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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分析

时间:2023/11/9 作者: 文艺生活·下旬刊 热度: 16108
周剑

  摘 要:2007年,中山市在国务院和广东省文化厅的组织下开始了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全市普查工作者历时近五年,历经普查机构设立及队伍培训、田野实地调查、资料整理汇总、普查成果发布等阶段,最终圆满完成任务,并在全省普查工作中获得了比较高的评价。本文就中山市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进行了一定统计分析,以弥补外界对中山市文物资源状况的了解。

  关键词:中山市;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分析

  中图分类号:K8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6)21-0280-02

  中山市位于珠江三角洲中南部,地处珠江口西岸,东临深圳与香港,南连珠海和澳门,西与江门隔江相望,北接顺德、广州。总面积1783.6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14.23万①。中山旧称香山,于南宋绍兴二十二年(公元1152年)立县,1925年为纪念伟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易名为中山县。1983年12月中山撤县设市(县级市)。1988年1月1日升格为省辖地级市,如今是全国未设县(区)的五个地级市之一。

  一、过往文物普查情况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山市十分重视对辖区内文物的保护及研究工作。1957年3月,中山市在广东省文物工作队的帮助下开始进行境内的文物普查工作,调查到古遗址9处。时隔20多年之后,从1982年开始,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共调查发现古遗址15处、古墓葬5处、古建筑34处、摩崖石刻3处,近现代重要建筑25处②。此次普查详细记录了文物点的位置、年代、历史沿革、文物特征和保存状况等基本情况,初步摸清了中山市不可移动文物分布状况。以上各类文物总共82处于1989年公开出版的《中国文物地图集》广东分册予以公布。1999年,中山市文化局主编的《中山市文物志》对中山市内文物的地理位置、年代、建筑风格及保存状况进行了描述。2004年11月,经中山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文广新局正式公布碗窑迳窑址等461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包括古遗址类7处、古建筑类291处、革命纪念建筑及华侨建筑29处、古墓葬类134处。

  二、第三次文物普查成果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中山市自2007年开始开展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作为文物普查工作的重要一环——田野实地调查工作于2008年2月展开,至2009年12月结束。在此期间,中山市文物普查队对全市24个区(镇)的279个行政村(居委会),进行了“地毯式”调查,跟进2255条文物线索,利用专业数码相机、GPS定位仪、电子测距仪等科学技术手段,获取大量宝贵的不可移动文物数据资料,做到了普查资料齐全、保密安全、科学管理。

  (一)中山市普查成果的整体规模

  在实地调查阶段,普查队在跟进每一条线索进行文物甄别及价值判断后,对1543个点进行了填表登记,后在省普查办专家的指导下最终认定不可移动文物702处。相比于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由于有了新的普查要求和标准,此次普查成果颇丰,不仅在总量上取得了大大的突破,而且在文物类别上也有不小的收获。特别是古建筑和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的登记数量分别达到了208处和429处,分别占登记总量的29.6%和61.1%。在此基础上,中山市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力度,截至目前,已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75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2处。

  (二)中山市普查成果的统计分析

  1.不可移动文物类别及发现类别统计分析

  702处不可移动文物分别为古遗址12处、古墓葬34处、古建筑208处、石窟寺及石刻18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429处、其他1处,包括坛庙祠堂、传统民居、典型风格建筑或构筑物等共38个小类别。在所有文物小类别中,以典型风格建筑或构筑物、其他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为最多,合共达293处,占文物总数41.7%,其次为坛庙祠

  堂,达到130处,占文物总数18.5%。

  由于本次文物普查的范围和分类都有了较大的扩展,包括文化、金融、交通、军事、医疗等方面的近现代典型建筑及其附属物、传统民居等都纳入了调查登记范围,中山市的大量古建筑和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被登记为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市普查队最后确认登记新发现文物点336处,复查366处。

  2.不可移动文物分布情况

  702处不可移动文物点主要分布在火炬开发区、南朗、三乡、南区、沙溪等镇区,其中火炬开发区、南朗和三乡三个镇区的文物点即占了总数的50%。东区、石岐、大涌、黄圃、小榄等镇区也有不少文物点分布。板芙、古镇、五桂山、坦洲、西区、神湾、阜沙、东凤、横栏、民众、南头、东升、三角则比较少。港口则尚未发现有不可移动文物。

  3.不可移动文物保存状况分析

  如表1所示,根据保存状况统计可以看出,中山市不可移动文物保存状况总体较好,但也有不足之处。从普查成果来看,中山市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存状况大致呈现出以下特点:

