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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柏拉图哲学中的辩证法思维

时间:2023/11/9 作者: 青年时代 热度: 14954
李俊鑫

  摘 要:柏拉图哲学思想的核心一个是理念论,另一个就是辩证法。辩证法并不是他独创的,相反,他继承了苏格拉底对话式辩证法的核心—逻各斯精神,并将其上升到本体论高度进而使之成为具有生命的概念。一方面,理念论使辩证法真正具有的深刻的本体论内涵和形而上学维度,另一方面,辩证法在理念论自身内部敞开一个境域,让其能够自在自为地不断扬弃自身成为一个具有生产性的哲学思想,所以理念论和辩证法是柏拉图哲学思想的一体两面,二者不可分割,任何一个人想要只吸收辩证法思维而忽略了其理念论的深刻内涵,都是不可能实现的。本文就是要从柏拉图哲学思想中的辩证法思维自身入手,采用现象学的本质直观的方法去分析其辩证法的特点和意义和其对于后世哲学家的深刻影响以展现其辩证法思维的深刻性和普遍性。

  关键词:理念论;现象学;辩证法;逻各斯精神;境域

  一

  柏拉图的辩证法通常都是通过对话的形式来加以展现的,最突出的例子就是在《美诺篇》中苏格拉底与童奴之间的对话,他们之间的对话恰恰充分证明了一点—学习即回忆。在对话的过程中,苏格拉底通过提问打开了一个境域,而童奴参与于其中,他们所得到的知识实际上就是一种“被动的综合”,准确的说,是二者之间产生了“视域融合”。

  视域不是一成不变的,相反,它是一个动态的、不断调整自身的过程。视域一旦产生,自身就构成一个晕圈,它让过去和将来,已知和未知,陌生和熟悉综合在一起在当下的境域中呈现,从而将知性所坚持的一与多、有与无,有限和无限的僵硬对立扬弃和超越进而达到真正自由的思维—辩证法。

  在這里我们要清晰地认识到,柏拉图所强调的—学习即回忆中所指的知识不是知性所理解的常识,而是自在自为的理念自身。柏拉图之所以要用苏格拉底和童奴的对话来证明自己的结论,就是因为他洞见到:逻各斯精神不应该是一种权威,相反,它应该是完全敞开的、公正公开的自由的理念,这样的理念知性是无能理解的,因为这样自己决定自己,自己扬弃自己的概念是绝对先在的,是一种逻辑在先性而不是一种时间在先性。所以黑格尔强调:“当柏拉图哲学说到理念的回忆时,意思是说理念是潜伏于人心中,而不是智者派所主张的那样,认为理念是从外面灌输到人心中”。如果仅仅把理念直接地理解为知识而忽略了其中深刻的直接性间接性辩证法,那么只是认识到了精神的表象,还未能认识到自由的精神的实质,这样的思维是最浅薄的,因为他只能认识现象而无能认识现实。

  所以,通过认识柏拉图的辩证法,我们就不难理解胡塞尔在《第一哲学》中反复强调的“被动综合”这一术语。首先,二者都是一种以逻各斯精神为核心的境域性的学说,完全开放敞开,公平公正;其次,二者都是一种生产性的学说,都是以自身为基础、以自身为前提、自己决定自己、自己否定自己完全自由的构造性理论。因而胡塞尔称赞柏拉图的辩证法是:“一种关于一切可能认识之纯粹的原理之总体的,和关于这些原理中系统地包含的,因此能纯粹由这些与那里演绎而来的先验真理之总和的科学,作为第一哲学,走在前面”。也只有这样的哲学才能被称之为科学的哲学,除此之外,并无他求。

  总之,柏拉图运用他的辩证法深刻地洞见到了真正自由而纯粹的思维应该是自在自为的构成的,是自己回忆自己的而不是现成的,也正是胡塞尔和黑格尔形而上学思想的核心。因为辩证法,思想才具有蓬勃的生机与活力,反之,则只能陷入独断的僵死和循环。

  二

  通常我们以为概念总是抽象的,而物总是具体的,绝对不可能有具体的概念。我们总是将定语加之于感性所能察觉到的事物上,却忽略了决定事物背后存在食物存在的思想本身。归根结底,我们总是用知性,用常识来认识和理解世界,我们习惯于将现存直接理解为合理而不去反思其背后思想的真理性,最后导致我们只能停留于直接地改变世界而无能去深刻地理解世界。

