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政府和社会各界在面对老龄化问题进行不同的探索。居家养老作为一个新兴词汇近年来不断被各界提起,也是当下中国养老模式的一个大的趋势。同时相应的社会组织和机构应运而生,其基本的服务人群大多为高龄老人,主要的服务内容是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物质帮助以及精神支持等几个方面。而在此过程中,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也就伴随而生。本文旨在回顾近几年学者们对居家养老问题的研究探索,相关问题的提出和阐述,从批判社会学的视角出发,对当下中国居家养老模式发展的现状、特点以及相应的实务工作进行讨论,提出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一些解决措施。
关键词:居家养;现状;理论;批判性
前言:我国自1999年就正式进入了老龄化的阶段,“未富先老”是我国独特的国情。我国的养老模式发展经过一下几个阶段: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初期的政府办养老;20世纪八九十年代由政府和家庭承担养老服务阶段;2000年至今,政府创新养老服务供给方式,提高养老服务质量阶段,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提供多种养老服务供给方式,并对养老服务需求内容进行评估,以提供有针对性的养老服务。
居家养老作为一种新的发展模式被逐渐衍生、运用。关于居家养老目前的研究现状非常的丰富,在相关的期刊网站上有大量从居家养老的发展路径、理论以及问题进行讨论的文献。对居家养老的概念定义也有很多不同的观点,袁缉辉将居家养老与家庭养老、入院养老的比较,认为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是是以养老资金来源不同而言。鞠秋锦等人认为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在家中居住但却享受社区为老年人提供的养老院式服务的一种社会化养老模式,即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外围、以养老制度为保障的养老体系。 陈大亚认为“所谓居家养老,就是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养老模式。张卫东认为:“居家养老的家不是一个物理空间概念,而是具备人文关怀、情感交流,同时具备物质养老和精神养老条件的社会环境。”陈友华认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是为弥补家庭养老服务能力不足而出现的,因而是家庭养老服务能力不足时的补充“居家养老”+“社区照料”实际上具有把养老院搬回家的部分功能。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的现实国情,本文对居家养老的概念定义: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利用信息化、网络化的平台为老年人提供物质援助、医疗保障、精神支持等相关的服务,为老年人打造一个现代化的具有人文关怀的生活环境。
二、 居家养老发展的必要性、现状
(一)居家养老发展的必要性
居家养老是目前社会养老模式中应用最多,最符合国情的,有其现实的意义和实施的必要性,不同的研究者也从不同的角度来进行理解,看到社会福利存在的意义和价值。1、从社会福利角度:张奇林等人认为“社区居家养老是“福利多元化”在老年人福利领域的体现他认为居家养老就是福利最大化的一种方式,将社区资源、政府资源以及相关非正式资源整合连接,既利用多方资源来共同养老同时还能扩大就业,兼具人文情怀和效益理念。2、从我国老年人口特点角度:冯晓娟认为居家养老实施的必要性主要是“在中国的老龄化老龄化速度快、老年人口规模大、高龄人口比重增长快、老年群体经济状况差等前提下,选择合适的养老模式,居家养老模式适合中国国情,并坚持以福利性为基础和市场化为导向。”在面对中国的现实国情和老龄人口的现状下,我们需要有种方式利用政府、市场、社会以及家庭相结合,共同的面對养老问题。3、从我国家庭结构功能变化的角度来看:核心家庭在赡养老人的问题上将面临较大的压力,这种矛盾的激化必然导致传统家庭养老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家庭养老被迫逐渐地向社会化过渡。自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我国家庭结构逐渐转变为“4+2+1”模式,在这种现状下,家庭的养老压力变大,在这种情况下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外移,这需要政府和社会承担更多的责任。
(二)居家养老的研究现状
1、 从理论层面
