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大数据、互联网是现代社会的标志,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以及公共危机的特殊性,对地方政府的公共危机治理能力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如何在互联网环境下治理地方政府公共危机是重要的问题,本文通过研究在互联网环境下对地方政府的公共危机治理的发展现状及问题,针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路径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有利于促进互联网时代地方政府危机治理的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公共危机治理;问题;对策
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不断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工作。2019年2月28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至2018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29亿,普及率达59.6%,全年新增网民5653万。[1]互联网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同时也影响着政府的公共危机治理方式的变迁。各个地方都正处于人口、经济与社会多方面的重大转型阶段,社会矛盾和其他社会问题层出不穷,这也对地方政府的危机处理能力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再加上大数据、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碎片化的信息传递,给政府公共危机治理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很多隐患。地方政府是国家政府体系里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各个部门必须承担相应的公共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如何在互联网时代下处理好公共危机是重要环节,如何更好的治理公共危机具有深远意义。
1 地方政府公共危机治理的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地方政府对危机管理认识更有待提高。新媒体的发展对公共危机治理具有很大的便利,各级地方政府正借助各种社会化媒体平台如微博、微信、电子政务平台等将其理念、相关信息告知公众,进行政务公开增加透明度。互联网时代的公共危机具有传播主体多元化、强破坏性、瞬时爆发、短时间地域扩散等特点,与传统的危机事件相比,网络条件下的危机事件所处的信息环境更较为错综多变,面对互联网的海量化、碎片化的信息输送,也对地方政府的公共危机治理提出新的要求。一方面,要尽可能将危机的消解控制在危机发生的预防阶段和萌芽阶段;另一方面政府与相关主体要做好打长远持久仗以及打艰巨仗的思想准备。互联网技术的迅猛突变,社会环境日益复杂,对地方政府的危机治理能力提出迫切要求,在发展的过程中地方政府的危机处理仍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2 地方政府公共危机治理中的问题
2.1 各主体配合不利,缺乏协同
传统的媒体时代,公共关系理论中将其主体局限在社会组织的范畴之内,今天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以及公共关系意识的普及,一切社会主体都有可能成为公共关系的主体。组织作为公共关系的发起者具有非常稳定的明确的公共关系目标和专门机构及专职人员,传统的公共关系发起者是组织。所以,新媒体环境下的公共关系的发起者是个人和网络虚拟的非正式群体。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单一主体(如:政府)管理的实际操作模式在复杂突变的危机面前显现无疑的缺陷,危机处理结果及应对效果不佳。由于危机发生的不确定性和突发性,各个群体之间获得信息以及处理问题的先后和方式有所不同,造成各自为政的局面,无法有效准确的处理危机,缺乏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各个主体无法将各自获得的信息分享给彼此,造成信息交流不畅,影响决策和后续发展。政府在危机管理中,与公众形成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讲“控制”而忽视“引导”,这既不利于公众参与意识的培养,又制约了资源的有效利用。[2]
2.2 相关法制保障建设不完善
目前,在我国现有的公共危机治理法律法规中,针对公共危机治理的所出台的相关性法律法规条例比较多,但是各级地方政府针对各类突发性危机事件的单项立法层次以及区分类别较多,由于各项法律法规不健全,没有系统性,导致在公共危机治理中容易造成混乱,在实际操作中,法律法规在具体的执行力方面偏弱,2007 年 11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开始施行,在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上也建立了各项法规,但是仍有许多方面未成体系。公共危机治理不能单方面的依靠突发事件发生之后的应急处理,在处理过程中使其陷入困境的,不仅仅是突发危机和风险本身,还有的是在处理过程前后的法律制度的缺失。當前时代下,各级政府缺乏完善系统的法制建设,对权力约束不到位,存在滥用权力和越权行为,在危机处理的监督机制和责任机制方面分配不清晰。在危机处理的制度方面,彼此既相互独立又交叉重复,没有形成系统性。而网络舆情危机的发生更显露出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在互联网环境下公共危机治理中法律法规的缺失和不到位。
2.3 大数据、互联网的挑战,舆情导控能力欠缺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以亿计的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用户已经并将继续创造海量数据。在网络空间里,人们交换信息和协同工作,大数据、云计算以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对地方政府的处理能力提出要求。
大数据时代对突发公共事件提出新的挑战,具体表现为技术不足存在的漏洞,相应的制度建设尚且不完善,新技术革新太慢以及技术人才匹配不到位等。截止到2018年,我国网民规模达8.29亿,随着科技进步和新型媒体的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的威胁。急剧膨胀的舆情信息极大地刺激公众活跃的眼球,强烈地挑逗公众敏感的神经,在短短几小时内激起惊涛骇浪,引发明显的“蝴蝶效应”。[3]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公共危机事件扩散的速度惊人,传播的领域涉及广泛,这对于地方政府能否正确准时及时的处理与新闻媒体的关系,以及引导群众分辨的导向,将会影响社会安定和发展。地方政府在互联网上面缺乏专门的信息披露机构平台,致使一些媒体失实报道现象不断发生,造成地区恐慌。[4]中国正处于错综复杂的社会转型期,不少地方政府网站对于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透明度不高,政务网站平台的信息更新内容稍有滞后。政府本是公共利益的维护者,但是部分地方政府面对舆情压力无法做出圆满的处理,以及在面对突发事件是未给出公众一个明确的态度,政府形象大打折扣。
