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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女权主义视阈下的《大唐狄公案》

时间:2023/11/9 作者: 青年时代 热度: 14534
任雪菲

  摘要:荷兰汉学家高罗佩受到清朝公案小说《狄公案》的影响创作出了《大唐狄公案》。从女权主义的视阈来看,高罗佩主要围绕着封建婚姻破裂、主张恋爱自由的角度进行创作,将情杀纠纷归结于女性思想的解放。因此,小说成功塑造了无数个性鲜明、各具特色的女性角色,彰显出前所未有的女权思想,成为中西合璧的举世之作。

  关键词:高罗佩;女权主义;大唐狄公案

  一、异于中国时代特点的女权思想

  高罗佩受家庭的影响和熏陶,自幼热爱中华传统文化。大学期间,他主修汉学专业,对于汉文化有着极高的造诣。20世纪40年代,他对中国清代公案小说《狄公案》(又名《武则天四大奇案》)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将《狄公案》翻译成英文,使中国公案小说得以传播到西方国家。在此之后,他选择以狄仁杰作为小说系列的主人公开展自己的写作道路,陆续用英文创作出《铜钟案》、《迷宫案》等十几部作品,这些作品最后构成了享誉中外的《大唐狄公案》。

  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的欧洲,受到启蒙运动的深远影响,并顺应着工业革命的发展,第一次的女权主义浪潮出现。西方女性逐渐开始诉求受教育权和经济解放,要求与男性平等。作为出生在20世纪初的荷兰人,高罗佩自幼受到男女平等的思想影响。因此,在他所著的《大唐狄公案》中,我们不难发现有大量冲破中国封建世俗观的女权主义思想存在,例如人性化地看待妇人的残忍罪行,并且理性审视“夫权”社会下的女性遭遇。这是高罗佩通过自身价值观对中国女性的命运进行想象和创造,也是对中国古代“夫权”社会的严峻挑战。

  二、以人性视角进行女性角色书写

  与中国原著中注重男性角色不同的是,高罗佩在书中塑造了很多个性鲜明、性格不一的女性人物形象。其中不仅包括出身卑贱的妓女形象,还有身份高贵的夫人、小姐。有的天性善良、贤良淑德,力求贴合中国传统审美观念和道德观,有的则是心肠歹毒、命运多舛,她们的身世遭遇为小说增添了一丝玄妙。

  高罗佩在中国工作期间,对中国的历史与人文环境有着深入的探究与了解。他在亲眼看到曾生活在清朝时期的老太太后,并受到中国文学下传统女性形象的影响,在自己的创作中对于普通女性的描写也都贴合中国封建礼教下的传统女性形象。他还注重描写可以体现中国传统女性特征的细节,例如对于大多数西方人所不能理解的“小脚”文化进行了直接的描写:

  如在《迷宫案》丁秀才写给父亲第四位妾侍的情书中有相应的描写:

  “Her feet like lotus buds.”

  “她的脚像藕蕾一般美。”

  这种美化的描写也符合中国古代审美意趣,古代以小脚为美,所以提倡缠足。因而,古代文人墨客总是将“小脚”的比作各种各样的莲花,如“三寸金莲”。高罗佩在进行描写时尊重了中国封建的“缠足”习俗,并不像其他西方传教士显露出对于这种落后文化的鄙夷与厌恶,而是平静、切实地将其叙述出来,并加以赞美。这体现出高罗佩作为西方作家对于中国女性展现出了人文关怀和理解,并未对遭到“封建陋俗”迫害的中国女性加以抨击和指点,反而以之为美。

  在《大唐狄公案》中,高罗佩以主人公狄仁杰为出发点,对于女性角色有着极大的包容性和同情感。在所有女性角色中妓女形象尤为突出鲜明,以《紅阁子》中妖媚放荡的花魁娘子——秋月为例。在小说开篇描写狄公与秋月初次相遇的场景,作者极力地描绘秋月的女性美,身材婀娜窈窕,步履娉娉袅袅,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那一双妖冶的眼眸。在世俗观念中,女性位于社会的底层,而这些靠卖艺或卖身为生的妓女更是处于一个特殊阶层,被世人嗤之以鼻。而狄仁杰对待秋月却彬彬有礼,将其敬称为“小姐”,甚至对这“风流班头”、“胜地名花”心生起了敬意,这体现出了小说对于女性地位的尊重与包容。而在《铁钉案》、《迷宫案》等多个案件中,作者对于陈宝珍、李夫人的杀人罪行进行全面审视,留有人性化的同情之感。将揭露女性的罪恶面纱与探究事实真相的悲惨相结合,形成了强烈的反转效应,为小说增添了人文情怀,感知男权社会的压迫下女性迫不得已的反抗精神。

