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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N1的N2”的构式特点

时间:2023/11/9 作者: 文艺生活·下旬刊 热度: 16469
蔡雅思

  摘要 :“N1的N2”构式是偏正结构“N1(的)N2”构式的一个分支,与“N1N2”构式有同有异。它的特点在于其中包含领属与属性这两种内部语义关系,例如“小李的哥哥”、“蓝色的海洋”等。本文在分析其构式特点时,着重是对其中含有的两个内部语义关系进行描写,如其结构的内部构成,即N1位、N2位的特点分析,还有配价能力以及指称用法等等。笔者希望通过不同的角度,对“N1的N2”这样名词做定语的偏正结构有更进一步的认识。

  关键词:配价;指称;领属关系;属性关系

  中图分类号:H0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09)30-0027-02

  一、领属关系的“N1的N2”构式特点

  (一)生命度高

  相比属性关系,表领属关系的“N1的N2”构式中的N1位能接受表人或动物等具生命性的词语,如亲属称谓名词。例如:

  (1)老赵的自行车

  (2)战士的军装

  (3)小李的哥哥

  (4)人类的历史

  上例中“老赵”、“战士”、“小李”、“人类”等N1位都是表示有生命性的词语,而N2位的选择范围则无明显区别,有生命的词语和无生命的词语都能被他人或物领有,如上例(1)、例(3)中“自行车”、“哥哥”,可以分别被“老赵”、“小李”领有,即人领有物,人领有人。然而,为什么表领属关系的“N1的N2”构式的N1位能有表生命性高的词语呢?

  因为表人的名词在充当N1位时,能表示对另一人的领有,如“小王的爷爷”;也能表示对物的领有,如“小王的手表”。沈家煊(1997)表示:名词是用它代表事物的全部属性给事物分类,而“爷爷”、“小王”等人称名词在N1位时是无法用其全部属性给事物分类的,这样也就难以形成属性关系。因而,领属关系的N1位更多有生命性的词语。

  (二)名词指称

  第一、N1位在名词指称上表示有指,“名词指称语境中具该名词属性的具体的人或事物”(徐阳春 2003)。我们以歧义句为例:

  (5)大地主的父亲

  (6)诗人的风度

  (7)鲁迅的书

  (8)小熊猫的杯子

  以上各例句均能分别表示领属关系和属性关系,而当N1位的“大地主”、“诗人”、“鲁迅”、“小熊猫”表示具体所指时,它们就表示领属关系,不然就是属性关系。

  第二、N2位是专指,表示专属某人或某物。如前一点提及的四个歧义句中,N2位“父亲”、“风度”、“书”、“杯子”也表示现实存在,有具体名词,也有抽象名词,它们在N2位充当被领属者。

  此外,还有上例(1)至(4),N2位都表示具体的、现实存在的人或事。也是因为这种具体所指,对它可以用表示专指意义的“谁∕哪(种、类…)+N2”来提问,所以,相比较表属性的修饰关系,领属关系也更多具体名词。

  (三)名词配价

  名词通常可分成零价名词、一价名词和二价名词。因为零价名词在句法层面上不要求其他成分共现来指称事物,如“海洋”、“公园”等,除少数不能进入N2位,如“寡人”、“笔者”、“私人”、“天命”等外,其他的都易形成领属关系。那么,我们下面就着重分析一价名词和二价名词在领属关系“N1的N2”构式中N1位、N2位的情况。

  第一、N1位的名词配价。袁毓林(1994)认为,一价名词可分为三类,即“爸爸”、“妹妹”等亲属名词,有“指甲”、“尾巴”等部件名词,也有“习性”、“脾气”等属性名词。又因一价名词的性质,即在语句中要求与另一名词性成分共现才能有明确的所指,例如“妹妹的优点很多”。其中,表亲属称谓的名词是生命度高的词,易形成领属关系。表示隶属于整体的一个部件名词,虽然与人或事物主体之间存在依附关系,但一般也可以进行下位分类,如“手指的功能”、“头发的颜色”。而属性名词则是对人或事物主体的一种修饰关系,不能领属其他,因而也就不会能形成领属关系。这也说明,属性名词难进入N1位。

  而对二价名词,学界一般分成四类,即感情态度类、见解观点类、作用意义类、方针政策类,且都为抽象名词,比如“意见”、“态度”、“印象”、“看法”等。此外,袁毓林(1992)认为这些二价名词还包含着降级述谓结构,即“某人对某物的态度或意见”等。它们的语义内容很抽象,一般也没有下位分类或属性,通常是作为被领的人或物,但不能成为领有者。所以,在领属关系的“N1的N2”构式中,二价名词不易进入N1位,而可出现在N2位,如:“责任”、“政策”等二价名词,能出现在N2位,如“国家的政策”,但不可出现在N1位,如“政策的+?”。

  第二、N2位的名词配价。N2位在表偏正结构的“N1的N2”中充当被领属者。在之前我们论述过,N2位是专指,可以是表人或者表物的具体名词,也可以是表示态度、属性的抽象名词。又因为一价名词是表亲属、属性、部件的名词,那么,它可以全部用于领属关系中的N2位,例如“小王的奶奶”、“小王的肩膀”、“小王的习惯”。

