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梅花拳作为一个民间结社形式的武术拳会组织,在发展过程中被宗教社团所吸纳、利用,促使其他宗教社团积极学习梅花拳,从而使梅花拳在发展过程中与宗教发生复杂关系。文章以梅花拳为例,通过梅花拳与同时代的民间宗教社团、拳会的比较分析,探讨武术与宗教的关系。
关键词:梅花拳;民间宗教;武术;宗教
梅花拳是一种由拳种演变为有影响力的民间拳会组织的武术拳派,肇始于明代万历年间的江苏铜山县一带,至今仍广泛流传于中国河北、山东、河南农村地区及各大高校。梅花拳的习练有文场和武场两方面内容,集佛道儒三家学说、周易之理为一体,主张修身养性、炼神炼气。梅花拳的发展着床于民间宗教盛行的明末清初时期,具有一定的宗教色彩。本文将通过对梅花拳习练内容、经卷材料的分析,将梅花拳与同时代的民间宗教社团、拳会进行比较,分析梅花拳的宗教成分,及其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与民间宗教社团的关系,试图探析武术在中国传统宗教发展的作用。
一、梅花拳的形成与发展
梅花拳内部相传此拳为白眉禅师所创,梅花拳经卷《根源经》、《拳传承谱》以及《邹氏家谱序》皆以“收元老祖”①为梅花拳第一代祖师。《梅拳秘谱》言“传云汉时已有,至今已百廿余世矣”。燕子杰所著《文武大法》言“五势梅花桩为昆仑派,五势梅花拳是一种,八卦是一种,此两种拳为昆仑派之基本拳。”但梅花拳中对梅花拳传人的文字记载比较明确的是张三省,拳内称张三省为第二代宗师。梅花拳经卷《根源经》言:“小张山立文武大法流通”。张三省又名张山,崇祯年间(1628-1644)徐州铜山县路家团人。据记载,张三省于明万历戊子年(1588)学拳,可将梅花拳的产生至晚推至明万历年间。
梅花至明末清初,梅花拳第三代宗师为邹宏义。据邹文聚所撰的《邹氏家谱序》记载,邹氏世居徐州铜山,邹宏义以邹氏家族传承梅花拳,是梅花拳“大架”祖师。邹宏义将拳法传给儿子邹文聚及众弟子后,便“周游四千余里……从学门徒不下数百人”,后邹文聚北上寻父,曾传拳于河北省广宗县、南和县、平乡县等地。《梅拳秘谱》言梅花拳第四代宗师蔡光瑞“来河北开道,以文开路,以武诱人,又以文治武”。可知,此时梅花拳从江浙发展到了鲁冀一带。
清乾隆年间,由于习拳日众,第八代张从富(福)对拳法进行改革,出现了梅花拳“小架”。张从富为乾隆年间河北省平乡县八辛庄人,“习练梅花拳十二庚,内外兼修,文成武就。”张从富著《根源经》,指明梅花拳弟子传习文武场要义:“开武法在世上传留弟子,立文教度元人根招回还。论文理通上天消灾去苦,要论武本来是武教天元。”小架梅花拳灵巧易,更适合大众习练的小架梅花拳。至清朝嘉庆年间,梅花拳传至第十代师王法胜时已在冀、鲁、豫等北方地区得到广泛传播。清朝后期,第十四代传人赵三多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联络山东冠县梨园屯习练红拳的“十八魁”及梅花拳徒众,以“义和拳”为号在冠县蒋家庄的马场举行蒋家庄起义。②梅花拳组织也成为后来义和团运动重要力量。
至今,中国河北、山东、河南等农村地区仍在广泛传习梅花拳。上世纪八十年以来,随着山东大学教授燕子杰的传承推广,梅花拳及其文化逐渐融入全国各高校,高校大学生成为习练梅花拳的主体。
二、梅花拳与民间宗教社团及其他拳会组织
梅花拳自创立之初就与民间宗教信仰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梅花拳全称“落地干枝五势梅花拳”,派内流传的《佛祖经》言:“佛祖西域坐法台,治世干枝梅花开”。“干枝”源于东大乘教,“落地干枝五势梅花拳”之名乃是借用东大乘教“开道度人”的掌教秩序与组织形式。
