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业和职业可以说是每个人必经的两个阶段,不同的只是在这两方面的成就大小,在我们的学业生涯我们学习知识和技能的同时要考虑职业的导向作用,在学生阶段就应该有一个清晰的职业规划和理想,对于以培养职业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高职生来说更要认清这一点,理论和实践是分不开的,学习的知识技能与职业的规划最后都必须有一个具体的工作来实现,而就业便是有一个工作来检验,实现自我。
职业生涯是指一个人一生中所有与职业相联系的行为与活动,以及相关的态度、价值观、愿望等连续性经历的过程,也是一个人一生中职业、职位的变迁及工作、理想的实现过程。职业生涯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并不包含在职业上成功与否,每个工作着的人都有自己的职业生涯。
关键词:诚信; 事业;社会;国家政府
一、诚信是个人的立身之本
诚信是个人必须具备的道德素质和品格。一个人如果没有诚信的品德和素质,不仅难以形成内在统一的完备的自我,而且很难发挥自己的潜能和取得成功。程颢程颐指出:“学者不可以不诚,不诚无以为善,不诚无以为君子。修学不以诚,则学杂;为事不以诚,则事败;自谋不以诚,则是欺其心而自弃其忠;与人不以诚,则是丧其德而增人之怨。”(《河南程氏遗书》卷二十五)“诚”不仅是德、善的基础和根本,也是一切事业得以成功的保证。“信”是一个人形象和声誉的标志,也是人所应该具备的最起码的道德品质。孔子说:“信则人任焉。”“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诚于中而必信于外。一个人心有诚意,口则必有信语;心有诚意口有信语而身则必有诚信之行为。诚信是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保障,也是个人修德达善的内在要求。缺失诚信,就会使自我陷入非常难堪的境地,個人也难于对自己的生命存在做出肯定性的判断和评价。同时,缺失诚信,不仅自己欺骗自己,而且也必然欺骗别人,这种自欺欺人既毁坏了健全的自我,也破坏了人际关系。因此,诚信是个人立身之本,处世之宝。个人讲求道德修养和道德上的自我教育,培育理想人格,要求以诚心诚意和信实坚定的方式来进行自我陶冶和自我改造。中国古代思想家强调“正心诚意”和“反身而诚”在个人道德修养中的地位和作用,认为修德的关键是有一颗诚心和一份诚意。诚意所达到的程度决定修德所能达到的高度,正可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天下无不可化之人,但恐诚心未至;天下无不可为之事,只怕立志不坚。”所以,中国人特别强调“做本色人,说诚心话,干真实事”。
二、诚实是取信于人、处己立身、成就事业的基石,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则
“诚信”是一种世界观,又是一种社会价值观和道德观,无论对于社会或个人,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对于一个国家而言,“诚信”可以说是立国之本。国家的主体是人民,国家的主权也归于人民。中国自古就有“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的明训,这些话至今仍然是至理名言。国家依靠什么去团结人民呢?靠的是以“诚信”取信于民的人文精神。
孔子的“信则人任焉” “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民以诚而立”;孟子论诚信 “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荀子认为“养心莫善于诚”;墨子曰“志不强者智不达,言不信者行不果”;老子把诚信作为人生行为的重要准则:“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庄子也极重诚信 :“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庄子把“本真”看做是精诚之极至,不精不诚,就不能感动人,这就把诚信提高到一个新的境界;韩非子则认为“巧诈不如拙诚”。总之,古代的圣贤哲人把诚信作为一项崇高的美德加以颂扬,显示了诚信在中国人心目中的价值和地位。从古到今,人们这么重视诚信原则,其原因就是诚实和信用都是人与人发生关系所要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没有诚信,也就不可能有道德。所以诚信是支撑社会的道德的支点。
诚信是治理国家必须遵守的规范,维系着一个政府和国家的信誉,一个政府、国家失去了诚信,就失去了信誉,失信于民,失信于天下,就会丧失民心,丧失天下。
三、诚信是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立业之本