  柏拉图的理念是抽象的,但不是知性意义上的抽象,相反,它是黑格尔意义上的有精神性的抽象,其存在本身就是一种辩证法。理念作为绝对的思存同一潜藏在人们主观心灵之中,经过人与人之间的对话和境域本身的敞开的中介,扬弃自身的主观性上升到客观性知识,但这不是理念自身运动的终点,自由自在的理念最后会扬弃和超越客观存在的知识回归到绝对的主观性—绝对知识。理念经过直接性间接性辩证法证明自身的知识不是现成的毋宁说是自身设定的一个中介,是抽象的具体而不是简单的抽象,是纯粹的思维而不是现成的具体。

  因此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理念自身作为一种开放的境域,人完全可以在其中实现自我否定和自我超越;理念不是一个对象,更不能作为一个对象去认识,去对待,应该被理解为自在自为的绝对精神;辩证法作为理念论的核心,就是教化人去不断地实现自我对话,使人在不断地灵魂回忆中认识到存在背后深邃的精神,逐渐让人回复到源初的境域性存在。

  三

  经过以上分析表明:柏拉图的形而上学和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的确有异曲同工之妙。柏拉图强调辩证法的自身扬弃,胡塞尔则强调先验现象学本质直观的意向性的自我构造;柏拉图强调灵魂回忆,胡塞尔则强调现象学意义下的“被动综合”,可见先验现象学作为一个方法论完全可以为柏拉图哲学进行形而上学奠基。

  我认为将苏格拉底的辩证法定义为“权威”是对他本人的误解和对文本的误读。首先,我们都承认语言是一种境域,那么语言势必存在隐喻,苏格拉底在《美诺篇》从头至尾都没有强制童奴去回答任何一个他不想回答甚至答不出来的问题,至于批评者所说的暗示,我只能将其理解为文本所附带的隐喻而不能将其理解为一个事实,因为语言本身就是开放的也同样是混乱的,我们只能理解其中的思想而不能妄自揣摩其意指,我们只能相信文本而不能过多加入我们自身的主观意见,否则只能导致文本的误读。其次,我们也要认识到,一个方的图形而且还要有四条边的认识不是直接被认识到的,人在认识到这个事实之前也经历了一个过程毋宁说是有中介性的,苏格拉底问童奴这问题就是在强调一切知识(当然包括常识和习惯)都是符合直接性间接性辩证法的,并不是凭空出现的,仅此而已。最后,我要强调的是,苏格拉底和童奴之间是一种对话而不是一种质问,是一种境域而不是封闭的场域,常识和习惯就是在这样的视域中融合的,也就是说,我们不应该仅仅把常识和习惯理解为知性之后就弃之不理,也要看到其中潜在的理念。因此黑格尔反复强调:“完全没有概念和实在性的同一的东西,就不可能有任何存在,甚至坏的和不真的东西之所以存在也还是因为他们的某些方面多少符合他们的概念”。所以,我认为常识和习惯是可以直观和构造的,不应该因为他们是属于知性层面的就忽视了其中潜藏的自由的理念。

  总之,柏拉图哲学中的理念论和辩证法思想完全洞见到了西方哲学史上最让人心驰神往的纯粹理性本身,胡塞尔和黑格尔的思想准确来说应该是继承和发展了柏拉图的辩证法思维,一个创立了影响深远的先验现象学,另一个则完全实现了传统形而上学的终结,建立了人类历史上最为庞大的哲学体系,完成了西方哲学一直以来的任务—使哲学本身变为严格的科学。

  参考文献:

  [1]胡塞尔著.王炳文译.第一哲学(上卷)[M].商务印书馆,2006.4.

  [2]柏拉图著.王晓朝译.柏拉图全集第一卷[M].人民出版社,2003.4.

  [3]黑格尔著.贺麟译.小逻辑[M].商务印书馆,1985.10.

  [4]王昊宁.胡塞尔与形而上学[M].人民出版社,2017.3.

  [5]卿文光.黑格尔《小逻辑》解说(第一卷)[M].人民日报出版社,2017.5.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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