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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提升农民工幸福感问题研究

时间:2023/11/9 作者: 青年时代 热度: 11095
林悦

  摘 要:农民工群体在城市的幸福感状况值得关注。影响城市农民工幸福感的因素首先是改善工作生活状况的期待与现实的不如意的矛盾;其次是农民工对自身软实力提升的期待与文化生活过度落后的矛盾。提升农民工幸福感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首先,建立健全农民工基本生活保障相关制度;其次,完善精神文化环境;第三,拓宽农民工人际交往圈。

  关键词:农民工;幸福感;影响因素;对策

  积极心理学家本·泰勒·沙哈尔博士指出:“幸福有多种方式被定义,不同人还有不同的定义。对我而言,幸福必须是同时包含意义和快乐两个因素。既有明确的人生目标,同时又可以体验当下的喜悦情绪。无论是工作还是与人相处都是如此。决定人们是否幸福的并不是客观事件发生,而是人们对所发生的事情在情绪上做出何种解释。”近些年来,大批农村劳动力来到城市打工他们常常被称为“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群体”。 农民工进入城市后有明显的孤独疏离感。因此,农民工幸福感问题就成为党和国家发展关注的焦点。

  一、进城农民工幸福感问题的现状分析

  (一)进城农民工劳动就业情况与幸福感

  工作因素是影响农民工幸福感的首要因素。研究显示:“幸福感也对工作效率有一定影响。幸福感高的农民工群体的工作效率普遍高于幸福感低的群体。”很多不能顺利就业的农民工普遍感受到心理焦虑,幸福感不高。

  首先,进城务工人员求职方式较为局限。农民工求职方式主要包括同乡互相介绍、中介介绍、自己寻找等方式。同乡介绍相对来说较为高效,而中介介绍和自己寻找存在着落入骗局风险和低效率等问题。以建筑类农民工为例,他们在城市中没有固定的就业信息来源,以打散工零工为主。与此同时,大多数农民工从事的工作都比较辛苦,大多是在餐饮、建筑、制造等行业从事体力劳动,平均工作时间长,幸福感不高。

  其次,城市农民工劳动雇佣关系不规范,福利待遇水平难以令人满意。不同行业城市的农民工之间、农民工与市民职工之间收入差距很大。这一方面表现在农民工和城市职工同工不同酬。另一方面表现在不同城市、不同行业之间的务工人员收入水平也有较大差距。

  (二)进城农民工社会保障情况与幸福感

  美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在其代表作《人类激励理论》当中将人的需求分为五种,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情感和归属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务工人员的需求满足仍停留在较低层次,仍在繁重的工作中寻求基本社会保障。农民工在城镇化进程中常面临着尴尬局面。他们被算作城市人口,却没有城市户口。或是虽然随着城中村改造、拆迁等城镇化工程推进,由农民户口由农业变为非农业户口,来到城市打工,但却没有健全的城市社会保障。所以社会保障成为影响他们主观幸福感的重要因素。

  住宿设施和住宿条件是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好的住宿条件能够得到归属感。国家统计局《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5年)》显示:“外来务工人员在单位宿舍中居住的占32.3%,在工地或工棚居住的占10.4%,在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占6.1%,与他人合租住房的占19.7%,独立租赁住房的占13.5%,有13.8%的外出农民工在乡镇以外从业但每天回家居住,仅有0.6%的外出农民工在务工地自购房。”除此之外,农民工群体的子女教育、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也仍然属于新农合体系之下,而非纳入与城镇居民一样的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对于生活和未来的不确定性必然会导致幸福感下降。

  (三)进城农民工精神文化情况与幸福感

  改革开放之后,农村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接受教育的程度得到提高,但相对于我国城镇化快速建设进程,教育提升的速度明显滞后。这导致务工人员精神文化不能满足需求,缺乏追求幸福的能力。農民工融入城市是一个社会化的过程,有学者指出:“考量农民工是否真正融入所在城市,除了从经济维度出发,也要从社会、心理和文化三个维度来考量。”农民工从农村来到城市,必定会产生不适应以及文化观念冲突。因此,要达到与城市居民的融合,必须学习并适应城市文化,提升精神文化水平。从精神文化层面影响幸福感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准确的自我认识。随着人们能够对自我的认识和评价更加清晰,幸福感水平会有所上升。二是良好的受教育程度。受过较高程度教育或是主动丰富自身精神文化生活的农民工,能够获得相对较好的收入和工作环境,能够感受到相对优越感,他们的幸福感较高。三是良好的性格。性格活泼开朗的农民工更善于沟通交流,容易和其他工友融为一体,在工作和生活当中能够获得更多支持和帮助,收获更强的幸福感。四是能够较好地处理人际关系,特别是家庭关系的能力。人际关系良好时,健康状况也随之较好,能有效缓解生活压力。

  二、影响进城农民工幸福感的主要因素

  (一)改善工作生活状况的期待与现实的不如意相互矛盾,导致不满意感

  首先是就业困难、工作强度大等方面带来的心理焦虑感。焦虑是一种缺乏明显客观原因的内心不安或无根据的恐惧,通常情况下与精神打击以及即将来临的、可能造成的威胁或危险相联系,主观表现出感到紧张、不愉快,甚至痛苦以至于难以自制,严重时会伴有植物性神经系统功能的变化或失调。

