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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网络亚文化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及对策

时间:2023/11/9 作者: 青年时代 热度: 14689
洪礼博

  摘 要: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其开放性、虚拟性带来了网络亚文化。网络亚文化对于身心发展尚未成熟的青少年来说危害极大,一定程度上会起到诱导青少年建立不正确的价值观等消极作用,进而诱发青少年实施犯罪。本文从网络亚文化的视角出发,结合实际初步探讨了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可能对策,以期有助于青少年犯罪的治理。

  关键词:亚文化;网络;青少年;犯罪

  日益增加的网民数量、日益增多的网站,日新月异的网络技术,网络虚拟社会逐步形成,网络文化也喷薄而出。然而,网络文化是一个巨大的集合体,其中也不免有杂质:网络亚文化。这种杂质以其特有的方式影响着青少年、危害着青少年,对青少年犯罪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我们应该以网络亚文化为阵线,充分审视青少年的成长以及犯罪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来保护他们。

  一、网络亚文化的概念与基本特征

  (一)网络亚文化的概念

  亚文化,亦称副文化,是相对于主流文化而言的。亚文化以颠覆既存社会秩序和权力结构的态度,代表着社会中处于边缘地位的群体的利益,它就是从各地区、民族、集团、小群体的特殊文化中衍生出来的一种文化系统。网络文化是进入21世纪之后新兴的产物,是人们基于信息网络的飞速发展,依托互联网开展交流、学习、工作、娱乐等活动而形成的一种价值观念与社会认知。但是,网络亚文化并不同于网络文化,而是亚文化与网络文化的交集,其主要包括网络中消极的、与主流文化冲突的、甚至带有反社会、反人伦色彩的文化成分。因此,网络亚文化是指偏离于主流网络文化之外,在网络上普遍存在的暴力、色情、拜金等庸俗腐朽的价值观念与行为模式。

  (二)网络亚文化的基本特征

  网络亚文化是依托互联网而发展起来的,这就决定了其烙上了新时代的色彩,将有别于传统的亚文化,具体来说,网络亚文化具有以下一些基本特征:

  1.文化传播的快速性

  网络亚文化以互联网为载体,而连接互联网终端是高速发展的计算机操作系统。基于互联网的互联互通的特点,发布到网络上的信息一夜之间可以传遍大江南北。在互联网普及的今天,即使有关部门动用力量极力禁止不良内容的传播,也无法做到彻底的肃清。大量的暴力信息、艳照门层出不穷,并以极快的速度扩散出去。据统计,一个网上稿件被另一家网站用抓取软件抓走的时间是53秒,5分钟之内,任何信息会被转载上千次。网络信息发布的简便性,低门槛性使得亚文化能够迅速传播,不断更新,从而使得对网络亚文化的特点的把握难度增加。

  2.文化类型的多样性

  现实社会中亚文化的多元性也决定了网络亚文化类型的多样性。正是网络亚文化来源于社会现实生活的特点,也导致其必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的,因此,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其类型也毋庸置疑是多元化的。现阶段而言,典型的网络亚文化类型有诸如色情、暴力、拜金、奢淫享乐等不良的价值理念,由于每一种文化的受众都有所不用,因此多样性的网络亚文化的危害范围更广,危害性更大,值得警惕。

  3.文化受众的广泛性

  2016年8月12日发布的《2015年中国青少年上网行为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2月,中国青少年网民规模达到2.87亿,新增青少年网民1028万,增长率为3.7%。受益于智能手机等移动上网设备的迅速普及,青少年互联网普及率自2013年起一直保持了较高增速。互联网的发展拉近人类之间的距离,使得人们能够接受来自各个国家的信息和资源,而亚文化借助这样的平台,突破地域、种族、国家的界限得以传播。受众不断增加,管理的难度也不断的加大。

  二、网络亚文化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随着我国网络使用群体的日益膨胀,青少年凭借其好奇心强、好玩的心理特点而逐渐成为上网者中的主力军不可否认。互联网已经渗透入青少年的日常生活之中,在给其生活带来便利,扩宽其视野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对青少年产生了消极影响。纵观近几年发生的青少年犯罪,其中青少年的心理活动与犯罪动机多与互联网上的网络亚文化相关,具体而言,网络亚文化对青少年犯罪的影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诱导青少年建立不正确的价值观

  青少年时期,正是一个人系统的世界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的正确引导。而网络上泛滥的网络亚文化却极力宣扬暴力、享乐、肉欲、拜金等腐朽、低俗的价值观念,对心智还不够成熟、是非标准还不够明确的青少年形成了巨大的心理冲击,严重阻碍青少年正确价值观的建立。网络亚文化不仅能给予青少年短暂而又极大的刺激与快乐,还能极易“诱惑”住青少年的心,使其上瘾。青少年们沉迷于网络的现象越来越普遍,逐渐将家庭、学校、社会灌输的主流的高尚的价值观抛在脑后,以至于最终信仰淡化、价值观扭曲,反而崇尚肉欲、金钱、暴力等极端的理念。当这些理念内化为青少年的基本价值观时,则极易演变成为犯罪的思想根源,一旦偶然遇上生活中某些具有导火索性质的事件时,便容易产生犯罪。

