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全国各地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昌乐县也出台一系列举措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然而,新型城镇化并非是在一张白纸上绘就蓝图。如何在全面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的同时,做好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使其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成为当前昌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面临的现实问题。
关键词:城镇化;非遗保护;昌乐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7)21-0251-01
昌乐县位于山东半岛内陆,隶属潍坊市,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相传,西周初年,姜太公因輔佐武王灭商有功,首封于齐,建都营丘,因此,昌乐又被誉为“齐国首城”。千百年来,勤劳、淳朴、智慧的昌乐人民,创造了灿烂的民间文化,自古四民有常业,六礼有常仪,岁时有常节,衣食住行有常制,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民间传统文化。
一、昌乐县城镇化进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从2005年昌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启动以来,非遗保护工作取得较为丰硕的成果。截至2017年5月,昌乐县共普查、挖掘到非遗线索400余条,申报省、市、县三级名录共120项,并建设了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场所。但随着城镇化的发展,有些非遗线索已人知晓,许多项目濒临失传。就像城镇化在带给我们巨大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一样,工业化和科技化带来快节奏的生活,人民群众原生态的面貌被打破,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域性特征逐渐相互融合,传统文化也逐渐失传,以致于昌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状况并不乐观。
再者,在昌乐县城镇化进程中,许多镇(街道)纷纷采取将非遗资源优势充分有效地转化为文化产品优势、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的发展路径,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传统和文化得以重塑,获得一份可能存在的市场份额,使之具有经济价值,基本实现传统文化与城镇化在经济基础上的互构。但是,随着市场竞争的压力,文化内容的选择权逐渐向资本倾斜,一些缺乏市场需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被遗弃,受市场青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了满足市场需求,进行了相应的改变,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本真性发生变化。长此以往,必将不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城镇化进程融合发展的对策
(一)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要强调人本观和幸福观,保护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关注非遗可持续发展
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中要更新人们的思想,形成优化传统生产生活方式,这是从理念到行为上的思考。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载体,非物质文化是生产生活方式的创造,同时非物质文化的发展又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的进步。因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回到生产生活中,保护传统生活方式。昌乐县城镇化进程中,保护传统文化需要适应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化,须强化人本观,关注民生与幸福,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城镇中的互动和交流,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正能量,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大众传媒及微信、微博等自媒体进行传播,以正能量促进可持续发展,这是城镇化进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在精神和深层次保护。
(二)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应建立以代表性传承人为核心的传承机制,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人的认定、保护和管理工作
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而传承人的保护又是传承的关键。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详细的非遗传承人档案,保障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对生活困难的代表性传承人给予生活补贴。
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艺人没有受过文化教育或受教育的程度较低,一些技术性的经验只能通过言语口述、亲身示范等传授方式。通过开展昌乐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展演活动,创立非遗传承人和传习场所奖惩机制,评选出一批德艺双馨的传承人,鼓励他们言传身教,将自己的技艺传于后人。同时定期委派专家或艺术大师到基层去讲课,培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爱好者,培养一批热爱民间文化、专业技术精湛、乐于奉献、年龄和专业结构合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队伍。
(三)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要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场所的规范化管理
为促进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昌乐县先后成立31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场所(基地)。在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同时,必须加强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场所的规范化管理。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应定期召开非遗传承人召开非遗交流学习会议,传达上级非遗保护指示,相互交流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经验。各个传习场所要严格按照传习场所管理制度开展收徒传艺活动,履行保护项目的传承义务,组织人员开展项目的培训和传承活动,并以师承的形式选择、培养新的传承人,同时向县非遗保护机构提供完整的操作程序、技术规范、工艺流程、材料配方等相关非遗资料。非遗保护机构应建立非遗保护信息资料库,将各传习场所和非遗项目资料分类整理,并编纂出版县非遗保护系列丛书,面向公众发放,让群众了解昌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状况,使优秀传统文化在城镇居民中得到普及。
(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应积极拓宽思路,探索非遗教育教学新模式
教育传承是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心的最佳、最深入的方式。它不仅是一个被长期忽视的优秀传统文化进入主流教育的过程,也是一个对民族精神和智慧及活态文化存在的认知过程。
所以,将非遗课程的设置在中小学民间文化教育中,针对儿童感兴趣时注意力集中、感知力最强,掌握知识技能最快等特点,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等途径,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带入课堂,使国民从小树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自觉接受传统文化的熏陶,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继续作为活的文化传统在青少年当中得到继承和发扬。
例如昌乐代表性的非遗项目《孝子王裒的传说》中“闻雷泣墓”故事是《二十四孝》之一。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知识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了解《二十四孝》内容的人已经不多,年轻人更是知之甚少。因此,对王裒墓院进行综合开发,加大对昌乐历史、教育等文化的含量,建设成为向广大青少年进行孝文化教育的基地和旅游景点。
(五)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要充分发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经济价值,是非遗保护和传承与新型城镇化经济建设相结合
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经济价值的研究认识其特点,寻找其转换机制拓展文化资源的内容,增加文化资产的实力,为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经济价值的区域性特征,因此在转化其经济价值的时候,不要好高骛远,市场应有指向性,要考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区域性。挖掘出“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中的经济价值,并通过各种有效的产业途径和产业方式,实现产业化和规模化的经营,形成一系列的具有特色的区域经济样式,从而为城镇化服务。
就昌乐县而言,可充分发挥昌乐县的历史底蕴,打造“姜齐文化”品牌,并将其融入乡村文化旅游发展。可充分发掘马宋饼、高崖炸鸡等本地传统美食,发展特色餐饮业,采取非遗技艺展示与宣传展销相结合的方式,既保护和宣传昌乐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又促进城镇经济的发展。
三、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的文化,文化是民族的识别和标志,生活的提升需要文化的发展和推动。城镇化进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势在必行,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构建城镇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互动体系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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