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美国著名人类学家鲁思·本尼迪克特将世界文化划分为西方文化所代表的“罪感文化”与东方文化所代表的“耻感文化”,而这两种文化模式分别来源于基督教思想与儒家思想。本文则从儒家经典《论语》与基督教经典《圣经》出发,探求中西“耻罪之分”这一现象出现的文化根源。
关键词:《圣经》;《论语》;基督教;儒家思想;罪感文化;耻感文化
一、 本尼迪克特对“罪感文化”与“耻感文化”的划分
文化的概念十分宽泛,因而其定义一直以来也饱受争议。而著名英国人类学家泰勒在1871年出版的《原始文化》一书中对文化的定义受到较为广泛的认可,“文化或文明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它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具有的其它一切能力和习惯”[1]。后来的人们不断对此定义进行丰富与拓展,并且在此基础上从不同的角度对文化进行划分。
美国文化人类学家鲁思·本尼迪克特在1946年出版的《菊与刀——日本文化类型》一书中首次提出了“罪感文化”与“耻感文化”的这一文化模式分类方法,并且指明了这种划分方式的重要性,“在人类学对各种文化的研究中,区别以耻为基调的文化和以罪为基调的文化是一项重要工作”。[2]本尼迪克特受美国政府所托,研究日本民族特性以制定战后对日政策,《菊与刀》一书正是由她的研究报告集结而成。因而她在书中的“罪感文化”是针对整个西方文化模式提出,而“耻感文化”所针对的对象是日本,但是大部分学者认为,“耻感文化”同样也符合整个东方文化体系。因此,“耻感文化”与“罪感文化”成为了东西方文化之间重要的区别方式之一。
“提倡建立道德的绝对标准并且依靠它发展人的良心,这种社会可以定义为‘罪感文化”。[3]而本尼迪克特认为,在耻感文化中,“羞耻感”是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外部的强制力是维持社会秩序、劝人向善的主要力量,而非个体内心中的罪恶感。“罪感文化”中的人们看来应该是感到罪恶的行为,对于“耻感文化”中的人们而言更多的是感到懊悔、羞耻。“罪感文化”的形成与西方的宗教传统息息相关,基督教的“原罪说”让人们时刻对“罪”的概念保持自觉的省察。而东方“耻感文化”的形成则有着深厚的儒学根基,儒家学说对“知耻”的强调使得东方人有很强的廉耻观。因此,“耻感文化”与“罪感文化”的形成有着深厚的文化根源。而《论语》和《圣经》作为东西方的两部重要经典,与这两种文化的形成也是密不可分的。
二、《论语》与《圣经》中“耻”与“罪”的对比
《论语》是中国传统儒家学派的经典著作之一,主要记录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集中体现了孔子的政治主张、伦理思想、道德观念以及教育原则。《论语》中孔子的思想对中国传统价值观乃至整个东方的价值观念体系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耻”的思想在许多先秦典籍中已有记载,而《论语》中继承并进一步扩大深化了“耻”的概念。“《论语》共有20篇, 498章,一万六千余言,其中与耻感有关的就有58章。”[4]儒家学说认为,“耻”作为内在的道德意识,国家社会的政治实践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而在西方,作为基督教的典籍,《圣经》已不仅仅是一部宗教经典,更是西方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西方文化的重要思想基础。它对人们思想观念的影响可谓根深蒂固。而对于“罪”的观念,《圣经》里有着深刻的阐释。“原罪”的教义是基督教重要的基础教义,“原罪说”认为人天生是有罪的,只有笃信上帝才能够获得灵魂的拯救。
(一)“罪”的含义VS“耻”的概念
《圣经》中,亚当与夏娃不顾上帝的警告偷吃了禁果,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这就是人类罪的根源。在基督教看来,人生性罪恶,“污秽可憎,喝罪恶如水”。此后,从该隐到诺亚时代的人,从巴别塔到索多玛,人类的罪行从未停息。不过,基督教的“原罪”并不等同于汉语中“罪”的概念,“它主要指的是人性的弱点,尽管这些弱点很可能导致人犯罪,但与汉语中的‘罪所指的作奸犯科毕竟不是一回事”。《圣经》里很多地方都提到了人的原罪,《约翰福音》(8:1-11) 曾载:
文人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叫她站在当中。就对耶稣说: “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 他们说这话,乃试探耶稣,要得着告他的把柄。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听到这话,众人均退去,只剩下耶稣和那妇人了,耶稣告诫那妇人从此不要再犯罪,并让她走了[5]。
在基督教的观点中,所有人都是有罪的,人类无一幸免于人之初的罪恶,包括刚出生的婴孩。人并非因为犯罪才是罪人,而是因为人是罪人才犯罪。这种“性本恶”的思想深深地扎根于西方人的思想之中,在方方面面对西方社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包括政治、法律,文學等等方面,也由此形成了西方独特的“罪感文化”。
而在《论语》中,被反复强调的则是“耻”的概念。“耻”的含义之一是羞耻心,孔子说君子要“行己有耻”,就是说一个人要用羞耻之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儒家的理想人格,是以耻辱感作为精神基础的。“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格,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孔子将“耻”的意识应用到了国家政务之中,人民的羞耻心是为政治国的关键。“恭近于礼,远耻辱也”(《论语·学而》),要想“远耻辱”,就要遵从“礼”的教诲。因此,可以总结出来,孔子是通过耻感的鞭策维护他所希望建立的“礼治”社会。
