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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诗案”前后刘克庄诗中梅花意象异同及成因

时间:2023/11/9 作者: 青年时代 热度: 13873
侯雨薇

  摘 要:刘克庄的《落梅》一诗运用了咏物寄情、托物言志的手法,曲折地写出了自己遭受排挤的悲凉处境。“梅花诗案”的发生对于后村先生而言,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但刘克庄在“梅花诗案”之后,反而创作了更多的梅花诗,将梅花的精神品格真正落实到对美好人格的追求之路上。在诗案发生后,刘克庄笔下的梅花意象变得更加真实,梅花已经融入刘克庄的个体生命之中。

  关键词:刘克庄;梅花诗案;梅花;意象

  刘克庄(1187-1269),字潜夫,号后村居士,初名灼,莆田(今属福建)人。出身于世家,嘉定二年(1209)以荫入仕,理宗淳祜六年(1246)赐同进士出身。历官签书枢密院事、工部尚书、龙图阁学士等职。为真德秀的门生,大力宣扬理学。诗词多感慨激昂之作,是江湖派的重要作家。世称后村先生,有《后村先生大全集》传世。为南宋最有名的诗词评论家,有《后村诗话》存世。

  刘克庄一生为官,而“梅花诗案”对他的境遇、人生观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他入仕却长期里居,他怀有满腔报国热忱却始终与官场保持一定的距离。诗人对于梅花的态度,在这场诗案前后有明显的变化。以下,将从三点入手,展开详细的论述。

  一、梅花诗案历程与《落梅》诗作评析

  梅花象征着高洁的品行和遗世独立的人生态度,文人骚客常常以梅花自喻。梅花因其开放季节之特殊性,更被文人寄予了“不与俗花争宠,耐得住寂寞”的寓意。

  (一)梅花诗案历程

  南宋后期,社会动荡不安,南宋政府败仗不断。

  宋嘉定元年(1208),时宰相韩侂胄当政,为了“立盖世功名以自固”,让自己千古留名,草草出兵北伐,结果招致大败,这也就是历史上的“北伐更盟”,刘克庄感叹于南宋政权统治的腐朽,作了有名的诗《戊辰即事》,其中提到的“从此西湖休插柳,剩栽桑树养吴蚕”更加具有讽刺意味,而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更多是对风雨飘摇的南宋王朝国家命运的担忧。刘克庄是南宋末期的士大夫,他对于政治有着深刻的体会,对于国家命运的走向也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嘉定十四年辛巳(1221),刘克庄时年三十五岁,南宋在与金的战争中节节败退,蒙古人采取种种手段诱使南宋大将投降。本年,克庄仍监祠里居。他远在建阳做官,实际上就是一个闲职,因为无事可做,故常出游名胜之地;但是刘克庄心中放不下的还是国家的前途命運问题,耿直的性格使他不愿意只求自保。

  “三月,黄州守何大节、蕲州守李诚之守城死,有诗挽之,或诬陷何弃城遁,克庄为文辨之。”[1]62

  在这一年,他写下《落梅》两首,嗟叹和自己一样有坚守的士人却遭遇不幸,忧心于国家前途的刘克庄曲意表达对当权者排斥、疏离直言劝谏士人的不满及内心愤懑之情。

  那时,接连不断的战事已经让士人几乎丧失了对于南宋政权的信心,更为严重的是,士大夫沉溺于颂歌谈笑,对于政治上的危亡丝毫不挂在心上,政局的变化使得士人的文风大坏。程公许于宝庆元年(1225)所撰《送果州使君杨文叔赴召序》提及,当时士大夫在国之大厦将倾的时候,“犹且委曲遮护,相与颂歌谈笑,若无事时。”

