够降低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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