居家养老的发展融合了老年社会学以及老年社会工作以及社会保障等相关内容作为其基本的理论支撑。丁建定认为“居家养老服务完善的理论基础主要包括适度普惠型福利理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与福利多元主义理论。”其从三个理论视角出发,描述居家养老实施的可行性以及专业性。适度普惠福利理论对中国居家养老服务的完善具有指导意义。它将基本养老保障制度与老年福利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结合起来,发展和完善公平性和适度性;应该将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作为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政府通过建立居家养老的政策支持体系,加强对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的投入支持和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福利多元主义告诉我们包括居家养老服务在内的社会养老服务并不是政府单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发展养老服务需要国家、市场与家庭与社会多方共同做出努力。
2、 从实务层面
在当下中国老年人口基数庞大、社会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实状况下,我国的养老问题需要整合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发展模式。在面对老年群体的经济基础、文化水平、家庭结构等不同情况下,我们没有办法一概而论。从经济角度出发,我们居家养老服务有无偿和低偿两种服务方式;从服务人群来看,我们服务对象有高龄独居老人、丧偶老人、失独老人、空巢老人等等不同的情况。这些因素也决定着我国居家养老的服务运作模式。
由于各地经济发发展水平、社会管理的基础和地方政府执政理念不同,我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与模式存在较为明显的区域特征。例如宁波海曙区模式是“政府、社会组织和社区”模式,南京鼓楼区模式是“政府、社会组织、民办养老机构以及社区”,苏州沧浪区模式是“政府、社会组织、商业企业、社区”,依托的主体不同决定其运作机制和制作效率的差异。在这些运作模式下的养老服务中,服务人群本身就是特定的人群,这中间就存在着服务资源连接的不对等的情况。由于地区发展的不平衡,不同的区域服务供给方式也存在着差异,以上三个典型的养老模式结合多方的优势老共同实现养老目标。
在服务供给的过程中,社会工作者通常会面临对老年群体的评估,而传统老年社会工作者对老年人自身状况或所处环境的描述会习惯性地用“处于风险之中”、“依赖性”或“年老体弱”等较为负面带有刻板印象的词汇并以此来决定其可获得的社会服务。这体现了一种以风险为导向的评估理念,风险成了评定服务使用者是否具备资格的核心指标,并未考虑到其作为个体、公民所能公平享有的权利。我们在实务过程中,首先将老年群体进行标签化定义,在为老年人提供的实务服务就存在着严重的差异,供需之间存在着某种不匹配的情况。我们在实务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和现实情况更加复杂多变,从不同的视角中我们对待问题的角度以及现实后果都有着不同的体现。大多数研究者从优势视角、增能理论来看待老年群体,而我们在实务中,这些方法理论需要更多的与实践相结合,与社区资源、家庭资源相链接,才能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总结
在老龄化日益严重的今天,社会政府、各界都对如何养老、如何防老等问题进行一系列的探索。居家养老作为当下较为流行的一种养老模式,被各地实践应用。但是在此过程中,也会看到这中间所存在的问题。我们的理论和实务工作都存在一定的不足。
在服务提供方面,服务提供方人员配比存在严重的不足,人员的专业性不足,流动性较大。当下实施居家养老是以日托等机构为主要开展方式,其中工作人员的从业资格和能力还存在很大的问题。他们大多数是一些社区工作人员返聘而来的,为老年人提供的是养老环境而非专业化的服务。
在服务资源的连接上,资金来源大多依靠政府,使得在服务实施上面存在很大的限制。当前我们在社会服务、社会保障领域大部分还是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造成活动实施都会处于被动的状态。社会组织需要学会自我盈利、自我销售,只有真正做到将社会组织变为社会企业之后,才能更好的实施社会服务。
最后,当前我们所言的居家养老更多的是说城镇居民的居家养老,更具体一点可以说是一线城市的居家养老,中间存在着很大的地域性差别。这不仅仅是服务供给的差异,还有很大程度上是养老观念的转变。在服务供给上,不同区域现实情况、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结构不同,但是养老观念的转变是非常严重的问题。
居家养老属于老年社会工作的范畴,我们在实务过程中会很容易将其偏离社会工作的实务轨迹。在当下实务工作中,我们需要注入大量专业的社工人才,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服务。
[参考文献]
[1]陈大亚.家庭养老问题探讨[J].研究与探讨,1998.
[2]陈友华.居家养老及其几个问题[J].人口学刊,2012.4.
[3]冯晓娟.我国城市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J].社会科学家.2012.4.
[4]丁建定.居家养老服务:认识误区、理性原则及完善对策.[J].中國人民大学学报.2013.2.
[5]陈伟、黄洪.批判视域下的老年社会工作: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反思.[J].南京社会科学.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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