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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法基本原则分析

时间:2023/11/9 作者: 青年时代 热度: 13986
吴然

  摘 要:随着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经济发展水平不断地提高,与之相适应的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地建设与完善之中。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法基本原则是商法法律之中的重要内容,也是商法根本价值的重要体现,对商法的制定与实施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商法作为一个独立性的部门法而存在,其主要原因是受到商法基本原则的影响。因此,笔者针对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四个商法基本原则进行了分析与探究。

  关键词:现代市场经济;商法基本原则;原则分析

  一、引言

  一般而言,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体制之下,只有少部分的国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商法典,但是,为了与其发展相适应,都有与之相配套的形式上的商法。在世界上已经有近40多个国家制定了商法典,仅有个别少数的国家还没有形式上的商法,我国便是其中之一。但为了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实质意义上的商法其实早已存在,就目前阶段而言,我国还未能制定较为完备的商法典,这是我国法律建设方面需要进一步努力的方向。

  二、商法及其基本原则的概述

  (一)关于我国商法的概述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之中,随着近些年经济发展的速度与质量的不断提高,为我国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特别是在近30年之中,为了服务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并且,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我国相继颁布了《公司法》、《票据法》、《证券法》等单行商事法律,这些法律的相继颁布,极大地完善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并且成为其中的重要内容。与此同时,形成了具有商法自身特点的基本原则,这也使得商法成为了独立的部门法之一。

  (二)商法基本原则的概述

  基本原则是一部法律得以存在的基本保障,没有基本原则的法律是不存在的,商法也是如此。其基本原则体现了整部法律的精神实质与立法思想,是商法得以存在的根本。但是,我国的商法是作为部门法的形式而独立存在,在总则方面缺少统一的规定性,只能是一种价值的反映,以及对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一定的抽象的结果。因此,在商法的基本原則之中体现了商法的整个价值精神,商法制定与实施的价值都是由此体现。商法的基本原则具有重要的作用与价值。从功能上来看,商法基本原则对商法法律体系具有凝聚与指导作用。并且为商事立法提供一定的依据,可以作为商事司法判决之中的准则。在作用方面,商法基本原则为商法乏力体系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基础,充分地体现了商法之中的基本价值。对我国市场经济的稳定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促进我国社会的文明程度不断地提高。

  三、市场主体法定准入原则

  (一)对市场主体的类型进行法定

  商法将市场主体的类型做了明确地划分,这样就使得投资者只能按照商法划定的主体类型设定市场主体,而不能对法律进行任意的解释与运用。因此,投资者在对市场主体进行创设与变更时,必须在商法划定的法律范围之内进行任意地选择,进而来选定适合自己需要的市场主体类型。这为商业活动提供了一定的法律准绳,而且有效地对违法商业活动进行了控制,对正常的商业活动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

  (二)对市场主体能力进行法定

  市场主体在市场之中进行经营时,其必须具有相应的商事能力,必须符合法律的相关要求,并且,只有具备一定的商业活动资格,才能具备完全的商事能力。在此前提之下,才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进行一定的商业活动。

  (三)对市场主体登记进行法定

  对市场主体进行登记对生产者、消费者、经营者权益的维护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便于国家对商事活动进行一定的监督。需要注意的是,进行市场主体登记主要针对的是市场主体的能力,并且一经登记便具有了法律效力。但是,在目前而言,我国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登记方法,因此,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四、保护营利性原则

  (一)对营利性的确定和保护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探析商法的营利性原则时,首要的环节是对商法的营利性进行良好的界定,进而来探析这一原则对于企业发展、市场竞争而言所具有的重要意义。所谓的商法营利性,实际上指的是在确保交易双方营利的前提下,促进我国市场交易行为的利益实现最大化,同时兼具公平性。一般来说,每一个不同的企业与企业之间一旦产生交易行为,那么在一定意义上已经体现了营利问题,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重要组成内容。而且,只要有企业存在的地方就会有竞争,只要有企业的市场环境势必涉及到经济利润的获取和企业的长期发展等问题,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营利性问题。正是因为营利性这一重要特征的存在,才使得现代市场环境中的诸多企业更具冒险精神、创新精神、竞争活力和发展动力,营利性是一种激励,更是促进我国企业发展的重要原动力。另外,在市场经济正常运转的过程中,保护营利性问题需要借助商法这一权威性、约束性的法律工具,方可实现对营利性的较好保护,方可确保交易双方的营利性问题能够在公平的环境中进行。因此,对营利性问题进行确定与保护是十分必要的。