  其次是农民工追求公民权利与保障制度缺失的矛盾带来低安全感。基本社会保障相对落后,公民权利缺失,经常处于各种工作和生活的风险当中,容易造成对于城市生活的安全感下降,甚至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农民工群体难以拥有和市民一样的经济、政治、文化和教育权利,使他们生活在城市的边缘,出现自卑心理,幸福感受到影响。

  第三是过低的自身评价,容易导致自卑压抑心理。很多农民工来到城市打拼后,看到城市的高楼大厦和衣着光鲜的人群,心中往往会有些变化,发现以前自己的工作技巧好像在新工作当中并不奏效,面对着自动化流水线和电脑操控,一切都要重新开始学习。渐渐在盲目的攀比和不断的自我否定当中变得自卑。

  (二)对于自身软实力提升的期待与文化生活过度落后,导致精神空虚

  首先是获取信息的渠道较窄。农民工业余时间精神文化生活匮乏,生活中缺乏基本的娱乐设施,工作之余能够参与精神文化活动的机会很少,没多余的时间和精力去丰富自己的业余生活,精神生活非常空虚,幸福感下降。

  其次是农民工渴望接受培训和再教育缺乏的矛盾带来的失落感。据调查表明,农民工的技术水平和社会地位、收入密切相关,也对城市农民工的幸福感有重要影响。城市农民工的素质决定着他们职业发展高度和生存水平,也关系着企业发展水平和社会和谐安定程度。但当前多数用人单位缺少进行农民工培训的投入意识,技能培训教育质量和效果都难以令人满意。因此,很多人刚来到城市打工时的期待感和求知欲不久就会被工作压力和现实生活磨灭,导致幸福感下降。

  第三是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公民意识淡薄,导致隔离抵触心理。农民工普遍对于现代公民意识了解甚少,对于法律知识关注程度也较低,他们容易由于对公民的法律义务和法律权利不清楚导致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却维权困难。同时,由于知识水平有限及受落后文化的影响,农民工仍存在着容易使迷信思想渗入的风险。

  三、提升进城农民工幸福感的对策与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时指出:“要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提高城镇人口素质和居民生活质量,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农民工幸福感提升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建立健全农民工基本生活保障相关制度是提升幸福感的基石

  首先是推动户籍制度改革。改善农民工生活状况,其人口流出地政府要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开发利用本地优质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本地外出人口回乡创业就业,这样可减轻农民工长期背井离乡打工之苦。

  其次,保证有意愿在城市居住的务工人员能够安居下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城市的公共租赁住房只考虑当地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需求。将在城市工作一定年限的有定居城市意愿的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允许外来务工人员在能够提供一定时期的居住证明、住房困难证明和收入证明的情况下,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为务工人员提供在城市安家落户的条件。

  对于非永久性迁移的务工人员,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集体职工宿舍,给已婚的务工人员提供单间夫妻房,在规划厂房时预留土地用于建设职工公寓。暂无条件自建职工公寓的单位可选择帮助职工集体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周围房源。在城中村改造中充分考虑务工人员需求,并鼓励社会利用闲置房屋建立农民工公寓等。

  第三是依法保证外来务工人员工与国家正式职工享有同样的收入和福利待遇。当他们在就业、薪金方面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时,要用法律的武器去争取自己的权利。依法建立健全务工人员享受休息日、节假日和探亲假的制度,外来务工人员失业、养老保障制度,加大农村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的推动力度,让务工人员和家庭成员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第四是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能够学有所教。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预告登记制度,了解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需求,政府按照学校现有人数进行拨款,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建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绿色通道”,先入学再补齐手续,保障务工人員子女就近入学。

  (二)完善精神文化环境是提高进城农民工幸福感的动力源泉

  首先是创建有利于城市农民工培训环境,帮助农民工积极参与知识技术培训班,通过提高自身知识和技术能力来掌握增加经济收入的本领。农民工也要抓住机会不断完善自己业务能力,保证就业稳定和长远发展。要消除自卑心理,以乐观豁达的心态融入城市生活。增强维权意识,尽可能多的阅读报刊书籍,利用业余时间充电,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政策规章与法律常识。

  其次是丰富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良好的文化学习氛围,丰富留守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鼓励留守人员多读书,多接触报纸、电视和互联网等现代化媒体,培养良好的科学文化素质和道德法律意识,掌握新技术和多样化就业技能,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规章政策宣传力度,逐步提高进城农民工预防犯罪的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及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能力。

  (三)拓宽农民工人际交往圈是提高进城农民工幸福感的有力措施

  首先是积极拓宽农民工的交往范围。拓宽农民工的社会交往网络是满足农民工心理需求的一个重要途径。在日常生活中积极与同事朋友、邻里乡亲沟通交流,在与市民交往中能相互理解,增进信任,淡化对城市居民的疏离感,消除彼此间隔阂。

  其次是加大媒体对农民工的正面报道,转变市民对于农民工的态度,增强城市居民对农民工兄弟的公平正义感,促进农民工和城市市民的融合交往。这需要城市居民自发认识到农民工的重要性。农民工为城市建设付出了心血。市民应当诚信待人,以宽大包容的心态感谢农民工,对身处困境的农民工施以援手,推动农民工融入城市。

  参考文献:

  [1]陈佳.和谐社会视阈下提高城市农民工幸福感研究——以江西省为例[D].江西理工大学优秀硕士论文.2015.

  [2]李松.城乡一体化视阈下提升农民工幸福指数研究[J].农业经济, 2014(11):11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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