梅拳弟子与其他民间宗教一样供奉“天地君亲师”牌位,有严格的上香、祭祀定则。杨炳在其《习武序》言梅花拳弟子“上拜收元老祖,次拜均天教主,终拜东都护法”,自注:“收元老祖即天地也。言一元之气,化生万物,成始成终,故为收元老祖……均天教主即帝王也。言一人立极,居中治外,六合一家,故为均天教主……东都护法即亲师也。言一生气肇东,生我成我,恪遵王法,故曰东都护法。”“收元老祖”本为佛教用语,常出现在佛教典籍中,后成为明清某些民间宗教社团的崇拜偶像。清朝时期拳会与民间宗教组织互相渗透,某些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民间偶像也被一些拳会组织所接受利用,“收元老祖”的命名显然也与当时的民间宗教信仰有关。而明朝中后期至清朝,民间教派和民间祠堂祭祀“天地君亲师”广为风行,杨炳所述梅花拳弟子分别尊“收元老祖”“ 均天教主”“ 东都护法”为天地、帝王、亲师,也是在民间“天地君亲师”的宗教思想影响下形成的。
梅花拳第三代宗师邹宏义采用民间结社形式传拳,在组织形式上分为文场和武场,武场即练武,文场学习文理。梅花拳的文理主要取材于佛、道、儒三家要义以及《周易》、《孙子兵法》等理论,其内容是修心养性、炼神炼气。梅花拳“文场”的出现是受民间宗教社团影响的结果。乾隆时期的清水教也有文、武场之分,文场徒众运气练功,称为“文弟子”;武场弟子学习拳棒,称为“武弟子”。
武术拳会与宗教组织在发展中逐渐走向合流,梅花拳与八卦教的互相渗透十分明显。梅花拳第十四代传人赵三多曾是八卦教兑卦教徒,他在义和团运动早期是联系武术拳会与宗教团体的纽带,他不仅联络梅花拳、红拳等拳会弟子发动蒋家庄起义,其后还号召八卦教各卦组织群起响应。八卦教教徒也多学习教外拳法梅花拳。嘉庆十八年(1813)那彦成《拿获唐胡子由》奏折所附的《唐恒乐供单》记载,唐恒乐供认自己是梅花拳第五代宗师杨炳的徒孙,唐恒乐又将梅花拳传于弟子冯克善,而冯克善是八卦教离卦教徒。又有道光十八年(1838),直隶总督琦善上折:“董讽于道光元年间,因知昔存今没之王成供奉二郎神,能打梅花拳,冀可防身,遂往拜师演习拳棒。” ③王成是八卦教支派白阳教教徒。又有奏折:“据董二郎董文明供称,伊于(嘉庆)十七年间同弟董四儿在尹家庄拜从翟道士为师,学习拳棒,名为梅花拳,翟道士并教令習念黄经(玉皇经)。”④由此可知,当时某些道士也在习练梅花拳。
梅花拳在发展之初或许仅仅是一种人人可学习的单纯拳术,下层民众只进行小范围的武术结社,以传习武术为结聚方式,寻求人际依赖和相互援助,无涉宗教与政治。但是它由于自身着床于民间宗教盛行的明末清初时期,难以避免由于武术传授的需要而借用民间宗教信仰,沾染上一些宗教气息。
三、武术与宗教的关系
梅花拳作为一个武术拳会组织在形成发展过程中之所以与宗教发生牵扯不清的关系,原因在武术拳会组织具有防御性、扩张性、团结性、感染性、宣传性等特性,容易被宗教社团所吸纳、利用。
明末清初时期朝代更迭、社会动荡、奸寇时起,民众出于自我保护需要,多习练武术。梅花拳、义和拳、八卦拳等武术拳会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应运而生,并在民间迅速壮大发展。康乾年间的《朱批奏折》康熙五十六年山东巡抚李树德上折言:“前任登镇时,曾闻东省当年有称白莲教,或称一炷香,以及天门、神拳等教,煽惑男妇,夜聚晓散。” ⑤又乾隆五年(1740),河南巡抚雅尔图上奏言:“豫省大河以南,深山邃谷之地最多,此等奸徒,大都皆藏匿山中,踪迹诡谲,出入无定。而山居百姓,借防猛兽为名,皆有防身刀械、鸟枪等具。更豫省少壮之民,习于强悍,多学拳棒……” ⑥
