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美丽乡村”建设既要对乡村的历史文化遗产进行有效保护和利用,又要培育和发展现代文明,优化美化村庄人居环境,建成传一统文明和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美丽乡村”。
关键词:美丽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
一、牡丹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美丽乡村建设现状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民族世代相承的、与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是具有民族历史积淀和广泛突出代表性的民间文化遗产,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信息资源,更是中华民族的根与魂.。
一个城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其民族文化的传承尤为重要。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优良,历史源远流长,是极具文化底蕴的城市。其中,牡丹江民俗文化资源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省级目录数量居全省各地市之首。目前,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总数已达到167项,其中省级64项,国家级2项。成立了非遗保护中心,普查、梳理非遗项目300余个, 2013年承办了首届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牡丹江民俗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取得了长足进步。
牡丹江市美丽乡村坚持集约化、集群化、特色化发展,形成了牡丹江市独具特色美丽乡村发展模式。
1、基础扎实、发展势头强劲。水、电、路、能建设基础好,农民富裕程度高,品牌特色鲜明,初步形成了十大品牌,比如,湖光山色,山里人家等,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点面并进、融合互动。全市建成五星级村12个,四星级村81个,三星级村380个,三星级以上村占全市行政村的53.9%。,环境整治实现了由重点村向全域化推进转变。
3、创新模式促发展。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各个乡村创新模式,比如,穆棱市东村是整体搬迁模式;东安区红林村镇中镇郊村改造模式;宁安盤岭村是老村改造升级模式;宁安于家村是村企联建共建模式;宁安石岩村是中心村集聚模式。
二、牡丹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美丽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不到位。一些地区和部门对美丽乡村建设存在口头上重视,讲话时重要,干起来不要的现象。缺少科学的规划,甚至存在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现象应付差事的现象严重,督促检查也不到位。
2. 重规划设计、轻贯彻落实。一些地区部门规划制定高档次,脱离地方实际,缺乏可操作性。 在挖掘村庄自然、历史人文和产业元素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不到位;还有的村多次规划,边建边规划,边规划边改进,造成不必要的重复和浪费。有的村规划超前,不切合实际。
3、基础设施脆弱,资金投入不足。总体看,资金投入数量依然偏少;从渠道看,政府投入比重大,市场运作、农民和村集体投入比重偏低。
4、产业支撑不强、经营方式比较粗放。据统计,全市无经营收益的村391个,占村总数的44.6%,5万元以下的村223个,占25.5,村均债务达到81.6万元,多数村庄只能保运转,无力投入美丽乡村建设, “穷庙叫不动富和尚”现象明显。
5、机制不够完善,专业人员缺失。传承人未受到应有的社会承认,专业管理人员缺少,政府在财力支持方面不足。
三、加强美丽乡村建设,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建设美丽乡村要坚持外在风貌与内在文化、保护传承与改善人居有机统一。
1、完善机制,提高责任落实强度。全市有近200个村与森工农垦比邻交叉。因此,建议市委市政府加强与森工、农垦系统的对接,加快细化原有合作共建框架协议,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确立各方资金投入整合、环境整治共管、基础设施衔接等具体操作办法,率先打造出一批全省领先的共建型美丽乡村。
2、建立传习基地,创新发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立足于现实,结合实际加以创新。美丽乡村建设的“美丽” 在于乡村个性,要构建一村一品、多村一品发展格局,寻找地域文化特色,传承地域文化精华,发掘反映村庄个性的耕读文化、民俗风情,提炼体现地域特色的产业文化、民间技艺,建设农耕文化展览馆、特色技艺体验馆、风味食品品味馆等场所,壮大乡村旅游,挖掘农民增收潜力。
3、提高资金投入的动力。加快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投入由政府资金“唱独角戏”向“每人一道菜、共办一桌席”方式转变。
4、改善公共服务设施,构建宜居宜业的人居环境。要推进设施建设配套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公共服务效率效益最大化,带动更多的政策项目、政策资金投向美丽乡村,加快构建宜居宜业的人居环境。
5、精心谋划,加大宣传。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宣传,利用公共文化设施,开展讲座、培训等活动,对社会公众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教育,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学习参与热情,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增强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
总之,我们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对广大农村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推动乡村特色文化发展,促进城镇文明和乡村文明的对接和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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