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法国大革命将自由平等作为他们想要追求的最高理想,但这场革命并没有缔造一个新的法兰西,反而使法国陷入专制与革命的循环,并以拿破仑专制告终。尽管如此,这场革命中自由与平等的精神仍然显现出了无比迷人的魅力。它们交织在一起,形成一股潮流,猛烈地冲击着旧制度,在法国旧制度的废墟前,构建起了一个新的思想园地。本文就《旧制度与大革命》中体现的自由平等精神,探究大革命中自由和平等的关系。
关键词:托克维尔;法国大革命;自由;平等;民主
中国历史上但凡改朝换代一般都出现在一个时代压迫最重,人民最穷困,朝政最腐败的时期,新的社会秩序在乱世之中破而后立。但法国的大革命爆发却不同于中国的这一规律。法国大革命爆发之际正是法国旧君主制最繁荣的时期——路易十六时期。当时政府推行的是节制、温和的财政、赋税政策,与路易十四、十五相比已然大相径庭。法国的经济、社会开始以惊人的速度发展并繁荣起来,托克维尔对当时的社会评价道:“公共繁荣在大革命后任何一个时期都没有大革命以前20年中那样发展迅速”。由此可见,法国大革命的爆发,绝不仅仅的民生经济的原因那么简单。
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托克维尔反复探究旧制度与大革命的关系,希望借此找出爆发这场“如此突然、如此彻底、如此迅猛,然而又如此充满反复、矛盾和对立的革命”的历史原因”。法国大革命是以反宗教神权开始的,但攻击宗教只是法国大革命的手段,绝不是根本。透过反宗教的表象可以发现,大革命爆发的根源在于法兰西民族追求自由平等的激情。这种激情得益于18世纪启蒙思想家的宣传与鼓动:卢梭“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中”,伏尔泰“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的口号,孟德斯鸠的宪政理念,百科全书派的共和激情等,凡此种种激励着一些法国人“不仅要平等,而且要自由”。
一、平等之精神——大革命的起源
法国人期盼平等是有着悠久的历史的。早在革命爆发之前,生活在旧制度下的贵族已名存实亡。“组成御前会议的并不是大领主,而是平凡或出身低下的人物,有资历的前总督以及其他有实际经验的人,所有成员均可撤换。”没有贵族身份的平民可以出任行政官员,这就意味着贵族统治开始被官吏等级制取代,贵族丧失了政治特权。但是法国贵族任然保留并新增了众多令人民反感的专有特权(以免税特权最为明显)。本来贵族的义务是确保公共秩序,主持公正,执行法律,赈济贫弱,处理公务,但是当贵族不再负责这些事情,贵族特权的分量与贵族的身份便不是那么的匹配,甚至连贵族的存在也让人质疑。
再者,资产者通过购买官职也能享受与贵族同等的免税特权,政府就只能向第三等级征税,第三等级尤其是农民背负沉重且不平等的捐税和徭役。在这种情况下,法国人民不可避免的厌恶这种无法理解的不平等,为了平等,他们开始追求更多的民主权力,在压迫下做出了一系列疯狂的反扑:平民反对贵族,穷人反对富人,农民反对领主,最终演变为多数人的暴政。即便封建政府为了缓和矛盾做出了一些变革,但是“被摧毁了一部分的中世纪制度,就使剩下的那些令人厌恶百倍。”
最终,大革命时期的新兴资产阶级建立政权,通过《人权宣言》表达:人生而平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倾犯。将平等而不是自由置于人的基本权利的首位。
二、自由之精神——大革命的癫狂
自由即个人财产、言论、精神独立不受侵犯。而在此,大革命追求的自由有两个方面:一是精神自由,二是政治自由。
何谓精神自由?即保持个人独立的思想,不畏权贵,不人云亦云。精神上的独立首先以物质财富独立为基础,托克维尔认为,在当时的法国拥有这种独立精神的人有两类:贵族和教士。从托克维尔的诸多专著中可以看出,他事实上并不厌恶贵族的,相反他对贵族保有一种相当明确的欣赏态度,这种欣赏来源于贵族的自由精神。他认为,英国和美国之所以能够建立那样一个民主的国家,是因为他们将贵族泛化,将法语“贵族”一词向“绅士”—“公民”转变,最终形成一种人人皆是贵族的局面。在这一点上,法国革命中贵族的命运与英国贵族截然不同。托克维尔评论到“英国贵族较之其他贵族,一向更谨慎、更灵活、更开放”,正因此,当英国革命摧毁种姓制度之后,“贵族和平民共同从事同样的事物,选择同样的职业,而更有意义的是,贵族与平民通婚”。英国贵族虽然丧失了特权,但他们包容的接纳平民,使之成为一个一个共同体。这样的转变中,贵族的自由精神得以继承。而法国的贵族失去参与政治的特权之后,加大对专制王权的依赖,丧失了独立性,被法国人民彻底打翻在地。失去了独立性的贵族也不再具有精神上的自由。
