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一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警示教育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他在多篇讲话和批示中强调了警示教育工作在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中的重要性。本文从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要求出发,结合所在行业实际和本人工作体会,围绕思想、问题和落实三个方面,就如何做好警示教育工作进行简要论述。
关键词:思想;制度;落实;警示教育
一、坚持思想重视,增强工作主动性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最近,习总书记就新华社一篇文章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这反映出“四风”问题屡禁不绝、并发生隐形变异的现实:有的层层重复开会,用会议落实会议;有的“不怕群众有意见,就怕领导看不见”;有的大搞包装灌水,热衷于“材料政绩”,等等。这些现象说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倡廉依然任重道远,有些党组织和部分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加大力度抓好警示教育工作。
笔者所在的建筑施工行业,特别是一线基层单位,领导干部普遍比较年轻,受教育程度高、思想思维活跃、工作充满活力,但是有的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政治敏锐度还有待提高。以上罗列的四风新表现,在基层不能说都有,但是也存在着一定的影响。比如说:对具体工作的重视超过理论学习,对网络快餐的关注超过阅读书籍,对所在团队的要求超过自觉自律等等。特别是由于对党纪国法的淡漠,意识的滑坡,导致对可能存在违纪违法的漏洞疏于查堵,任由发展将酿成终身遗憾。
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司党委、纪委按照中央和上级党委要求,逐步扩大了警示教育的频次和覆盖面,通过笔者的观察,那些在学习文件、传达精神会议上开小差、玩手机的同志,在观看、聆听一个个真实案例时,往往是聚精会神、唏嘘不已。这就充分说明了警示教育的不可替代性,更为我们这些直接承担着纪检监察工作担子的同志们提供了一面镜子,我们要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工作要求,更要深刻领会习总书记讲话精神,從思想上重视运用警示教育这一有力手段,增强工作的主动性。
二、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工作针对性
开展警示教育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路径,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牢牢把握住“全面”的要求,并将其严格落到实处。要做到“两个统一”,暨法纪惩治和思想教育的统一,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的统一。“严惩”和“严教”二者缺一不可,要时常敲警钟、拧发条、上紧弦。只有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都牢固树立问题导向,学会用“大数据”检索“微信息”、用“FAST”查找“小毛病”,才能实现防患于未然,变被动接招为主动出击。
在具体工作当中,笔者认为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开会宣贯较多,照本宣科的效果大打折扣;二是对中央纪委制作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巡视利剑》等专题片学习比较充分,但是结合基层具体案例的警示教育片学习不够;三是关于企检共建、工作互动在基层项目层面还有很大的工作空间亟待挖掘;四是在专门的廉政教育基地参观频次和人员覆盖上不同的单位之间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往往是重点岗位不来看、来的人员不愿看。
实际上,种种现象的存在,并不是我们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不到位,而是反映出我们的机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对警示教育的参与积极性不高,许多单位和党员干部流于形式地少参与或者不参与。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解决警示教育内容空洞、不接地气的问题,不怕自曝家丑,把那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鲜活案例拿出来晒一晒、说一说,给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来一次思想风暴;其次就是要出台制定一套考核问责机制,对警示教育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对机关部门和基层单位的参与和实效等方面进行考核,增强我们开展相关工作的针对性。
三、坚持严抓落实,增强工作成效性
习总书记常说: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在笔者看来,结合行业和企业实际,增强警示教育工作的成效性,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做:
首先,突出思想教育是根本。习总书记强调:要用好反面教材,使广大党员干部明是非、辨真伪,养正气、祛邪气,管思想、固根本。这要求我们,开展警示教育要把思想教育放在首位,使党员干部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引向深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依托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强化党性教育、提高党性修养,引导党员干部坚守真理、坚守正道、严守规矩;将廉洁道德讲堂活动坚持开展下去,通过强化道德教育,推动党员干部明大德、严公德、守私德,重品行、正操守、养心性,把修齐治平的思想观念渗透到广大职工群众当中,为实现中央企业在新时代的转型升级发展,营造良好的廉洁思想文化氛围。
其次,突出严明纪律是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警示教育,就是要让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纪。这也是警示教育取得实效的关键。要突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合理选取典型案例,深化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做到在行动上自觉、思想上警醒。要严格执纪问责,对开展警示教育工作中不担当、不负责的党组织和相应负责人严肃问责,防止出现“木桶效应”,强化党员干部的底线意识。同时,结合每年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个人)进行逐级修订,增加关于对警示教育工作开展要求和工作不到位执纪问责的内容,按下总开关,拧住水龙头。
再次,突出制度建设是保障。既要做好典型案件通报、节假日曝光等集中警示,更要注重日常警示,做到常态化制度化。重点收集、整理本企业乃至本行业十八大以来发生的违纪案件,尤其是教训深刻、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深入剖析原因,把案例说清楚、讲明白。加强警示教育制度化建设,把警示教育的任务和内容固化下来。例如,把警示教育列入各级干部培训必修课,作为“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和党员民主评议的考核内容等;把开展日常警示教育作为党支部生活的规定动作,通过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和引导广大党员对照检查、深刻反思、引以为戒。
突出改革创新是要求。要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加强从理念到制度、从载体到内容的创新。具体来说:结合学习宣贯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着力推动警示教育经验总结和理念创新,形成适合于本企业、更接地气的工作方法;结合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一系列工作部署,特别是打虎拍蝇、精准脱贫和打黑除恶中的新鲜案例,及时增加和充实新的警示教育案例内容,通过学习新案例新内容制止潜在变相四风问题发生;进一步防范职务犯罪,警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在与属地检察院联合开展企检共建警示教育讲座活动的基础上,及早谋划与属地监察委员会的沟通交流,搭建工作共建平台,实现警示教育向基层项目的深入与下沉;要注重依托新型融媒体平台,综合利用微信群、微博、企业OA平台等多种媒体,积极宣贯各项廉政方针政策,做到廉政警钟经常敲,廉政之经经常念,廉洁观念时时新,廉洁意识牢牢记。
在日前闭幕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引领伟大斗争、伟大事业、最终实现伟大梦想的根本保证。总书记的讲话指明了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的正确路径,也对我们各级肩负纪检监察责任的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按照习总书记所要求的的那样,勇敢地肩负起新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与责任,为塑造“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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