  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多数士大夫为求自保,于是噤口不言,但刘克庄爱国之情炽热,因此即便不能直接表露自己的态度,也会以曲笔的形式委婉地吐露自己的心声,没想到竟被居心不良的小人找出所谓的“不当言论”。张宏生先生在其著作《江湖诗派研究》一书中考证了江湖诗祸发生的时间,认为应为宝庆元年(1225)[2]。宝庆元年正月,史弥远篡皇权,谋害济王,众多朝臣站出来表明自己的态度,坚决反对。史弥远指使其“爪牙”(时称“三凶”的李知孝、梁成大、莫泽等)四处搜寻证据,以排除异己。陈起刊印《江湖集》,刘克庄的《南岳稿》恰于此时刊印。监察御史李知孝、梁成大借此机会构陷《江湖集》中的作品,诬陷刘克庄诽谤时政,史弥远大怒。幸亏郑清之在朝廷上极力相助,刘克庄才被免除被黜官,仍然任建阳县令。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梅花诗案”,刘克庄因此在仕途上一再被黜,坐废十年。

  宝庆三年(1227),刘克庄时年四十一岁,蒙古的势力越来越大,金在战场内外也都占据着绝对的优势地位,南宋政权衰颓之势已不可挽回。

  五月,李全降蒙古。六月,宋楚州军乱。蒙古灭西夏。……八月,楚州大乱,诸将多降金。十月,李全入楚州,攻金盱眙。十一月,金封李全为淮南王,全不受。”[1]100

  国家处于生死存亡的关口,而朝堂上的士大夫阶层非但没有意识到政局之岌岌可危,反倒粉饰太平,挑起梅花诗案。这也就是“委曲遮护”的具体体现。

  (二)《落梅》内容评析

  刘克庄在官场上是失意的,他被小人排挤,长期弃置不用。《落梅》二首,讽刺的意味溢于笔端,字里行间皆含不平之气。

  《落梅》二首

  其一

  一片能教一断肠,可堪平砌更堆墙。

  飘如迁客来过岭,坠似骚人去赴湘。

  乱点莓苔多莫数,偶粘衣袖久犹香。

  东风谬掌花权柄,却忌孤高不主张。[3]

  在该诗中,作者运用了典故,“迁客来过岭”用“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韩愈的典故。“骚人去赴湘”用柳宗元因“永贞革新”失败而被贬永州一事的典故。典故的作用在于用语曲折,但是“迁客”“过岭”“骚人”这样的词语本身就已经为人熟悉。况且刘克庄写作诗文目的仅在于抒发内心情志,情至则落于笔端。

  尾联用力最猛,感情激愤,矛头直指当权者对于人才的排挤和打击。后村先生使用了暗喻的手法,以“花”喻指有高尚操守的人才,以“东风”喻指粗暴打压不愿随其同流合污人才的罪恶当权者。最后一句“却嫉孤高不主张”一针见血得指出当权者打压自己的原因,自然会使他们恼羞成怒,展开更为疯狂的报复。

  刘克庄之所以将自己的抑郁不得志的情感寄于“梅花”,是基于当时南宋十分紧张的社会背景以及自己希望出力却被强制打压,欲为国为民出力贡献智慧却无门的现实处境。

  梅花诗案使刘克庄捕捉到两条信息:

  其一、朝堂上愿意说真话的人在这样黑暗的社会中必定没有好的结局,“敖弃之、孙惟信、曾极等皆获罪,曾极贬春陵,竟死焉”。因为闭目塞听的上层阶级,听不得逆耳忠言。

  其二、自己今后的仕途生涯只能潦倒如此了,只是担心国势倾颓,国家就要灭亡。

  二、诗案前后“梅花”意象异同

  在《后村先生大全集》中,有九十六首咏梅诗。据复旦大学侯体健先生统计,刘克庄现存九十六首梅花诗并残句一句。这九十六首梅花诗分别是:《忆真州梅园》(卷三)一首、《落梅》(卷三)二首、《和方孚若瀑上种梅五首》(卷五)、《再和五首》(卷五)、《道傍梅花》(卷六)一首、《梅花五首》(卷七)、《留山间种艺十绝》之一(卷九)一首、《病后访梅九绝》(卷一〇)、《梅花十绝答石塘二林》及十叠 (卷一七)六十二首监一残句(因流传之故脱去四叠诗三首、五至七叠三十首、八叠前四首)、《梅花一首》(卷二四)、《溪庵种艺六言八首》之六(卷二九)一首、《梅开五言一首》(卷四六)、《未开梅》(卷四九)一首、《梅花》(卷四九)一首。

