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四个字概括,那么党与军队的关系就是“绝对领导”。1993年,江泽民同志创造性地提出“军魂”概念,“一个军队要有军魂。我看,我们军队的军魂就是党的绝对领导。坚持这个根本政治原则,加强军队中各级党组织的全面建设,任何时候都是至关重要的。”在此基础上,胡锦涛进一步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提高到“我国的基本军事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的高度。
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历史结论,它存在一个萌芽、发展和巩固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三湾改编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罗荣桓曾指出:“三湾改编实际是我军的新生,正是从这时开始,确立了党对军队的领导。”需要注意的是,罗荣桓的表述并沒有“绝对”二字。这两字并非可有可无,它一方面说明党对军队领导的程度,另一方面则表达出党对军队领导的决心与信心,其间蕴含着党与军队关系的认知过程。
事实上,在三湾改编前后,中共中央已经开始使用“绝对领导”的概念,不过其客体并非军队。1927年9月,《中共中央给南方局暨广东省委的信》指出:如取得广州,应召集工农代表举行革命会议,选出中国临时革命政府,并设立常务委员会,选进陈独秀、苏兆征和周恩来等为主要干部,“略加”郭沫若及其他左派分子,以“保证本党绝对领导权为原则”。马克思主义认为,政党的目的是夺取政权,所以,党的绝对领导在这方面先行突破也在情理之中。
“绝对领导”在党军关系上的运用要稍晚一些。1929年6月,在给林彪的信中,毛泽东肯定了红二、四团的做法,即“指导员支配军官的,前五册上军官的名字列在指导员的后面,一个子弹不问过党不能支配”,认为他们是“绝对的党的领导”。
然而,党要实现对军队的绝对领导阻力很大,红四方面军于1929年召开的党的第七次代表大会便是这种阻力激化的表现。在这次会议上,以刘安恭为代表的部分同志,提出所谓党代表权力过大的问题,认为党委领导就是“自上而下的家长制”,前委包办代替了军委的工作。众所周知,上述矛盾在红四方面军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上获得一定程度的解决,并且通过了著名的《古田会议决议》。其后,尽管在周恩来的支持下,红四方面军党和军队建设的经验在红军中得到推广,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问题并没有彻底解决。
1931年2月11日,中共中央通过《关于鄂豫边特委工作的决议》。当时,在成分和行动上,第九军处于富农小地主的领导之下,没有执行土地革命和建立苏维埃政权的正确观念。有鉴于此,《决议》指出:“第九军必须从今天起坚决执行路线上的转变,去创造保证共产党绝对领导作用的‘铁军”。与前文毛泽东写给林彪的信一样,《决议》在运用党的绝对领导时,其客体也存在具体对象,并非宏观上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不同的是,这个决议是中共中央通过的,至少在绝对领导的主体方面达到了宏观层面。
事实上,直到1931年中央苏区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关于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问题仍旧存在不同意见。在大会通过的《政治决议案》中,提出“党的包办应当取消”;在《关于红军问题决议案》中,没有提到红军中无产阶级的绝对领导和工人骨干问题;在《关于党的建设问题决议案》中,尽管强调了“党和无产阶级的绝对领导”,并且着重指出“保障党与无产阶级的绝对领导作用,绝对不是由共产党专政来包办一切”,但其绝对领导的对象不是军队,而是苏维埃政权。1932年,对于中央苏区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决议,中共苏区中央局与张闻天都提出了批评意见。同年,在《改善和加强红军中党的支部工作》中,王稼祥强调说:“提高并巩固党在红军中的绝对领导,保证红军中对上级命令的执行与巩固红军中的纪律,这是目前红军中党的最中心任务”。
在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召开前夕,中共六届五中全会发出指示:工农红军等武装力量是革命战争胜利的坚强保障,所以,“必须采取一切办法,保证党在红军中、地方武装与游击队中的绝对领导”。这一指示在《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关于红军问题决议》中得到有效贯彻,《决议》强调:必须采取一切办法巩固红军,“首先要洗刷红军尤其游击队中的阶级异己分子,加强红军中工人骨干和党的骨干,巩固党在红军中的绝对领导。”
