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违纪学生在学校中属于一个特殊的群体,其表现为思想观念的复杂化、心理特征的多样化及行为表现的个性化,也就使得教育管理工作体制要更加完善,而大多数高校在处理学生违纪教育转化方面存在着一定的“误区”和“盲点”,有待教育管理工作者以育人成才的视角,建立完善的教育管理工作体制,改进一成不变工作方式,鼓励和帮助违纪学生思想轉换,保障违纪学生的权益,促进违纪学生的成长。
关键词:以人为本;立德树人;育人成才;违纪学生;教育转化
大学生是相对“自由”的一个学习群体,而从高中的相对“不自由”走向大学时代的“自由”,作为一种新鲜尝试、向往成长或者说某种蜕变,势必伴随着面向外界的无畏探索和注定跌踵的青葱岁月。因为年轻,所以没有“摸着石头也过河”;因为不惧,所以“不撞南墙不回头”。那么面对“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大学生,如何才能让他们“怕虎”,如何才能让他们知道“怕”不是因为“胆小”,进而因为“不怕”如何来“买单”。这里面引导很重要,违纪之后的教育转化也很重要。针对高校违纪学生的教育转化问题,思想政治工作者深入地寻找并且探索针对教育转化的有效途径。违纪学生的教育转化对于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对于和谐校园的构建以及为社会提供合格、可靠的接班人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违纪学生教学转化的重要意义
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社会的全面发展进步离不开高素质的人才,而学校教育就是为了培养出一批又一批符合新世纪需求的社会全面发展的合格接班人,高校教学活动能否顺利开展从一定程度上又取决于学生,因此做好违纪学生的教学转化是必要的,不仅可以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同时野会在一定程度上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另一方面,在当前这个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思想教育也受其影响,不得不做出一些适当的改变,这就需要一些特有的经验、模式,同时对违纪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不仅可以对今后教学工作提供宝贵的经验也对今后教学道路做出了尝试。
二、大学生在校违纪现状类型分析
根据统计数据表明,学生违纪现象的类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1.学习方面,作为一名学生,不管是家长、学生还是老师,都会以学习优劣来评判一个学生的好坏,同时,能否毕业,学习成绩也是至关重要的依据。当然这不是唯一的,而应该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所以,这也就是学生考试作弊主要原因之一。部分学生还因为没有良好的作息习惯,从而存在迟到、早退、逃课,甚至考试作弊等违纪现象。这些现象的衍生不仅影响了学生的学习习惯,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教学秩序。
2.生活方面,大学生一般以宿舍为单位集体生活,最多见的违纪现象有晚归及夜不归宿、恋爱非法同居、打架斗殴、参与赌博、酗酒闹事、盗窃、参与不正当聚会、使用违规电器等活动,这些都是安全隐患,平时没什么危险,一旦发生情况,后果不堪设想。
3.工作方面,大学生工作主要指参与学生管理和勤工俭学等岗位的工作。大学毕业将面临就业压力,部分学生会选择加入班级、学生会、社团等各类组织锻炼自己。在干部之间沟通、协作以及个人成长方面势必面临一些矛盾。从而产生纠纷。
4.心理方面,虽说大学生都已经是成年人,但心智还为完全成熟没有经历过社会的历练,思想观念容易受到外界影响,面对一些打击容易造成内心的创伤和失落,从而做出一些非正常的举动。例如面对一场考试的失利而深陷于此不能自拔、自责愧疚进而对身边的人发脾气或更严重的行为,虽说发生次数较少单绝对不能忽视其影响力和产生的后果。
三、违纪学生教育转化的具体措施
大学生有违纪苗头、初次违纪或违纪情节较轻时,可适当给予学生从轻处理,针对这类学生,采取“表扬扩大化,批评私下化”的方式,给予学生充分的尊重和爱护,让学生真切的体会到教师对他的关爱和真心,让学生自觉反省,从而引导和鼓励学生改正错误。但若在批评教育后,仍不能改正错误者,将根据违纪处分规定,给予其相应的处分,具体如下:
(一)以人为本,完善处分告知工作
告知是实施违纪处分工作的重要环节,甚至是最重要的环节,告知程序的不严谨、告知内容的不全面,以及实施过程的不恰当,都会影响管理教育的效果。严谨、规范的告知工作制度,不仅可以避免违纪处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状况,还体现了教育管理者对学生知情权的尊重。处分告知工作分为事前告知和事后告知,也就是在处分决定正式下达前和正式下达后分别告知。下达前告知,进行约谈工作,切实掌握违纪事件的具体情况,向违纪学生口头说明违纪事件的性质、可能造成的后果,以及处分的依据和结果,让学生对于处分决定可能产生的后果形成心理预期,进而提升对教育工作的认同度和支持度;下达后书面告知,向违纪学生出具《处分告知书》,并处分的原因、根据、结果以及申诉等内容,要求学生本人签名确认,凸显出对学生正当权益的尊重。除此之外,制度的规范性、严谨性和韧性也能进一步提升学生的自我约束力,进而更为自觉地促进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立德树人,加强教育与引导
一般学生在违纪处理后会存在以下几种心理表现:后悔心理、矛盾心理、悲观心理、侥幸心理、戒备心理、无所谓心理。针对存在前三种心理的违纪学生,要对其进行约谈,帮助他们调节情绪,让学生重新振作,确定新的奋斗方向。针对存在后三种心理的学生,如教育后,仍没有明显进步,要以学院的名誉告知家长,通过家长的教育来帮助学生的转变,以防止学生的再次违纪。
(三)警示与教育并重,构建污点清除机制
教育管理者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判断后,为了对帮助当事学生和其他学生进行警示与教育作用,将会对违纪学生进行适当的处分。但是,处分不仅仅能起到警示和教育的作用,其往往还附带一些负面的影响,会限制受处分学生的其他方面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警示与教育并重”的初衷,这也就体现了污点清除机制构建的必要性。污点清除机制的构建,真正体现了学生的“可塑性大”的特点和学校是“教化人的场所”的功能,既可以为违纪学生提供挽救过失的机会,也能激发违纪学生改过自新的热情。在构建该机制的过程中,首先,高校应凸显污点清除机制的严肃性和制度性,不能随意降低适用标准,要建立并执行系统和完善具有操作性的行为评价体系。其次,结合实际情况,开辟污点清除机制的新道路。污点清除并不意味着对此前处分决定的否定和放弃,也不是对违纪学生的迁就和纵容,而是从人本角度去重新考察一个学生,使学生感受到来自学校和老师的关怀,能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才能真正意义上地促使学生转变。
四、结语
在以人为本,立德树人的前提下,实施高校学生的管理教育的具体工作,除了要满足以上的各种要求之外,同时,思想政治工作者还要意识到我们不能为了管理而去管理学生,而是要意识到管理的重要性,以热情的服务态度、切实有效的服务技能来促进具体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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