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问题,要求“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我们要通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论述精神来强化政治意识,坚持“干”字当头、创新推动,用党风廉政建设成效作为检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重要标准。
关键词:党委;主体责任;实干;创新
一、深化思想认识,推动由“被动抓”到“主动抓”转变
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认识到位是前提。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
今年以来,多次召开会议,对贯彻落实《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等重要任务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同时,采取党委主要负责人批示督办、约谈督促、听取工作汇报等具体措施,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取得了明显效果。但我们也看到,在对刹风整纪不力、责任不实的强势纠偏之下,仍然有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党委,或是“只挂帅不出征”,落实上级反腐倡廉部署流于形式;或是“己身不正,不敢正人”,追责问责软弱无力;或是“一手硬、一手软”,把党风廉政建设全推给纪委。之所以出现这些被动应付、主体责任缺失的现象,归根结底,还是一些党委尤其是主要负责人,没有深刻认识到党委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头脑里还没有真正树立起“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对此,我们必须认真对照党章规定,对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清醒审视工作中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等突出问题,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坚决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实践证明,以上率下是最有效的手段,而约谈则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强化责任担当、推动问题解决的有力抓手。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建立健全党委主要负责人约谈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党委其他班子成员约谈分管单位负责人、纪委书记约谈下级党委书记和同级党政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等工作制度,明确哪些情形需要开展约谈、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开展约谈、约谈怎样组织实施、约谈工作有哪些需要强调的纪律、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如何操作等情况,进一步强化对具体对象、具体事项的监督式约谈。总之,坚持以上率下,通过强化制度约束,有针对性地为下一级党委(党组)尤其是主要负责人敲警钟、念紧箍咒,不让偷懒有借口,不给推诿留空间,及时指出他们没有抓的工作要赶紧去抓,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去解决,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
二、细化压实责任,推动由“少数人抓”到“多数人抓”转变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行动到位是關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能不能担当起来,关键在党委的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没抓住。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告诫各级党委(党组)不能当“甩手掌柜”,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当前,各级党委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的认识越来越到位,意识也越来越强,但是,如果不能把责任讲清楚、说明白,责任主体就会感到无从下手,上级在事后也无法进行有效的考核和问责。
因此,必须在细化责任内容、防止主体责任虚化空转上下功夫。为此,制定了贯彻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明确了领导班子集体、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三方面共18类50项职责,构成了一个相对完备的项目化主体责任刚性清单。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横向包括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和各类班子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以及各有关部门的具体责任。纵向就是下级党委(党组)要对上级党委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要做什么”是一个方面;落实好责任,知道“做成什么样”,是更重要的方面。要在全面推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实行落实主体责任点题报告。在明确本级主体责任清单的同时,坚持督导下级量身定制,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让各级党委(党组)
切身感受到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和压力,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压力传导不递减。同时,要求各级纪委(纪检组)协助党委(党组)审核把关,使主体责任具体化,用具体化来解决“一般化”倾向,尤其要在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上发力,对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都要明确责任内容、工作措施、目标要求、承办部门等要素,形成环环相扣、全面覆盖、严丝合缝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确保主体责任条条板上钉钉、项项见到真章。
三、强化追责问责,推动由“突击抓”到“抓常抓长”转变
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问责到位是要害。今年以来,实践一再证明,哪里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好,哪里的党风廉政建设就会出问题;哪里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哪里的反腐败工作就会有新进展。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如果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很多,而且得不到有效及时整治,就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这是抓主体责任兑现的有力举措。
党委要牵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在管党治党上就要真抓真管真担当,就要真严真查真问责。要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强化追责的“硬杠子”,用严肃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形成责任分解、责任落实、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工作链条。为确保问责的“板子”真正打下去,促使责任真正扛起来,坚持结合实际,着力抓好主体责任追究体系及配套制度的完善:一是实行签字背书制度,细化党委班子的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量身定制责任清单,层层开展签字背书,并作为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二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制度,制定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细化问责内容、形式、主体、方式以及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等具体内容;三是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各项改革措施和具体工作之中,通过强化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等,确保权力延伸到哪里,组织监管就跟踪到哪里;四是建立“一案双查”制度,督促纪委建立健全“一案双查”实施办法,明确启动程序、范围、形式等内容,做到有据可依,以问责来倒逼各责任主体履行职责,为落实主体责任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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