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杂志社几乎人人爱书,之前就成立了一个非官方的“刺猬读书会”,其中有书痴、有诗人。而我作为一名编辑,与书也有深厚的缘分。
说到与书结缘,我已经记不清我看的第一本书是什么书了,只记得小时候爸爸常给我买书。那时候,彩色的绘本不常见,小孩子看的书最多也就是有一些黑白插图,所以文字显得很重要。书中的文字对于我是一块磁铁,里面有现实世界没有的东西:穿靴子的猫、纳尼亚会说话的狮子、拿着镰刀来讨命的死神……这些东西让我不再简单地生活在现实中,我也不再简单地是“我”,我有了自己的“秘密花园”。
三年级时,我已经攒了不少书。暑假,在爸爸的提议和帮助下,我在家旁边的滨河公园里摆了一个书摊,书摊周围放一圈小板凳,看一本书3分钱。刚开始很害羞,觉得整个公园的人目光都聚集在我身上;但慢慢地就习惯了,我看我的书,身边放一个小盒子,谁看完了书就自己往里边投钱,全靠自觉。为了支持我的“创业”,爸爸又给我买了一些新书。也许因为书很新,我的生意很不错,一个暑假赚了5块多钱,只是新书都变成了旧书,这让我懊丧了许久。不过自那以后,同学们知道我家有藏书,常来跟我借。我交了几个书友,在我家成立了一个小小的书友会。我的“秘密花园”有伙伴了。
五六年级时,我开始读《红楼梦》。这本书一拿到手上就再没放下,之后,它一直陪着我,有空我就拿出来翻翻。每次看都不一样,在不同的年龄读有不同的感受。起初,我很入戏,常常把自己想象成其中的人物,时而林黛玉,时而史湘云;长大一些,我就会脱离出来,以旁观者的身份看待其中人物的性格和命运,琢磨人物背后作者蕴藏的深意,也不像小时候那么厌恶薛宝钗和小红了,用张爱玲的话说,就是“因为懂得,所以慈悲”。经历得越多,越宽容;知道了人性的复杂之后,就不那么愤世嫉俗了。但随着年岁渐增,我越来越怀念那个坐在小院的槐树下,捧着《红楼梦》,为书中的人时哭时笑、把自己当作书中人的我。不谙世事是一种难得的福气,这种福气只有生活在大观园里的少男少女才会有。
上中学之后,我看的书越来越杂,从畅销小说到经典名著,从中国文学到世界文学。正如本期杂志中顾文豪的《我们为什么要读一本冷门书》里所说的,“阅读,与其说是一种学习的方式,不如说更像一场狩猎的游戏”,在书籍的狩猎场,我变得很贪心,想猎尽天下好书。最终,在纠结中,我读了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在我的想象中,這个专业是达古今、通中外的。
让我感到庆幸的是,我在对的时候遇到了对的书。很多书你在某个年龄错过了,以后读也不会对你产生多么大的影响,不会成为你灵魂的组成部分。书塑造了现在的我,我像一棵树,一圈圈的年轮已经分不出哪一圈属于《红楼梦》,哪一圈属于《约翰·克利斯朵夫》;也分不清我的哪句话带着些许曹雪芹的通达,哪个眼神透着一丝罗曼·罗兰的固执。
伟大的作家把自己一生甚至一代人的生命体验都写进自己的书里,人要从自己所经历的短短的时代、固定的空间跳出来,读书是最简便、快捷的途径。人类很多优秀基因的密码都藏在书里,读书人要一行字一行字地阅读、解码,才能把它们录入到自己的身体里。现在,你的身体里有多少优秀的人类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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