2.4 专业协作能力有待提高
与传统的公共危机事件相比,网络条件下的危机事件所处的信息环境更为纷乱掺杂。任何公共主体必须立足于危机时间所处的圈子里并对公共危机处理的思路、方法、策略进行重新的思考。现在网络媒体成为主流媒体,同样危机发生以及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也在呈倍数级别不断扩散,譬如经常听到的爆炸性新闻。网络信息传递速度之快不可小觑,然而我国地方政府部门在面对突如其来的轰炸性危机时却缺乏专业的预警系统,仍有许多部门依赖传统的信息处理方式,危机发生时专业协作能力不强,导致舆情混乱,容易造成社会不安。缺乏专业性机构和人才应对公共危机,我国地方政府在处理危机事件方面还存在着专业性不够,针对特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偏弱等问题。互联网时代在公共危机治理中的作用不断提高使其地位越来越高,对地方政府的危机应急部门提出了更符合时代要求的政策方针。专业能力的提高需要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对专业性的网络舆情分析,专门危机的管理、决策制定等方面的人才十分急需。
3地方政府公共危机治理的对策
3.1 促成多元主体,政府主导的新格局
从西方现代公关百余年、中国现代公关几十年的发展进程看,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在公共危机治理方面的应对一直以来都是以政府为唯一合法力量的方式进行,在新媒体时代下的公共关系中的危机治理,政府在治理过程中必须占据主导地位,在决策和监控的过程中居于主导,其他方面处于顶层设计地位。政府出于把控全局的过程中其他社会主体着重于具体执行方面,当危机发生时,政府作为主导机关必须采取统一一致的方案对外及时信息发布,全力阻拦多种不同负面的声音出现,从而造成外界恐慌和谣言传播。只有政府发布的信息进行持续不断的更新,产生足够的强度,保证信息在收到外界干扰的同时确保信息不失真,才能使公众第一时间了解事情的真相。打造多元化的主体进行危机的处理与善后,给予多元主体一定的空间和渠道,方便统一调配的同时全面处理危机。进行社会资源整合,在政府处理的同时社会群体进行协助,主动进行沟通,一致沟通。实现地方政府与不同社会资源的整合并进行全面的协调,建立起一个完善高效的协同治理体系。
3.2 完善相应法律法规,权责分明
公共危机的特殊性决定了我们无法预估危机具体发生的时间产生的影响,这需要多元主体快速反应。目前我国出台了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在具体的实施方面,地方政府的公共危机治理必须以法律法规为基础,在法律衔接过程中进行完善,确保不脱节;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充分发挥大数据在完善相关法律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大数据立法,构建精细化的应急管理法规体系;做出互联网地方政府危机事件处理指导意见,完善应急预案。加快推进地方政府危机治理数字化转型,有力推动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各级政府部门在建立各级政府的配套应预案体系时处理危机事件时要分清权责,中央与地方的权力配置匹配得当的同时发挥地方政府的自主性,因地制宜的制定预案和备案,运用互联网建立完善的危机治理全方位信息共享平台。
3.3 建立数据库,全方位监控舆情
互联网的出现改变了信息传播的循环和传统,在传统媒体时代,大众传媒是一种广泛而分散且单向的传播;在互联网时代,O2O模式不断发展,线上线下全平台应用,这种方式是双向的全方位零碎化的传递信息,接收方可以有条件选择信息和其他内容。最新数据显示,近六成網民使用在线政务服务,政府网站集约化进程加快。传统的危机管理,大多是通过经验、回忆以及临时判断做出的决策;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我们拥有了相对完整的数据库,我们的管理方式也日新月异,政府部门更要在危机公共关系处理方式的理念上实现由经验化向科学化的转变。在快速发展的互联网时代,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不断飞速的融入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在建立专门的危机应急机构的同时,应建立从上到下的危机预警与监控数据库,地方政府建立一体化的的数据分享平台,及时发布危机信息,通过数据监测危机发生概率和时间,加强危机意识,把握舆情发展趋势,正面积极应对,畅通公共主体参与渠道,官方权威快速有效回复,抢占舆论话语权和主动权。
3.4 提高专业化协作能力
危机治理是公共关系中的重要部分,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危机的治理仍需改善。做好危机处理的监测和预警是地方政府公共危机治理的首要环节,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并不断持续更新的监控与预警系统,以便在危机事件爆发之前或者过程中进行及时有效地处理。地方政府要建立危机预警应急数据库,充分分析危机处理方式优劣势,针对不同危机进行分类,进行大数据分析,获取一手资料进行研究,得出优质的处理方案进行全方位的治理。地方政府通过技术手段和人工检测的方式对容易发生危机的信息进行正面和负面信息的全面检测,注意外部环境变化,比如在微博、微信、贴吧、博客等公共空间发布信息,获得有关的信息进行及时回复或者驳斥;及时、准确的发布危机信息。地方政府应当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危机处理平台和信息共享平台,建立配备一个掌握危机管理知识的专业人员组成的危机管理机构,组成强有力的战略领导和有效及时的操作执行层,制定危机处理应急预案和备案,提前做好准备,一旦危机发生,及时发声,及时遏制,减少危机带来的损害和躁动。全力打造互联网专业化的操作平台,优质配置人力物力,及时反应,先入为主,各级政府建立联动机制和资源共享专业化平台,从上到下进行协作。
[参考文献]
[1]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第四十二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R/OL].[2019-02-28].http://cnnic.cn/hlwfzyj/hlwxzbg/hlwtjbg/201902/t20190228_70645.htm
[2]李俊.加强公共危机应急治理的思路创新[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8(04):55-57
[3]周芳检,何振.大数据时代城市公共危机治理的新态势[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04):63-69
[4]白晓岚,张建新.提升地方政府危机管理能力探析——以呼和浩特市攸攸板镇政府为例[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7(21):6-9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安徽 合肥 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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