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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前执纪审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时间:2023/11/9 作者: 山东青年 热度: 15143
贾飞

  执纪审查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环节,也是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公司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查处“四风”和侵害职工群众利益问题为重点,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工作实践看,还存在一些亟待改进和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下面,笔者结合自身近年来的工作经历,浅谈一下对当前执纪审查工作的认识。

  一、目前执纪审查工作的存在的问题

  (一)问题线索来源单一。有些单位纪检组织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动能欠缺,直接获取线索意识不强、主动性不够、措施不多,导致发现的的违纪问题线索较少,问题线索收集过于依赖信访举报渠道,“坐等靠”现象较为普遍。另外,与地方纪检机关、司法机关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日常信息沟通渠道不畅,对涉法涉刑党员、干部的相关问题线索掌握不充分,致使党政纪责任追究不及时。

  (二)监督执纪能力欠缺。目前各单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纪检干部“科班出身”较少、专职人员较少,大多数人员都是兼职或“半路出家”,对审查谈话、证据提取、行为定性等业务素养有待提升,独立开展监督执纪工作能力较弱,除此,办案方式不够灵活,面对多样化的违纪问题不能因案而异制定方案开展调查,往往重事实呈现、轻证据获取,重正面突破、轻侧面调查。另外,还有少数纪检干部职务认同感不够,认为干纪检就是得罪人、没事找事的差事,查的人多了、管的事多了,会影响对个人的考核、提拔,因此产生不想为、不敢为、不作为的思想。

  (三)调查取证困难突出。由于国有企业体制的问题,与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相比,国有企业纪检组织办案常常受到权限以及办案手段的限制。调查难、取证难是企业纪检组织办案时常常面临的难题。当案件只限于企业内部时,调查取证还相对容易一些,一旦涉及外部人员,调查取证就困难重重。另外,基层纪检组织的一线办案人员大多没有职务或是普通科员,工作中经常要调查级别较高的党员干部,级别差异既在主观上使办案人员无法对被审查对象形成心理优势,客观上由于审查与被审查人员都处于同一单位,办案时“面情软”的现象不能完全避免,导致调查有难度、进展缓慢。

  (四)执纪量纪定性不准。从过去查处的信访件来看,有部分案件的量纪是由于办案人员自身的业务能力不强、对党规政纪的把握不到位,导致量纪定性或轻或重,但大部分量纪不准是由于领导或熟人下命令、打招呼、办人情案所致,使受处分人员感到违纪“成本低”,肆无忌惮、不收手、不收敛,继续违规违纪。

  (五)执纪审查进展不平衡。有些单位纪检组织查处的案件性质简单、情节单一,相当一部分案件主要集中于违反法律法规等“纪法衔接”层面,对单纯违反党纪政纪层面的问题查处较少,执纪特色不突出,“零初核、零立案”现象较为突出,有的甚至连续几年没有查信办案。

  (六)案件质量不够稳固。一些单位纪检干部对案件质量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重查轻处”、“以查代审”、“查审不分”现象时有发生,致使有些党政纪案件质量存在瑕疵,比如主要违纪事实表述过于笼统,文书材料不规范、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影响了纪律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对策及建议

  (一)抓好“三个环节”,扩宽问题线索收集渠道。问题线索收集和处置是执纪审查的源头和基础,在畅通信访举报主渠道的同时,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来源。一要强化巡视巡察。突出政治巡察定位,必须要以发现问题线索作为巡察重点,根据被巡察对象实际,采取查阅资料、谈话询问、集中研判等方式,针对性地开展明察暗访,最大限度地收集相关问题线索。二要深化执纪审查。在重点抓好立案问题核查的同时,做好对其他涉案人员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相关负责人失职失责问题线索的收集、核查工作,防止压案、瞒案等现象的发生。三要注重地企协调。注重“纪法衔接”层面的案件收集,加强与地方监委和地方司法机关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由被动接收转向主动索要,防止出现“纪法衔接盲点”的现象。

  (二)强化“三项工作”,增强执纪审查工作活力。结合执纪审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认真研究执纪审查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统筹兼顾,不断形成工作合力。一要提升业务素养。积极通过专题培训、跟班学习、以案代训等形式,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把打基础、强本领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提升基层纪检干部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执纪能力。二要强化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纪委书记工作例会制度作用,定期召开纪委书记例会,上下级、同级之间相互交流办案心得、分享发现问题线索的经验,同时实行重要案件及问题线索相互移送、通报制度,形成反腐倡廉工作合力。三要加大考核问责。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年初设置的办案指标,明确奖惩措施,对未完成办案指标的基层单位纪检组织,及时约谈整改,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坚决进行问责,确保执纪审查工作整体平衡推进。

  (三)突出“三个重点”,找准执纪审查工作方向。积极转变执纪理念,紧盯“六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做到见人见事见问题。一要紧盯“签字笔”。突出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这个“关键少数”,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重点岗位等具有决策、审批权利的人员作为重点監管对象,做到违纪必查无遗漏。二要紧扣“风险点”。切实履行好纪委专责监督定位,聚焦物资采购、产品销售、工程项目建设等资金密集和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及时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做到重点打击,从快处理,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三要找准“突破口”。在执纪审查工作中以查清主要违纪事实为重点,将反映比较具体、可查性较强、相对容易突破的问题或人员作为突破口,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提升审查效率,做到快进快出、快查快结。

  (四)严把“三道关口”,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树立问题导向,深化内部监督,依纪依规开展执纪审查工作,确保每件案件定性准、量纪实、效果好。一要把好内控制约关。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要求,优化和完善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等关键环节的操作流程,梳理排查风险点,细化防控措施,减少“弹性空间”,提高监督执纪工作规范化水平。二要把好执纪审理关。严格“二十四字”办案方针审核案卷材料,重点查看执纪审查相关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主要违纪事实是否清楚等关键环节,准确定性量纪,切实保障案件质量。三要把好处分执行关。要明确处分决定单位、被处分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职能职责,细化处分决定执行分工,做到处分送达宣布、工资调整、年度考核、文书归档(人事档案、廉洁档案)等工作到位,积极组织开展被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确保处分执行到位,提升纪律审查效果。

  (作者单位: 兖矿化工有限公司,山东 济宁 27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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