  (1)古建筑价值较高,整体保存状况较好,有待进一步改善。中山市的古建筑主要包括坛庙祠堂、桥涵码头、宅第民居、寺观塔幢、牌坊影壁等类别,其中以坛庙祠堂类为主,共有130处。它们体现了当时当地建筑的风格和技术水平,且大多保留富有岭南特色的石雕、木雕、砖雕、灰塑、壁画等装饰,具有较高的历史和艺术价值。由于多有人居住或保管,总体保存状况较好。同时由于所有人或使用人生产生活需要及其他历史原因,不少建筑也存在加建、改建等现象,保存状况有待进一步改善。

  (2)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别丰富、数量众多,保存状况多为一般。中山市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在登记文物总数中占比超过一半,包括典型风格建筑或构筑物、名人故(旧)居、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名人墓、文化教育建筑及附属物等多项类别,其中以典型风格建筑或构筑物和其他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为主。它们多为华侨建筑,俗称侨房,其中又以附带碉楼的侨房占大多数。

  (3)石刻历史价值较高,但多散落各处,保存状况亟待改善。中山市的石刻文物总量不多,除少数摩崖石刻外,多为散落在各处的碑刻和石雕。这些石刻记载的内容多为反映本地当初经济生活的各种事件,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但它们多被露天放置,缺少专人管理,面临风化、敲砸、偷盗等风险。由于这些石刻自身的特殊性,亟待采取措施,使其得到有效保护。

  4.消失文物点的统计

  在本次普查已确认消失的67处文物点中,古遗址16处、古墓葬8处、古建筑11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32处,分别占总数的23.88%、11.94%、16.42%、47.76%。主要位于火炬开发区、南朗镇、南区、三乡、沙溪等地。古遗址主要是由于经济建设、生产活动和水库蓄水淹没等原因,导致消失。古墓葬主要是由于年久失修、经济开发建设而导致消失。古建筑主要因为年久失修,风雨侵蚀严重,在台风暴雨中垮塌而导致消失。消失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大部分为碉楼,主要是由于城市发展和人们居住需要,将其拆除或重建;长年的风雨侵蚀,也导致碉楼自然垮塌。

  5.未登录不可移动文物行政村的统计与分析

  全市24个镇区共辖有279个社区(行政村),其中登录不可移动文物的社区(行政村)为127个,占社区(行政村)总数的45.5%,未登录不可移动文物的社区(行政村)为152个,占社区(行政村)总数的54.5%,超过了半数。究其原因,未登录不可移动文物地区主要为山区及沙田地区。

  三、普查成果与经济、文化建设的关系分析

  (一)中山大力打造文化名城及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普查成果取得的良好契机

  2008年2月,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名城建设的意见(中委〔2008〕1号)》提出,中山将大力实施八大文化工程。其中,历史文化工程中提到要积极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结合全国开展的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全面掌握中山市不可移动文物的分布状况和历史价值,完善不可移动文物档案。

  (二)各级领导对文物保护事业及文化建设的重视是普查成果取得的重要保证

  中山市委、市政府各级领导对文物保护工作十分重视,先后发布了文物保护的法规、条例,划拨了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保护和维修文物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不可移动文物是中山市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全社会共同的财富,这些文物一旦遭到破坏和损毁,就很难恢复。

  (三)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对文化建设的大力投入,是普查成果取得的有力保障

  近几年来,中山市经济快速发展,属于中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2010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826.32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39.38亿元。经济的大发展为政府对文化建设的投入乃至加大对文物保护的力度提供了必要条件。在《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名城建设的意见》中提到,全社会规划投资100亿元以上加快推进文化工程建设。

  (四)普查成果是文物保护事业及文化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自2007年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开展以来,中山市文博单位迅速组织骨干力量组成文物普查队,走遍了24个镇区的279个社区(行政村),摸清了全市的文物家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结合文物普查成果,积极开展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的工作和中山市文物保护单位的评审公布工作,做到边普查边保护。2008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中山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2009年中山市人民政府新公布37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10年,又新增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

  (五)普查成果的丰富为中山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经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山市最终认定不可移动文物702处,其中新发现文物点336处,复查366处。702处文物分别为古遗址12处、古墓葬34处、古建筑208处、石窟寺及石刻18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429处、其他1处。以上数据表明,中山市不可移动文物类别多样,普查成果丰富,尤其是部分文物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和科学艺术价值。针对这些宝贵的历史文物资源,中山市提出“培育旅游文化,发展文化旅游”,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带动中山的特色旅游文化,达到资源整合与共享,互动互利,推动文化产业以及第三产业的发展,从而促进中山市文博事业的向前飞跃。

  总之,中山历史文化资源丰富,通过第三次文物普查,摸清了中山市文物资源的总体状况,为快速发展的经济建设提供详实的文物保护基础资料,进而推动整个城市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注释:

  ①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东省中山市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第一册[Z].2012:01.

  ②甘建波.香山钩沉[A].中山文史第五十五辑[C].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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