  (二)降低青少年控制犯罪的能力

  在网络亚文化的环境下,青少年的思想防线容易失守,对一些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认识降低,从而导致其控制犯罪的能力下降。尤其是以网络游戏中的暴力情结为首的暴力信息,无形之中给青少年一种暗示:现实生活中的矛盾也可以用暴力解决,甚至产生暴力能够制造快乐,暴力伤害他人也不违法的想法。再者例如受网络上拜金主义的影响,部分青少年认为金钱就是一切,就是万能的,然而自己又没有劳动收入,因此激起了盗窃、抢劫等取得财物型的犯罪心理。正是通过淡化青少年对违法性行为的认识,网络亚文化的泛滥导致了青少年控制犯罪能力的降低。

  (三)容易引发青少年产生心理障碍

  网络亚文化给青少年带来的刺激加深了青少年对网络的迷恋,网络成瘾现象逐渐增加。青少年将大部分业余时间用于上网,流连于网络亚文化的环境氛围当中,社会活动不断减少,中断与外界的交往,人际关系也逐渐淡薄。在日常的学习生活当中,缺乏兴趣,欠缺热情,精神萎靡,极易形成偏执性心理。这些心理障碍将会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隐患,如,网络成瘾的青少年如果被迫或者意外停止上网,就会出现急性戒断综合症,甚至会出现自杀、自残或者攻击行为,危害自身、他人和社会安全。

  三、网络亚文化视角下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当前,青少年犯罪已经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并掀起了教育反思的热潮,其中网络亚文化因素对青少年的毒害不容忽视。当前,必须要探索一套网络亚文化视角下的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及对策,遏制青少年犯罪现象。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加强网络世界中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网络空间只是现实社会在网络上的延伸与拓展,它绝不是法外之地,不允许腐朽低俗的文化扰乱自由便利的网络空间。网络亚文化与网络主流文化格格不入,要缩小乃至剥夺网络亚文化的生存之地,就必须大力加强网络世界中的主流文化建设,必须加强网络空间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网络法治化治理,以《网络安全法》为首的网络管理法律体系正在形成,这是国家重拳治理网络的有力措施之一。应该借此契机,在法治化的同时,大力加强网络空间中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斥于网络空间,让网络亚文化逐渐落荒而逃。青少年在网络上接触更多的健康的主流文化,将有助于塑造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从思想根源上杜绝青少年犯罪的产生。

  (二)加强发挥家庭、学校的教育引导作用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极其复杂,既有家庭、学校教育缺陷等因素,也有社会历史与现实的诸多原因。要根除青少年犯罪现象,家庭、学校的责任重大。在网络亚文化来势汹汹的情况下,家长要注意及时监督青少年上网的次数与时间、浏览的内容等,学校方面也要继续加强教育引导作用,利用青少年对网络的强烈兴趣,可以开设相关课程专门就网络上的亚文化内容进行批判,宣扬主流文化的价值,同时监督在校期间青少年的上网活动。针对智能手机广为普及的情况,学校可与家长协商,本着为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的目的,限制孩子在校时使用智能手机。青少年在身心发展以及价值观建立的过程当中,家庭与学校是主要的引导因素,要继续创新家庭、学校的教育引导方式,绝不能让网络亚文化抢了头彩,影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进而引发犯罪。

  (三)强化监管力度,加强现有制度落实

  因为受到网络亚文化的影响而实施犯罪行为的青少年多是终日沉溺于网吧这样的上网娱乐场所之中的。要预防网络亚文化的毒害,必须切实杜绝青少年沉溺于鱼龙混杂的网吧之中。我国对网吧的管理措施不可谓不完善,也规定未持有身份证的未成年人不准进入网吧上网,关键在于制度落实的程度以及实际工作中的监管力度。許多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黑网吧”仍然大量存在,它们多具有地址隐蔽、规模小的特点,为了追求利润而弃国家管理规定于不顾。因此,有关部门要继续强化监管力度,加强现有制度的落实,公安部门要经常组织民警走访辖区,对辖区内的此类“黑网吧”要坚决予以批评教育,严重者予以处罚。对青少年上网活动来说,只要排除了网吧这一监管漏洞,其将处于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当中,接触到网络亚文化的时间较少了,网络亚文化的诱导犯罪的作用将消失殆尽,因其而起的青少年犯罪的现象也会相应地减少。

  四、结束语

  网络亚文化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更具隐蔽性、不易控制性。但是,我们不能知难而退,而应顺应时代潮流,在大力发展网络技术的同时也要预防网络亚文化的泛滥,尤其关注网络亚文化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采取措施预防网络亚文化诱导青少年进行犯罪,为青少年提供一个安全、健康、自由的成长环境。

  参考文献:

  [1]吴鹏森.犯罪社会学[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11月.

  [2]康树华.青少年犯罪与治理[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年6月.

  [3]张慧凡.犯罪亚文化与青少年犯罪[D].华东政法大学,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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