随着梅花拳队伍的不断壮大,武术的自卫防御性、及其带有神奇色彩的感染力,使得其他宗教社团为促进自身的发展开始积极学习梅花拳。据《清高宗实录》记载,乾隆四十三年(1778),“按察使于易简等前赴冠县严拿义和拳邪教杨姓一案,拿获杨四海。据供,伊父在日会拳,借此防夜。”又乾隆四十八年(1783)福长安上奏:“有直隶南宫县人魏玉凯喊禀,讯据供称在本县魏家庄居住。该村有乡约李存仁及魏学宗、简七、王三、严龄等,与山东王伦都是高口地方之李姓徒弟。从前原系白莲邪教,演习拳脚,四十六年后又改为义和拳,各人俱藏有绳鞭等语。”乾隆年间,义和拳已被政府称为“邪教”,清王朝将武术拳会与民间宗教社团被混为一谈并非毫无根据。
乾隆后期,八卦教流传于山东、河北等地。乾隆三十九年(1774)王伦曾领导徒众作乱,称为清水教之乱。清水教实则八卦教的“同教异名”,八卦教虽然具有与八卦教相似的宗教信仰,但是它以习练气功拳棒为主,既不再是以往八卦教那样单纯的宗教组织,亦非单纯的传统武术拳会,而是一个拳教合一的组织团体,可以看作八卦教的一种发展形式。清水教这种拳教结合的组织特点即是在清代中叶民间宗教与武术团体合流的大趋势下形成的。
尤其当众多社团需要团结一致对外的时候,武术作为武力象征,极容易被这些团体加以利用。光绪二十四年(1898),山东巡抚张汝梅上折:“直隶、山东交界各州县,人民多习拳勇,创立乡团,名曰义和,继改称梅花拳,近年复沿用义和名目。”⑦又光绪二十五年(1899),吴桥县令劳乃宣在一份禀呈中言:“访闻运河以北,人多习拳,新立义民会,旧名义和团,改名梅花拳,实为保全身家起见,原无不法情事。”⑧原本作为离卦教一个支派的义和拳,发展壮大后称为包括大刀会、神拳、红拳、祥拳等各种宗教社团、拳会成分的合称。
一方面,在一个具有相对排外性的独立宗教社团中,武术即是武力象征,可用于与敌对力量相抗争。另一方面,习练武术者常被认为拥有超于常人的力量,武术对于普通人来说有一定的神秘性和感染力,可以吸引不同群体的人学习进入。而这些加入同一武术拳会的人,由于每日学习武功、文理相同,彼此之间形成一定认同感,一旦有需要他们即团结一致对外。当一个宗教社团将一个不断壮大的武术团体吸收进来,不仅增强了原本宗教社团的新生力量,也可以依靠其武术的感染力吸引更多的教徒加入。
注释:
①又称“法王老祖”。
②《外国资产阶级是怎样看待中国历史的》,第2卷,第118页。
③《军机处录副奏折·农民运动》,第2585卷。
④《军机处录副奏折·农民运动》,第1747卷。
⑤《朱批奏折》,康熙五十六年十月十一日山东巡抚李树德奏折。
⑥乾隆五年(1740),河南巡撫雅尔图奏折。
⑦《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第15页。
⑧劳乃宣:《拳案杂存》。转引自《义和团与八卦教——义和团源流试探》,戚其章著,《齐鲁学刊》1980年第5期。
参考文献:
[1]燕子杰.中国梅花桩文武大法[M].青岛:青岛出版社,1998.
[2]马西沙.《清代八卦教》[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
[3]马西沙,韩秉方.《中国民间宗教史(上下)》[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4]戚其章.义和团与八卦教——义和团源流试探[J].齐鲁学刊,1980(5).
[5]周伟良.梅花拳若干文献简述[J].中华武术(研究),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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