精神自由在教士身上则体现为宗教使人尊贵。在托克维尔看来,大革命的最终目的从来不是摧毁宗教,它只是以宗教革命的方式进行的一场政治革命。像宗教革命一样传播甚远,通过预言和布道深入人心,也超越国界和疆域。法国大革命想要变革的是旧政府、旧社会结构以及封建权力,而“当教士从一切和他们同时垮台的东西中日益分离出来时人们便会看到,教会的力量在人们的精神中逐步恢复,并且更加巩固。”从这里我们大概可以看出托克维尔的观点:宗教信仰是一个文明国家不可缺少的精神支柱。但是,在大革命只看到表面的人不在少数,他们认为大革命就是要摧毁一切社会秩序,将民主社会与宗教放在完全相反的两个对立面。这种反宗教倾向其实也是自由的阻碍。
政治自由在法国是没有传统的,“政治自由在法国久已废除,政治自由的条件与效果是什么,人们差不多已忘得一干二净”。首先在对自己财产的独立所有权及处置权方面,当时个人财产在旧制度下越来越遭受到王权的威胁。其一是苛捐杂税,国王可以不经过国民合作便確定普遍税则,任意向第三等级征税,“无纳税人同意不得征税”的法则形同虚设;其二是私人土地产权被国家收走。因此在大革命时期,法国人民强烈要求“国民拥有召开议会,制定法律,自由表决的不可剥夺、不可转让的权力。”。
自由与专制相对立,具有自由精神的贵族是对专制政权有力的制衡力量。人民主导的革命,消除了贵族,也就消除了政权的制衡力量。没有贵族统治、精英治国,其结果很可能是走向中央集权。托克维尔坚信,一个常态的社会必定是保障每个人的自由,是不允许由一个强大的集权指挥并控制一切的。保障自由的途径很多,但构筑一个社会的公共空间,运用多种社会权力来制约专制权力是其中的重要手段。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托克维尔充分强调了中间团体(社会权力)的缺失给法国革命的目标实现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法国人毁灭贵族,反对宗教加重了大革命的癫狂。精神自由被毁,政治自由缺失最终导致专制王权压倒一切,大革命以拿破仑专制收场。
三、平等与自由的冲突
追求自由与平等是法国大革命的两大目标。但是,自由与平等似乎各有指向,缺乏共时性。托克维尔指出“人对自由的爱好和对平等的爱好,实际上是两码不同的事情”,自由与平等在法国“不是同时代的产物,而且从未指向统一目标”。在政治实践中,自由与平等两者很可能会相互冲突,走向未知的极端。如同追求自由与平等的法国大革命,反而成就了“人民主权”名义下的专制。
人们对于自由的追求是不坚定的。一方面,如托克维尔所说的那样,“对于那些善于保持自由的人,自由常常带来财富;但有些时候,只有专制制度能使人得到短暂的满足。”正因此,在革命时期,最初在国民中拥有独立性的贵族、教士群体才会在世俗事物、国家政治事物中常常对君王俯首帖耳,屈从于封建王权,只要看到利益,他们就能够对君王阿谀奉承。另一方面,各派别自由目标的差异性又给大革命的自由追求带来更多的复杂性和更大的难度。也因此,自由成为大革命中最早出现也是最早消失的部分。
但平等是不一样的,平等能够带来立竿见影的效益。因此,平等受到了大多数法国民众的追捧,革命中的自由梦想逐渐被平等的狂热所取代,哪怕这种平等是“奴役中的平等”。当自由遭遇平等时,往往后者得势。
四、自由与平等的共存
托克维尔在写作《旧制度与大革命》之前,还有一本著作《论美国的民主》。他在美国亲身体验美国社会的风气,考察美国政治制度和社会结构,这或许对他在思索旧制度与大革命的关系,探讨自由与平等问题起了很大的帮助。在美国,托克维尔看到移民们“把自由制度和刚毅的民情带到美洲,并用这些东西抵制政府对他们的侵犯”,因而判定美国有着自由的社会基础。虽然美国革命中人们追求平等的愿望也十分强烈,但美国人民天生爱好自由,他们是在“自由中享受平等”。而这两者之所以能够和平共存,托克维尔认为,美国社会之所以在追求平等的同时能较好地保有政治自由,是因为美国是一个民主的社会。在一个民主的社会里,自由与平等是容易协调。在这里我们可以将民主看作是自由平等的基石,只有民主的地基牢固,自由和平等的天平才能够找到平衡点。因此革命者不仅要建立平等的自由的制度,而且要建立民主的制度;不仅要摧毁各种特权,而且要确认各种权利,使之神圣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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