  三、封建婚姻观压迫下的女权觉醒

  在中国古代社会所倡导的“夫为妻纲”的传统观念中,对于女性的个性自由乃至婚姻幸福都起到了极大的禁锢作用,由此衍生出“三从四德”等传统价值观念下的女子美德准则,这种根深蒂固的封建价值观为后世中男尊女卑的社会普遍现象起到了主要推动作用。在“夫权”社会的长期主导下,女人成为被政治权利和经济实力所支配的“物件”,从而达到社会交际的平衡性。在封建婚姻观的影响下,女性的命运悲剧主要源自于社会世俗观念对于真挚情感的无情扼杀。如《红楼梦》中,宝黛二人的爱情悲剧正是遭到“门当户对”等观念的围追堵截,最终“木石前盟”的真爱以悲剧收尾。

  在高罗佩笔下的罪妇或受害者,大都出身不同,经历不同,但她们的悲惨遭遇都是源于封建婚姻观的迫害。《铁钉案》中因婚姻生活不幸,从而对丈夫痛下毒手的罪妇陈宝珍,以及《迷宫案》中诱拐并残忍杀害无辜少女的李夫人,其罪行令人深恶痛绝、令人发指。然而在我们唾弃其罪行的同时,了解事实真相后,我们也不免对她们的遭遇表以同情,甚至可以理解她们在社会封建观念压迫下的无奈之举。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她们无法与自己心爱的人白头偕老,迫于生计或权利的威胁,她们选择了不幸福的婚姻。高罗佩在进行写作时,将目光着眼于历史社会环境,为读者呈现出了一个真实可信的中国形象。他在塑造这类女性形象时,除了有中国古代女性的屈服与无奈,还加入了西方的女性意识。小说中的女性敢于为了与命运和世俗相抗争,毫不畏惧的做法大胆地冲破了“夫纲”。其中最具讽刺意义的是《铁钉案》中作为关键凶器的铁钉,竟是陈宝珍为丈夫钉皮靴时所用的铁钉。在郭夫人前来为狄仁杰“指点迷津”时,也透露出古代女性对于生活的不满与无奈。在传统的封建社会乃至当今时代,仍然留存着“男主外,女主内”的陈旧观念,甚至古代女性的家务活有时比男性的外务更为纷繁复杂。陈宝珍的婚姻生活源于封建的“生辰八字说”,与丈夫无恩爱可言。在婚姻的折磨下,她日积月累所形成的怨恨与愤懑在修补皮靴之时爆发,酿成了大祸。

  在《铁钉案》所衍生出的另一桩旧案中,为了安抚良心、选择赎罪的郭夫人也成为了不幸婚姻的祭奠品。她虽亲手杀掉了自己的丈夫,但是在作者的笔下却是一个真挚、善良的女人,她的错只是嫁给了无药可救的赌徒丈夫。她的身世引得狄仁杰芒刺在背、心中酸楚,也使世人再一次哀叹于封建婚姻观念下的女性悲剧命运。

  中国古代女性作为社会的底层人士,长期处于以“男权”话语为中心的统治之下,她们忍受着性别所带来的不平等对待。在遭受到长时间的“夫权”压迫与榨取后,她们开始流露出个人意识与女权思想,为了命运进行反抗和斗争。高罗佩作为西方汉学家,他跨越了男女关系间亘古不变的历史鸿沟,以《大唐狄公案》中女性意识的觉醒呼吁中国社会的女权主义思想,使得读者对于古代女性的命运进行深刻思考和关怀,也使长期受制于“男权”社会的女性意识得以冲破历史屏障。

  四、结语

  在《大唐狄公案》的创作中,高罗佩受到西方女权主义运动的影响,以男女平等价值观对于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下的女性悲剧命运进行了理性审视。中国封建礼教制度的根深蒂固所引发婚姻生活的不幸,从而最终导致女人以凶杀的残忍方式对“男权”话语中心发起强烈的冲击和挑战。小说在大量的女性角色塑造和呈现中,对中国乃至世界的“性别不平等”观念加以批判。作者以侦查案情为主要切入点,通过罪妇的悲痛告白向读者诉求女性的个性解放,历史性地突破了中国传统女性的行为准则与道德规范,为中国女性意识的觉醒注入强劲的力量。

  参考文献:

  [1][荷]高罗佩,大唐狄公案,陈来元、胡明等译.海口:海南出版社,2006年.

  [2]张萍.高罗佩,沟通中西文化的使者,中华书局,2010年.

  [3]荣霞.高罗佩的《大唐狄公案》里的中国形象,四川外语学院.2012年.

  [4]罗海澜.高罗佩《大唐狄公案》女性主义色彩研究,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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