  侯体健先生认为[4],这些咏梅诗中,至少前十九首(到《留山间种艺十绝》之一)是“梅花诗案”之前的作品,除了最后两首无法确定之外,其他都是“梅花诗案”发生之后的作品(共75首)。由此可见,“梅花诗案”使梅花成为刘克庄的心灵寄托之一,刘克庄对梅花有着复杂的感情。以下,将对“梅花”意象在诗案前后的异同进行详细论述。

  (一)梅花诗案之前“梅花”意象特点

  1.借梅寓人

  梅花和人一样,都脱离不了社会环境的影响,谁也无法逃脱社会大变动的影响。刘克庄写梅花具有很强的现实性。烽火不断,暂时的安定不过是过眼云烟,动荡不安是社会的基本底色,不幸的生活也像梦魇一样,每个人都难逃。连梅花都成为“斫残枝”,几乎不得幸免。可见战争带给国家、人民的苦痛。嘉定十三年(1220),时年三十四岁的刘克庄作《忆真州梅园》,其中描述的“纵使京东兵暂过,可无一二斫残枝”正是对当时动荡社会之影响的真实表现。梅犹遭受烽火的摧残,更不用说在战争中苟且存活的人。对于梅花的怜惜就是对于生活在水深火热战争中的百姓的怜惜,也是对战争无声却有力的控诉。前文提到的《落梅》两首象征了刘克庄当时像落梅一样被排挤的悲惨命运,在这里不再详细论述。

  2.梅非俗物

  嘉定十四年(1221) ,三十五岁的刘克庄《和方孚若瀑上种梅五首》中使用了“仙姝”、“天赐”、“瑶林”、“素芳林”来表现梅花的超凡脱俗,描绘出一个隐居于瀑布间的隐士形象。后村极尽赞美之辞,反复表达自己对“仙姝”的歆羡之情,以至于“欲赋梅花材藻尽”。《再和五首》着重强调“多在山中宿”梅花之品格,用一字概括,即“高”——长在高处,耐得住高寒的天气,远胜于平地花。刘克庄在《留山间种艺十绝》中则以“自怜到死犹迂阔,纯种梅花作墓林”来直接表露自己希望生生世世与梅花作伴,远离俗世的愿望。

  3.梅为知己

  《道傍梅花》《梅花五首》及《再和五首》中,后村先生视梅花为知己,诗句中处处流露出对梅花的怜惜之意。梅花在诗人的眼中成了有血有肉的人,如“岁晚建州城外见,向人似欲诉离愁”。而从“世间尤物难调护,寒怕开迟暖怕飞”一句,由梅花遇风雨易凋零,联想到人的脆弱性。梅花在合适的时节开放本非易事,难道不应该爱惜并怜惜它吗?诗人心思之细腻,可见一斑。又《再和五首》(其五)“点在青苔真可惜,不如吹入酒杯中”,从中可见诗人对于梅花的喜欢已经近乎迷狂。梅花已经成为激起诗人创作的精神源泉和苦闷时的倾诉对象,以至于“梅花寂寞便无诗”,将梅与自己相连接,梅花所思即为我之思。

  (二)梅花诗案之后“梅花”意象特点

  1.又爱又怕

  《后村集》卷九十九收刘克庄所作《杨补之墨梅》,“后见梅花辄怕,见画梅花亦怕。然不能不为补之作跋,小儿观傩,又爱又怕,予于梅花亦然。”在梅花诗案发生后,一度出现诗禁。梅花诗案使诗人在一段时间内对于梅花“又爱又怕”,但刘克庄并不因此而放弃对梅花的喜爱。《病后访梅九绝》可以说是对自己被梅花所累之后心路历程的完整回顾,思想复杂且随着时间而变动。“先生岁晚被人疑”表面看来是“被梅花累十年”,而梅花又有何罪呢?“老子无粮可御冬”“止嚥清香饱杀侬”,梅花卻是诗人迷茫之时的精神食粮。

  2.人梅一体

  经过了梅花诗案之后,“却被梅花累十年”结束之后,诗人与梅花达到了互相理解的状态。回归到更加真诚、更加原初状态。在诗人的意念中,他与梅花之间已经达到融为一体的理想状态,“无梅诗兴阑珊了”,“翁与梅花即主宾”。(《梅花十绝答石塘二林》)