  而二价名词如上论述的,语义内容抽象,且没有下位分类或属性,并且N2位可多兼属人、物以及抽象词,那么二价名词虽不易充当N1位,但易充当N2位。

  综合来看,在领属关系的“N1的N2”中,N1位多可由零价、除属性名词外的一价名词充当,且不能出现二价词;而在N2位几乎可以由任何多层价的名词充当。由此说明,领属关系式中对N2位的制约相对较少,而对领有者N1位的要求相对要多。

  二、属性关系的“N1的N2”构式特点

  (一)生命度低

  属性关系的“N1的N2”的内部语义关系是表示人或事物的性质。例如:

  (9)铁的纪律

  (10)石头的房子

  (11)蓝色的海洋

  (12)历史的经验

  上例中N1位的“铁”、“木头”、“蓝色”、“历史”都是事物的词,并对N2位表示说明、修饰。沈家煊(1997)表示:形容词是用一种属性来给事物分类,而名词是用它代表事物的全部属性给事物分类。不同于领属关系,“哥哥”、“母亲”等亲属称谓名词由于无法用其全部属性给事物分类的,是不能出现在属性关系式中。有时一些指人名词可以充当属性指标,但它们是不指具体的人,含抽象意义,如上例中含歧义的例(5)至(8),在表示属性关系时,分别表示“具大地主身份的父亲”、“像诗人那样的风度”、“有关鲁迅内容的书”以及“印有小熊猫图案的杯子”。N1位虽然是指人或动物等具生命性的名词,但不真正代表有具体的、生命性强的人或物,而是抽象化了,并对N2位进行描写或说明。这也正是属性关系中N1位对N2位具修饰性的一个基本特点。

  由此,我们就可得出充当属性关系的词语所表示的生命度是较低的,如“木头的房子”、“蓝色的海洋”,而且指物名词(生命度低)比指人名词(生命度高)更容易形成属性关系。

  (二)名词指称

  第一、N1位在名词指称上是无指,“是名词只表示其抽象属性,不能指称语境中具有该属性的具体的人或事物”(徐阳春 2003)。刘永耕(1999)也有表示“表属性的定语有‘言说的性质,N1并不指称实体,是无指。”那么,我们就可以说,就同一个名词而言,其无指用法比有指用法更容易形成属性关系。我们还以歧义句例(5)至(8)为例,它们都是领属关系与属性关系相交叉而产生的歧义句,但当N1位表示无指时,具体人物名就抽象化,应理解成“具有大地主身份”、“具有诗人那样”、“有关于鲁迅为内容”、“印有小熊猫为图标”,这样就能对N2位产生修饰性,成为属性关系。

  第二、N2位是通指(又类指),表示泛指某一类人或者某一类事物。以上四个歧义句里,N2位的“父亲”、“风度”、“书”以及“杯子”并不是特指某项,而是受到N1位上无指用法的修饰,表示一类人或者一类事物。

  还有一点,由于无指用法的名词更具抽象性,描绘人或事物的性质、状态,突出其中本来就有的某一特性,那么要使名词N1位具有形容词修饰性的特点,无形中就要求其有隐喻用法,具抽象意义,例如“木头的房子”、表属性关系的“诗人的风度”,前者表示房子的性质,后者表示具诗人那样的风度,语义的抽象性都很强,由此我们可以认为表属性关系的N1位多抽象意义的名词。

  (三)名词配价

  第一、N1位的名词配价。笔者在2.2节中已指出,属性关系的N1位是无指,虽为名词但只表示抽象意义,不能指称语境中具有该属性的具体的人或事物,具陈述功能。相对来说,属性关系的N1位通常多零价名词,而少一价或二价名词。因为一价名词下位分类的亲属名词、部件名词以及属性名词,虽易进入领属关系中,但不易进入属性关系。而二价名词下分的感情态度类、见解观点类、作用意义类、方针政策类,且都为抽象词的名词,比如“意见”、“态度”,也不易进入属性关系中。

  第二、N2位的名词配价。N2位为通指或类指,指某一类事物,可以是“纪律”、“房子”、“海洋”、“经验”等。它可以是零价名词,也可以是一价名词或者是二价名词,因为N2位在属性关系中是做被修饰者,而名词通常都有具体所指的内容,所以相比较N1位,N2位受到的限制要少些。

  由上述,我们可以总结出,属性关系的“N1的N2”中N1位只出现零价名词,而N2位可出现各多层价的名词。此外,还有一点与领属关系相同的是,两种语义关系对N1位的限制都较多,而对N2位的限制都要少。

  参考文献:

  [1]崔应贤.也谈谓词隐含及其句法后果问题——与袁毓林先生商榷[J].贵州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04(03).

  [2]李绍群.属性类“名1+(的)+名2”对名1、名2的制约[J].汉语学习.2008.

  [3]文贞惠.表属性范畴的“N1(的)N2”结构的语义分析[J].世界汉语教学.1998.

  [4]文贞惠.“N1(的)N2”偏正结构中N1与N2之间语义关系的鉴定[J].语文研究.1999.

  [5]徐阳春、钱书新.“N1 的N2”结构歧义考察[J].汉语学习.2004.

  [6]袁毓林.谓词隐含及其句法后果[J].中国语文.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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