诚信作为一项普遍适用的道德原则和规范,是建立行业之间、单位之间良性互动关系的道德杠杆。诚实守信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规范。诚实守信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必须而且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它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企业事业单位的活动都是人的活动,为了发展就不能不讲求诚信。因为发展既蕴涵着组织本身实力和生存能力的增强与提升,又蕴涵着组织与组织、组织与外部以及组织内部各要素之间关系的优化与完善。无论是组织本身实力和生存能力的增强与提升,还是组织内外关系的优化与完善,本质上都需要诚信并且离不开诚信。诚信不仅产生效益和物化的社会财富,而且产生和谐和精神化的社会财富。在市场经济社会,“顾客就是上帝”,市场是铁面无私的审判官。企业如果背叛上帝,不诚实经营,一味走歪门斜道,其结果必然是被市场所淘汰。诚信是塑造企业形象和赢得企业信誉的基石,是竞争中克敌制胜的重要砝码,是现代企业的命根子。
四、诚信是国家政府的立国之本
国家的主体是人民,国家的主权也归属于人民。中国古代政治伦理强调“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认为国家的领导者应当以诚心诚意的态度和方法去取信于民,进而达到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太平清明。唐代魏征在给太宗皇帝的上疏中写道:“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源;思国之安者,必积其德义。”(《贞观政要·论君道第一》)治国之道,在于贵德崇义,而德义的主要内容则是诚信。柳宗元说:“信,政之常,不可须臾去之也。”宋代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指出:“夫信者,人君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邻。善为国者不欺其民,善为家者不欺其亲。不善者反之,欺其邻国,欺其百姓,甚者欺其兄弟,欺其父子。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离心,以致于败。”以上言论说明诚信是领导者治理国家的基本准则,诚信构成国德,支配国运,没有诚信的国德就不能拥有长久而向上的国运。在现代社会,民主政治成为一种潮流和趋势,更要求把诚信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原则。政治的核心是权力。政治权力的历史形态是私权或集权,而民主政治下的权力是公权。公权意味着权力归人民所有,本质上是为人民服务的,权力的合法性来自人民的信任。失去人民的信任便失去了权力合法性的依据。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建设高度的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
诚信原则逐步上升为一种法律原则始自罗马法,后来被法制史中重要的民法所继承和发展,比如法国民法、德国民法、瑞士民法等,如《瑞士民法典》总则中的第二条规定:“任何人都必须诚实地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义务。”诚实信用也是我国现行法律一个重要的基本原则,在《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明确的规定。由于其适用范围广,对其他法律原则具有指导和统领的作用,因此又被称为“帝王规则”,可见“诚实信用”是并非一般的道德准则。在诚实信用成为法律规范的时候,违反它所承受的将是一种法律上的责任或者不利于自己的法律后果,这种法律后果可以是财产性的,也可以是人身性的;可以是民事的、行政的,甚至可以是刑罚。因此,诚实信用又是支撑社会的法律的支点,是法律规范的道德。
诚信为政, “欺民”不可,所以有“水可载舟亦可覆舟”之说。唐代魏征把诚信说成是“国之大纲”,可见“诚信”之重要。
结论
诚信是一种人人必备的优良品格,一个人讲诚信,就代表了他是一个讲文明的人。讲诚信的人,处处受欢迎;不讲诚信的人,人们会忽视他的存在;所以,我们每个人都要讲诚信。诚信是为人之道,是立身处事之本。诚信是一个道德范畴,是公民的第二个“身份证”,是日常行为的诚实和正式交流的信用的合称。即待人处事真诚、老实、讲信誉,言必信、行必果,一言九鼎,一诺千金。企业诚信,靠企业的管理制度,经济实力维持,更靠具有诚信品质的员工去实现。没有诚信的员工,就不可能有诚信的企业。有时候,哪怕只有一个员工,甚至只有一次偶然的失信,对企业所造成的负面影响都可能是无法挽回的。正因为这一原因,希望谋求理想职业的大学生,必须在诚信上下功夫,做人,做事,处事,努力做到坦诚真实。言行一致,将是自己受益终身。
[参考文献]
[1]《河南程氏遗书》卷二十五。
[2]《论语》、《贞观政要·论君道第一》、《资治通鉴》、《瑞士民法典》。
[3]《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作者单位: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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