  3.阆苑仙葩魂,孤山隐逸人

  梅花在诗人的心目中,成为理想人格的化身。区别于梅花诗案之前对于梅花隐逸生活的歆羡之情,诗案之后则是具有了理解之同情的意味。《未开梅》中,“冷淡看前辈,芳菲总后尘。”梅花尚不与群芳争妒,“我”又何须挂念功名。只有像梅花那样的真隐士才是真正为人称道,虽然被藏在深山雪林之间,但是却总也是希望做点什么。在五言诗《梅开》中,有“村叟无台历,梅开认小春。”梅仙子通情达理,默默奉献,提醒村叟时节,希望他们不要误了农时。诗人又何尝不想做这样的人呢?处在江湖间,不愿入浑浊的官场,但是也总是希望能为国出力,为民奉献。若是君主能听取一两句劝谏,做出造福百姓的实事,诗人也就知足了。

  (三)诗案前后“梅花”意象最大的区别

  如果说梅花诗案之前,后村先生与梅花之间是有着明显的距离感,梅花可能是“仙姝”“天赐”“瑶林”“素芳林下超群品”,而在诗案发生之后,后村先生与梅花之间就已经融为了一体,梅花也是和“我”一样的“隐逸人”,这是“梅花”意象在诗案发生前后最大的不同,而这种思想的表达却非常曲折。

  梅花诗案发生之前,后村先生对于梅花赞颂居多,在他的笔下,梅花成为理想人格的化身。而在诗案之后,他激愤不已,明确体会到自己同腐朽政局的格格不入。对于梅花,他在开始时是有些怨气的,如“先生岁晚被人疑”“却被梅花累十年”“自是君诗无警策,梅花穷杀几人来”。后村先生对于梅花的“怨”,更加准确地表达,应该是对借梅花表达感情的“怕”。错不在于梅花,更不在自己,只不过是没有遇到政治清明的时代。因为直言难被采纳,才不得不曲意讽谏;而曲意讽谏却也无人听取,只能仰天长叹,念生不逢时了。

  端平元年(1234),刘克庄作《病后访梅九绝》,对于梅花诗案有如此回复:

  梦得因桃数左迁,长源为柳忤当权。

  幸然不识桃并柳,却被梅花累十年。

  宝庆三年(1227)至端平元年(1234),前后八年,十年盖取其整数。据程章灿先生考证,刘克庄因此闲废八年,绍定六年(1233年)冬起复。

  刘克庄咏梅的思想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在梅花诗案发生之后,他在《病后访梅九绝》中写道:

  菊得陶翁名愈重,莲因周子品尤尊。

  后来谁判梅公案,断自孤山迄后村。

  陶渊明、周敦颐因为写菊、写莲而流传后世,自己却遭受祸难。就想象自己的名字会和林逋一样与梅花相连传世,所以他更加着力地描写梅花,于是就有了《梅花百咏》这样的七绝长篇组诗,成为其咏梅诗的极至。[5]

  而在经历了沉寂期之后,刘克庄对于梅花的咏叹则更加深沉,读来更觉诗人与诗处于密不可分的整一状态。刘克庄花了更多的笔墨和时间来写梅花,梅花身上的美好品质成为激发他创作的动力,梅花成为诗人在患难之后得到的真知己。后村先生对于梅花是无比坦诚的,没有任何东西需要隐藏的。在《梅花十绝答石塘二林》中,诗人有“无梅诗兴阑珊了”“翁与梅花即主宾”的诗句。

  诗人感情愈加浓厚,与原本静态的、无感情的梅花交互性更强,如果之前只是诗人希望从梅花身上寻求寄托,诗案之后的梅花就已经和诗人合为一体。诗人对梅花说的话也正是对自己的劝勉,诗人看到梅花的悲苦、坚毅,就像是看到了自己。“吟罢欲断相逢处,恐是孤山隐逸人”一语更是采用了独特的视角,“我”与梅花借隐士,梅花之心即“我”心。

