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教学督导,对于高职院校进行教学监控质量、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影响高职院校校级教学督导工作有效性的因素很多,针对校级督导队伍职能职责定位不清晰、督导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和原因,提出了提高校级教学督导工作有效性的策略:准确定位校级督导队伍的职能职责,建立完善校级督导队伍的制度体系和可持续提升督导队伍的履职能力。
关键词:高职院校;教学督导;队伍建设;策略
我国高校教学督导制度是在20世纪90年代步建立起来的,作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对学校的教学质量的提高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然而,纵观我国目前高职教育督导工作特别是校级教学督导工作的现状,教学督导工作的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校级教学督导工作的有效性值得探讨。而制约校级教学督导工作质量和有效性的关键因素就在于教学督导队伍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因此,从我国高职院校校级督导队伍建设角度探讨教学督导工作的有效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内涵、类型及其特点
巴尔等人曾说教学督导是“专业性、技术性的服务,主要目的是研究教学和改进教学的条件”。现代督导理论认为,教学督导是高校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教学督导组织及其成员根据教育科学理论和国家的教学法规政策,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对高校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以期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的过程。
总览我国目前高职院校教学督工作,其督导机构的设置一般有三种类型:第一种独立型,即在校长或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的教学督导机构,由学校选聘组成人员,直接向学校负责,面向全校开展对教学管理、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的督导工作;第二种依附型,即由学校成立教学督导机构,但将其设置在学校教务部门,作为学校教务处的一个科室,受教务处管理同时又接受分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面向全校开展督导工作,日常工作等均由教务部门管理,主要是配合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和教师的日常教学活动过程进行检查;第三种两级合作型,即院系两级分设教学督导机构,各自履行自己的职责,点面结合,分工合作完成督导工作。這三种模式的共同特点是:教学督导机构由各学校自行设置、自我运行、自我管理、自我评价。这三种教学督导方式,对于高职院校进行教学监控质量、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学校宏观认识、制度建设问题和督导教师素质等问题,其督导结果难以获得教师和学生的广泛认同,督导工作的实效性、有效性和对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所起的作用有限。
二、高职院校校级督导工作有效性存在问题的原因
影响高职院校校级督导工作有效性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我国高校校级督导队伍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存在问题,而导致这种状况的根源可从学校在督导队伍建设和督导人员自身两方面分析。
(一)学校在校级督导队伍建设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校级督导队伍职能职责定位不清晰。主要表现为:把校级督导队伍职能职责与教务部门对教学的管理职能职责混为一谈;把校级督导队伍职能职责与院系二级督导队伍职能职责混为一谈,职能职责定位不清晰直接导致角色错位;要么管得过宽过多,不该做的也在做;要么管得过窄过少,该做的没做,影响督导工作的有效性。第二,宏观的校级督导队伍的制度建设滞后。主要表现为:缺乏科学合理的校级督导队伍遴选条件、要求、步骤等规范;缺乏完善的校级督导队的岗位职责、履职要求等制度;缺乏完善的校级督导队伍工作的具体要求、流程等运行机制;缺乏有效的校级督导队伍素质能力提升的培训规划;缺乏科学完善的校级督导队伍的激励评价机制等制度。总之,由于缺乏科学完善的制度保障,导致督导工作无章可循、无制度约束、无激励评价,从而影响督导工作的有效性。第三,校级督导队伍人员配备不合理。主要表现为:一方面,有的学校督导机构设立流于形式,将退到二线的院系或行政部的领导或有一定知名度但身体不好的教师调到督导机构,督导机构成了“养老”机构;另一方面,人员配上存在年龄结构、专业结构、职称结构、校内外人员结构、专兼职结构、理论型与实践型人员结构不合理问题。由于人员遴选配备不合理,导致督导队伍整体综合素质和能力不高,难以胜任督导工作,督导工作的时效性也难以得到保障。
(二)督导教师方面存在的问题
当前对于高职院校教学督导人员的选拨没有统一的标准,更缺乏科学的规范,各高职院校在校级督导队伍人员的聘任方面都是根据本校的情况进行,所聘任的督导员素质也参差不齐,在管理上也缺乏系统、科学、有效的制度,教学督导效果差异较大。督导队伍人员中,有的督导人员履职角色错位,把督导理解为一种理解为“管理权力”,居高临下,以管理者的心态进行督导工作;有的督导人员专业能力较差,无法真正履行教学督导职能职责;有的督导员责任心、原则性不强,工作随意性,走过场;有的年龄大、身体差、精力有限等等。由于这些原因,校级督导队伍人员无法真正履行督导职责,督导工作的作用也难以达到应有的效果。
三、提升高职院校校级教学督导工作有效性的策略
(一)准确定位校级督导队伍的职能职责
准确定位校级督导队伍的职责,是提高督导工作有效性的前提。首先,要划清校级督导机构与校级教学管理机构教务处的职责。教务处主要职责概括起来就是: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管理;教学管理制度制定及实施管理;教学(理论教学、实验实训)日常运行管理;学籍、考试管理及学生毕业管理等等。而校级督导机构的职责是:不仅要对教务处履行上述职责的进行检查、评估,还要对各系的教学管理、教师的教学各环节进行检查和评估,也要对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检查、评估。其职责范围大于教学管理机构教务处,既要督管,又要督教、督学。其次,要划清校级督导机构与院系二级督导机构的职责。校级督导机构职责是面向全校开展督导工作,同时对院系本身的督导工作也要进行检查和评估。院系督导机构只对对本院系教与学进行检查、评估。由此可以看出,校级教学督导机构与教学管理机构教务处、院系二级督导机构相比具有全局性、全面性、权威性的特点,也决定了校级督导队伍的职责也是不一样的。校级督导队伍的职责主要应该是:通过听课、查阅资料、召开师生座谈会、问卷调查等途径,以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运行计划和院系教学工作计划为依据,对教学管理、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履行全面检查职责、信息交流反馈职责、经验总结推广职责、决策咨询参谋职责。明确了校级督导队伍的职能职责,就明确了工作对象、工作内容,从而为提升督导工作有效性提供了重要保证。
