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有点羞于启齿,我曾有过很喜欢很喜欢一个人的阶段,尽管我属于那种爱“死学习”的“学霸”,还得了一个“万年冰山脸”的绰号,好似除了成绩,其他一切都不在乎。而他也是,只不过他更活泼而且反应快、智商高。
记得初见他是初一的时候,我的第一个同桌就是他,当时的我因为还没有从小学毕业离别的氛围中走出,所以看谁或许都不太顺眼。他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但我为他贴了一个标签——小气,因为我觉得好多问题他都不肯给我讲,并不慷慨,而且认为自己学习好极了。一开始我对他的印象就是如此。
谁也预测不到未来的模样,没想到我竟然成了以后那样的人。开始的第一次月考让我出乎意料,我是我们班的第一名,尽管我在全年级的名次并不高。他稍逊于我。从此,我开始认真思考学习的意义,开始拼命学习。后来,初一的大型考试毫无悬念的都是我第一他第二。
字如其人,他的字写得方方正正,还带有秀丽的顿笔,于是我开始认真练字;又因为他的思维活跃,数学特别好,所以我尽最大的努力学习数学,只为有一天也可以与他激烈地争论问题。现在我恍然大悟,虽然那时的我不是特别要强,但或许正是在他的激励下,有了紧迫感吧。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渐渐转换了对他最初的看法。他和我不一样,他的家不在本地,而在一个小乡村。他住校,宿舍的各种事务也挺烦琐,所以学习的时间比我少。或许因为家庭的原因,他还申请了助学补助。于是,我越发敬佩他。但我和他或许又是一样的,因为我们都有投入梦想而拼搏的热忱与希望。
但是成绩就像心电图,有起也有伏,谁也无法预测其变幻莫测的方向。那一次,我和他双双考砸,一直屈居于我们班第三的同学代替了我。那次考试失利应该是我学习生涯中一次比较大的挫折,所幸我学会了淡然处之。因为我知道,生活并不是只有学习一件事,还有许多值得珍视的东西。
我们班是根据成绩选座位的,我的位置没有变,但他并没有坐中间的“学霸聚居地”,而是搬到教室很偏的一角。反光加上近视,他不得已戴上了眼镜,他说:“选择这个位置,检查组员的作业方便。”他对老师说这话时是笑着的,像往常一样意气风发、精神饱满。但我没有错过他眼中闪过的一丝悲伤。从此,一直坐得很近的我们远离了。不知为何,我的眼眶竟悄然湿润了,那时我才发现自己可能真的喜欢他。但我知道,我们应该继续潜心学习。
下一次考试,我们终于考回来了。当然,随着年级的升高,考卷的难度会越来越大。我有几次也被他超过,但是我会正确地看待这个问题。所以,那个时期我还写了不少关于他的文章,只是从来没有给他看过,只是单纯地自言自语而已。当然,现在看来的确有点狭隘。我曾写:“如果你需要东山再起,渴求一个与你共渡难关的人,我会陪伴在你左右;假如你已经攀登险峰,高处不胜寒,期望一个陪你挺立在高山之巅一览众山小的人,我会尽力站到与你一样的高度。”那时的我总是喜欢用第二人称,还好现在的我已经会使用理性的第三人称了。但于我而言,他对我的激励就像You Raise Me Up这首歌中唱的一样:“你激励了我,故我能屹立于群山之巅;你激励了我,让我得以遨游于大海之深;你激励了我,使我超越了自我。”所以无论如何,我都愿意保有希望,踏实前行,到达我们想要到达的远方。
但是我明白,这并不算青春期萌动的喜欢,也并不是老师和同学们人人谈之色变的“早恋”,我定义的喜欢是“谢谢”的意思。青春里最大的谢意莫过于相互欣赏、共同进步。
现在,我已经会用正常的目光对待每一个同学。我知道,他也并不完美,并不特别受欢迎,也有人说他爱出风头。但我明白,世间没有任何一个人是受所有人喜欢的。我终于知道,我们能做的就是先做好自己。王尔德说过:“爱自己是终生浪漫的开始。”没错,我们可以骄傲地对那些曾暗恋过的人说:“你是我青春的一部分,是我成长岁月最好的见证。”
(本文作者系我刊校园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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