  三、爱梅之心不减

  刘克庄对于梅花的喜爱之情,一方面源于历代承续而来的士大夫以梅花自比的传统,而另外一方面则是由于因梅花诗案,刘克庄对于梅花与自己关系的认识更深入一层,感受到梅花从自己假借以达意的对象转变为融入自身精神生活的对象。

  其钟爱梅花,因之遭祸而喜好不改,首先在于诗人对于梅花高洁品格的认识:

  刘克庄《跋梅谷集》中有这样一段话,从中可见刘克庄对“梅仙”友人的钦慕,望与其交友:

  夫梅,天下之清物也。在人品中惟伯夷可比,西湖处士亦其亚焉。世人皆欲与梅为友,窃意梅之为性,取友必端,非其人而强纳交,梅将以为浼已也。

  在江湖诗人之间,咏梅已经成为了一个传统。凡是和“江湖”有关的群体,大概总有些被抛弃到庙堂之外的意味。其内心有所郁结,借梅明志自然排遣不得志之心的方式之一。刘克庄借梅抒写自身情志,也收到江湖诗人咏梅传统的影响。而志趣相同的文人互相唱和,感怀不济的命运,在互相唱和之中感情达到了顶峰,也不再去顾及言辞是否合适,是否触犯了当权者的利益了。

  元代韦居安在他的《梅磵诗话》中在论及南宋写梅诗特点时用了“意高语爽”四个字来概括,侯体健则认为南宋诗人常常以己意掺杂写梅之中,所以多半乃“有我之境”。南宋诗人经历家国变幻,往往写梅之中透有几分隐曲寄托,故有“自是华中国巢许备,人间富贵不关渠”之议论。[2]249

  国家动荡的背景下,刘克庄受排挤、受打压,而仍坚守内心,不愿随波逐流;梅花在恶劣的环境下饱受摧残,却依然坚贞不屈,品格不改。梅花开在寒冬,不与群花争宠,耐得住寂寞;刘克庄尚且有官可做,仍然可以发挥自己的力量,何不坦然一些。将功名利禄抛弃,能为百姓尽力已足矣。而诗人最大的郁结在于,国家的动荡局面已经难以控制,一个人的力量是蚍蜉撼大树,他最担心的是国家的存亡问题。

  四、结语

  刘克庄将自己对于家国命运的忧虑、对于高尚人生理想的追求寄托在梅花上,这是传统士大夫的共同精神追求。他心中有郁结之气,愤懑不平而又无法排遣,因此将自己的态度委婉地投射到《落梅》诗上。古代文人发牢骚之语原本是一件平常的事情,但是一旦被把握朝政的小人看到并加以联想,作诗之人便可能因此遭祸。刘克庄因梅而遭祸,梅花于刘克庄而言,可以说是招致灾祸的不祥之物。但刘克庄有着冷静的头脑,他清楚地明白真正给国家带来灾祸的不是梅花,而是处心积虑进行谋权篡位、栽赃陷害的小人。“梅花诗案”发生后,梅花被寄寓的孤高不屈的精神不仅没有在刘克庄的精神世界里消散,反而变得更加强烈。[6]刘克庄喜与人唱和,淳祐庚申年(1250)腊月,作《梅花绝句答石塘二林》(共十叠一百首,又称《梅花百咏》)引发许多诗人纷纷作和作3,该诗可视为南宋后期咏梅诗的集大成之作[7]。他们心有所感,故要淋漓尽致地表达;托物言志,所詠之物为己化身。

  参考文献:

  [1]程章灿.刘克庄年谱[M].贵州人民出版社,1993.

  [2]张宏生著.江湖诗派研究[M].中华书局,1995:360.

  [3]四部丛刊初编集部.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至卷三十四)[M].上海书店,1900,卷三.

  [4]侯体健.刘克庄的梅花诗与梅花词[J].新国学(第六辑).巴蜀书社,2006:244-259.

  [5]景红录《刘克庄诗歌研究》(文史哲研究丛刊)[M].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181.

  [6]高尚杰.论刘克庄词中花意象的文学书写[J].集宁师范学院学报,2017(1):5-10.

  [7]王述尧.刘克庄研究[D].复旦大学,2004年博士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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