尽管《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关于红军问题决议》强调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但在实际工作中还是存在诸多问题。1934年2月,王稼祥指出:在方面军中,还存在少数不执行命令的情况,还存在不能配合主力红军行动的游击队、独立营、独立团。追本溯源,这两种情况“不单是军事上的原因,主要的是政治上的原因”。所以,要巩固红军,便要在党的绝对领导下,首先巩固思想上的一致。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第五次反围剿过程中,由于军事上犯了单纯防御的错误,使得主力红军退出苏区,一方面军受到部分损失,红军中个别同志对此表示不满,认为党中央政治路线不正确,党在军队中的绝对领导受到质疑。为了尽快消除质疑,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35年8月在沙窝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一、四方面军会合后的政治形势与任务的决议》。《决议》指出:党对于自己所犯的错误没有丝毫的隐蔽,关于一方面军减员的原因,党在遵义会议上已经在全党内充分地开展了自我批评;对于党中央总的政治路线而言,军事上的错误是个别的错误,而且在遵义政治局扩大会以后得到了纠正。《决议》强调:中国工农红军是在中国共产党中央的唯一的绝对的领导之下生长与发展起来的,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中国工农红军,就没有苏维埃革命运动。为了创造川陕甘苏区的历史任务,必须在一、四方面军中更进一步的加强党的绝对领导,提高党中央在红军中的威信。1935年9月,中共中央做出《关于张国焘同志的错误的决定》,将张国焘分裂红军的行为归结为军阀主义倾向,这种倾向表现为“张国焘同志不相信共产党领导是使红军成为不能战胜的铁的红军的主要条件,因此他不注意去加强红军中党的与政治的工作,不去确立红军中的政治委员制度,以保障党在红军中的绝对领导”。
1937年7月7日,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为了争取民族独立,国共面临第二次合作。汲取第一次合作的经验,在这次合作中我们党非常注重独立自主原则,尤其强调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实际上,早在5月2日,张闻天就提出:在抗日战争中,必须加强与保障共产党对红军的绝对领导。为了达到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目的,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出《关于红军改编后党及政治机关的组织的决定》,要求师团两级及总部和师的直属队组织党的委员会,领导党的一切工作,从而保证党在部队中的绝对领导。与此同时,总政治部也做出决定,不仅将“保证党在红军中的绝对领导”作为部队政治工作的基本任务之一,而且将它视为红军历来的优秀传统之一。
同年8月9日,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会议,针对国共合作中独立自主问题和军事问题,毛泽东提出明确意见。他说:“红军应当是独立自主的指挥与分散的游击战争。必须保持独立自主的指挥,才能发展红军的长处。”。其后,经过洛川会议,党内基本形成了共识,即在与国民党的合作中要坚持独立自主的原则。依据这一精神,党拒绝了国民党派遣他们的党员来当八路军干部的要求,坚持了共产党绝对领导八路军的原则。众所周知,王明回国后,独立自主的原则遭到严重破坏。在十二月政治局会议上,王明不仅提出“一切经过统一战线”的口号,而且在军事问题上提出“统一”的原则,强调“拥护统一指挥”,八路军要统一接受蒋介石的指挥。
1938年,三月政治局会议后,为解决王明的问题,中共中央决定派遣任弼时到莫斯科向共产国际汇报情况。在《中国抗日战争的形势与中国共产党的工作和任务》中,任弼时强调“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后,仍然保持共产党的绝对领导”。在报告中,任弼时分析说:在八路军中,连有指导员,营有教导员,师、旅、团有政治委员;营以上军政干部百分之百为共产党员,连排干部百分之九十是党员。尽管因为部队扩大和战争伤亡,党员占全体军人的比例有所下降,但在八路军中,没有国民党的组织,共产党在八路军中有最高的威信和绝对的领导作用。对于任弼时的报告,共产国际给予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
1938年9月29日至11月6日,中国共产党在延安举行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全面纠正了王明的右倾主义错误。在会上,张闻天做了《关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与党的组织问题》的报告。报告指出:为了保证党的绝对领导,在自己的武装力量中应该建立政治委员制、政治工作机关和党的组织,力争让党员占到全军人数的20%至30%。至此,在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认知上,党内基本形成了共识。
通过上述历史过程的梳理,我们不难看出,党对军队绝对领导这一根本原则的提出与落实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它经历了由一隅到全局再到一隅、由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的反复过程,它经历了与国民党斗争与合作的双重考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与人员的变更,党对军队绝对领导这一根本原则的建立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它需要通过军队党的建设不断去巩固与发展。
(作者单位:国防大学政治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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