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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萍提案”,掀起“山寨”大论战

时间:2023/11/9 作者: 青年时代 热度: 20859
东 方

  作为一种新事物,“山寨文化”其实是一种消解主流的文化,是草根对垒精英的文化。“山寨之于主流”就好比“边缘之于中心”、“旁门之于正道”。不过,尽管“山寨文化”多少有点边缘化,甚至有点旁门左道的味道,但当“山寨”发起对“主流”的攻城掠地之战时,却往往令一向以主流自居的中心文化措手不及。对于以中心自居的主流文化而言,在愤而追究其侵权之前,恐怕更应反思自身的内功不足。

  “我是坚决反对‘山寨文化的!”2009年3月3日,全国政协委员倪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旗帜鲜明地说:“现在的年青一代都被所谓的‘山寨文化影响得很厉害,认为这就是‘草根文化的代表。但到底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我们应该给年轻人更健康的教育。”倪萍认为,“山寨文化”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不应被提倡,因为,如果大家都乐于模仿和抄袭,就会伤害我们民族的文化原创力。因此,她表示将提案,从法律上、行政上、舆论上,多管齐下,制止“山寨文化”。

  倪萍的这番话一经媒体批露,立刻掀起了轩然大波,许多网友深为不满,批判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讽刺倪萍作为“不差钱”的“精英”阶层的代表,自高自大,不体恤下情。口诛笔伐之下,倪萍不得不回应,说她的本意是要将山寨分成三六九等,低俗者去之,最终落脚于提倡原创,部分媒体以“倪萍吁请封杀山寨”为标题是故意炒作,云云。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关于“山寨”的话题再度引爆了如何看待“山寨文化”的论战。在这场大论战中,赞扬者有之,不屑者有之,基本上是“各是其所是,各非其所非”的自说白话。山寨,这个由草根命名的草莽词汇,再一次成为点击率高达千万的热门“关键词”,连一向以严谨著称的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都罕见地给予播报,一时间全国上下皆日“山寨”。

  关于“山寨”的解释,目前最流行的说法是:“山寨”一词起源于广东话,指的是一种由民间力量发起的产业现象,它主要表现为仿造性、快速化、平民化等。它通过小作坊起步,快速模仿成名品牌,凭借兼容的强大功能、花哨的外部包装、低廉的销售价格,来吸引消费者消费从而赢利。最早的“山寨”指广东一些没有牌照的电子厂、小作坊,当地人称这些靠仿制起家,或是生产劣质假冒伪劣电子产品的工厂为“山寨厂”。如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山寨”的内涵和外延已经完全超出了上述解释的范围域,走向名人、建筑、餐饮、电影、广告、电脑、数码相机、液晶彩电、汽车、战车乃至飞机领域等所有有名气的事物。在各式“山寨”中,最具代表性的山寨手机,不仅在国内不断扩张市场,甚至已经走出国门,在海外攻城掠地。

  央视有百家讲坛,广大民众也想找到挥洒才情的舞台,于是视频网站里就有了各种“山寨版”的百家讲坛,连湖北才女蒋方舟也技痒难耐,自制“百家蒋坛”;央视春晚一家独大,在北京打工的老孟“揭竿而起”,办起“山寨春晚”,江湖上各大高手云集响应……而山寨手机、山寨“啃他鸡”、芙蓉姐姐、天仙妹妹、山寨刘德华、山寨周杰伦、“山寨春晚”、《山寨男人装》等,均以最平民化的时尚,最全民的娱乐,让人们从草根化、平民化中创造自我成就之路,自娱自乐、天下共乐。消费者和网友认为,这些“山寨”现象是草根文化的发扬,平民创新的成果,它们将平民精神迅速放大,是典型的草根文化、平民文化,深深地打上了草根创新、群众智慧的烙印。

  而被草根们称为“精英”的一些专家和学者则对“山寨文化”和“山寨制造”嗤之以鼻,认为“山寨”的本质不过是低级的模仿和复制,甚至是公然的剽窃和侵权,是对知识产权的公然侵犯。他们认为山寨对经典的戏讽,扰乱了文化秩序,造成人们观念上的混乱,“低就和迎合会毁了一个民族的创造力,虽然有些人利用模仿和低成本运作能有饭吃了,但它也挤掉了一些本该规范起来就可能建立的良好秩序。”所以,不应该为“山寨文化”唱廉价的颂歌,而应正视和反思它所暴露出的深层问题。“山寨文化”的建设者更需要抛弃借来的新衣,让“山寨文化”真正“山寨”起来,以“山寨文化”的野性、个性、主体性推动草根力量的生长。

  与诸多“精英”相反的是,对经典遭到反讽的山寨现象,著名表演艺术家濮存昕很开明地表示:“庙堂文化和草根文化没有冲突,各有受众群体。应该有自由成长的土壤。”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李顺德也认为,山寨虽然经常涉及侵权,但主体应该理解为平民文化、民间文化,是“下里巴人”。“下里巴人”和“阳春白雪”将会长期共存。新加坡《联合早报》的文章认为“山寨”是“以低成本模仿主流品牌并在功能上加以创新的新的现象”。香港记者闾丘露薇说得很辩证:“看看山寨手机,有些就是仿冒,如果真的侵权,可以走法律途径……至于有些,则颇有创意,甚至是技术创新。”她不仅看到了我们“山寨”中模仿的两种不同形态,还提出了对侵权行为的解决路径。

  著名学者、同济大学教授朱大可说:“我觉得现在‘山寨一词,有不同概念混在一起。一方面它作为一种反讽的互联网文化,丰富了中国的文化,我非常支持。而第二个含义是克隆、抄袭西方的产品,我觉得不应提倡,我们必须学会创新。”山寨文化借助互联网搭建的沟通平台,与戏谑、自嘲、幽默的草根结合,将文化领域的垄断与权威打破,使整个文化界呈现出复杂多变的态势,为在底层的草根找到吐纳的路径,为沉闷的人生透了一口气。从这个角度讲,山寨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更表示,“山寨文化”是人民群众的创造,体现了民间的文化创造力,在一定程度上有它的生存依据,应该列为保护对象。而那些恶搞型、侵犯别人版权的山寨,则应坚决制止。柳斌杰表示,我国人口多、地域大,受教育程度又不完全一样,文化应该是高雅与通俗并存的多层次形态,而发源于老百姓的“山寨文化”,在相当程度上表现了民众的幽默和智慧的一面,但是,应该对山寨加以引导,防止通俗文化退化为低俗。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的大发展和大变革,不断催生出诸多新思想、新观念、新方法、新创造,接踵产生的新事物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它们在不断冲击固有文化格局的同时,也在不断构筑起了新时期的中国社会文化景观。作为一种新事物,“山寨文化”其实是一种消解主流的文化,是草根对垒精英的文化。“山寨之于主流”就好比“边缘之于中心”、“旁门之于正道”。不过,尽管“山寨文化”多少有点边缘化,甚至有点旁门左道的味道,但当“山寨”发起对“主流”的攻城掠地之战时,却往往令一向以主流自居的中心文化措手不及。对于以中心自居的主流文化而言,在愤而追究其侵权之前,恐怕更应反思自身的内功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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