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政府购买服务涉及国家治理方式、社会管理模式和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的变革,是对我国传统的管理模式进行调整和创新,在推进的过程中,要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既要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和财政支持力度,又要加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督和管理。
关键词: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承接
政府购买服务是现阶段我国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主要方式,是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重要方式,对其研究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一、社会组织承接政府服务的学术研究
本研究的相关研究主要围绕社会组织在购买政府服务中的职能、意义、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措施等几方面。
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职能方面:李光认为社会组织承接购买服务需要与事业单位改革相结合;句华认为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社会组织可能扮演的四种角色有代理人、管家、伙伴、盟友;徐双敏、张景平认为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组织拥有完备的组织形式,与政府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意义方面:陈岩认为有利于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就业;高山认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有利于促使政府职能转变,降低行政成本;还有学者认为其有利于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存在的问题方面:吴静惠、张向前(2017)认为社会组织自主能力不稳定,社会服务提供能力欠缺,专业化程度低;陈岩认为社会组织存在自治困境、治理困境、资金困境、人员困境和业务困境;于家琦认为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分布不平衡;曾维和、陈岩则指出了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中责任承担中的资格准入问题、服务提供中的标准偏差问题、信誉维系中的持续发展问题。
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建议方面:王艳芳、白波提出加强部门合作,构建综合性的项目评估体系;李光认为要强化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组织发展的支持力度、积极营造有利于促进二者良性互动的发展环境;蔡娜、马国芳认为应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监督机制;梁伟、秦立建认为应提高社会组织人员的受教育水平;于家琦认为要建立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良性竞争机制。
综上所述,学界对该问题关注较多,尤其是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上,各学者提出了比较充分且必要的措施建议。目前,关于重庆的社会组织承接政府服务的研究比较零散,本课题主要结合重庆的实际情况开展较为系统的研究。
二、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意义
社会组织在长期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中不断磨砺服务能力,不仅推动了自身组织问题的解决,还提高了政府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推动了公共服务模式的创新、促进了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一)有利于提高政府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政府部门外包购买服务给社会组织,有利于其对社会组织的管理,确保社会组织能够健康有序发展;也有利于建立完善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机制,实现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的融合;可以帮助社会组织树立以民众需求为导向的理念,制定行业服务质量和标准,确保提供的公共服务效率更高。
(二)有利于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
社會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从根本上说是有利于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更确切地说是有利于社会组织能力的建设,因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的内容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密切关系,即社会组织必须与外在环境形成良性互动,才能够有效履行组织任务,确保组织获得可持续发展,从而获得竞争优势。通常一个完整的政府购买服务必须经历以下环节,即战略管理、内部治理、项目管理等环节,战略管理环节指对组织制定和实施战略的总体性规划管理,是社会组织在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有效规避内外劣势从而谋求生存和发展所进行的活动,有利于促进社会组织战略管理能力提高。
(三)有利于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群众对社会公共福利、公共服务的需求变得越来越大,这也强烈要求政府必须加快转变自身职能,积极探索其他社会管理体制,而引导社会组织承接政府部分公共职能成为其中之一,能够为民众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作出新尝试,且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以其显著的低成本、高效率而逐步被公众接受,为公众提供了大量便利的公共服务,因此,积极鼓励和发展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有利于转变政府政治职能,实现政府与民众之间平等、合理的互动,建设服务型政府。
三、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一)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面临的问题
首先是购买服务发展不平衡、服务意识不强。部分社会组织公共服务意识不强,主要在于这些社会组织的服务目标不明确、理念落后。一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过程中缺乏足够的战略思考,对社会组织的发展没有形成长远的规划。
其次是一些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能力欠缺、生存力弱。由于没有足够的能力改善公共服务设备和改进服务流程,一些社会组织根本无法承接相关的公共服务。
再次是购买服务的领域偏窄、综合力不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大多偏向于物品采买、劳务购买、基础建设、人力资源等方面,很难满足公众多元化、个性化需求。社会组织的业务内容与人们的需求对接不紧密,在设计服务内容、开展服务活动时偏离群众需求方向。
最后是购买服务的规范性差、相关的政策制度缺失,购买服务的结果评估没有统一标准,比较随意,在评估中没有参考服务群众的服务体验,且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竞争机制不完善。
(二)提高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能力的对策
1.强化政府对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支持
要加强政策和宏观引导,明确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承接科技评估、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制定等相关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服务中发挥作用,同时在资金、项目、资质等方面给予支持与指导。其次要开展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对社会组织进行培训和引导,为成长初期的社会组织提供发展平台。可以通过进一步简化社会组织注册流程,对非营利性、公益性等社会组织实行减税或者免税政策,以及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确保社会组织能够健康有序发展。
2.营造促进二者良性互动的环境
对社会组织的服务目标、专业分工、服务内容、服务效果进行明确的规定,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购买服务体制,同时也要为社会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政府也要摆正自身姿态,正确看待新型政社关系,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简政放权,放宽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相关保障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健全政社双方即时绩效考核与问题追责机制;厘清政府和社会组织各自的职责,对组织的决策、执行和监督过程进行调整。
3.加强社会组织内部建设
内部组织建设是提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能力的重要举措。首先,社会组织要逐步建立健全民主的内部管理机制,不断增强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评估能力。其次,社会组织要对内部规章制度与项目规范进行优化,以更好地适应实际需要。最后,社会组织要加强自身专业服务和创新开发能力建设,努力提升自主能力、专业水平等服务能力。
4.完善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规范
政府应鼓励社会组织完善购买政府服务制度,健全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需求表达体制,完善多主体协同治理的运作管理与绩效监督体系,建立多主体协同治理的权责分配、需求表达和即时沟通体系。建立健全的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内外监督机制,对内要加强政府内部监管,对外要进行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实行服务清单制,运用多种社会力量进行监督,如纸媒、网媒等。此外要健全服务评估体系,丰富综合监管体系,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考核体系建设,严格社会组织准入、劝退机制及备份制管理,建立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制度。
参考文献:
[1]吴静惠,张向前.我国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能力体系建设研究[J].科技与经济,2017,30(2):1-5.
[2]梁园.昆明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实践与跨越,2018(2):53-60.
[3]孙浩,李筱雅,王玉凤.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的活力因子研究:基于解释结构模型[J].湖北工业大学学报,2019(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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