(二)建立完善校级督导队伍的制度体系
校级教学督导队伍工作具有全局性、全面性,要使督导工作具有权威性和可接受性,就必须建立一支为人正派、教艺精湛、公平正直、善于沟通、写作能力强的高素质督导队伍。因此,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是建设高质量教学督导队伍,提升教学督导水平与有效性的必要保障。
首先要建立严格、科学、合理的校级督导队伍遴选聘任制度。一是严格校级督导队伍的遴选条件。2012年国务院公布的《教育督导条例》对承担教育督导工作任务的督学(督导人员)提出了六项任职条件,为高职院校教学督导队伍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高职院校的教学督导队伍人员的选聘应当符合这个条例的规定。这六项任职条件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教育管理、教学或者教育研究工作10年以上,工作实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督导工作。二是严格确遴选的程序、方式与流程,做到公开公正,让遴选的结果具有权威性,增强真实性。三是严格督导队伍人员的配备。督导队伍人员的配备上做到“五个结合”,即在年龄结构上做到老、中、青相结合;专业结构上做到文、理、工相结合;职称结构上做到具有副高(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及以上职称和有能力有经验的讲师相结合;校内外人员结构上做到校内专(在职)、兼职教师(离退休人员)与校外企业人员、地方教育行政机构管理者、友好高校教师相结合;在理论型与实践型人员结构上做到理论型教师与实践型教师相结合,特别是高职院校,实践教学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具有丰富实践教学经验、企业管理经验和实践操作技能的督导人员所占比例不能低。人員配备做到五个结合,对于保证督导工作的全面性、客观性、权威性、有效性和可接受性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其次,建立完善校级督导队的岗位职责、履职要求、工作流程等制度。校级教学督导就是要对全校的教学管理、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履行全面检查职责、信息交流反馈职责、经验总结推广职责、决策咨询参谋职责。因此就要将这些职责具体化、可操作,形成完整的职责体系。比如全面检查职责应该包括:检查的时间(次数)、检查的内容、检查的程序、检查的方式、检查人员、检查结果的处理方式等内容。
再次,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培训制度、激励评价考核制度等,从而促进校级教学督导队伍人员的自觉学习、自觉管理、与时俱进和可持续发展。使教学督导人员在学习、培训制度规定下,通过个人自学和集体培训交流相结合,促使教学督导员的业务水平得以提高,不断提高教学督导员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通过建立激励评价考核制度,对教校级学督导队伍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完成情况及效果,遵守督导纪律等情况实行考核和奖惩,有助于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教学督导工作的自身完善,同时,建立激励机制,给以适当的物质、精神激励,有利于调动教学督导人员的内在动力和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督导员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作用,增强督导工作的有效性。
(三)可持续提升督导队伍的履职能力
第一,提高自己政策敏感度能力,自觉学习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党和国家新时期关于高职教育的新政策、新精神,把握我国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学习高职教育的新理论、新理念,并用以指导教学督导工作,增强校级教学督导工作的政策、理念的前沿性、时代性和有效性。第二,提高自己的教学指导能力。一是提高课堂教学评价能力,作为校级教学督导人员,通过对教师的课堂听课,能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论等有关理论,有理有据、客观公正、准确又能抓住问题的关键进行评价,不是就事论事,而能指导教师从教育理论的高度去认识和改进自己的课堂教学;二是提高交流沟通能力,以平等的心态和恰当的方法,把课堂的教学情况和学生的学习状况与教师进行交流沟通,使教学督导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能有效地被教师采纳,从而达到提高教学督导工作有效性的目的。第三,提升校级督导队伍人员的咨询参谋能力。一是提高收集和处理教学信息的能力,通过课堂教学听课、学生学习情况调研、师生座谈、查阅教师和教学管理的系部、教务处等文件资料,能有效地归纳整理、总结提炼这些信息,从而保证校级督导督导评估建立在真实可靠的基础上,从而增强咨询参谋的有效性;二是提高撰写调研报告的能力,通过收集整理的信息,能客观公正地评估全校教师教学、教学管理、学生学习等方面的成绩与问题,能撰写出高质量的校级教学督导报告,提出恰当而有效的能供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参考决策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增强教学督导宏观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参考文献:
[1]ASBarr.WHBurton.Supervision:PrinciplesandPractice[M].NewYork:D.AppletCenturyCrafts.
[2]郭学东.拆解高校内部教学督导症结[J].教育,2007(26).
[3]张治安;翟晓甜;关于创新新疆普通高校教学督导队伍建设模式的探讨伊犁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J].2013(9)第32卷第3期.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教育督导条例[z].2012-09-30.
[5]许秀英.谈高等学校教学督导队伍建设[J].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0(6)第28卷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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