  (二)抵制违法的营利性

  营利性作为商法中的重要原则之一,需要重点关注并理解运用,但是,尽管营利性原则有商法对其进行保护,但对于充斥其中的违法的营利性原则而言,商法不会对其予以保护,而要严格地抵制并打击违法的营利性。通常意义上,商法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合法等是相关单位所需要重点考量的问题,其主要涉及几个环节,即合法性交易、正当行为、遵守法律规范、具备公共道德等。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在正常的商业活动和交易中发现不合法的营利性竞争,必须根据国家所颁布的商法条例予以处理,对违背社会公德和责任、侵害其它企业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予以法律警告,严重者甚至需要没收非法营利并上交定额罚款。

  五、保障经济效率的原则

  (一)使市场交易简便、可行

  所谓的市场交易简便、可行,具体指的是在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的运行环节,需要充分适应现代人对于高效率、高执行力、高办事能力的需求,将一切交易手续简化处理,减少不必要的繁琐手续所产生的时间浪费,进而使得交易双方的市场交易行为更加简便、可行性更强。契约形式、定型化等交易方式是我国商法体系一直遵循的交易规定,这些方式均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交易简便、可行等优势,有利于保障经济效率的提升和商法的执行。

  (二)使得交易程序简化

  交易程序的简化在我国商法体系中是十分关键的一个流程特征,对于交易双方对于商法的遵循工作而言十分必要。一般来说,法律对于交易双方的细节内容并不做特殊的规定和约束,主要遵循自由订立契约的形式,希望可以通过简化交易程序来提升工作效率,与此同时,还能够保障双方交易人的正常利益,确保交易双方的经济效率。

  (三)提升交易速度

  提升交易速度是我國商法体系主动保障经济效率原则的重要体现,对于我国商法的完善与发展而言具有积极的意义。现代社会的人们相对生活节奏较快,办事喜欢高效率、简单、便捷,因而在商法体系中,为了进一步提升经济效率,必须提升交易双方的交易速度,进而节省时间成本,在最短的时间范围内获取最大的经济价值。与此同时,为了不断提升交易速度,我国商法原则特此对这一问题进行规定和完善,希望可以提升交易时的工作效率。

  六、市场交易规范的原则

  市场交易规范的原则主要涉及到如何促进交易公平、对交易进行合理的确定、保障交易安全等几个重要部分。同时,在在进行市场交易时,应该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市场的公平与正义,促进交易双方可以在商法规范的要求下进行规范化操作,进而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的健全和公平运行。

  七、结束语

  综上所述,尽管近些年我国的经济实力早已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以及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使得我国企业的数量逐步增多,然而,在诸多企业的实际运行过程中,如何更好地凸显企业发展的价值,使得企业在现阶段实现利润的突破,并且获得长足的发展等问题是值得相关企业及其负责人重点思索的问题。与此同时,企业的发展并不是盲目设定目标,而需要严格地遵循市场规则,不断适应新时代的发展目标,而商法便是促进企业发展更加规范,使得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有法可依的重要参考。由此可见,在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运行必须将商法摆在企业发展的核心位置,将其作为一种遵循来经营企业、发展业务。

  参考文献:

  [1]周建平.论民商法与经济法的价值取向——从公平与效率之视角[J].法制与社会 2016(33)

  [2]顾正麟.关于民商法信用体系构建的思考[J].新西部(理论版). 2017(19)

  [3]陈韬,闫子路,田晓峰.浅论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J].法制博览. 2015(35)

  [4]武靓波.论民商法信用体系的构建问题[J].时代金融.2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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