这种耻感意识一直以来都影响着儒家文化熏陶中的东方人民。自古以来有“贫者不受嗟来之食”的典故,是因为“贫者”内心中的“耻”维护着他的人格尊严,他宁可饿死也不愿意丧失其人格。日本“切腹谢罪”的传统,也是植根于这种“耻感”文化之中。
本尼迪克特认为“罪”是一种内在意识,而“耻”是一种外在意识,这种观点忽视了“耻”作为一种理性化的情感所具有的内向化特征。准确的来说,“罪是对神的意识,耻是对人的意识。换言之,罪是宗教的意识,耻是社会的意识。[6]”
(二)忏悔VS内省
《圣经》中的“原罪说”也形成了西方的忏悔意识。“忏悔”是《圣经》中萦绕不绝的召唤。人,无论是谁,生来都是有罪、有缺陷的,没有完美的人。只有通过信仰耶稣基督,发自内心地忏悔自己的过错,承认自己的罪,虔诚地寻求上帝的宽容,才能够从罪恶中解脱出来。“所以应当回想你是从哪里坠落的,并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你若不悔改,我就临到你那里,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圣经·启示录》)《圣经·创世纪》中记载亚当和夏娃的故事里,上帝问亚当“谁告诉你赤身露体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吗”,是一种警示,然而,亚当不仅没有忏悔、承认过错,反而把罪责推到了夏娃的身上,因此,两人受到了上帝的惩罚,被驱逐出了伊甸园。
与此相反,诚心的忏悔可以得到上帝的宽恕与救赎。《路加福音》第七章中记载,有一个犯了罪的妇人诚心在耶稣面前忏悔,“眼泪湿了耶稣的脚,就用自己的头发擦乾,又用嘴连连亲他的脚,把香膏抹上”,她的罪得到了赦免。
因此,在基督教文化中,人们的思想、行为受制于洞悉一切的上帝,上帝会对人的善恶进行审判。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进天堂还是下地狱取决于人自己的行为处事。人如果犯下了恶行,迟早都会受到上帝的制裁。因此,“罪感文化”下的人们一旦发现自己违背了道德标准,便会产生深重的罪恶感,这种道德的约束是内在的。只有通过内心的诚心悔过以及行为上的虔诚悔改,人才能够摆脱良心的煎熬,获得解脱。
《论语》中与此相对应的概念是“内省”。“吾日三省吾身”(《论语·学而》),“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论语·里仁》)都是孔子对君子自我修养的要求。如果说,在西方文化中,人们犯了过错之后良心不安、忏悔不已是因为对上帝的信仰、敬畏,在东方文化中,“羞耻心”则是人们反思反省的内在动力。人们每日“省吾身”之时,发现了自己与道德理想相违背时,内心的“耻感”会促使人们修正自己的行为,让自己朝着理想人格的方向迈进。因而这种内省与儒家学说的另一个重要概念“知耻”緊密相关,对“善”的孜孜追求需要人们疏离“所耻之事”,而对于犯下的“耻行”,人们也要有勇气去面对,清晰地认识它,并加以反省。“子贡曰,‘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论语·子张》)
李泽厚先生在《论语今读》中提到,这种反省带有一种“宗教性道德”的追求色调,“但儒学(包括曾子)又毕竟不同基督教的悔罪,尽管兢兢业业,如临深渊,但中国仍然没有那种与生俱来罪孽深重的原罪观念,较少恐惧性的自我折磨和摧残。相反,以为宇宙的生存、自然的存在,人的生命都是好的,以一种肯定的、积极的情感色调来解述和规范它们”[7]。东西方的“内省”与“忏悔”有着一定的相似之处,其目的都是修正人们的行为,引领人们走向自我完善的道路。但是它们在本质上又不尽相同:“忏悔”是出于对神的敬畏,所以蒙上了一层恐惧的灰暗基调,但是也因此教化面广、教化功能更强;“内省”是基于对人的思考,基调相较积极阳光,但是对“反省者”自身修养的要求更高,也因此教化面有限,教化功能也因人而异。
三、结语
“罪感文化”与“耻感文化”的形成有着深厚的文化根源,从中西两部著名经典《论语》与《圣经》中对这种文化根源进行探索,有着丰富的意义。《圣经》中强调人皆有原罪,而《论语》中则指明人要“知耻”,也因此,西方人从忏悔中寻求解脱,而以中国人为代表的东方人不断反省。“罪感文化”与“耻感文化”并没有孰优孰劣之分,尽管它们根源不同,本质都是为了劝人向善,建立稳定的社会。这两种文化的不同反映了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在全球文化交流日益密切的今天,各民族特定的文化模式都受到了一定冲击。在这样的背景下,不论是东方人还是西方人,都应该在反思自己文化的同时,接纳对方的文化,在保持文化多样性的同时,建立一个和谐美好、相互理解包容的世界。
参考文献:
[1]泰勒. 《原始文化》[M].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3.
[2]鲁思·本尼迪克特. 《菊与刀:日本文化诸模式》[M].商务印书馆,2012:5
[3]鲁思·本尼迪克特. 《菊与刀:日本文化诸模式》[M].商务印书馆,2012:15.
[4]张莉.耻感文化与罪感文化刍议[J]. 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1):124-126.
[5]《新旧约全书》[M].中国基督教协会,1988:21.
[6]赵丽端.《论语》“耻”之探析[D].华东师范大学,2010:36.
[7]李泽厚.《论语今读》[M].三联书店,20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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