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河南是农业大省,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关系到全省的经济发展,省政府高度重视特色农业产业集群的培育和发展。文章从产业集群及农业产业集群入手,指出河南农业产业化集群的概况,并对河南农业产业化集群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进一步指出加快河南农业产业化集群的政策措施。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河南省概况;政策措施
一、引言
作为农业大省,河南具有发展农业产业化集群的自然资源优势和政策支持,在2012年河南省就出台了《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河南省农业现代化发展。根据《意见》,到2020年,计划形成销售收入20亿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集群300个、50亿元以上的集群100个、100亿元以上的集群50个。通过农业产业集群,可以有效的将农业的比较优势转化为农业产业的竞争优势,从而有效提升农业产生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有效实现农业现代化。
二、产业集群及农业产业集群
产业集群指在某一特定区域中(通常以一个主导产业为主),大量产业联系密切的企业以及相关支撑机构在空间上集聚,并形成强劲、持续竞争优势的现象。该理论强调发挥区域内各种资源的整合功能,充分发挥区域分工的外部性,形成聚集经济效应。农业产业集群是以产业集群理论为基础,依靠农业资源优势,以若干个涉农经营组织为主体,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支撑,以加工集聚地为核心,以某主导性产业为中心,辅之大量关联性企业和相关服务机构,围绕农业相关联产业发展种养、加工和物流产业,形成的生产经营群体。农业产业集群最突出的特点是众多产业关联密切、上下游协作紧密、产业链条长、带动能力强,集群企业比区外企业拥有更强的市场竞争力和更好的规模和效益。
三、河南农业产业化集群概况
2018年省政府公布254家河南省农业产业化集群名单中,白象、好想你、双汇、牧原、众品等产业化集群名列其中。在河南省18个省辖市中,信阳、驻马店分别有21家产业化集群入选,数量名列第一;郑州和周口则位居第二和第三。商丘、南阳、漯河紧跟其后。例如,食品强市漯河市,布局有面业产业化集群6家,生猪、肉制品产业化集群2家、食品、奶制品、果蔬品产业化集群共3家。
河南粮食转化能力位居全国之首。对于面粉(大米)、肉类、乳制品、油脂、茶叶、饮品等优势农产品,着力打造“全链条、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的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从发展态势可以看出,农产品加工业已经成为全省重要的支柱产业和经济增长点。
例如,具备省农业产业化集群一级集群认定标准的偃师众品生猪产业化集群,起主要支撑作用的龙头企业为洛阳众品食业有限公司,其主导产品为生猪及冷鲜肉制品,产业链有生猪养殖、产品研发、肉制品加工、冷链物流、产品销售等环节,并建有熟肉制品加工厂等项目。洛阳众品食业有限公司已形成年出栏生猪40.8万头,年产10万吨无公害猪肉系列产品的能力,在基地建设方面配有5万立方米冷链物流配送服务中心,原料自给率89%。配套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有偃师市东谷宏达养殖专业合作社等9个。从业人员600余人,带动农户6000多户。集群的销售收入达20多亿元。
四、河南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问题分析
(一)产业集群层次低,集群效应发挥不充分
河南集群化趨势较明显的表现在产业发展的空间布局和产业配套上,部分企业集群潜力较大。但是多数农业产业化产业集群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只是相同产品生产企业的集聚,中小农产品加工技术不强,农业产业化水平、层次不高。具体表现为:集群企业间的专业化分工与合作的水平较低,很多生产企业处于独立、自发的状态,完成自己的生产工序,产业化群内大部分企业之间基本不存在产业链的上下游分工。“小而全”现象明显,产业分工层次低,产业缺乏既竞争又合作的创新动力。群内企业间这种低下的分工水平导致了产业集群难以获得专业化分工的效率,难以获得更多的社会发展资源,集群效应发挥不充分。
(二)农产品龙头企业实力不够强
农产品龙头加工企业在农业产业化集群经营过程中,农户往往更注重短期收益,而龙头企业则更关注长远利益。这一矛盾使其合作关系容易发生破裂,相互之间利益连接较为松散。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农业产业化集群的进一步发展。有些龙头企业与农户仅仅只是产品买卖关系,龙头企业相关配套不健全。部分中小农产品企业实力较弱,龙头企业拉动力不强,对主导产业发展的拉动效果不明显。
(三)产业链条衔接不够紧密
产业关联性是形成产业集群的基础。由于农业产业链较短,彼此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在集群内各个企业之间同质现象严重。河南省很多集群企业集中于价值链的生产或者加工环节,而产品的研发、设计、分销等增值较大环节被外部其他企业占据。从河南省现状来看,在很多地市,只有少数几个大的龙头企业能够构造整个农产品产业链条。而在大部分地区与领域,农产品的就地加工、农工商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链还没有完全建立,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同类之间的简单扎堆,没有纵向之间的生产系统的明显专业化分工。
五、加快河南农业产业化集群的政策措施
(一)建立强有力的龙头企业集团
通过资源整合聚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生产要素,提高产业集群规模和影响力。发挥龙头企业在市场发展导向、企业衍生、柔性集聚功能。要依托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优势产业,通过政策扶持、资金支持等措施,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来,培育一批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多种类型的农产品加工业,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二)培养人才,完善经营模式
实现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必须要有一大批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进程的农业技术人员与之相关配套。培养“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村实用人才,造就职业农民。完善“公司+农户+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推动农业产业化集群的持续高效发展。重视农业产业与关联性较高的非农产业的协调发展。鼓励探索“土地流转集中后再发包”的经营模式,发挥企业经营和农户家庭经营的双重优势,并使二者形成更稳定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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